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的實務知識在財務工作中經常用得上,當財務人員碰到企業租賃房屋的賬務問題時,該怎么處理?支付房租時的會計分錄怎么做?下面一文為大家一一介紹。
企業租賃房屋如何做賬?
1、支付房租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按月攤銷房租:
借:營業費用
貸:預付賬款
按月進行攤銷:
借:營業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租入個人房屋稅費的會計分錄
1.如果租賃期在一年以內
(1)支付房租時
借:其他應付款——房租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按每個月應支付的房租計入費用時,按租賃房屋的用途,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房租
2、如果租賃期在一年以上的,則應通過"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
收房租的會計分錄
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相關稅金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房屋租賃要繳納什么稅?
房屋租賃主要涉及的稅種包括:增值稅、附加稅、房產稅、印花稅。
一、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
1、2020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的方法,以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應納稅額。
2、2020年4月30日以后取得了的不動產,應當按照3%的預征率。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含個人):
1、小規模單位以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個體工商戶以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其他個人(自然人):
1、住房外的不動產,適用5%的征收率。
2、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二、附加稅
教育費附加為3%;地方教育費2%,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分為7%、5%、1%。
三、房產稅
房產稅是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征稅對象為房屋,計稅依據為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
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的,應于出租房產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應納房產稅=月租金×12%。
四、印花稅
個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產經營的,應在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確定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企業租賃個人房租印花稅如何做會計分錄是財務工作中的常見問題,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一般按照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則按1元貼花。本文就針對企業租賃個人房租印花稅會計分錄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企業租賃個人房租印花稅怎么做賬?
企業租賃個人房租印花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印花稅)
租賃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
計提本月印花稅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
由稅法相關規定可得: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稅金若在500元以上,或者需反復貼花的,在需要填寫納稅申報表。
2.如果租賃合同只對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做了規定,而沒對租賃期限進行規定的,那么簽訂合同的同時,可以先定額5元貼花,之后結算時再根據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即可。
3.訂立合同的兩個當事人都要計算繳納且粘貼印花稅。
印花稅如何定義?
印花稅指的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納稅人具體包括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其他單位、軍事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企業租賃房屋,繳納房租一般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一年租金時,會計人員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企業支付一年房租的賬務處理
1、當月支付時,計入預付賬款核算: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向供應單位支付的款項,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
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根據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比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等。
計提房租會計分錄
每月計提房租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制造費用——房租
貸:其他應付款
比較規范的做法是先預交房租,然后按月分攤:
預交房租: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按月分攤: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制造費用——房租
貸: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主要用于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比如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
在“長期待攤費用”賬戶下,企業應按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按照費用項目披露其攤余價值,攤銷期限、攤銷方式等。
企業租入房屋作為辦公場地,支付房租費的方式不同,其賬務處理也有所區別。一般會計核算涉及管理費用科目、預付賬款科目,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支付房租費的會計分錄
如果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科目-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在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
支付房租押金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房租收入的會計分錄
收到租金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企業租入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支付的房租押金,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企業支付房租押金分錄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房租押金-物業公司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押金和保證金的區別
押金是擔保物權的一種,是質押擔保的一種特殊形式,即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等價物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從押金中優先受償。押金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上采用的方式,我國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這種擔保方式。
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方的款項。這個概念用得很廣,如合同保證金,投標時的履約保證金,期貨交易中的保證金、甚至取保候審中的保證金等等。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提存的保證金。
企業的房屋租金費用支出,一般設置預付賬款科目、管理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企業房租支出如何做賬?
借:預付賬款——租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房租按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受益單位記入)
貸:預付賬款——租金
支付房租費用的相關分錄處理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預付全年的房屋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租金(新準則已取消待攤費用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如果房屋租金按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根據受益原則,按使用部門記入)
貸:預付賬款——租金
2、如果企業只是支付當月的房租租金: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租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支付房租的案例分析
如果企業一次性支付了(租用3年的辦公樓)合計36萬的房租,應該如何進行財務處理?
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要求,如果房租是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管相關的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該視為公司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來看待;如果房租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盡管相關的款項企業已經在當期實現收付,但都不允許計入到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當企業一次性支付3年的房租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房租 36萬元
貸:銀行存款 36萬元
2.每月進行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房租 1萬元
貸:長期待攤費用——房租 1萬元
財會人員在處理房租的賬務時,通常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對于房租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收到房租租金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2、支付房租租金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確認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產生的收入,包括材料銷售收入、無形資產轉讓收入、以經營租賃方式固定資產出租收入、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收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企業租賃廠房發生的租金支出,按月攤銷。攤銷時設置管理費用科目、預付賬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攤銷房租的會計分錄
支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企業收到房租的會計分錄
1、如果是地產租賃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如果是非地產租賃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預付賬款是什么?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
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如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房產稅、車船稅、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
公司租入房屋,支付的租金一般設置管理費用科目、銷售費用科目、制造費用科目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支付房租分錄
如果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在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也是公司債權的組成部分。
預付賬款是資產科目,核算的是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可按供貨單位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期末一般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如為貸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的款項。為了加強對預付賬款的管理,一般應單獨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核算,預付賬款不多的企業,也可以將預付的貨款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
企業的預付賬款不得計提壞賬準備。但是,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企業預付賬款的性質己經發生改變,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己經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給員工租房子的會計分錄
(一)員工宿舍,如果是是公司本身所擁有的房子: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累計折舊
值得注意的是:房租根據不同的部門,不同的用途,計入不同的會計科目,如果是租給行政管理部門的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如果是銷售部門租用的辦公區域,就應該計入銷售費用。
(二)如果是公司從外面租給員工的房子: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有些企業會選擇租賃廠房作為生產經營的場所,那么每個月就需要繳納一定的房租,會計人員按月計提房租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計提房租的會計分錄
1、由于房租一般是按季度或者半年甚至一年預付的,所以預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每月攤銷房租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舊的會計制度規定以前的預付費用在一年以內是記入"待攤費用"科目的,但是現在新會計準則規定預付費用在一年以內的計入"預付賬款"科目,攤銷方式與以前相同。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管理費用包括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具體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企業在初創期面臨資金不足的情況時,為了節省會選擇租賃的方式租廠房或辦公室等,支付房租時一般計入預付賬款等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收到房屋租金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2、支付房租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確認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什么是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預付賬款是什么?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企業日常經營中,支付押金以及房租時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企業支付押金的會計分錄
1、支付房租押金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收回房租押金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支付房租的會計分錄
1、企業預付房租費,取得對應發票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每月攤銷房租時: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根據費用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預付賬款——房租(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3、企業按月支付房租時: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根據費用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預付賬款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預付賬款是預先付給供貨方客戶的款項,也是公司債權的組成部分。
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一般會租用房屋,就需要攤銷相應的房租費用,那么企業攤銷本月房租時,應如何寫相關的會計分錄?
攤銷本月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支付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確認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預付賬款
收到租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
其他業務收入是什么?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其他業務成本是什么?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企業對外租出房屋,按期收取房租時,應設置銀行存款、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進行會計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收取房租的會計分錄
收到房租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的會計核算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產生的收入,包括材料銷售收入、無形資產轉讓收入、以經營租賃方式固定資產出租收入、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收入。
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簡單說是,只要不是主營業務收入的,其本上都可以作為其它業務收入,一般你的營業執照上的兼營就是其它業務收入。
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支付房租分錄
如果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在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支付房租押金分錄
支付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收到退還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租入房屋,需要支付對方相應的租金。對于租金,可按期進行攤銷處理。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房租攤銷會計分錄
支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向供應單位支付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預付賬款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購貨定金和預付的貨款。
對于施工企業而言,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預付賬款是預先付給供貨方客戶的款項,是公司的一項債權。
預付賬款屬于流動資產,不能用貨幣進行抵償,而是要求企業在短期內以某種商品或者提供某種勞務來抵償。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獲得商品和勞務的款項。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利益,屬于損益類科目。具體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運輸費、折舊費、辦公費、保險費、租賃費、修理費、排污、綠化費、咨詢費、訴訟費等。
房租即房屋租賃人付給房屋戶主的租金,許多企業都需要租賃房屋作為辦公場地,對于本月房租支出,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關于本月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支付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確認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預付賬款
收到租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
“預付賬款”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
應當注意的是,本科目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果是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獲得商品和勞務的款項。
累計折舊是什么意思?
“累計折舊”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它是備抵調整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與普通資產類賬戶不同的是,“累計折舊”科目貸方反映增加,借方反映減少。
累計折舊和計提折舊額的區別:
計提折舊額指的是提取折舊的金額,而累計折舊是指購入資產至今提取折舊的累計數,計提折舊額有可能等于累計折舊。
企業租入房屋按約定繳納的租金,屬于預付房租,一般計入預付賬款科目核算,攤銷時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支付的房租的會計分錄:
1、預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房租/制造費用-房租
貸:預付賬款
新的會計制度取消了“待攤費用”及“預提費用”這兩個科目了,其中根據待攤的性質可以將“待攤費用”計入到“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款項。
預付賬款是什么?
企業預先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一般使用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款項。包括:預付的貨款、購貨定金等等。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預付賬款是資產類科目,預付賬款借方表示預付的貨款,貸方表示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收到貨物的預付貨款;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獲得商品和勞務的款項。預付貨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付的貨款直接記入“應付賬款”借方。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工會經費、董事會費等。
2021年10月1日起,增值稅、房產稅針對住房租賃企業的優惠政策開始施行,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對此整理了相關熱點問答,一起來看能否解決你面臨的問題!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增值稅減稅政策,請問我公司能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賃服務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相關增值稅減稅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深圳的住房租賃企業,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從事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業務,請問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符合24號公告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規定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
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我公司除了向個人出租住房,還面向部分企業租戶。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上述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單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上述單位,包括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4.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除向個人出租住房外還出租商鋪。請問,我公司的個人出租業務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規定選擇適用上述減征增值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個人出租商鋪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
5.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按照2021年第24號文件的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選擇1.5%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據不同的個人承租對象,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答:不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在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時,應以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或一般計稅方法,不能區分不同承租對象或不同筆承租業務分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6.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租戶都是個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2021年11月份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取得約10萬元租金收入,2021年12月份可以取得約20萬元租金收入,無其他收入。請問,我公司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以下稱“11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你公司為按月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如果2021年11月銷售額(包括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則可以按照11號公告的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如果2021年12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不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但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選擇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7.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北京市住建委備案。除北京本地外,我公司在天津也有部分住房出租業務。請問,我公司出租位于天津的住房應如何預繳增值稅?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因此,如果你公司的個人出租住房業務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則在天津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也相應按照1.5%預征率在天津預繳增值稅,將對應的銷售額、1.5%的預征率等信息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對應欄次,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8.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我公司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產,按規定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請問,住房租賃企業減按1.5%繳納增值稅政策出臺以后,我公司出租房產如何計算增值稅呢?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出租房產,可以區分不同業務分別適用政策:一是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一經選擇,無論向個人出租的住房是2016年4月30日前或此后取得的,均應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你公司向單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住房,以及向單位和個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住房的出租收入,可以繼續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9.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房屋出租業務均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稅額未抵完。我們關注到國家針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可以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嗎?
答: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主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簡易計稅政策,或者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10.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如向個人出租住房時選擇適用了最新出臺的住房租賃企業增值稅減稅政策,應當開具多少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并相應開具1.5%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11.我公司是杭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50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行“開具其他發票”列填寫銷售額為50萬元和稅額為2.5萬元(50萬元×5%=2.5萬元),同時將按銷售額的3.5%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征額1.75萬元,計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2.我公司是廣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已在本市住建局備案,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20萬元,未開具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減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20萬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7000元(20萬元×3.5%=7000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新出臺了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稅和房產稅優惠政策,請問該項政策中“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上述規定中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14.《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實施后,請問,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對單位(包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下同)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稅率由12%降至4%;二是延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對單位向個人出租住房,仍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但不再限制用途、租金水平;三是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在出租時比照適用上述房產稅優惠政策,減按4%稅率征稅。
15.兩年前,我公司將購買的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住房租賃企業,該企業已向我市住建部門備案,經營租賃住房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請問,《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其中,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前,你公司出租的住房,應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2021年10月1日后,由于承租你公司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你公司可按租金收入的4%繳納房產稅。
16.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按照財稅〔2019〕13號規定,房產稅享受減半征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出臺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房產稅。同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可享受4%優惠稅率。同時,2021年12月31日前,還可繼續享受房產稅減半征收優惠,兩項優惠政策可以疊加。也就是說,你公司實際繳納的房產稅相當于租金收入的2%。
17.我公司在北京注冊,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并已向北京市住建委備案,公司出租房源為自持住房,總計200套,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我公司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你公司具體可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咨詢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18.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將公司名下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年租金收入12萬元(不含增值稅),請問我公司該棟住房2021年的房產稅如何計算?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出租住房,2021年1—9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12%稅率繳納房產稅,2021年10—12月的租金收入可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2021年房產稅應納稅額具體如下:
1-9月應納稅額=12萬元×12%/12×9=10800元,10-12月應納稅額=12萬元×4%/12×3=1200元,全年應納稅額=10800+1200=12000元。
19.我公司擬將閑置廠房改造后出租給員工居住,請問,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改造的閑置廠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員工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0.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擬將閑置辦公用房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并出租給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在繳納房產稅時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因此,你公司改造的閑置辦公用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1.我公司2010年成立,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按照財稅〔2008〕24號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的住房,一直按照4%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公告實施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具體內容為: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同時廢止。
據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仍按4%稅率繳納房產稅,但在進行房產稅減免稅申報時應按規定選擇相應的減免稅代碼,具體為08011708。
22.我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公司出租住房,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可以享受4%房產稅優惠稅率,請問,我如何辦理房產稅減免稅申報?需要提供什么證明資料?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納稅人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優惠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你公司應在當地規定的房產稅征期內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渠道進行減免稅申報,不需要提供證明資料,但需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一般會租賃廠房或辦公室,攤銷房租時一般通過“預付賬款”這一會計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其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攤銷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支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3、收到租金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計提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預付賬款是什么?
預付賬款指的是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預付賬款是預先付給供貨方客戶的款項,也是公司債權的組成部分。
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
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企業應設置“預付賬款”會計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預付賬款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收到所購物資時:
借:物資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根據發票賬單等列明應計入購入物資成本的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貸:預付賬款(按應付金額)
(3)補付的款項: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4)退回多付的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
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增值稅減稅政策,請問我公司能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的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賃服務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相關增值稅減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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