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協會近期發布了2023年CMA考試的有關信息。根據IMA協會所發布的信息來看,2023年CMA考試的大綱也并沒有太多的變化,還是以《財務規劃、績效與分析》和《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作為考試的全部內容,因此我們在進行復習的時候,以往的書籍還有視頻資料都是可以進行學習的。
由于主要內容并有發生變化,所以考試在內容上還是以100道選擇題和2道文本分析題的形式進行出題,2個情景題分別描述了商業案例,由大約10-12個簡答題或計算題構成(具體詳情可以進入IMA官網以后查看考生手冊)。對于考試的內容上我們可以繼續以提升選擇題速度和文本題分析思維的訓練方式為主。
在考試內容上,2023年CMA考試并沒有太多的變化,但是在其他方面還是略有不同的,由于疫情影響,今年CMA考試的日期稍微變動了一下,具體的考試日期如下所示:
1、第一次報名日期是2022年3月9日-2023年2月20日(截止日期為:2022年2月27日);
2、第二次報名日期是2022年6月7日-2023年6月5日(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12日);
3、第三次報名日期是2022年9月27日-2023年9月25日(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11日);
同時公布了三次考試的具體考試日期,如下所示:2023年4月8日、2023年7月22日以及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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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fa官方發送的消息,cfa2023年考試大綱確認變了。但是考生也不用太焦慮,重點科目沒有太大的調整,參考新大綱復習還是來得及的。還沒有開始復習的同學也可以看看變動的內容,因為變動的內容很可能是考試的重點,需要重點關注。
大綱變化:
1、各學科的權重占比沒有發生變化。
2、考綱占比比較高的幾個科目(權益,數量,財務,固收,道德),內容完全沒有變化,如果有不幸今年沒有通過,報考了明年的考試的考生,非常有利。
3、另類和衍生考綱有一定的變化,主體內容沒有大幅的增減,只是內容順序進行了調整。
組合整體內容變化不多,只是對組合風險和收益Part I部分以及風險管理這兩個部分進行了調整,增加了國際投資中的貨幣風險管理。此外,在Fintech這一章節更新了去中心化金融和區塊鏈的最新發展。
4、變動比較大的是經濟學和公司金融這兩門:
?經濟
新增了地緣政治這一章話題;
?公司金融
新增2個Module:公司結構和所有權,商業模型和風險。另有4個Module有不少新增知識點:資本投資Module新增了資本項目的分類、XIRR、改寫了常見資本分配陷阱;
營運資本和流動性Module新增了與短期融資需求的關聯;
資本結構Module新增了影響資本結構的因素。
考綱的學科權限沒有變化,但是對考試的要求顯著提高了,需要考生將知識點掌握的更牢固,并且提高實務性。
2023年CFA報考時間
目前2023年機考時間表已公布:
2023年CFA一級的考試時間分布:2月,5月,8月和11月
2023年CFA二級的考試時間分布:5月,8月,11月
2023年CFA三級的考試時間分布:2月,8月
而根據目前CFA給出的信息,最快通過CFA考試的所需的時間將變為1年零3個月
目前證開始復習的同學不要慌張,就算報考的是2月的考試,也還有幾個月,記得看清楚考綱的變化,進行有側重點的針對性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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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CFA考試費用與2023年有所變化,具體費用如下:
1、注冊費(enrollment fee)
首次報名CFA考試的考生,需要支付350美元的一次性注冊費用;
2、考試費(registration fee)
CFA報名時間分成兩個階段:
2024年CFA早鳥考試費用:940美元;
2024年CFA標準考試費用:1250美元;
3、稅費(sales tax)
報名CFA考試還需要繳納稅費,其中首次報名CFA考試的考生按照新生標準繳納稅費,需繳納的稅費金額為78美元,非首次報名CFA考試的考生需按照老生標準繳納稅費,需繳納的稅費金額為45美元。
1、個人支票、公司支票和銀行支票;
2、Visa、萬事達卡、美國運通、大來卡、JCB和Discover;
3、匯票或郵政匯票,其中包括西聯匯款。
4、電線或ACH;
5、支付寶或信用卡。
2024年2月CFA考期
CFA一級: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CFA三級:2024年2月15日-2024年2月18日
2024年5月CFA考期
CFA二級: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6日
2024年8月CFA考期
CFA一級: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
CFA二級: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31日
CFA三級: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
2024年11月CFA考期
CFA一級: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CFA二級: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
2023年cma考綱可能有改動,按照以往的規律,CMA考綱每2~3年就會進行一次調整,建議諸位考生抓緊時間復習備考,以免考綱改革打亂之前的復習計劃。
但是自2020年新考綱改革以來,CMA沿用的都是2020的考試大綱,內容和難度都沒有做調整,因此教材也沒有變化。
2023年cma考試內容是P1《財務報告、規劃、績效與控制》和P2《戰略財務決策》兩門科目,其中P1《財務報告、規劃、績效與控制》的主要內容為:規劃、預算和預測(20%)、外部財務報告決策(15%)、成本管理(15%)、績效管理(20%)、內部控制(15%)以及科技與分析(15%)。
而另一個P2《戰略財務決策》的主要內容也分為6部分:財務報表分析(20%)、公司財務(20%)、決策分析(25%)、風險管理(10%)、投資決策(10%)和職業道德(15%)。
cma官方教材是目前IMA官方網站推薦的官方中文教材,分別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CMA)認證考試教材——財務規劃、績效與分析》和《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CMA)認證考試教材——戰略財務管理》。目前這兩本教材在各大購物網站上均有,考生可進行自行購買。這兩本教材是高頓研究院專門針對中國考生編撰的教材,每個章節后面都有習題練習,能夠幫助考生進行查漏補缺,鞏固知識點。
cma考試時間每年分為三個時間,考生可以自行選擇考試的時間,cma考試分為中文考試和英文考試,cma中文具體的時間為:
(1)第一個考試時間分布在4月份:報名時間是在2022年3月9日-2023年2月20日,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8日;
(2)第二個考試時間是在7月份:報名時間是在2022年6月7日-2023年6月5日,考試時間為2023年7月22日;
(3)第三個時間是在11月份:報名時間是在2022年9月27日-2023年9月25日,考試時間為2023年11月11日;
cma英文考試時間每年較為固定,分別為1月/2月,5月/6月,9月/10月。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來選擇時間進行報名和考試。
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大綱23年與24年相比變了嗎?變了,每年大綱都會依據時事進行對應調整,今年經濟法大綱變化,在這里簡要提幾條吧。
一、《經濟法》2024考試安排在幾月幾號?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將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科目的考試時間如下: 中級會計實務:8:30-11:15,考試時長為165分鐘。 財務管理:13:30-15:45,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18:00-20:00,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從中可以知曉,經濟法考試在最后一場。
二、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大綱23年與24年相比變了嗎?
通過對《中級經濟法》2024年與2023年考試大綱的對比,可以發現確實有不少新的變化,本文主要提及的變化為前兩章節的,考生若想具體了解,可點擊下文章方鏈接,獲取更多相關消息:
1.2023年第一章總論經濟糾紛的概念(了解)。2024年在總論將此項刪除。
2. 在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中,2023年與2024年對比可發現,刪除了23年內容中的公司的概念和種類(熟悉)、﹣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掌握);新增了公司法的概念與性質(熟悉)、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熟悉);調整了(主要指24年大綱中條例,考生需自行將此與23年大綱進行對比)第一節中調整的有以下幾條,公司登記管理的規定(熟悉)、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規定(掌握)、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規定(掌握)、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掌握)......
三、《經濟法》考試如何準備?
會歸納,考生在備考《經濟法》時,可以對一些不熟悉或者難度大的法律條文進行歸納總結,從中提煉出重點信息。如果可以將這些信息制作成口訣就更方便記憶;觀變化:法律法規常變常新,這時候就需要考生去提高對實事變化的敏感度;多分析:《經濟法》考試注重考察考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應用能力。考生應多做案例分析題,將理論知識應用到實際情境中,從而加深理解和記憶。
2023年CFA二級考綱有變動,變動還是比較多大,考試內容共有10門科目,其中6門科目考試大綱發生變動,考生需要重點關注,具體如下:
2023年CFA二級考綱變動
1、10門科目有6門發生改動:
Quantitative method
2、4門無改動:
Quantitative method
綜評:從5個reading改成7個module,主要是在線性回歸部分進行了結構調整
線性回歸部分:從3個reading改成了5個module
machine learning和big data projects考綱上沒有變化
Corporate issuers
1、新增章節:
Financial statement modeling:承上啟下的章節。主要講述如何通過公司披露的信自和行業信息來預測公司未來的財務情況
Cost of capital:advanced topics:在一級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公司的資本成本。包含:影響WACC的影響因素、如何與其他同類公司進行對比等
Corporate restructing:介紹公司重組的動機、估值方式、如何影響EPS等
2、刪除章節: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Equity
1、刪除章節:
Return concepts
Industry and company analysis
2、調整章節:
Residual income valuation:刪除一個考點:用RImodel評估股票是否高估或低估
Fixed income
調整章節:
Valuation and analysis of bonds with embedded options:刪除了三條有關可轉債的內容,降低了可轉債的考試要求
Alternative
拆分章節:
把realestate原本的一個reading拆成了三個module,內容更加細分,分別討論real estate的類型和使用Private和public工具投資房地產的介紹
Portfolio management
調整章節:
Economics and investment markets:刪除了一個考點:有關行業輪動策略的內容
2023年CFA考期優劣勢
現在報名2023年的考期可以在早鳥階段報名,可以享受早鳥階段的優惠報名價格,比在標準階段報名會便宜300美金。還可以有非常充足的備考時間。但是23年的新考綱內容較多,變動的地方也不少所以需要好好準備新考綱的變動的內容。再就是新出的考綱對應的練習題會比較少。備考時間長但同時也會將戰線拉長,時間過長會帶來疲態導致學習狀態沒有辦法很好地延續。
增值稅又有新政策了!
一、免征!11月起施行!
1.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2.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3.離島免稅店兼營應征增值稅、消費稅項目的,需要分別核算離島免稅商品和應稅項目的銷售額。4.離島免稅店需要將離島免稅商品的名稱和銷售價格、購買離島免稅商品的離島旅客信息和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實時向稅務機關提供。
二、再擴大!增值稅電子專票試點!
近日,浙江省稅務局發公告:在杭州市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開展專票電子化試點,試點納稅人范圍由杭州市稅務局確定,受票范圍為杭州市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
自2020年11月起,杭州市試點納稅人開出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受票范圍,擴至浙江省稅務局和寧波市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
這一公告的出臺,意味著增值稅電子專票又擴圍了!
納稅人收到電子專票需注意:1.在總局發票查驗平臺下載OFD閱覽器,用閱覽器可打開電子專票。2.根據有關規定,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印章。3.電子專票在發票監制章上鼠標右鍵,點擊驗證,驗證結果“該簽章有效”等字樣,說明此專票有效且未被篡改。4.該專票對應業務如屬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事項,在勾選平臺勾選確認申報抵扣,這一點與傳統紙票沒有區別。5.以電子專票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根據財會〔2020〕6號以及各地試點文件規定,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打印件的電子文件。6.由于電子發票的特性,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時,只能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三、金稅四期,要來了!
11月中旬,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購意向公告,官宣金稅四期的到來!
采購項目: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之指揮臺及配套功能建設項目。
預算:195萬
采購時間:2020年12月
要求:實現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之指揮臺及配套功能系統,部署于稅務總局內網。
釋放了一個信號——“系統升級,技術布局、加強監控”!監管之網,越來越密!
企業請自查以下41個異常情況,務必警惕! 1、商貿公司進、銷嚴重背離,如大量購進手機、銷售的卻是鋼材。
2、企業長期存在增值稅留抵異常現象。
3、企業增值稅稅負異常偏低。
4、企業增值稅稅負偏高異常。
5、公司常年虧損,導致企業所得稅貢獻率異常偏低。
6、公司自開業以來長期零申報。
7、公司大量存在現金交易,而不通過對公賬戶交易。
8、企業的往來賬戶掛賬過大。
9、企業存貨過大。
10、企業大量取得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11、企業存在大量無清單的辦公品增值稅發票。
12、公司繳納的增值稅與附加稅費金額比對異常。
13、企業連續三年以上盈利但從來不向股東分紅。
14、企業存在大量發票抬頭為個人的不正常費用。
1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利潤數據和報送的財務報表的數據不一致異常。
16、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未開票收入”填寫負數異常。
17、增值稅申報表申報的銷售額與增值稅開票系統銷售額不一致預警。
18、無免稅備案但有免稅銷售額異常。
19、無簡易征收備案但有簡易計稅銷售額的預警風險。
20、開票項目與實際經營范圍嚴重不符異常。
2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進項稅額轉出”為負數異常。
22、公司只有銷項但是從來沒有進項出現異常。
23、公司只有進項但是從來沒有銷項出現異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頻繁發票增量異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內開票額突增異常。
26、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人均稅款偏低異常風險。
27、個人取得兩處及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未合并申報風險。
28、同一單位員工同時存在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異常。
29 、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工資總額不符出現的異常風險。
30、期間費用率偏高異常
31、大部分發票頂額開具,發票開具金額滿額度明顯偏高異常。
32、大量存在農產品抵扣異常。
33、公司賬面上沒有車輛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費等異常。
34、外埠進項或銷項稅額比重嚴重過高異常。
35、增值稅專用發票用量變動異常。
36、納稅人銷售貨物發票價格變動異常。
37、法人戶籍非本地、法人設立異常集中。
38、企業大量存在“會務費”“材料一批”“咨詢費”“服務費”“培訓費”等無證據鏈的關鍵詞。
39、少繳或不繳社保。如:試用期不入社保;工資高卻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
40、企業代別人掛靠社保。
41、員工自愿放棄社保,企業就沒有給入。
四、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3%。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以下13%貨物容易和農產品等9%貨物混淆:
1.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玉米漿、玉米皮、玉米纖維(又稱噴漿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種蔬菜罐頭。
3.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4.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干燥、勻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
5.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后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藥。
7.鋸材,竹筍罐頭。
8.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
9.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
10.各種蛋類的罐頭。
11.酸奶、奶酪、奶油,調制乳。
12.洗凈毛、洗凈絨。
13.飼料添加劑。
14.用于人類日常生活的各種類型包裝的日用衛生用藥(如衛生殺蟲劑、驅蟲劑、驅蚊劑、蚊香等)。
15.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農用汽車、三輪運貨車、機動漁船、森林砍伐機械、集材機械、農機零部件。
五、增值稅征收率
一般納稅人(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按實物征收增值稅,征收率為5%。(國稅發〔1994〕114號)
2.銷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
3.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房地產老項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老項目繼續開發后,以自己名義立項銷售的不動產,屬于房地產老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圍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圍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圍填海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屬于房地產老項目。(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財稅〔2016〕68號、財稅〔2016〕36號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
4.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財稅〔2016〕47號 )
5.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財稅〔2016〕47號 )
6.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財稅〔2016〕47號 )
7.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含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財稅〔2016〕47號 ,財稅〔2016〕68號)
8.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財稅〔2016〕47號 )
9.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財稅〔2016〕47號 )
(二)3%征收率
1.銷售自產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
2.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4.銷售自產的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5.銷售自產的自來水。(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6.銷售自產的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7.銷售自產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8.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9.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國稅函〔2009〕456號,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 )
10.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總局公告〔2012〕20號)
11.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銷售電力產品。(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
12.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總局公告2016年第8號)
1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14.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
15.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
16.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含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財稅〔2016〕36號附件2,財稅〔2016〕140號)
17.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財稅〔2016〕36號附件2)
18.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財稅〔2016〕36號附件2)
19.公路經營企業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財稅〔2016〕36號附件2)
20.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及其各分支機構提供涉農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財稅〔2016〕39號)
21.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在縣(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財稅〔2016〕46號 )
22.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財稅〔2016〕46號)
23.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財稅〔2016〕68號)
24.提供教育輔助服務。(財稅〔2016〕140號)
25.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財稅〔2016〕140號)
26.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財稅〔2016〕140號)
27.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為甲供工程提供的、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財稅〔2016〕36號附件2)
29.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總局公告2017年11號)
30.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財稅〔2017〕58號)
31.銷售自產、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已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
32.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財稅〔2017〕56號)
33.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8〕47號)
34.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具體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8〕97號)
35、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9〕17號)
36.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財稅〔2019〕24號)
(三)3%征收率減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財稅〔2008〕170號,財稅〔2014〕57號)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財稅〔2008〕170號,財稅〔2014〕57號 )
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4.納稅人銷售舊貨。(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5.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總局公告2012年1號 ,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
6.發生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總局公告2012年1號 ,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 )
7.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財稅〔2016〕36號附件2)
(四)減按0.5%征收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并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五)按照5%征收率減按1.5%征收
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六)應當適用(非可選擇)簡易計稅
1.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2.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財稅〔2017〕58號)
3. 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財稅〔2017〕56號)
4. 中外合作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按實物征收增值稅,征收率為5%。(國稅發〔1994〕114號)
5.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財稅〔2009〕9號)
6.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 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
(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增值稅改了哪?
記住13字口訣,太簡單了!
不動產不再分兩年抵扣你家公司買了房啊、地啊可以一次性抵扣了!
除不動產外抵扣范圍也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以公司業務為目的的出行火車票、汽車票、飛機票皆可抵扣!
加計抵減就比較復雜了除了口訣中提到的注意點外還要特別注意: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享受該政策!
財政部發布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簡化了核算要求。那么小企業會計準則適合哪些企業?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范圍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總則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下列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其他規定
1、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若是本準則對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未作規范,則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不得執行本準則的相關規定。
3、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因經營規模或企業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本準則第二條規定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從次年1月1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4、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已經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不得轉為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小企業會計準則特點
1、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簡化了核算要求。
(1)會計計量上,要求小企業采用歷史成本計量;
(2)財務報告上,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滿足稅收征管信息需求,有助于銀行提供信貸相結合。
小企業外部財務報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為稅務部門和銀行,在這兩者的信息需求的基礎上確定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職業判斷的內容隨之減少,可以消除小企業會計與稅法的大部分差異。
3、《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合理分工,形成有序銜接。
北京歷年的考點都在順義,今年卻變了,變了地點也增加了考點。
2022年北京共設有三個CFA考點,各考點及其地址分別為:
1、北京信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Beijing Xinnuo Sof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鎮陳家林路2號尚8里文創園F座1-2層(國家開放大學社會考試基地四惠)
2、北京匯佳職業學院
Beijing Huijia Vocational College
北京市昌平區創新路20號考試中心
3、北京考試中心Prometric北京考試中心
Prometric
北京市海淀區科學院南路2號融科資訊中心A座4層407單元
2018年剛拿到CFA的持證人推薦,CFA備考必備:高頓最新CFA備考資料!
今年北京為了吸引CFA持證人也出臺了不少福利政策哦。
北京市CFA福利政策
北京市為吸引和鼓勵金融緊缺人才在北京發展的16項政策日前出臺。其中,明確指出對于擁有CFA、FRM等持證資格的,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并對于來京工作的可辦理調京手續并辦理本市戶口。該政策于2011年2月1日開始以金融街作為試點首先實施。(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這樣的福利政策你還在猶豫什么?趕緊報名CFA培訓吧,從此走上人生的巔峰。
往年的高級會計師考試都是在3月份的時候開始報名,在下半年9月份的時候開始考試,2020年會有新的變化嗎,重難點的內容發生改變了嗎?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2020年高級會計考試相關信息
2020年高級會計師考試時間:3月10日—31日(現在就已經可以報名了)
但是還是有很多考生不太明白,自己符不符合報考的條件呢?我們接下來就來說說高級會計師的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還分為兩種,一種是基本條件,第二種是除基本條件外的其他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規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素質,不違反財經法律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
2、報考要求
(1)大專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從事會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本科、碩士、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取得會計職稱后,從事會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從事相關工作滿2年。
以上就是除了基本條件之外的報考條件,滿足以上的條件之一即可。
(二)報名的工作年限要求
1、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做的勤工助學,不能作為工作年限進行計算;
2、工作年限的計算為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時間總和;
(三)報名審核
收到考生的報名信息的時候,考生登記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規定的學歷時間等對考生進行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地報名參加考試。
以上就是有關高級會計考試的一些相關資料,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記得關注會計網小編哦!
資產減值損失會計科目屬于什么類?在利潤表列示的時候說明些什么?如果不太了解這部分內容,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資產減值損失不屬于費用類,它是獨立的會計科目,屬于資產。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范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資產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準備計提后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經過對資產的測試,判斷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所確認的相應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是資產類科目,為什么在利潤表列示?
資產減值準備是資產類,資產減值損失是損益類“資產減值損失”是新會計準則下新增加的科目,在企業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時,在新會計準則下,計提的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都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可以把它當成“管理費用”來理解(但并不是管理費用),“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余額在月末要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資產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準備計提后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于損益類科目
以上就是有關資產減值損失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注冊會計師考試一年一次,證書含金量非常高,大家需注意及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不過并非所有的人員都可以報考。那具體來說,202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資格有哪些?考試科目是什么?有關的詳情信息,快隨會計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吧!
一、202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資格有哪些?
中注協暫未公布!不過注冊會計師考試每年的報名條件基本都是一致的,很多年沒變了,預計2024年仍將與往年保持一致。關于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綜合階段的報名資格詳情,如下:
1、注冊會計師報名資格——專業階段(同時符合):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注冊會計師報名資格——綜合階段(同時符合):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3、不得報考注冊會計師的三類情形:
①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②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③已經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202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是什么?
202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簡章雖然還未公布,但是在考試科目上,基本不會變!注冊會計師分專業、綜合階段考7門,科目詳情如下:
1、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稅法》、《公司戰略及風險管理》、《審計》、《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允許考生一次同時報考全部或者部分科目。
2、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三、202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和考試時間是在什么時候?
注冊會計師考試每年一次,202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預計是在4月份,考試時間預測是在8月23日-25日。
2024年注冊會計師更多準確的報名和考試時間,后續中注協會在官網進一步通知,請保持關注。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可以及時注冊登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cpaexam.cicpa.org.cn,簡稱網報系統)完成報名。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企業購買的原材料用于生產產品時,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如果購買的原材料改變了其用途,例如用于修建員工宿舍,具體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原材料用于修建員工宿舍的會計分錄
原材料用于工程建設且工程建設是用于員工宿舍,其進項稅額要做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形
(1)購進的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2)購進的材料或者商品用于免稅項目;
(3)購進的材料或者商品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
(4)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等。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