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大家可能都不陌生,那么相關的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你知道怎么做嗎?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利息收入分為很多種,有的是個人存款的利息,有的是企業存款的利息,個人的利息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企業的存款利息在營改增之后是需要繳納稅款的。
利息收入要不要繳稅?
利息是否要收稅,首先跟利息的來源性質有關
1、若企業是金融性企業,利息是由于發放貸款而取得,那是需要征稅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改增后增值稅的7%、3%
借:稅金及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稅
貸:應交稅金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若是別的生產型企業,利息是由于存款所得,利息是不要收稅的,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紅字)
3、若是個人借款利息收入繳納個稅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庫存現金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利息收入怎么做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借款利息收入開票后稅額怎么入賬?
1、營改增后,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上屬于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因此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6%
2、營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非常關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夠抵扣的問題,如果借款利息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則對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絕對是一大利好
3、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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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常會遇到漏繳或少交稅款的情況,對于稅務局檢查后涉及補稅的,應設置“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核算。那么有關補繳稅款的會計分錄,具體應如何編制?
補繳稅款會計分錄
一、補繳當年的增值稅及滯納金罰款分錄:
借:相關科目(根據補稅原因而定)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方相關科目取決于補稅原因,可能有很多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比如:
1、應作銷售而未作導致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收賬款(庫存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因取得假發票,虛開、代開發票以及其他不符規定發票須轉出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二、補繳去年的增值稅
例如:小規模企業,稅務自查時查出,上年有筆未入賬的收入,要求補繳增值稅。請問補繳去年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應收賬款、現金等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三、補交所得稅
例如:匯算清繳過程中,發現有費用不正規,且未做調整,需要補繳所得稅的(與增值稅無關),應如何做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以上分錄調整資產負債表年初數及利潤表上年數。
補繳稅款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有關規定: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因此,“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一些行業通常會跨地區開展業務,一般來說都會采用預付支付形式進行交易,同時企業繳納稅款也會在異地進行預繳納,對于異地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異地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企業當月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繳)
貸:銀行存款
2、上期未繳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增值稅預繳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是什么?
應交增值稅是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活動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本項目按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填寫。應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項稅大于銷項稅,致使應交稅金出現負數時,該項一律填零,不填負數。
應交增值稅的計算方法:(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征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簡單的來說,就是承包管理費要不要繳稅,如果要繳稅,應該怎么繳稅比較好?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承包管理費用要不要繳稅?
承包管理費用是需要繳稅的,如果是實行向外部承包的費用,那么就是等到承包費收到后,再進行繳稅。
怎么對對外承包業務的管理費進行繳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費實際已構成建安營業稅的計稅依據,不再另外繳納稅收,因此應以建筑公司為納稅人,對掛靠業務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計征營業稅,管理費不宜重復計稅,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費,收入不全額入賬,不開具發票,則對收取的管理費按"服務業"稅目征稅,因此對建安企業(被掛靠方)向施工隊(掛靠方)收取管理費,應按"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稅目依5%稅率征收營業稅。
企業收取的承包費用應該怎么納稅?
企業實行內部承包(租賃)經營方式過程中,凡承包(租賃)者在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企業收取承包(租賃)者定額上交承包(租賃)費收入的,屬于企業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使用權轉讓給他人經營而取得勞務收入的納稅范圍,不繳納營業稅。
企業實行外部承包(租賃)經營,其向承包(租賃)者收取的承包(租賃)費,屬于經營租賃的應稅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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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外地經營也需要繳納相應的稅款,這些稅款一般計入“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外地經營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外地經營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異地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申報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費。應交稅費有余額,在借貸方都有可能。應交稅費余額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稅費和尚未抵扣的,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的稅費。
未交增值稅是什么?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可無余額,也可能有余額,可能是貸方余額,也可能是借方余額。“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額。
對于海外代付代繳稅款的會計處理,企業通常設置“應交稅費”“銷售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海外代付代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支付勞務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銀行存款
2、在實際支付稅款時,只需要沖減上述應交稅費就可以了。
什么是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包括有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屬于銷售費用。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這兩類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應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所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銷售費用,結轉后,“銷售費用”科目應無余額。“銷售費用”科目應按銷售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每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負有納稅的義務,例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對于企業繳稅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稅的會計分錄
繳納增值稅:
(1)當月交納當月的增值稅:
①一般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②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繳納所得稅: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怎么理解?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但它并不表示當期應交所得稅,而是表示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
“所得稅費用”科目可以按照“遞延所得稅費用”或“當期所得稅費用”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期末,還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如今,像過年過節等一些重大的節日,很多企業都會給員工發放獎勵金、看門紅包等,對此部分財會人不清楚當中怎么進行賬務處理、怎么繳稅,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問:現在很多企業在過年、過節時發放每位員工幾百元的加菜費,年初開工發放開門紅包等,是否應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能否作為福利費稅前扣除?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征稅。
《國務院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規定:
第八條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
一、關于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國稅函[2009]3號)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發放的“加菜費、開門紅包等”都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貴公司給員工發放的上述“加菜費、開門紅包”等,符合國稅函號文第9條的規定,可作為合理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否則應作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有很多人不太清楚這部分的內容,銀行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繳稅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銀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在2008年10月9日之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很多種,包括國債利息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借出資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其中國債利息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國家有明文規定減免稅的優惠,納稅人可以根據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代扣代繳義務人根據規定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個人的借款利息要繳稅嗎?
個人借款利息收入,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利息,股利,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特許權所得,適用比例稅率,個人借款利息應當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稿酬所得稅率為20%。
什么是利息稅?
所謂利息稅,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存款、理財等方式獲得的利息收入應該繳納的稅收,最常見的就是銀行存款利息。
我國目前香港是有利息稅的,稅率為17。5%,征稅范圍包括在香港來自債券、房地產的典當、抵押借據、存款、借款、暫支或其他債務所獲得的利息,但是征收的群體僅僅限于公司,個人存款利息仍然不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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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公司會讓客戶幫忙銷售,這樣子還能給客戶一部分的返利,這種銷售模式現在已經是很常見了,那么銷售返利要怎么繳稅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銷售返利的賬務處理
如果是采用貨幣資金的形式,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進行處理,那么既然是銷售返利,就會涉及到銷售方和購貨方
1、銷售方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
2、購貨方
如果收到了銷售返利,沖減了銷售成本,應該在對方開出紅字發票的時候,再將進項稅額轉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收到供貨單位返利,應該怎么開發票?
平銷返利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即商業企業收到返還現金,應當開具普通發票,商品名稱為返還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商業企業收到返還實物,應當由供貨方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處理。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商業企業收到供貨方的返還收入,實質應屬于供貨方對商業企業的獎勵或補償行為,應當由銷售方按照規定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處理。
公司給員工發工資發放現金,要交個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薪金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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