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業務中,發票流、資金流和貨物流三者在方向、時間、數額、品名規格等方面都是相互吻合的,具有統一性(即“三流一致”)。簡單來說,一項業務的收款方、開票方和銷售方是同一主體,并且付款方、收貨方和購買方也是同一主體。
如果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三流”人為做假,則會造成發票流向不符。如資金回流、虛假憑證、貨物來源或去向無法交代等。
要做到“三流一致”,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不得虛開發票,應按照實際金額開具發票,保持三流一致。
2、開票時必須按照實際商品進行開具,不得變更名稱。
3、商品發票必須要選擇合適的稅收分類編碼。
4、堅決杜絕買賣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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