期初余額審計是會計師事務所在首次接受委托時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期初余額所進行的審計活動,一般不需要針對期初余額發表審計意見,由于期初余額是被審期間會計數據的重要基礎,審計人員必須對其進行驗證和確認,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期初余額審計形成的相關結論對所審會計報表的影響,以決定發表審計意見的類型。
期初余額是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也是由上期結轉至本期的金額或上期期末余額調整后的金額,主要用于反映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