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職工購買的社保費,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并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應會計科目,不考慮個稅分錄時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企業負擔部分社保: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企業部分)
2、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保費分為個人繳納和企業統籌兩部分,其中個人的社保繳納部分應由企業代扣代繳,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和“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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