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很多公司都沒有開工,一些生產短期保質期或者是有效期時間比較短的商品,囤積著過期了怎么辦,會計應該做什么相應的處理?停工期間造成的一系列的損失應該怎么辦?接下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該做什么樣的會計處理?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屬于非正常損失,這些損失對于企業來說不屬于正常運營期間的生產消耗,不能作為產品的生產成本,計入營業外支出處理。
(二)稅
1、增值稅
因為疫情期間發生的損失包括保質期短、存貨過期、停工、停業等等不屬于非正常的損失,購買貨物的款項的進項稅額可以做正常的抵扣,不用轉出。
2、企業所得稅
如果符合稅收政策的規定,是可以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的,由于疫情原因停工停產的貨物損失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具體的可以參照,國家稅務總局的公告2018年第15號和2011年第25號中的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辦法,根據公告規定,企業要申報稅前扣除,必須要準備真實的資料加以佐證。
(三)賬務處理
加工廠購入一批易腐爛有保質期的原料進行加工,但是因為疫情原因,囤積太久,導致原材料已經腐爛了并且超過食物保存保質期,這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原材料購入價格10000元(不含稅)。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00
貸:原材料 10000
借:營業外支出 1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00
該公司購進的易腐爛的原材料進項稅額可以正常抵扣,不用轉出,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當中,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帶來了嚴重的影響,為了進一步加強疫情的防控,不少企業都紛紛選擇了停工停產,那么問題來了,在疫情期間,企業因停工停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作為財會人該如何進行財務處理?
財務上該怎么處理?
1、仔細清算好停工停產具體損失的項目
在這次疫情期間,損失最為嚴重的莫過于那些生產一線、物資生產等相關制造業企業,因為無法正常生產,也無法取得經濟收入,各方面都帶來嚴重影響。因此作為企業財會人,在處理財務方面,應仔細清算好損失的項目,比如資產折舊、企業員工成本、水電制造費用等,務必要做到真實與準確。
2、停工停產時間的確定
除了清算好停工停產所造成的的經濟損失外,財會人員也需要清楚劃分好停工停產的時間,企業是什么時候開始停工的,這些都需要清楚。而劃分的界定應根據國務院發布延長春節假期這段期間,在確定延長假期時間開始至企業正式復工復查時間這段時期作為停工期。
3、關于停工停產所損失的金額計算
作為企業的財會人員,應該按照好企業的真實情況,準確的計算清楚企業在這段疫情期間造成損失的金額數。比如企業員工的薪資成本、廠房的折舊、企業停工停產期間的薪資問題、正常生產的收入與疫情期間停工停產無法正常生產所造成的損失,財會人務必要仔細對比清楚。
涉稅相關注意事項
1、增值稅方面
在疫情期間,企業因為停工停產所造成的存貨、生產、員工的正常工作等不可抗拒的問題,這些事項所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都是不能夠轉出的。
2、企業所得稅方面
在本次疫情當中,為了減少企業所造成經濟損失的負擔,國家也出臺了相關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性政策,其中就是允許企業在停工停產期間發生的支出能夠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全額扣除。
企業根據勞動仲裁結果,需要向勞動者補發工資、離職補償金,或者需要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作為賠償時,這部分費用企業會計要如何做賬?
勞動仲裁賠償會計做賬
作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規,《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如果企業根據仲裁結果給勞動者支付了相關費用,會計人員在做賬時,需要根據具體類別分別處理,常見的情形有以下三種:
1、補發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企業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
企業補發工資,可以視同正常的工資支出,計入員工薪酬,按照正常的“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2、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條規定帶有處罰性質,公司正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部分正常計入工資薪金,但額外超出正常工資的部分屬于管理問題導致的費用支出,需要計入到管理費用當中。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3、補發的離職補償金
企業應視同正常的離職補償金,以“辭退福利”計入“管理費用”,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購入的產品若是出現質量問題,可將產品向銷售方退回,若是因產品質量不過關造成損失的,還可提出賠償。那么對于因質量問題退貨涉及賠償的情況,該怎么做賬?
因質量問題退貨涉及賠償會計分錄
因質量問題退貨涉及賠償,應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1、若是是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對于銷貨方而言,所支付的賠償金實際上相當于對購貨方銷售貨物的折扣或折讓,處理產品質量涉及賠償金的問題時,應以折扣、折讓的相關規定為依據。企業已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但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與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相同。
2、若是因產品質量購貨方需要對相應損失支付賠償的,應將支付的賠償金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核算。
銷售退貨的賬務處理
1、在銷售業務發生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當銷售發生退貨時,用紅字沖銷之前取得的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等(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3、銷售退貨業務的銷售成本處理
(1)銷售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退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 (紅字)
對于保險賠償費用,一般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那么收到保險賠償時,怎么做賬?
保險賠償怎么做賬?
1、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外部單位往來款-保險公司
2、費用報銷時:
(1)如果費用報銷單上有注明收到報銷公司賠償款或有相關批復意見、附件時,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外部單位往來款-保險公司
營業外支出-對外理賠支出(未賠付部分)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營業外支出-其他
銷售費用-修理費(未賠付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如果費用報銷單上并未注明有收到報銷公司賠償款,會計分錄如下:
商品報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發生維修支出
借:銷售費用-修理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顧客受傷賠償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對外理賠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營業外支出包括什么?
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是指企業對于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凈損失。
企業發生鍋爐改造的業務,可設置固定資產進行相關核算。對于鍋爐改造完工交付使用,相應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鍋爐改造完工交付使用分錄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哪些?
固定資產是企業必備的資產,是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其使用壽命均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期間一般會發生更新改造及修理等,以便使固定資產適應企業使用的需求。
固定資產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業可以通過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貸等方式取得固定資產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資產成本的具體構成內容及其確定方法也不盡相同。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中、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會有一定數量的物資庫存,當管理不善時就會對物資造成損毀,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會計分錄應當怎么做?
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責任人賠償)
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什么是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如有盤盈固定資產的,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的財產損益,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待處理財產損溢的主要賬務處理有:盤盈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等,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等,盤虧的固定資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科目;材料、產成品、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處理。盤虧、毀損的各項資產,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按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余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盤盈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盤盈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例如地震,臺風,水災等,也可以是人為造成的,例如政府禁令,罷工等。對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會計分錄
一、不可抗力造成資產損失,進項稅額稅額是準予在抵扣的。其會計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批準通過后的凈損失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因不可抗力損毀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借:原材料/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什么是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主要用來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固定資產清理是什么?
固定資產清理是因磨損、遭受非常災害和意外事故而喪失生產能力,或因陳舊過時,須淘汰更新的固定資產,所辦理的鑒定、報廢、核銷資產、處理殘值等項工作的總稱。固定資產經技術鑒定和經濟評估,確認應予報廢而轉入清理,即表明該項固定資產退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原固定資金投資隨之減少,因此,在會計核算上要注銷該資產原價和已提折舊,并同時沖減固定基金。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會收到一定的賠償款,如保險賠償、員工賠償等,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收到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在公司的日常業務中可能會因為操作運行的失誤導致要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賠償。對于賠償費用,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賠償費如何做賬?
根據賠償費用的性質,若會違反購銷合同等支付的賠償費用,一般分別記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會計科目,若是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賠償費用,則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賠償費根據稅法規定,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應在申報表中將賠償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不允許稅前扣除,按財務制度規定,賠償費用進“營業外支出“科目。
賠償因為不是買賣關系,不需要開具發票。開收據即可。
因為導致部分貨物破損,所以完整的分錄: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等
其他應收款--物流公司
貸: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商品用于賠償客戶會計分錄
如果用貨物賠償: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如果用現金賠償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如果商品報廢了,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如果所售商品退回庫里,就用紅字分錄沖回你之前所做的銷售、出庫等會計分錄。
對于企業的存貨或者材料,在日常管理中,可能會由于某些原因導致存貨或者材料發生損失。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責任人賠償)
管理費用(扣除應由他人承擔的賠款后的一般經營損失或管理不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什么?
待處理財產損溢屬于資產類科目。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在財產清查中查明的各種存貨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用于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包括盤盈存貨的價值。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類似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都是過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沒有余額的,它的余額都進入了當期損溢類科目。
借方登記存貨的盤虧、毀損金額及盤盈的轉銷金額,貸方登記存貨的盤盈金額及盤虧的轉銷金額。企業清查的各種存貨損溢,應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期末處理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當期就計入損失或利得。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酒店在經營過程中會為顧客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如果顧客損壞酒店的物品時,酒店會向顧客收取賠償費用,對于收取的賠償費用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處理,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酒店收取賠償費用的會計分錄
如因庫存損失或自然災害造成酒店財物損壞或變質,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區別對待。
1、屬于正常損失,計入當期管理費用;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過失方根據責任的大小給予賠償。需要核銷的部分,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后,列入管理費用;
2、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特別損失,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批,扣除剩余物價值、保險賠償金和過失人賠償金后,列為營業外支出;
3、因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向酒店領導匯報.
因此,對于酒店賠償客人的款項,則可以這樣入賬: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內容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提問,稱新的房屋因質量問題延期交房,開發商給予了相應的賠償金,問是否需要代繳個稅,對此會計網就跟大家進行解答。
問:開發商因延期交房給業主的賠償金和因房屋質量問題給客戶的賠償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5號)規定,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有的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系,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從而無法繳納后續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它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在購房時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從房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或賠償金,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及國稅函[2006]865號文件規定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支付的賠償款,一般與日常經營無關,屬于營業外支出的核算范疇。那么支付賠償款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支付賠償款會計分錄是什么?
公司支付給別人的賠償款,一般情況下,賠償款不屬于公司的經營生產中發生的費用,根據會計有關規定,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所以一般是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
收到賠償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用現金賠付貨款分錄
如果此筆款項以前已經入賬,應該是這樣的:
借:應付賬款(等科目)(xx單位)
貸:庫存現金
憑證后要附收款人(經辦人、xx單位)寫的收條,是單位的,最好蓋上公章或財務章。
企業收到的賠款不是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發生的,不屬于往來款項,那么公司收到賠償款時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
收到賠償款會計分錄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
1、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可以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對出租包裝物收取的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個人所得稅、水電費、醫藥費、房租費等;
企業預借給員工出差的差旅費也計入其他應收款。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支付賠償款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收到保險公司車輛賠償款會計分錄
1、保險公司賠付前,單位支付修理車輛的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庫存現金等
2、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和賠償金相等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3、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大于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時: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修理費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4、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小于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營業外收入
原材料發生毀損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管理不善、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等,若是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損失,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因管理不善原材料損失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責任人賠償)
管理費用(扣除應由他人承擔的賠款后的一般經營損失或管理不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怎么理解?
“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并且“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通過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賬戶來進行明細核算。
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月末如果是借方余額,則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凈損失;如果是貸方余額,則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凈溢余。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等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賠償款的用處不僅僅是為了補償受害人損失,更是懲罰責任人對于賠償款支出,應當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銀行存款是資產性質的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
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臨時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臨時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開立的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所開立的賬戶。
其他應收款怎么理解?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等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資產負債表上的其他應收款=賬套中的其他應收款借方余額+賬套中的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備用金借方余額-壞賬準備中的其他應收款余額
企業在日常工作中,會收到來自保險公司或個人的賠償款,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對于收到的賠償款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收到賠償款會計分錄
1、委托運輸單位運輸物品發生損毀,收到運輸單位的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發生毀損時: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運輸單位賠款
貸:在途物資
收到賠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運輸單位賠款
2、企業庫存盤點出現盤虧,需要由保險公司賠款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只有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盤虧才作進項稅額轉出)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賠款或責任人賠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賠款或責任人賠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像各種個人賠款、罰款,購買保險之后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出租包裝物租金;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水電費等都是計入其他應付款。
在實際工作中繳納稅收時,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操作,否則就可能會面臨被處罰。但是法理外也還有人情,國家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企業也是可以申請延期交稅的。那該如何提出這個延期交稅的情況說明?
延期繳納稅款的申請報告參考
XXX地方稅務局:
第一部分:簡要介紹企業的基本經營情況和財務及資金運用情況。
第二部分: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理由,一是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導致企業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是當期內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法定勞動社會保險費用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并列出具體金額。
第三部分: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名稱(公章):XX公司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
什么是稅收征管法所稱的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企業若不能按時繳納稅款怎么辦?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2、如果資金的原因不能按時交納稅款的,可以申請緩交增值稅,但需要省級稅務機關的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2022年4月申報期截止時間正常情況下是4月20日,但是考慮到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稅務局對部分地區的申請時間做了延期調整,具體是哪些地區?
2022年因疫情延期申報的城市
1、江蘇省受疫情影響,徐州市、蘇州市、無錫市,三個城市4月申報期延長10天,截止日期由原來的4月20日延長到4月30日。
2、上海:4月申報期4月29日截止。
3、廣州:4月申報期4月27日截止。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
自行申請延期申報的條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財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
稅務申報可以延期嗎?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的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7日。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在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核準延期辦理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