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不可以從事的工作包括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可以從事的工作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結算。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出的一項工作。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工作。
貨幣資金核算是指辦理現金收付;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往來結算是指辦理往來結算;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工資結算是指執行工資計劃;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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