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確認銷售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配件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企業銷售配件,應確認對應收入,并結轉配件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該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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