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主要是針對銷售產品增值額進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稅負有轉嫁性。企業按期申報繳納增值稅時,對于計提增值稅與實際繳納之間的差額,應如何做賬?
計提增值稅與實際繳納有差額怎么處理?
一般納稅人應按照簡易計稅辦法的差額征稅做相應的會計處理。
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兩種方式:
1、因為交稅軟件自動四舍五入的緣故,下月調整即可。
2、單獨做一張沖銷的憑證計提的增值稅與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若是相差不大(如相差了一分錢),則會計處理上可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核算。
轉出未交增值稅是什么?
轉出未交增值稅是指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主要核算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轉出未交增值稅分錄:
1、月份終了,將當月應交未交增值稅額由“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至“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月份終了,將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至“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我司與境外公司簽訂技術合同,每次結算時,我司都會至稅務局核定所得稅率,并且代扣代繳相關稅費。請問我司在繳納印花稅的同時,是否還需要為境外的企業代扣代繳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如果該合同是在境外書立,在境外企業帶合同入境使用時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
可見,印花稅應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繳納。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綜上,由于印花稅是由納稅人自行計算繳納,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扣繳義務人,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繳義務。所以,貴司應告知境外企業在發生納稅義務時由其自行完稅,無需代扣代繳印花稅。
公司發放職工工資的同時,當職工工資達到個稅起征點時,需繳納相應的個稅。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如何理解?
代扣代繳,可以理解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時,從所得中扣除應當繳納的稅款并繳入國庫,并且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表。
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1.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無限納稅義務,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居民納稅義務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今,在企業經營過程中難免會涉及到股權轉讓這方面的事情,很多人并不清楚股權轉讓的個稅征收范圍是什么?具體是怎么計算的,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一、股權轉讓形式
形式上可分: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
二、我國現行法律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1、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將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業,依法需要就其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2008年3月1日起新實施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范圍包括財產轉讓;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九條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施行。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計算
《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9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于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者是個人;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收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或者是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一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粉絲疑問,稱她在處理公司一位離職的員工個人所得稅未進行按時代扣,會擔心是否會加收滯納金的問題,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進行解答。
離職員工個人所得稅未按時代扣怎么處理?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拒絕代扣、代收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由稅務機關直接向納稅人追繳稅款、滯納金;納稅人拒不繳納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第二條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款項時應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將取得款項的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代為扣繳,對納稅人拒絕扣繳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暫停支付相當于納稅人應納稅款的款項,并在一日之內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負有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款項時應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將支付款項的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代為收繳,對納稅人拒絕給付的,扣繳義務人應在一日之內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扣繳義務人違反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其給予處罰外,應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199號)第三條規定,按照《征管法》規定的原則,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無論適用修訂前還是修訂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代扣代繳義務人未代扣代繳的處理,按國稅發文件規定,給予處罰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但對未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會加收滯納金。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扣代繳的一種方式。對于代扣代繳個稅,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1、支付個人勞務所得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企業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發放工資,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明細科目設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對“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
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2、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4、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5、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7、取得境外所得;
每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負有納稅的義務,例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對于企業繳稅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稅的會計分錄
繳納增值稅:
(1)當月交納當月的增值稅:
①一般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②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繳納所得稅: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怎么理解?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但它并不表示當期應交所得稅,而是表示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
“所得稅費用”科目可以按照“遞延所得稅費用”或“當期所得稅費用”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期末,還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理解為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對經濟責任關系主體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審查,目的在于分清經濟責任人在本單位經濟活動中任職期間應當負有的責任,其范圍主要包括哪些?
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主要包括:
1.財產責任
財產責任是指企業的資產安全,關注負責人是否能夠維護企業資產的安全運轉,以及保值增值的情況。
2.經營責任
經營責任指利用企業的各種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比如是否建立了實際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3.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要求企業負責人應當合法經營,不能觸碰國家法律底線。
4.會計責任
會計責任是指可以準確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經濟責任審計是什么?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審計方式,具體指的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財經法令、法規、制度以及計劃、預算、經濟合同等,對經濟責任關系主體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監督、審查、評價和證明。
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
2.揭露和懲治腐敗分子,規范干部行為,促進廉政建設;
3.客觀公正地鑒定了前后任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審計的種類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分為: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和事后經濟責任審計等。
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的區別
經濟責任審計,指企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離任審計,是指對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查、鑒證和總體評價活動。
個人所得稅需要滿足一定的情形才可以進行申報,那么納稅人在申報時,具體需要滿足哪些情形呢?下面讓會計網帶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的五種情形
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五種人不申報,稅務機關發現后可以按征管法處理。
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流程
1、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領取《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兩份并填寫,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申報的,領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兩份并填寫。
2、辦理申報
納稅人持上述辦理材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進行申報。
3、繳納稅款
當期申報沒有稅款的,經過稅務機關審核后,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理繳納,并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上蓋章,返還一份給納稅人。
當期申報有稅款的,納稅人需繳納稅款,稅務機關確認稅款繳納后開具完稅憑證予以辦結。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就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那么個人所得稅的申報記錄可以在哪里查詢?
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在哪里查詢?
1、打開手機上的個人所得稅,點擊“我要查詢”;
2、進入之后,點擊“申報查詢”;
3、進入之后,點擊“已完成”;
4、進入之后,點擊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5、進入之后,就可以看到申報記錄了,顯示已完成就可以了。
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流程
1、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領取《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兩份并填寫,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申報的,領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十二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兩份并填寫。
2、辦理申報
納稅人持上述辦理材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進行申報。
3、繳納稅款
當期申報沒有稅款的,經過稅務機關審核后,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理繳納,并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上蓋章,返還一份給納稅人。
當期申報有稅款的,納稅人需繳納稅款,稅務機關確認稅款繳納后開具完稅憑證予以辦結。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其為真正承擔納稅義務的人;扣繳義務人是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或單位,只是負有代繳的義務,并不屬于真正的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區別是什么?
納稅義務人簡稱為納稅人,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其為真正承擔納稅義務的人;扣繳義務人是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或單位,只是負有代繳的義務,并不屬于真正的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有哪些義務?
扣繳義務人的義務主要包括依法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依法接受賬簿及憑證管理、依法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依法履行扣繳稅款申報的義務、依法接受稅務機關所應進行的檢查。扣繳義務人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扣繳義務人主要包括各種類型的企業及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對于不同形式的扣繳義務人其扣繳范圍也各不相同。
負稅人與納稅人有什么區別?
1、含義不同,納稅人是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負稅人是最終實際承擔稅負的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不一定是稅款的實際承擔者,即是說,納稅人不一定是負稅人。當納稅人所繳的稅款由自己負擔時,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當納稅人通過一定的途徑將稅款轉嫁給他人負擔時,納稅人則不是負稅人;
3、在我國現有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不一定每個公民都是直接的納稅人,但人人都是商品和勞務的消費者,因而都是實際的負稅人,都為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作出了貢獻。
納稅主體怎么理解?
納稅主體是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進行稅款繳納行為的一方當事人。具體分為狹義的納稅主體和廣義的納稅主體。狹義的納稅主體僅指納稅人,是依稅法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廣義納稅主體是在稅收征納活動中所履行的主要義務、在性質上屬于納稅義務的主體,包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納稅擔保人等。
信托責任是指受托人對委托人(受益人)負有的、嚴格按委托人的意愿進行財產管理的責任。一旦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成立,受托人就負有信托責任。
信托關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權利義務構成,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圍繞信托財產的管理和分配而展開。
信托責任是一種對社會成員有約束作用的內在制度。內在制度被定義為群體內隨經驗而演化的規則,在構建社會交往、溝通自我中心的個人和實現社會整合上有著重要的作用。
信托責任可以分為哪幾種?
信托責任可以分為專業責任和道德責任。專業責任是指受托人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敬業精神。道德責任是指受托人在信托過程中不僅應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更應承擔道德責任。
信托責任中的道德責任的意義是什么?
信托責任中的道德責任的意義是:
1、受托人不僅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受托人要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但這個權利的行使目的不在于利己,而在于為轉移資產而不參與管理的人。所謂國有資產流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國有企業或國有公司的管理人沒有正常行使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所造成的。因此,這種權利轉化為受托人的責任,受托人行使好權利,才是真正信托責任。
2、受托人不僅要承擔一般的法律責任,更要把道德責任當法律責任來看待。法律應當把受托人的道德責任提高到法律責任上來加以追究,并作為信托責任來追究。
信托責任對市場經濟的影響是什么?
信托責任對市場經濟的影響是通過信托業務活動,將其他部門、企業的資金籌集起來,既能滿足委托人所委托的一定目的和要求,又能使受托人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及搞活經濟的需要積聚資金,支持社會再生產,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備考注會《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首先需要合理安排學習時間,備考《戰略》科目至少需要200個小時,考生可以根據考試內容制定好自己的學習計劃。對于教材上的知識點一定要牢牢掌握,考生可以建立知識框架方便自己理解和學習,并輔以習題進行鞏固。
注冊會計師《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考試內容及題型
注冊會計師《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考試內容包括考試主要考的內容包括戰略與戰略管理、戰略分析、戰略選擇、戰略實施、公司治理、風險與風險管理等。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考試題型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簡答題。
注冊會計師考場注意事項
1、考試開始前40分鐘,應考人員應當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接受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簡稱《考場情況記錄表》)“考生簽字”欄內簽名,并拍照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2、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如果應考人員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4、考試結束時,應考人員應當聽從監考人員指令,停止考試,將草稿紙整理好放在桌面上,等候監考人員清點回收。監考人員宣布退場后,應考人員方可退出考場。應考人員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5、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維護考場秩序。
6、應考人員對試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試題內容抄錄或復制后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
1、報名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報名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納稅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為“納稅義務人”、“課稅主體”,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納稅人權利有哪些
一、知情權
納稅人有權向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包括: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辦理稅收事項的時間、方式、步驟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應納稅額核定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與稅局在納稅、處罰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納稅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濟途徑及需要滿足的條件。
二、保密權
納稅人享有保密權。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密,主要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納稅人、主要投資人以及經營者不愿公開的個人事項。
注意:根據法律規定,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于保密范圍。
三、稅收監督權
納稅人對國家稅務總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同時,也可以對其他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有權進行檢舉。
四、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
納稅人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但采取郵寄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的,需經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五、申請延期申報權
納稅人如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核準,可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六、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
如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以參照省稅務機關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七、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
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經國家稅務總局發現后,將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如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國家稅務總局將自接到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八、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
納稅人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稅務總局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九、委托稅務代理權
納稅人有權就以下事項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稅款繳納和申請退稅、制作涉稅文書、審查納稅情況、建賬建制、辦理財務、稅務咨詢、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稅務行政訴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十、陳述與申辯權
納稅人對我們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如果納稅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國家稅務總局就不得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即使納稅人的陳述或申辯不充分合理,國家稅務總局也會解釋實施行政處罰的原因,不會納稅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
十一、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
國家稅務總局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向納稅人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納稅人有權拒絕檢查。
十二、稅收法律救濟權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十三、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十四、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
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納稅人義務有哪些
一、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主要包括領取營業執照后的設立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后的變更登記、依法申請停業、復業登記、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注銷登記等。
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
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四、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
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如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國家稅務總局將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規定數額內的罰款。
五、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六、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家稅務總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七、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如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八、接受依法檢查的義務
納稅人有接受國家稅務總局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的義務,應主動配合國家稅務總局按法定程序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地反映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執行財務制度的情況,并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和資料,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不能阻撓、刁難國家稅務總局的檢查和監督。
九、及時提供信息的義務
納稅人除通過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提供與納稅有關的信息外,還應及時提供其他信息。如納稅人有歇業、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的,應及時向國家稅務總局說明,以便稅局依法妥善處理。
十、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的義務
注冊會計師備考資料可以選擇官方教材,注冊會計師的官方教材是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進行編寫,教材上涵蓋注冊會計師考試所有的考試內容,考生如果能夠牢牢掌握,通過注會考試還是非常容易的。
1、報名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報名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1、以教材內容為基本。注冊會計師備考我們應以教材為主,教材涵蓋注冊會計師考試所有考試內容,考生需要對重點知識進行全面細致的掌握。
2、對于公式不要死記硬背。如果不理解公式表達的含義和使用條件,即使你記住了公式也不會做題。所以,平時學習時,一定要加強對公式的理解。做題時如果做錯了,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為什么錯了,通過這種方式不但可以記住公式,并且可以靈活運用公式。考生在備考期間除了對計算公式進行記憶外,還需要對計算原理進行理解和掌握,這樣才能避免在考試時因為緊張而忘記公式。
3、充分合理安排時間。制定嚴格和科學的學習進度計劃和定量考核標準,如對教材每天完成多少量,做了多少題,從總體上把握每門課程所需要的時間,確保在考試前一段時間完成所有的學習任務,以備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臨考準備。
1、考試開始前40分鐘,應考人員應當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接受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簡稱《考場情況記錄表》)“考生簽字”欄內簽名,并拍照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2、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如果應考人員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3、應考人員根據答題情況可向監考人員申請草稿紙。
4、如果出現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或供電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應考人員無法正常考試,應考人員應當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應考人員對試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試題內容抄錄或復制后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大學生備考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閑暇時間對注會的考試內容進行學習,如果有不理解的知識,可以及時向學校老師提問。除了對知識點進行學習外,大學生也要多做習題進行鞏固,及時查缺補漏,每次做完還需要將錯題整理出來。
1、長期積累
考生可以提前準備,長期積累,養精蓄銳,充分利用自己的大學生的時間。在積累知識的過程中,你要積攢經驗,將學習中全部學到的知識運用到最后的考試中去,所以要養精蓄銳,厚積薄發
2、摸清套路,逐個擊破
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一共有六科,每門科目都有一定的套路,大家在備考的時候可以摸清楚各科目之間的套路,從而進行備考,對于會計的理解性解讀知識點套路,對于財務成本管理的計算性解題套路,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可以針對科目的不同性,然后學習不同的學習方法,在運用實際案例解題的時候,可以更好的理解實務與理論的結合,摸清老師出題的套路,從而通過考試。
3、合理分配備考時間
在大學期間備考,最重要的還是時間問題。學習本專業的時間,玩的時間,備考注會的時間都要合理分配。三心二意的學習方式是學習注會的大忌,因此必須要有嚴格的學習計劃,從而將時間分配合理,選擇最優的方案進行備考注會。
1、報名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報名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1、考試開始前40分鐘,應考人員應當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接受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簡稱《考場情況記錄表》)“考生簽字”欄內簽名,并拍照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2、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如果應考人員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4、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維護考場秩序。第十六條應考人員對試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試題內容抄錄或復制后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碰到一些長得很像的稅收名詞,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這些詞該怎么理解呢?
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扣繳義務人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打個比方說,我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單位發工資的時候幫我們代扣代繳了,那單位就是我們的扣繳義務人,而實際繳稅的我們就是所說的納稅人了。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社保中斷并不是白交,但社保斷繳還是有蠻大影響的,在斷繳期間無法享受相應的待遇,因此可以不斷就盡量不要斷,具體來一起了解吧。
社保中斷是不是白交了?
不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這里的“累計繳費滿十五年”是指參保人員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并沒有要求必須是連續繳費。也就是說,無論是否曾中斷繳費、中斷時間多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退休條件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其他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也是同樣,過往的繳費記錄和繳費年限都不會清空。
斷繳有什么影響?
在斷繳期間無法享受相應的待遇。以廣州市為例,按照《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
從欠繳次月起,參保人員暫不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在欠繳之日起3個月內補繳欠繳費用、利息和滯納金的,延期繳費期間應當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補付,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可以累計,相應金額劃至個人賬戶;
在欠繳之日起3個月后補繳欠繳費用、利息和滯納金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不予補付,期間參保人員應當享受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由負有繳費義務的用人單位承擔。
參保人員個人未按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不予補繳,期間參保人員應當享受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由負有繳費義務的個人承擔。
斷繳或影響生育報銷,停止繳費次月起,其職工和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后續的生育津貼也會受到影響。
此外,斷繳或影響申領補貼,像領取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要求正在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繳費36個月。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中斷的時間越長,交的錢也就越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都會減少。
海南注會可以免試申報高會評審嗎?可以的,根據海南省財政部的要求,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明后,從事與會計相關工作滿 5 年就可以免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統一考試,直接申報高會評審。
一、海南注會可以免試申報高會評審嗎?
可以,根據《海南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條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就可以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
1.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2.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明并具有海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資格。
3.具有境外會計師資格,已認定為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
二、申報海南高級會計師評定條件是什么?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會計工作,履職盡責,勇于創新,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按要求完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后兩項規定的條件對我省新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
三、哪些人不能申報海南高級會計師評審?
1.近3年內受過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
2.近5年內所在單位因違反財經紀律被查處,本人負有直接責任的;
3.在近5年評審資格審查過程中被發現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業績成果、偽造佐證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
4.曾經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
四、海南高級會計師論文期刊要求?
海南高級會計師論文期刊必須有ISSN(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和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
2024年7月10日,浙江XX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我企業成立不久納稅信用被判了D,您能幫我查下原因嗎?網格員分析后發現,該企業所有稅種連續三個所屬期(2月至4月)未申報,主管稅務機關在對應申報期(3月-5月)后,送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至2024年5月31日,該企業已連續三個月無申報記錄。6月1日,稅收征管系統將該企業自動認定為非正常戶。6月2日,因非正常戶情形該企業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我企業于2024年新成立,尚未開展業務,我以為沒有收入就不用申報,直到會計提醒,我才發現企業已被轉為非正常戶并判為了D級,那現在該怎么辦啊?
您別急,您可以在辦稅服務廳補辦申報,履行稅收法律責任后解除非正常戶認定,然后通過電子稅局或辦稅服務廳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各位納稅人,納稅申報是您的法定義務,沒有收入不等于不用申報,無論您是否是否是新辦企業,都需依法依規按期、如實、準確進行納稅申報,包括零申報、負申報。自2020年4月1日(申報日期)起,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將自動認定為非正常戶,并將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有非正常戶記錄,影響范圍廣,修復要求高,一是稅務機關將對非正常戶采取依法依規對外公告、追蹤管理、異地協作管理、暫停稅務登記證件及發票使用;二是該行為屬于嚴重失信情形,適用D級信用懲戒,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不得評價為A級。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新辦企業或已辦企業變更其為法定代表人,無論是在省內還是省外,企業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對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不得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資源綜合利用即征即退、新型墻體材料即征即退等優惠政策。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嚴格限制數電票開具額度;調整出口企業管理類別為四類,加強出口退稅審核;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等。建議在銀稅互動、投融資、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此后如需納稅信用修復必須先解除非正常戶認定,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修復申請,且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若于次年年度之后提出修復申請,還需滿足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條件。
為了您的優質信用,請務必依法依規辦理納稅申報。若逾期未申報,請務必及時補辦申報。若被認定非正常戶,請務必履行稅收法律責任,解除非正常認定后申請修復。
上期回顧>>注意!個稅代扣代繳逾期解繳會判D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