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稱,為支持籌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以下簡稱北京冬奧會),現就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發布公告。
公告明確,對國際奧委會相關實體中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與北京冬奧會有關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奧林匹克轉播服務公司、奧林匹克頻道服務公司、國際奧委會電視與市場開發服務公司、奧林匹克文化與遺產基金、官方計時公司取得的與北京冬奧會有關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國際贊助計劃、全球供應計劃、全球特許計劃的贊助商、供應商、特許商及其分包商根據協議向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冬奧組委)提供指定貨物或服務,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的境內機構因贊助、捐贈北京冬奧會以及根據協議出售的貨物或服務免征增值稅的,對應的進項稅額可用于抵扣本企業其他應稅項目所對應的銷項稅額,對在2022年12月31日仍無法抵扣的留抵稅額可予以退還。
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因從事與北京冬奧會相關的工作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指定清單內的貨物或服務采購支出,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由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憑發票及北京冬奧組委開具的證明文件,按照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向稅務總局指定的部門申請退還,具體退稅流程由稅務總局制定。
對國際奧委會相關實體與北京冬奧組委簽訂的各類合同,免征國際奧委會相關實體應繳納的印花稅。
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或其境內機構按暫時進口貨物方式進口的奧運物資,未在規定時間內復運出境的,須補繳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進口汽車以不低于新車90%的價格估價征稅),但以下情形除外:1.直接用于北京冬奧會,包括但不限于奧運會轉播、報道和展覽,且在賽事期間消耗完畢的消耗品,并能提供北京冬奧組委證明文件的;2.貨物發生損毀不能復運出境,且能提交北京冬奧組委證明文件的;3.無償捐贈給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機構、冬奧會場館法人實體、特定體育組織和公益組織等機構(受贈機構名單由北京冬奧組委負責確定),且能提交北京冬奧組委證明文件的。
對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的外籍雇員、官員、教練員、訓練員以及其他代表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臨時來華,從事與北京冬奧會相關的工作,取得由北京冬奧組委支付或認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該類人員的身份及收入由北京冬奧組委出具證明文件,北京冬奧組委定期將該類人員名單及免稅收入相關信息報送稅務部門。
國際殘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的稅收政策,比照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執行。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國際奧委會相關實體實行清單管理,具體清單由北京冬奧組委提出,報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確定。
稅收優惠政策中凡未注明具體期限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于2月2日,蘇州出臺蘇“惠”十條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這是關于扶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首個地方政府性政策文件。其中,關于房租免收、交稅延期政策是真的嗎?接下來讓我們具體來看看這暖人心的蘇“惠”十條。
第一,對中小企業將加大金融支持
首先,我們看到加大金融支持包括四個方面:
1、銀行機構需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也就是保證小微企業2020年的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的同期余額。
2、“三必須一重要”,保證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就是鼓勵銀行通過降低成本費率加大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3、對于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及時發揮。對于疫情防控的融資需求全力滿足。
4、鼓勵金融機構通過開展“百行千人進萬企”活動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提供更多保障。
第二,通過緩繳社會保險等途徑穩定職工隊伍
我們重點看到第六條政策措施:對于受到疫情影響,目前無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中小企業,依法經批準后,這些中小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用。最長緩繳期限為六個月。
第三,通過減免房租、交稅延期等舉措減輕企業負擔,是真的嗎?
我們重點來看到第七條及第九條政策規定:
若中小企業所承租的經營用房屬國有資產類,那么可實行免收一個月的房租,兩個月房租進行減半。若是其他經營用房,鼓勵業主對房租進行減免,具體結果待雙方協商。
如果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交稅困難,則依法申請,可進行延期申報辦理。對于企業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是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