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準延期申報通知書是稅務機關核準納稅人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行政文書,當納稅人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確有困難比如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無法避免的水災、地震、疫情暴發等意外,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時,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核準同意,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長期限內辦理申報而下達書面通知。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辦理納稅人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同時應在困難情形解決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查明事實,予以核準。核準延期申報通知書可以幫助納稅人解決申報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有利于納稅人維護和遵守正常的申報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需要預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核準納稅人延期申報的同時,核定申報期間應納稅額并限期繳納。經核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額度預繳稅款。
一是按上月實際繳納稅款確定;無上月實際繳納稅款的,綜合征管軟件(CTAIS)通行規定是按其經營期內上推不超過12個月的月均實際納稅額確定。
二是對于本期經營情況變動大的納稅人:當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遠遠大于比照上期稅額的預繳稅款時,稅務機關為防止納稅人利用延期申報拖延繳納稅款,在審核延期申報時,要結合納稅人本期經營情況來合理核定預繳稅額,以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并保護真正需要延期申報的納稅人的權利。
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是稅務機關核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稅務行政文書,是因有特殊困難影響,比如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納稅人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同意其延期繳稅而下達的書面通知。
延期納稅的時限是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
但在收到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經稅務機關批準的延期繳納稅款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條件:納稅人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短期資金調度困難: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故;國家調整經濟政策和行政指令對某些納稅人的直接影響;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材料: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當因不可抗力因素申請時,應提供有權認定機關或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的有關證明,災情報告;當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申請辦理時,應提供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支出預算;當因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申請時,應提供資產負債表。
關于24年度的高級會計考試,河北省財政部已經發布了相關的通知,同學們需要提前了解相關內容。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河北考區)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2024年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舉行。現就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五)本通知“一、考試報名”(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八)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九)考試報名審核方式。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北考區報名審核方式為前置性審核(考試前審核)。報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網上報名、自動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即:報考人員登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http://rygl.hebcz.cn/)進行信息采集,填寫職稱信息時,請選擇是否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并選擇對應的報考級別。報考人員信息采集通過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審核后,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選擇河北省進行注冊報名,報名系統調取信息采集數據自動審核。如符合報名條件,直接繳費報名成功。如不符合報名條件,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變更,信息變更通過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審核后,重新登錄報名系統報名。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進行上傳。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寫和上傳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關資料的規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因填寫或上傳虛假信息、資料,經查實后,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并將其列入我省會計行業失信人員名單。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將另行公布。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安排
(一)考試時間
級別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級5月18日至22日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中級9月7日至9日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高級5月18日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1.初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進行,共10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中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3.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4年5月18日,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二)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3年12月31日前,公布2024年度會計初、高級資格考試相關事項。
2.2024年1月8日至1月26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考試報名統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3.2024年5月11日至22日,報考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5月18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
5.2024年6月21日前,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
6.2024年7月5日前,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三)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4年1月30日前,公布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24年6月14日至7月2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考試報名統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3.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報考中級資格考試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4.2024年9月7日至9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5.2024年10月31日前,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五、其他事項
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說明:以上政策性信息來自河北省財政廳。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高頓網校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計劃申報河北省2024年度高級經濟師評審的朋友請注意,河北省2024年職稱申報推薦工作通知發布了!詳情請看下文!
河北省人才服務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申報人員:
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精神,按照《河北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冀人社發〔2023〕1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00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時間安排
(一)申報推薦數量備案。7月10日前完成職稱申報推薦數量備案工作。
(二)申報推薦。7月11日至8月20日完成工作單位申報推薦及個人網上申報信息填報工作。
(三)資格審核。8月21日至9月22日完成職稱申報材料資格審核工作。
(四)督導檢查。9月23日至9月30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直主管部門完成職稱申報推薦和資格審核工作的督導抽查工作。
(五)材料提交。10月8日至10月12日完成申報資料的提交工作。
(六)評審工作。10月13日至11月22日各高級評審委員會完成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七)評審結果備案。11月30日前完成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備案工作。
二、申報人員范圍
嚴格按照省職改辦通知要求執行,檔案在省人才服務中心存放,且在我省各類(含中直駐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公經濟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政策規定的技能人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和農民技術人員;與我省企事業單位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
在處分期或組織處理影響期內、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期間、刑事處罰期間不得申報;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各自主評審單位主系列職稱在本單位申報,不得在省人才申報。
三、申報推薦程序
申報工作由申報人員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推薦,人才中心審查上報三方面組成。具體審核推薦程序如下:
(一)申報人員如實申報。申報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系統,對照申報條件,按照網上系統填報要求,認真如實填寫申報信息,確保填報信息前后一致、與上傳附件和相關佐證材料一致,并掃描上傳清晰的相關電子版材料。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報參評條件,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人要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用人單位嚴格推薦。用人單位要按照省統一要求的職稱工作規范和程序開展工作,科學制定職稱推薦工作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公開述職、考核答辯、考核評議、量化賦分、綜合排序、集體研究等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工作。用人單位要承擔申報材料審核的主體責任,對職稱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做到真實、規范、完整,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要對確定的申報人選在單位進行公示,并協助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做好網上申報工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上報我中心。本次申報由各單位人事統一申報,原則上不受理個人申報。
(三)嚴格審核程序。我中心將對用人單位上報的材料按照資格審查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重點審查申報人員身份是否準確、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申報專業是否前后一致、填報信息和上傳附件內容是否相同、填報單位名稱是否規范、佐證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注明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退回;對于材料需要補充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并在河北人才網公告。
四、有關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關于申報人員退休年齡。評聘結合專業申報參評人員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非評聘結合專業申報參評人員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
(二)關于黨校專業職稱評審條件銜接及評審。黨校專業并行使用2024年新修訂的職稱評審條件和2023年修訂使用的參照執行的相關職稱評審條件,并行使用僅限今年。黨校專業的參評人員按照專業分類,統一由省委黨校高級職稱評委會組織評審。
(三)關于衛生系列基層高級職稱申報。今年,在衛生系列基層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中新增了正高級的申報評審條件,各市要嚴格按照適用范圍、基本條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業績成果條件認真組織申報推薦。
(四)關于落實抗疫一線人員職稱政策。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號)和《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1號)要求,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支持鼓勵抗疫一線醫、藥、護、技人員參加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實踐技能考試。
(五)關于學歷問題。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冀職改辦字〔2023〕8號)要求,減少學歷的限制性要求,只要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任職前學歷和任職期間后取得學歷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六)關于“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問題。持續推進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落實落細,取得的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流動到縣級(含縣)以上單位的,其職稱須按縣級(含縣)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條件重新申報評審。
(七)關于獎勵的認定問題。在職稱申報推薦及評審過程中,對獎勵項目及級別應由同行專家據實進行界定,《河北省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各專業對應獎勵項目表》(冀職改辦字〔2015〕104號)只作為參考的依據,不作為執行的標準。
(八)關于申報材料的提交。今年,各單位申報材料提交時間根據督導檢查和整改完成時間確定,提交工作必須待督導檢查工作結束,對指出的問題整改完成后再進行提交。
本通知未作明確事宜,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河北省人才服務中心
2024年6月25日
8月20日,陜西注協發布《關于陜西考區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公告CPA考試延期。
通知原文如下:
陜西考區各位考生:
鑒于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與局部暴發并存,根據陜西省全面收緊社會管控措施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陜西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請各位考生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及時關注考試有關通知。
咨詢電話:029-87612679
陜西省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除陜西外,目前已經確認CPA考試延期的省份有:
江蘇:8月16日,江蘇注協發布《關于江蘇考區CPA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河南:8月18日,河南注協發布《關于河南考區考試延期舉行的通知》。
湖北:8月18日,湖北注協發布《關于湖北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告》。
北京:8月20日,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公眾號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通知》。
8月20日,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公眾號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通知》,確認CPA考試延期。
通知原文如下:
各位考生:
為統籌做好北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減少人員聚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含涉外考場)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有關通知,保持手機暢通,并積極復習備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感謝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
咨詢電話:010-88228898
郵箱:ksb bicpa.org.cn
北京注冊會計師考試辦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除北京外,目前已經確認CPA考試延期的省份有:
江蘇:8月16日,江蘇注協發布《關于江蘇考區CPA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河南:8月18日,河南注協發布《關于河南考區考試延期舉行的通知》。
湖北:8月18日,湖北注協發布《關于湖北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20日,陜西注協發布《關于陜西考區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福建廈門:8月20日,福建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廈門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
云南德宏州:8月23日,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云南省德宏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
湖南省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8月23日,湖南注協發布《湖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湖南省張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
江蘇CPA官宣延期沒幾天,河南也緊跟著宣布了CPA考試的延期,這下,河南的考生終于可以長舒一口氣了,等了這么多天的消息,終于等來了最終的結果。
關于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河南考區延期舉行的通知
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河南考區全體考生:
根據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的健康安全,經河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研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河南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密切關注網報系統地方公告及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耐心等待考試信息,積極復習備考。
河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18日
此前,江蘇注協也已經宣布CPA考試延期,還剩下湖北暫時沒有消息,另外還有陜西最近也有不少要延期的消息,現在這些地方的考生還在焦急地等待官方的正式回應,,各位考生可以耐心等待自己地區注協官網發布的通知,相信各地注協都會做好相應的安排。
8月16日,江蘇注協發布了《關于江蘇考區CPA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宣布原定于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江蘇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關于江蘇考區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江蘇考區各位考生:
為切實保障各位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經江蘇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研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江蘇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認真備考,及時關注考試有關通知。
江蘇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15日
這下,江蘇的考生終于可以心安了,還好只是延期,之后還有機會考試。但是具體要延期到什么時候,暫時還不清楚,不過相信注協這邊應該也會很快有消息的。
最新消息,大家一直等待的5月證券考試確認已經延期!目前協會已經陸續發通知給各公司,大家注意留意公司的通知!以下是某公司內部通知,還未收到通知的小伙伴,可以問一下公司哦!
2022年5月份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確定延期
通知原文
各公司:鑒于近期國內部分地區疫情形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慎重研究決定如下:
一是擬延期舉辦5月28、29日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專場考試,后續考試安排將視疫情防控要求而定。同時請各公司按照充分節約考試資源和盡可能只滿足迫切考試需求員工參加考試的總體原則,結合公司自身承辦“云考試自主考點”的條件和意愿,統計并填報《2022年二季度行業參加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情況摸底》,并于5月16日前發送至kaoshi@sac.net.cn。
二是擬取消原定5月26日舉辦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測試,如公司有迫切測試需求,請于5月11日前與我部聯系。
感謝各公司的理解和配合!
協會考試組織部
2022年5月9日
證券從業考試學習建議
1.夯實基礎
基礎一定要掌握好,不能急于求成,不要以為把考綱教材刷一遍就可以了,人是有遺忘曲線的,所以需要大家反復復習,尤其是針對重要知識點和考試常考內容。雖然過程是枯燥,但絕對是有必要的,如果沒有持之以恒的決心,那么想要快速通過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做題&歸納
備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可以總結為三大要點:第一是考試大綱,第二是做題,第三是總結和歸納。
證券從業考試只有客觀題,多做題,特別是做往年的真題,從做題中掌握考試重點內容,熟悉出題的“套路”,絕對是有用的。做題也不能無腦做,要把考題內容和復習到的相關知識點聯系起來。做錯的題不要只是看一下答案,要分析自己做錯的原因,及時發現自己理解不透徹的知識點,查漏補缺。將錯題整理好,后把難點、容易混淆的點通過歸納總結梳理,后期復習的時候再拿出來看看。
8月20日,福建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廈門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宣布廈門CPA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但福建其他地區的CPA考試仍然正常舉行。
以下為公告原文:
廈門考區各位考生:
為統籌做好廈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減少人員聚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廈門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請廈門考區各位考生繼續按照廈門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認真備考,及時關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及廈門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之窗)。
咨詢電話:0592-5079480 5156229(8:00-12:00,15:00-18:00),0592-12345(24小時)
福建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除福建廈門外,目前已經確認CPA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江蘇:8月16日,江蘇注協發布《關于江蘇考區CPA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河南:8月18日,河南注協發布《關于河南考區考試延期舉行的通知》。
湖北:8月18日,湖北注協發布《關于湖北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20日,陜西注協發布《關于陜西考區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北京:8月20日,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公眾號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通知》。
云南德宏州:8月23日,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云南省德宏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
根據濟寧財政局發布的《關于取消2022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延期考試(濟寧考區)的通告》,由于疫情原因,取消原定于12月3日-4日舉行的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延期考試(濟寧考區)。
2022年濟寧中級會計延考取消后續相關事宜,一經確定,會第一時間在“濟寧財政”徽信公眾號和“濟寧會計信息網”通知公告欄發布通告,建議考生耐心等待,另外,2022年在濟寧考區報名成功的考生,如果2021年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1、繼續安心復習,受疫情影響,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取消,這就意味考生可以備考的時間更長。在接下來的時間里,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及時調整自己的學習計劃,也可以增加備考科目,并且每天要保持學習狀態,及時回顧防止知識點遺忘。
2、調整好心態,既然中級會計延期考試已經取消,考生需要調整好心態,不要因為延期考試而放棄考試,應該繼續備考,準備明年的中級會計考試。
3、及時關注考區考試動態,目前,新的考試時間已經公布,考生要及時關注本地區關于考試相關政策解讀和變化,例如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大綱是否發生變化等。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的《關于寧波市等地區延期舉行2022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浙江省寧波市、天津市、遼寧省沈陽市,山東省菏澤市,江西省萍鄉市、江西省九江市、江蘇省連云港市的稅務師考試延期舉行。
2022年稅務師考試延考地區,除了上述寧波等地,還有浙江省舟山市、陜西省榆林市和云南省曲靖市、北京市、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四川省德陽市、江西省贛州市、安徽省淮北市、黑龍江省、山西省、湖南省、廣東省(不含深圳市)、河北省、河南省、青島市、重慶市、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及遼寧省鞍山市、錦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四川省南充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黃岡市,山東省濟南市、淄博市、東營市、濟寧市、泰安市、臨沂市、德州市、青海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稅務師考試延期舉行。
2022年稅務師考試延期考試時間暫未公布,考生可以參考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的《2022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及有關事項公告》,通知中指出,如果定于11月19日-11月20日的稅務師考試發生延期,考試將在12月另行組織。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的《關于為受疫情影響的應試人員辦理退費或延考有關問題的公告》,已確定延期考試地區的應試人員,如選擇不再參加延期舉行的考試,可申請退費。不申請退費則視為參加原報名地區延期舉行的考試。
2022年稅務師因疫情延考申請退費和延期考試均通過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相關鏈接辦理。屆時中稅協將發布申請渠道鏈接,考生需及時留意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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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于延期舉辦2021年10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取消原定2021年10月30-31日的考試并延期舉辦,具體時間將視國內疫情發展情況及各地疫情防控措施而定。延期考試時間發布后,報名系統將在公告規定時間內接受考生報名,已成功報名10月考試的考生系統將自動順延為下次考試。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延期舉辦2021年10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公告
鑒于當前全國多地陸續出現新冠疫情,發展態勢具有較多不確定性,為有效防控疫情,保證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慎重研究決定,現將10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原定2021年10月30-31日的考試并延期舉辦,具體時間將視國內疫情發展情況及各地疫情防控措施而定,屆時協會將在官網(www.sac.net.cn)另行公告;
二、延期考試時間發布后,報名系統將在公告規定時間內接受考生報名;已成功報名10月考試的考生系統將自動順延為下次考試,考生無需進行其他操作。上述考生如需退考,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辦理;
三、如有疑問,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在線客服進行咨詢。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業協會
2021年10月26日
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
繼江蘇南京、淮安發布考試延期通知后,江蘇宿遷的中級考試也延期了。8月23日,宿遷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宿遷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各位考生:
為全面貫徹落實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上級同意,原定于9月4日-6日舉行的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宿遷市財政局”官網和“宿遷會計之家”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有關通知。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宿遷市財政局會計處:
0527-84363051
0527-84363054
宿遷市財政局
2021年8月23日
除江蘇宿遷外,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湖北:8月19日,湖北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19日,陜西財政局發布了《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南京:8月21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南京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淮安:8月23日,淮安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
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取消的地區有:
江蘇揚州:8月10日,揚州市財政局發布了《揚州市財政局關于取消揚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通告》。
8月23日,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云南省德宏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宣布云南省德宏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但云南省其他地區的CPA考試仍正常舉行。
以下為公告原文:
各位考生:
為統籌做好云南省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減少人員聚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原定于2021年8月28日至29日舉行的云南省德宏州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德宏州財政局網站有關通知,保持手機暢通,并積極復習備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感謝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
咨詢電話:0692-2121334,0871-63957215
郵箱:ks23 cicpa.org.cn
云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除云南省德宏州外,目前已經確認CPA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江蘇:8月16日,江蘇注協發布《關于江蘇考區CPA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河南:8月18日,河南注協發布《關于河南考區考試延期舉行的通知》。
湖北:8月18日,湖北注協發布《關于湖北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20日,陜西注協發布《關于陜西考區202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延期舉行的公告》。
北京:8月20日,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公眾號發布《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通知》。
福建廈門:8月20日,福建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廈門考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
這幾天江蘇、河南兩地的CPA考試通知延期舉行,中級考生也坐不住了,紛紛關心中級會計考試會不會也跟CPA考試一樣延期。很快,湖北地區最先作出表態,8月19日,湖北財政廳宣布原定于9月4日-6日舉行的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湖北考區各位考生: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考試)原計劃于9月4日-6日舉行。鑒于我省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為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經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同意,2021年中級考試延期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及時關注省財政廳和所在市州財政部門官方網站。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中稅協正式宣布,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新疆考區2020年稅務師考試延期舉行!
新疆考區2020年稅務師考試確定延期
根據中稅協發布的《關于新疆考區2020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延期的公告》文件,2020年新疆考區稅務師考試確定延期舉行,考試時間暫定為2020年底至2021年初。
對于新疆考區的考生而言,考試延期的消息無疑會對目前的復習節奏產生影響,但延期考試并不代表取消考試,因此考生還是要調整好心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好復習計劃,全面鞏固知識,做好隨時上戰場的準備,不可掉以輕心。
稅務師考前沖刺攻略
1、鞏固基礎知識
到了稅務師考試的沖刺階段,基礎知識的掌握尤其重要。考生應結合之前的上課筆記,將基礎知識重新整理一遍,將書上的典型例題重新做一遍,捋一遍做題思路,并做好總結筆記。
2、建立思維導圖
思維導圖的作用,往往是將所學各章節知識點串聯起來,建立一個整體化的知識框架。因此臨近稅務師考試,可以將之前所做的思維導圖拿出來,看看有沒有哪里需要填充的,并結合考試真題及考試大綱,將重點知識標記出來,這樣一來,不單單能強化記憶知識,也能讓自己有個更清晰的學習思路。
3、善于利用考試真題
稅務師考生,務必要清楚歷年考試真題的重要性。根據歷年考試真題,可以分析考試出題方向,歸納重要考點,總結解題策略。建議每做完一套真題,一定要認真對照答案,根據標準答案所給思路,整理不同題型的答題方法,對知識學會融匯貫通。
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安排
2020年11月7日
稅法(I) 9:00—11:30
稅法(II) 13:00—15:30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16:30—19:00
2020年11月8日
財務與會計 9:00—11:30
涉稅服務實務 14:00—16:30
注:以上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安排不包括新疆考區。
更多推薦:2020年稅務師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的《關于河北省、山東省等地區推遲舉行2022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河北省、山東省、青島市、山西省大同市、陜西省榆林市、廣東省江門市、湛江市、河南省洛陽市、安陽市、新鄉市、焦作市、許昌市、信陽市,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舉行的稅務師職業資格延期考試,再次推遲舉行。
除了上述提到的13地推遲22年稅務師延期考試,還有9地稅務師延期考試再次推遲舉行,詳情可點擊藍字查看
1、繼續加速完成學習計劃,復習時盡量不要放松或推遲復習計劃。考試是延期并不是取消,后續隨時都可能會再提上日程,所有也需要隨時做好準備。
2、調整備考心態,所以當收到延期通知的時候,一定要調整自己的心態,而不是放松心態。
3、隨時關注考試動態,考試會延遲,但終將會到來。考試時間不確定,隨時都有可能被通知進行考試。所以我們作為一定要多多關注官方消息,從而做到隨時更改自己的學習策略,從而更從容地應對考試。
1、建議考生正確的閱讀和刷題,稅務師考試雖然是考察知識點的掌握情況,但更多的是考察你能否靈活運用所學的稅務知識,尤其是涉稅服務實務這一科目,需要考生看書和做題相結合。
2、以課程為主,筆記為輔。報班的考生在聽課的時候一定要知道什么時候記筆記。做筆記時,考生可以把講義打印出來,突出重點并做好標記,或者把老師講解的重難點在輔導書上做好標記,以便課后復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