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是指為了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而制定的法律,其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除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可以轉讓的外,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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