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節和國慶節是同一天,遇上“雙節合一”,員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9月19日,人社部就該問題進行了明確,趕快來了解吧。
2020年國慶中秋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慶中秋加班工資計算標準:
1、10月1日至4日,加班發放3倍工資
10月1日——10月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向其發放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2、10月5日至8日,加班發放雙倍工資
10月5日——10月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前提下下,應向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
注:10月1日至8日,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加班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目前國家對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沒有統一規定,具體應結合地方法規及司法實踐。以上海市為例進行說明: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文件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確定加班工資基數,應把握三個原則:
1、如果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勞動者月工資為多少,則按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月工資進行確定;出現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情況,則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相應月工資來確定。
2、勞動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勞動者月工資,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中約定了勞動者月工資的,則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相應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中都未約定勞動者月工資的,則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4、加班工資的計算
根據公式“(365天-104天))÷12月”得出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計算加班的日工資和加班的小時工資,適用以下公式:
1、加班的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
2、加班的小時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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