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擔保書是指納稅保證人同意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的,應當填寫納稅擔保書。納稅擔保書需要包括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及滯納金數額、所屬期間、稅種、稅目名稱;納稅人應當履行繳納稅款及滯納金的期限;保證擔保范圍及擔保責任;保證期間和履行保證責任的期限;保證人的存款賬號或者開戶銀行及其賬號;稅務機關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等內容。
若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未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稅務機關將在保證期限內書面通知納稅保證人,納稅保證人應按照納稅擔保書約定的范圍,自收到納稅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及滯納金,履行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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