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創造論是西方政治經濟學中關于銀行的本質和作用的一種理論,該理論認為銀行的功能在于為社會創造信用,銀行能將超過其所吸收的存款放款于人,且能先行放款以創造存款。故銀行的授信業務(各類資產業務)優先于其受信業務(各類負債業務),并決定著受信業務。銀行通過信用的創造,能為社會創造出新的資本,以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
信用創造論認為貨幣是一種交換手段,因此,凡是有交換手段職能的物品都是貨幣,信用既然被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那么信用就是貨幣;因為貨幣就是財富,而信用就是貨幣,故信用就是財富;通過信用量的增加與擴展可以創造社會財富,使國民經濟具有更大的活力,銀行具有無限創造信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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