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效益原則指稅法活動應當以追求社會效益為目的的原則體系,其中社會效益包括社會公平、社會安定、社會和諧以及可持續發展。稅法效益原則主要包括納稅效益和征稅效益,其中納稅效益指納稅人在依法納稅時使其納稅成本達到最小化,征稅效益指征稅主體付出最小的征稅成本以獲得最大的稅收收入。
遵循稅法效益原則,有利于社會穩定和和諧社會的建設,避免了偷稅漏稅以及騙稅行為的發生,同時也有助于稅務部門對其稅務監管工作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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