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負數發票,也就是紅字發票,是企業發生銷售貨物退回等業務時,沖減銷售收入的合法憑證。當月沒開票收入又開具銷項負數發票的的情況下,申報期內申報時,專票或普票欄應填寫銷項負數金額,“未開具發票”欄應填寫與銷項負數同樣金額的正數,讓當期申報金額為零,后期有開票收入時再沖回無票收入。企業開具銷項負數發票時,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一、對方公司已經抵扣,已收到對方稅務局開具的退貨證明單,這時要開銷項負數,具體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二、對方公司未抵扣,將發票退回,企業開完負數發票后和正數發票一起留存,具體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紅字)
貸:主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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