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不少小伙伴咨詢有關保險理賠的問題,很多人并不清楚保險理賠所涉及的款項怎么做會計分錄,下面會計網就為大家詳細解答。
保險賠款的會計分錄:
1、墊付修理費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收到保險賠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營業外收入其他應收款
保險理賠依據是什么?
理賠是保險公司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它的依據是保險合同及保險相關法律。同業規定和國際慣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釋均不能作為理賠的依據。
保險理賠是指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理被保險人提出的保險賠償請求,進行查勘、定損、理算和實行賠償的業務活動,是保險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環,是保險人履行其義務的主要形式。為了使被保險人盡快獲得經濟補償,保險人應積極主動地作好理賠工作。理賠遵循以保險合同為依據、遵守國際慣例和有關國際公約、及時和合理作出賠償的原則。保險的理賠一般是從接受出險通知開始,經過查勘、檢驗或委托檢驗、核實案情、理算賠償金額和支付賠償六個階段。根據我國《海商法》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賠償前,可以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和損失程度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理賠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于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受到財產損失、生命損害時,就會獲得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款,很多財會人不清楚這筆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保險公司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
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
會計分錄怎么做?
1、公司支付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
2、計提保險公司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3、收到保險公司賠款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拓展內容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保險費率是計算保險費的重要依據,比如我們購買汽車保險,如果沒有出險,下一次的保險費率是會下降的。這樣保險費率是否適用于價格法呢?想了解的小伙伴來一起看看吧。
保險費率適用價格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利率、匯率、保險費率、證券及期貨價格,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適用價格法的規定。
法律條文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行政機關的收費,應當依法進行,嚴格控制收費項目,限定收費范圍、標準。收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但利率、匯率、保險費率、證券及期貨價格,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適用本法。
保險費率怎么計算?
保險費率是每一保險額單位應繳納保險費的比率。保險費率是保險人按單位保險金額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的標準,不同的保險產品有不一樣的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怎么計算?最簡單的公式為:費率=保險費/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計算遵循的原則
1.保險公司在計算保險費率的時要貫徹對權利與義務相等的原則。
2.計算保險費率要遵循的具體原則如下:
(1)充分性原則: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要足夠支付保險理賠金及合理的營業費用、稅收和公司的預期利潤。總之就是保險公司要有足夠的償付能力。
(2)公平性原則:A.保費收入要和預期的支付是對等的。B.投保者交的保費應與他享受到的保障對等。保費的價格要和保險的險種、保額、保障時間的長短、被保者年齡性別等情況相對應。相同風險性質的被保者投保的費率應當一樣,不同的風險性質保險費率就會有一定的差別。
(3)合理性原則:保險公司不能通過訂過高的費率去獲得超額的利益。
(4)穩定靈活原則:保險費率在特定時間內如無特殊情況是不允許改變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靈活性,除了承保的風險、保障項目以及市場需求等因素發生變化就要進行一定的調整。
(5)促進防損原則:保險費率的制定對于被保者加強防災防損要有幫助。體現在若對防災工作做得好的被保者適用低費率;無損或損失少的被保者適用優惠費率;做得差的適用高費率或續保加費等措施。
近日,小編了解到為應對新型肺炎疫情,鞍山最新出臺了五項金融政策,具體政策意見是什么呢?一起來看看鞍山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怎么渡過難關?鞍山出臺的五項金融政策該如何解讀?
第一,對于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有所保證
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受疫情重大影響的小微企業若面臨暫時受困的局面,銀行機構不得盲目進行抽貸、斷貸及壓貸。如果到了還款期,確實還款困難,則銀行可給予展期或者續貸。
第二,對于疫情防控相關的信貸方面,要加大支持力度
1、通過協調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
2、大力支持銀行機構給予優惠利率的信貸。
3、對于企業用好相關貨幣政策工具,需銀行機構做好引導。
第三, 線上專項銀企對接要加強
1、通過開展“銀行行長線上行”的活動。
2、銀行機構與相關企業的服務對接方面,需主動加強。
3、銀行機構對于足額信貸資源的提供要支持。
4、對于相關單位及企業合理性融資需要要全力滿足。
第四,大力支持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的金融服務
1、途徑方式: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
2、辦事原則: 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3、目的:開辟快速審批通道,保證綜合金融服務高效優質。
第五, 大力支持保險行業辦理相關業務向線上傾斜
1、 保險機構應設立: 疫情專門理賠的綠色通道。
2、 對于 客戶承保和出險信息進行排查,主動安排專人給予理賠服務的指導。
3、以可以負擔的成本為前提, 對于保險產品的責任范圍作適當拓展。
看了以上解讀,你知道鞍山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如何渡過難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