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職責是審計職業責任的簡稱,指審計人員在其執行的審計業務及出具的審計報告時所應該要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審計人員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按《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法規的規定編制和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作出正確的評價,以及必須揭露出對會計報表有重大影響的錯報、漏報和舞弊行為。
審計職責與審計目標密切相關,審計目標決定審計職責,而審計職責在于運用恰當的審計技術和方法以提高審計目標實現的可能性。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