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業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不少企業會面對財務困難而又無力承受,不得不通過債務重組來渡過難關,對于債務重組的情形,雙方應如何相關的會計分錄?
債務重組雙方的會計分錄
一、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二、債權人的會計處理如果所收款額小于債權的賬面價值時:
借: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如果所收款額大于債權的賬面價值但小于賬面余額時
借:銀行存款(實收款額)
壞賬準備(已提準備)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資產減值損失
債務重組的方式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
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若抵債資產為存貨,在增值稅不單獨結算的情況下,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及增值稅銷項稅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
應付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應付賬款,一般應在與所購買物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者所購買的勞務已經接受時確認。
債務重組通常是指債務人發生嚴重的財政困難,債權人和債務人通過協議約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對清償債務的時間、清償債務的金額、清償債務的方式等重新約定。當企業采用債務重組的方式進行核算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
以資產償還債務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
資產處置損益
營業外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將債務轉為資本時: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營業外收入
什么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是指債務人發生嚴重的財政困難,債權人和債務人通過協議約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對清償債務的時間、清償債務的金額、清償債務的方式等重新約定。也就是說,在債務重組的情況下,其他條件不變,雙方僅僅修改了債務償還條件。
資產處置損益是什么?
資產處置損益是新增加的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資產處置損益影響營業利潤。資產處置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債務重組收益是在企業清償某項債務時產生的,通常通過“營業外收入”等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債務重組收益的會計分錄要怎么寫?
債務重組收益的會計分錄
以資產償還債務: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
資產處置損益
營業外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將債務轉為資本: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營業外收入
應付賬款怎么理解?
應付賬款科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并且應當按照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應付賬款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表示企業購買材料、物資及接受勞務供應的應付但尚未付的款項;借方表示償還的應付賬款、以商業匯票抵付的應付賬款。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并且其期末余額也可以在借方,反映預付的款項。
什么是資產處置損益?
資產處置損益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資產處置損益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直接計入當期的利得或損失,影響營業利潤。
債務重組也就是債務重整的意思,包括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那么公司債務重組會計分錄怎么寫?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吧。
債務重組會計分錄
1、以資產償還債務,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等
資產處置損益
營業外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將債務轉為資本涉及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是什么意思?
債務重組又稱為債務重整,指的是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可以通俗理解為:我欠了你的錢,但是由于經濟緊張暫時沒法歸還,經過法院的調整之后,我們重整了協議。
債務重組方式包括哪些?
債務重組方式包括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轉為資本,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以及混合重組。
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當中。對于債權人來說,可以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當中。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債務重組會計分錄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了解更多會計實務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
債權重組包括債務轉移、債務豁免、債務抵消、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當企業發生債務重組,會計小伙伴們知道該如何做會計分錄處理嗎?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債權重組會計分錄
一、債務人涉及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二、債權人涉及的會計分錄
1、如果所收款額小于債權的賬面價值時,則做以下處理:
借: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2、如果所收款額大于債權的賬面價值但小于賬面余額時,則做以下處理:
借:銀行存款(實收款額)
壞賬準備(已提準備)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資產減值損失
債權重組的方式
債權重組方式包括了債務轉移、債務抵銷、債務混同、債務豁免、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削債、融資減債、債務轉為資本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債務重組原則
企業進行債務重組,在債務重組日進行會計處理時,需把握以下原則:
1、基本原則是債務重組日,債權人和債務人都不能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有收益的情況下,只能記資本公積,但確認重組損失。
2、實際收到或將會收到的貨幣性資產,按照以實際收到或預計將會收到的價值來入賬;對于實際收到或預計將會收到的貨幣性資產價值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部分,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
3、對于非貨幣性資產,收到資產的入賬價值為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
4、債務人重組差額的確認原則。
5、對于債務重組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債權人,應計入收到資產的入賬價值中,但對于債務人來說,應當和用于償債的資產的賬面價值一同計算。
債務重組有4個重組方式,分別是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轉化為資本、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以及使用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
以資產清償債務的方式就是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用于清償債務,經常被用于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
債務轉為資本的方式是以債務人的角度看的,對債權人而言,就是將債權轉為股權。在這種債務重組方式下,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將債務轉為股本,對其他企業而言,是將債務轉為實收資本。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要求不包括以資產清償債務和債務轉化為資本方式在內的債務條件,如采用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變更還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債權和債務的其他條款去形成重組債權和重組債務。
以上3種方式的組合就是以轉讓資產和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組合去清償某項債務。
不屬于債務轉化為資本的交易
如果某些采用債轉股的方式,附加了相關條款,比如約定債務人在未來某個時點有義務以某一金額回購股權,或債權人持有的股份享有強制分紅權等,那么對于債務人而言,這些股權就不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因此這不屬于將債務轉化為資本的債務重組方式。
另一種不屬于將債務轉化為資本的債務重組方式的交易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以一項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復合金融工具替換原債權債務。
債務重組原則
債務重組一般應遵循的程序是核銷已經損失或無法收回的資產及損益賬戶上的借方余額,對資產進行重估價,以確定其對于企業的當前價值。因此債務重組的原則是確定企業在不繼續融資的情況下是否能夠繼續交易,或者如果需要進行繼續融資,確定所需的金額、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資的人士。企業按照需要注銷債務的規模以及所需融資的金額,確定合理的方式,在為公司提供資金的各方之間分散注銷的影響。
從2021年的cma考試來看,無論是選擇題還是簡答題,題目都極其貼近實務操作,難度較大,因此考生復習時需要著重把握重點知識,今天會計網將為大家詳細介紹公司重組的相關考點。
cma考點之公司重組
合并的定義:
合并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結合在一起,組建成一家新企業兼并指的是一家企業以收購的方式獲取另一家企業的控制權。
原因:實現協同力
協同力是指,這兩家合并之后所能產生的效益大于兩家企業獨立經營所產生的效益。
(1)收入上升:營銷利得、戰略收益、市場與壟斷力量;
(2)成本下降:規模經濟、縱向一體化的經濟效益、技術轉讓、資源互補、淘汰無效率的管理層;
(3)稅收利得:經營凈損失、舉債能力、剩余資金;
(4)降低資本成本。
杠桿收購:
杠桿收購是一種主要以債務融資的方式收購一家公司、子公司或投資者集團分部的所有資產或股票管理層收購是指收購方為管理層的一種杠桿收購
相關例題分析:
在法律上,商業合并可以被劃分為兼并、合并或收購。下列哪項描述指的是兼并?
A.存續的公司是合并企業中的一家
B.存續的公司不是合并企業中的任何一家
C.建立的投資方與被投資方之間的關系
D.建立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
答案:A
解析:聯合兩家或更多家公司,兼并后只有一家公司在法律意義上繼續存在,其他公司均不存在。B選項指合并,C、D選項指收購。
債務重組損失按照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規定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債務重組損失是企業債務重組業務中債務人以低于債務計稅成本的現金和非現金資產償還債務時,債權人的重組債權的計稅成本與所收到的現金或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
確認債務重組損失的情形有哪些?
1、債權人受讓的現金資產低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如果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大于未來的應收金額,債權人應將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計至未來應收金額,所減計的金額作為當期損失;
3、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的,用以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大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債務重組損失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企業發生相關債務重組損失時:
借:其他收益——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企業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收益——債務重組損失
債務重組的損失可以扣除嗎?
債務重組的損失可以在稅前抵扣,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要求才能進行稅前抵扣。如果企業在債務重組過程中發生資產損失,企業應按照所規定的相關程序,向主管的稅務部門進行申報,申報成功后,才能進行稅前債務重組抵扣。
企業所得稅債務重組收益屬于非經營性收入,而是偶發性的經濟業務。因此債務重組收益只能歸屬于非經營性收入,核算時應列作營業外收入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所得稅債務重組收益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收入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債務重組收益?
債務重組收益屬于企業的應稅收益債務重組收益,本質是交換資產產生的收益。按照稅法規定,須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債務重組收益屬于債務人取得的應稅收益,應依法計繳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
債務重組收益本質上屬于交換資產產生的收益,是債務人為取得資產所承擔的需要在未來以資產進行償付的債務。那么債務重組收益計入哪個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
債務重組計入什么科目?
債務重組收益是一種非經營性收入,屬于偶發性的經濟業務,因此,債務重組收益只能歸屬于非經營性收入,會計處理時應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表示債權人作出讓步的金額。
營業外收入是一種純收入,無需企業付出任何代價,實質上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
債務重組收益會計分錄
1、以資產償還債務時,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
資產處置損益
營業外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將債務轉為資本時,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時,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營業外收入
債務重組收益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相關規定:無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的債務重組收入,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除另有規定以外)。
債務免除怎么做賬務處理?會計分錄怎么做?對于債務免除做會計處理時,應當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接下來就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具體看看那債務免除的賬務處理吧!超級實用的會計知識!必看!
債務免除的賬務處理,會計分錄怎么做?
債務人對于取得的免除債務,會計核算的時候應當計入資本公積項目,不計入企業獲得的一項收益。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借款
貸:資本公積
對于免除對方債務的,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營業外支出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有關壞賬準備的賬務處理應該怎么做?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可以轉回嗎?
債務免除是否要交稅?
答:債務免除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1、根據相關規定可得,債務重組業務中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讓步涉及到以低于債務計稅成本的現金及非現金資產償還債務等方面。
2、對于重組債務的計稅成本和所支付的現金金額或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包含與轉讓非現金資產相關的稅費)的差額,債務人應當將其確認為債務重組所得,在企業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計入。
3、對于重組債券的計稅成本和收到的現金或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應當將其確認為當期的債務重組損失,用來沖減應納稅所得。
CMA考試內容涉及許多方面和領域。考生越早進入備考階段,學習時間就越充足。總預算的內容需要花時間記憶,會計網整理了公司重組的相關知識點給大家參考。
CMA知識點之公司重組
1、并購:
兼并(merger):是一種商業聯合,即兼并公司吸收另外一家公司,被兼并的公司在兼并后不再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存在。
合并:是指聯合兩家或更多家公司,合并后只有一家公司在法律意義上繼續存在,繼續存在的公司仍沿用原來的名稱。在合并后,并購公司被兼并為一家全新的公司,合并方喪失其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
收購:是指購買另外一家公司全部資產,或購買被并方公司(目標公司)流通在外的、具有選舉權的證券一家公司購買目標公司的股權,欲控制目標公司而采取的行動。
杠桿收購(LBO):是一種兼并方式,在杠桿收購中,被兼并公司的買家其收購款項中的大部分來自借款,并使用被收購的資產作為借款的擔保。
2、剝離:
分拆:是指母公司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現有股東。
股權分割(又稱分拆上市或部分分拆):是指母公司將資產的一部分轉移到新設立的公司,再將子公司股權對外出售,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給母公司帶來現金收入的方法。
完全析產分股:是指將單一公司拆分成兩家或更多家獨立運行的公司。原公司股東持有的股票按比例換成每家新公司的股票。
追蹤股:是由母公司發行的專門跟蹤某一特定戰略業務部門(SBU)的經營業績的普通股。
3、公司實施并購的原因可能是:
(1)獲得另一家公司的資產、技能或技術;
(2)實現規模經濟;
(3)獲得資源,如,通過銷售團隊、設施和渠道的整合;
(4)獲得分銷渠道或產品、服務上的全球擴張;
(5)獲得客戶;
(6)提高增長速度;
(7)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實現多樣化經營;
(8)利用標的公司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經營虧損來抵稅。
想知道債務重組的分錄怎么做,首先要了解債務重組是什么意思,如果你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什么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也就是債務的重整,比如我欠你錢,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沒辦法立馬還,經過法院調解,我們重整了協議,這就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1、以資產清償債務
2、債務轉為資本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
4、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即混合重組
有關于現金清償債務的會計處理原則
1、債務人的會計處理原則: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權人的會計處理原則: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營業外支出”;壞賬準備的多提額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有關于非現金清償債務的會計處理原則
1、債務人的會計處理原則: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債權人的會計處理原則: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對受讓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在符合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時,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營業外支出”;壞賬準備的多提額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以上就是關于債務重組的相關會計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 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債務重組的定義是在不改變交易對手方的情況下,經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償債務的時間、金額或方式等重新達成協議的交易。
債務重組的特征有三點,分別是財務經營狀況相對不佳的公司較多,產業相對集中;多涉及關聯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賬面的重組損益巨大;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規范。
債務重組的方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用于清償債務,常被用于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
2、債務轉為資本
在這種債務重組方式下,對債權人而言,就是將債權轉為股權;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將債務轉為股本;對其他企業而言,是將債務轉為實收資本。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要求不包括以資產清償債務和債務轉化為資本方式在內的債務條件,如采用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變更還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債權和債務的其他條款去形成重組債權和重組債務。
4、以上3種方式的組合
以轉讓資產和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組合去清償某項債務。
影響選擇債務重組方式的因素
1、對負債企業控制權的影響
如果采用債務轉為資本的方式或者使用債務轉為資本方式與其他方式的組合進行債務重組,債權人會因此而成為債務企業的新股東,原有股東對企業的控制可能受到削弱;若以資產清償債務或以資產清償債務的方式,雖不會直接影響債務企業的控制權結構,但債權人在接受對原有償債條件和方式的修改時,一般會對債務企業附加許多限制,比如,還清債務之前不得發放股利或分配利潤;在債務結清前雙方繼續發生商品交易,一律以現金支付等,這些限制條件會對債務企業的經營運作造成重要影響。
2、債權人承受的風險
經過重組后的債務清償時間可分為即期清償、展期以及債務轉為資本,不再清償。采用即期清償,債權人承擔的風險小,但很可能會作出讓步;在展期的方式下,債務得到償還的可能具有不確定性;采用債務轉為資本的方式,獲得回報的大小將取決于債務企業今后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其經營狀況。
3、債務重組具體實施的法律限制和實施費用
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所受的法律限制也不同。比如采用債務轉為資本方式,須嚴格按照《公司法》等國家有關法律的要求等。而且采用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費用支出也有較大的差別,如轉讓資產,要對資產進行評估;增發股票將債務轉為資本,則會發生較大的發行費用。
4、債務重組對雙方財務狀況的影響
債權企業由于在債務重組中作出讓步,會產生債務重組損失,與此相反的是,債務企業會得到債務重組收益。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產生的債務重組損益會有很大區別,在確認時間上也有差異。而且經過債務重組后,債僅企業、債務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都會發生變化。不同形式的債務重組都會使重組雙方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等指標發生相應的變動,從而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獲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