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延期付款的利息,應通過財務費用——利息科目核算,相關賬務處理有哪些?
延期付款的利息怎么做賬?
1、延期付款的利息,付款方: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銀行存款
2、延期付款的利息,收款方: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財務費用包括什么內容?
財務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有的企業如商品流通企業、保險企業進行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如債券印刷費、國外借款擔保費等。
1.利息支出,指企業短期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資本化的利息外)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凈額。
2.匯兌損失,指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銀行買入、賣出價與記賬所采用的匯率之間的差額,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余額按照期末規定匯率折合的記賬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等。
3.相關的手續費,指發行債券所需支付的手續費(需資本化的手續費除外)、開出匯票的銀行手續費、調劑外匯手續費等,但不包括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續費等。
4.其他財務費用,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租賃費用等。
企業發生的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借款利息的,應設置在建工程科目、應付利息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在建工程借款利息的會計處理
1、在建工程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可以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可以在在建工程下設置明細科目計提,等工程完工后隨同其他的造價一同轉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其他——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2、實際支付借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3、也可不計提,按實際發生計入:
借:在建工程——其他——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在建工程?
是指報告期已開始施工,尚未竣工或雖已竣工但尚未移交使用的工程。如:報告期以前年度開工跨入本年繼續施工,到期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報告期年度內新開工,年內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
工程物資和在建工程的區別
1、建工程和工程物資的資金位置不同,工程物資是為了工程而購買的且放在倉庫中的物資,而在建工程則是施工現場中的資金狀態。
2、工程物資指用于固定資產建造的建筑材料;在建工程是正在建設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3、工程物資應根據“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而在建工程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金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4、工程物資為建造工程而準備的物資,還沒有參與到工程中去。如果工程物資被領用,用到工程上去,實際上說明已經在開始建造工程了,這時被領用的物資,就是在建工程。
會計人員處理在建工程貸款利息的賬務時,一般通過在建工程、銀行存款等科目來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在建工程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1、長期借款年付息一次,資本化支出,工程在借款未到期后完工無需計提,直接按銀行支付當年一年利息:
借: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年付息一次,資本化支出,工程在借款到期前完工要計提當年數月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賬務處理有企業外包的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在長期債券投資中,應收利息屬于一級科目,適用于一次還本分次付息的情況,而應計利息是二級科目,適用于一次還本付息的情況。對于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應如何處理?
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的處理方法
應計利息是銀行預提的準備付給存款人的利息,每季計提后付給客戶。
應收利息是在銀行貸款的單位或個人每月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利息。
其實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收取利息的方式不一樣。貸出款項以后,要是應該每個月都收取利息的,那就記應收利息。當月收到錢,將應收利息沖減,增加現金或存款。
要是按年收利息的話,那就是每月的時候計提應計利息,到年末收到錢之后,再將匯總的應計利息沖減,增加現金或存款。
應收利息的會計分錄
1、當企業確認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2、當企業實際收到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屬于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應收的利息數,貸方登記收回的利息和轉作壞賬的利息,余額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數。
當房地產企業在計劃建設新樓盤過程中,一般是會發生籌資活動的,比如發生長期借款,該筆借款則需計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那么長期借款所要支付的利息計入在建工程科目時怎么做會計分錄?
長期借款利息計入在建工程怎么做賬?
會計準則規定,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資產范圍是固定資產,發生在固定資產購置或建造過程中的借款費用,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予以資本化。所以就要求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范圍為專門借款,即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1、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2、借款用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計息: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
在建工程中發生了利息收入怎么處理?
1、專門借款的利息,應該沖減在建工程的成本。
2、一般借款的利息收入就要計入財務費用。
3、其中的財務費用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屬于資產類科目,該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實際支出。
一般來說在房地產行業的在建工程中,由于工期較長所需資金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入長期借款,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利息,那么對于長期借款利息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長期借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計提利息時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時,
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2、分期計提并支付利息,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時,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另一種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在限額內隨用隨借。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有:利息凈支出(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差額)、匯兌凈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的差額)、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集生產經營資金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應付利息是什么?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于借款,應計利息屬于企業存款。
其實會計也分很多種,有工程會計、建筑類會計、房地產會計等等,那么工程會計的賬務處理要怎么做?
工程會計的會計分錄
購入或領用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工程物資——專用設備
貸:銀行存款
領用及退還: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工程結束后,退還剩余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貸: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同樣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筑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什么是工程物資?
工程物資指的是用于固定資產建造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僅限于鋼材、水泥、玻璃),企業(民用航空運輸)的高價周轉件(例如飛機的引擎)等購買回來需要再次加工建設的資產,并且其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非流動資產。
很多會計同時對于分包的賬務處理不熟悉,不知道該怎么寫分錄?小編為了使各位會計人員更好的掌握分包項目的賬務處理,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分包會計處理
1、期末,經營部門出具“已完工作量審核憑單”,經分包單位簽認后
借:工程結算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
2、以材料代為支付分包單位工程款時,物資部門出具“總包供料結算憑單”,經分包單位簽認后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
貸:原材料貸:主營業務收入-分包收入
3、期末,把已歸集的制造費用按照分包合同總價占總承包合同總價的比例進行分配,分配公式為:應計入當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費用=當期制造費用余額×(分包合同總價/總包合同總價)。根據上式計算得到的“應計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費用”
借:主營業務成本-分包成本
貸:制造費用
4、繳納代扣代繳的稅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分包單位稅費
貸:銀行存款
建筑工程分包和轉包怎么納稅?
答:實際上是分包人繳納稅款,但是并不需要分包方自行向稅務局申報納稅。而是由總承包方代扣代繳其營業稅及附加,所以扣繳納稅人為總承包人,而納稅義務人為分包方。
一、納稅人是單位企業
1、有做項目登記
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
2、沒有做項目登記
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個人所得稅(收入額1%)、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二、納稅人是個人獨資、個人合伙、個人承包、個體施工單位
營業稅(收入額3%)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營業稅稅額7%)、 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2%) 、個人所得稅(收入額1.5%)、印花稅(合同金額0.03%)。
分包開票后,總包可以憑據分包的開票憑證進行抵扣.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分包會計處理的全部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