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很多財務小伙伴在申報生產經營個稅的時候,發現申報模塊與之前不太一樣了!
點擊生產經營-預繳納稅申報之后,發現收入、成本、利潤等都是灰色的,無法填寫數據,這是什么情況呢?個稅生產經營所得預繳申報
本月有變化
如何解決?對于大部分個體工商戶而言, 一步即可搞定! 公共信息在稅款所屬期的下面,點擊修改,即可填寫收入、成本等信息啦。對于另一部分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即使進入了修改公共信息的界面,收入、成本等仍全部是灰色的,如圖:3 若反饋提示“收入總額不能小于上期總額”,點擊確定即可。4 確定后,重新點擊公共信息-修改,就可以填寫收入總額啦!6 申報成功之后,若需修改,可以啟動更正或者作廢。個人所得稅降了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1. 點擊“減免稅額”右側“小紅筆”圖標進入到附表界面,“減免事項”、“減免性質”分別選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系統自動計算出“減免稅額”。(若還有其他的減免,也需據實填寫)2. 確定之后回到申報模塊,此時會發現,預繳納稅申報模塊下有“提交申報“按鈕。注意,扣繳端升級之前左側菜單欄是“網上報稅”,升級后已無此模塊。3. 申報成功之后,點擊左側菜單欄稅款繳納-三方協議繳稅等。注:有關減半政策的享受,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操作步驟是一樣的哦。還不知道哪些單位
需要進行生產經營個稅申報?請參考《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營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三)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