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國家的政府補助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2、結轉國家政府補助時,會計分錄為:
借: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企業收到國家獎勵,應當通過“遞延收益”科目以及“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主要體現在租賃準則和政府補助準則的相關內容中。營業外收入,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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