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日常賬務時,一些財會人員對殘疾人保障金這塊內容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具體是怎么計算的,針對這個問題,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殘疾人保障金是什么?
殘疾人保障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說明】
①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
②在崗殘疾職工人數是指經殘聯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數。
③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④職工工資總額為應發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及五險一金。
舉個例子:
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標準: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假設您的公司在北京,貴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繳納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經濟師副高評審條件有哪些?經濟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條件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條件、學歷資歷條件、考試成績合格、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方面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高級經濟師評審是各地自行組織的,申報人需要當地最新發布的評審通知為準。
以下是關于經濟師副高評審的主要評審條件:
1.思想政治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學歷資歷條件:
博士學位獲得者: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獲得者,或研究生班畢業: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5年。
大學專科學歷獲得者: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3.資格考試條件: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并達到合格分數線。自2021年起,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分數線相對固定,為考試滿分的60%,即60分。
4.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需要具備一定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獨立解決較復雜的業務問題。
5.業績成果條件:工作業績良好,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經濟效益。
6.論文著作條件:需要準備取得中級經濟職稱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以及檢索頁。
7.其他條件:部分地區可能還會有其他特定的評審條件,如完成市級以上課題、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等。
評審流程一般包括網上申報、單位審核、單位評前公示、職稱評審工作部門審核、繳費、提交紙質文件、答辯等環節。評審通過后,大部分省市全面啟用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請根據當地的具體評審通知和要求準備相應的材料,并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申報。
想要獲得高級經濟師證書必須要進行評審,但是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比較難達到,一般需要滿足業績要求、成果要求等等,一起來看看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有哪些吧!
高級經濟師的職稱評審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學歷和工作經驗:通常需要具備碩士及以上學歷,并且必須就讀于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在經濟領域從事相關工作,積累超過10年的實際工作經驗,能夠在重大的經濟項目和管理上做到獨當一面。
職務和業績:在評選高級經濟師前,至少已經從事經濟師中級職位,并在職位上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例如: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過各種類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在工作業績和為國家納稅方面做出過突出貢獻。
政治素養:需要考察評選人的政治素養,對于國家和人民是否衷心。職業道德要求評選人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職業操守,能夠以誠信、公正、公開的態度對待工作和人際關系。
論文發表:需在經濟學領域的重要期刊上發表過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且論文被核心期刊收錄引用。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些企業也會聘請殘疾人為其生產提供服務,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發生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企業在實際上交相關的費用時: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包括有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的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無形資產的租金、應付的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
企業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來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個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管理費用包括什么?
管理費用是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一般來說,當企業沒有雇傭殘障人士就業時,一般都需要繳納相應的殘疾人保障金,可以通過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計提殘疾人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得。
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殘疾人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繳納的保障金。若是出現退回殘保金的情況,相應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退回來的殘疾人保障金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殘疾人保障金又稱殘保金,是指按照國家規定,企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比例達不到政府要求的,應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的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繳納殘保金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
殘保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例如:2020 年繳納 2019 年度的殘保金,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年繳納額=(2019 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1.5%-2019 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19 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 1 年以上(含 1 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 員。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12 個月人數相加除以 12),結果須為整數。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以殘聯審核結果為準。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 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 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企業按規定計提殘疾人保證金時,可通過管理費用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是什么?
殘疾人保障金計提的會計分錄
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二)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西藏高級經濟師評審申報條件主要包括基本條件、能力業績條件,具體如下:
第十條 申報人在思想政治等方面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政治立場堅定,始終在思想和行動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守學術規范。
(三)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第十一條 申報人在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職稱政治考試、職稱業務考試等方面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年度考核。任現職以來近3年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等次。民營經濟及社會組織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提供考核情況證明材料。
(二)繼續教育。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任現職以來每年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其中每有1年學時達不到要求,則順延1年申報。
(三)政治考試。參加全區職稱政治考試取得有效成績或政治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四)業務考試。申報高級經濟師需參加全國統一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成績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
第十二條 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高級經濟師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符合《西藏自治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規定情形的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但沒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藏從事經濟領域相關工作滿1年,參加全國統一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成績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經考核合格,可申報高級經濟師。
(二)正高級經濟師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或相關專業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后,從事與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符合《西藏自治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規定情形的高層次人才,具有高級經濟師職務且滿2年的,可申報正高級經濟師。-5-參加“雙定”評價的,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或相關專業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后,從事與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評估師、拍賣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和工程咨詢(投資)、土地登記代理、房地產經濟、銀行業等領域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經濟系列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會計、審計等屬性相近職稱系列(專業)的可對應經濟系列相應層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一)從申報當年往前推算,3年內出現年度未考核、不定等級(新錄用人員除外)或未達到合格等級的。
(二)違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監察部令第18號)有關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內的。
(三)違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且在處理期內的。
(四)違背誠信承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失信失德、學術不端專業技術人員,自當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職稱。
(五)其他違反有關職能部門規定不能申報情形的。
注:援藏人員評審時,重點評價履職盡責情況,注重考察援藏干部人才在藏工作期間的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支援成果和對受援地相關人才的培養情況等。
第十四條 高級經濟師
(一)專業理論知識
1.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理開展。
3.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4.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二)業績和學術成果
1.業績成果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大型、中型、小型企業(以《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規定為準,下同)經營管理工作成績突出,連續2年為國家納稅2000萬元/年、800萬元/年、300萬元/年以上;或所在企業被所在地主管部門評為納稅大戶;或所在企業連續2年吸納區內農牧民就業比例同比增長8%以上。
(2)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實現本企業利稅連續2年比上年增長8%以上;或為所在企業大幅減虧(50%以上)或扭虧為盈作出突出貢獻。
(3)主持完成1項以上市級以上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成果轉化項目,或作為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獨立承擔其中-7-經濟要素管理工作;或作為業務骨干參與完成企事業單位的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戰略規劃、營銷模式、技術改造、人力資源、企業文化創優等項目方案的起草、論證、可行性評估并組織實施。
(4)主持或主要參與完成的經濟領域相關研究項目、研究報告等被省部以上單位采納并轉化為實施方案;或主持和直接參與完成省部以上有較大影響的技術改造、技術攻關項目并取得預期經濟社會效益。
(5)因經營管理業績顯著,在同行業中貢獻突出,被選為省級行業商(協)會排名前八以上職務,并積極參與商(協)會各項管理工作,工作成績顯著。
(6)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完成1項市級以上經濟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或執筆完成1篇以上研究報告、方案等的編寫工作,獲得市級以上領導批示且取得預期效益;或在解決本地、本行業經濟問題中,撰寫的專業性報告、方案等被市級以上部門采納并推廣應用。
(7)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1項或市級重點課題2項;或作為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2項或市級重點課題4項(以有關部門評審、鑒定、驗收為準)。
(8)主持或參與開發、生產、經營的產品被授予市級以上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或地理標志商標。參加“雙定”評價的,上述相關條件中涉及行政級別要求的,可適當下調一級。
2.學術成果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內外期刊(有正式刊號)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或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外重要學術刊物(SCI、SSCI、EI收錄,并提供檢索證明)或國內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發表學術論文1篇。
(2)作為第一作者完成市級以上單位委托的研究報告2篇。
(3)參與編寫學術專著1部(不含譯著、論文集)。參加“雙定”評價的,學術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五條 正高級經濟師
(一)專業理論知識
1.具有系統、深厚的專業理論和實務經驗,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或經濟政策。
2.熟練運用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高標準組織設計、實施和評估經濟項目或活動方案,提升經濟運行水平。
3.工作業績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高效合規地開展工作,并通過專業督導,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本行業職業能力水平。
4.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經濟活動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能夠針對具體經濟問題,開展經濟工作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為本行業(地區、部門)的經營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設性意見。
(二)業績和學術成果
1.業績成果
取得高級經濟師或相關專業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大型、中型、小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成績突出,連續2年為國家納稅2500萬元/年、1000萬元/年、400萬元/年以上;或實現本企業利稅連續2年同比增長10%以上;或為本企業大幅減虧(70%以上)或扭虧為盈作出突出貢獻;或所在企業被所在地主管部門評為A級納稅信用單位或納稅先進單位;或所在企業連續2年吸納區內農牧民就業同比增長10%以上。
(2)主持完成1項以上省部級以上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成果轉化項目;或作為業務骨干參與完成企事業單位的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戰略規劃、營銷模式、技術改造、人力資源、企業文化創優等項目方案的起草、論證、可行性評估并組織實施,所取得的成果對同行業經濟活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3)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國家級課題1項或省部級課題2項;或作為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完成國家重點課題2項或省部級重點課題3項(以有關部門評審、鑒定、驗收為準)。
(4)主持或參與完成(排名前三)1項省部級以上經濟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5)主持或參與完成(排名前三)開發、生產、經營的產品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參加“雙定”評價的,上述相關條件中涉及行政級別要求的,可適當下調一級。
2.學術成果
取得高級經濟師或相關專業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內外期刊(有正式刊號)發表學術論文6篇以上;或國內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外重要學術刊物(SCI、SSCI、EI收錄,并提供檢索證明)發表學術論文1篇。
(2)作為第一作者完成省部級以上單位委托的研究報告2篇。
(3)獨立出版與專業有關的專著1部(不含譯著、論文集)。參加“雙定”評價的,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內外期刊(有正式刊號)發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或作為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國外重要學術刊物(SCI、SSCI、EI收錄,并提供檢索證明)或國內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發表學術論文1篇。研究報告層級可下調為市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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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從事高級經濟師工作3年以上,業績突出、作出突出貢獻的,經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專家署名推薦,可破格申報正高級經濟師。破格申報正高級經濟師,除具備正高級經濟師正常評價業績和學術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國家重大研究項目。
(二)在企業經濟業務工作中,提出并成功實踐了新的商業模式、資本運作模式或企業管理方式等;在培育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形成新的經濟發展方式,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等方面,作出了杰出貢獻,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可。
(三)作為第一發明人完成與本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并應用于實踐取得實際效益。
(四)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擔任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第五章援藏人員申報職稱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規定,援藏期1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藏評審職稱,對下列條件不作要求:
(一)免于參加受援地的職稱政治考試。
(二)對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可用工作總結、援藏成果、技術方案、推廣經驗等替代。
(三)對繼續教育學分不作要求。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繳納的資金,那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殘疾人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通常情況下,“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個人或者所屬單位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其他應付款”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表示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表示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各項產經營生產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屬于損益類賬戶。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