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業總收入指從事牧業經營的個人或單位在每年所實現的總收入(不扣除成本費用),一般包括出售牧畜、畜產品、自食自用產品的收入,是牧業稅的計稅依據。牧業稅指對牧區、半牧區從事牧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牧業收入所課征的一項稅收。在我國各地針對牧業稅所規定的稅率、征收辦法、減免辦法等內容都不同,具體以當地出臺的政策為準。
隨著我國稅制結構的優化,目前已經取消了對牧業稅的課征,同時與牧業稅相關的政策內容也已經廢止。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