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購入的庫存商品,應計入庫存商品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購入庫存商品時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售出庫存商品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什么是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入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一般采用數量金額式,并按企業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置明細賬。
公司購入庫存商品入庫時,一般通過庫存商品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購入庫存商品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種商品。
庫存商品暫估入庫的會計分錄
案例: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商貿企業,2020年8月15日與乙企業(一般納稅人)簽訂采購合同,約定乙企業需提供A商品100件,不含稅價格為1000元,稅率13%,貨到驗收入庫后付款。8月20日收到乙企業發來A商品100件,已驗收入庫,但還未收到發票,8月26日銷售30件,不含稅售價1200元,已收到款項。不考慮其他影響。
賬務處理如下:
1、8月26日銷售商品:
借:銀行存款 40680
貸:主營業務收入——A商品 3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680
2、8月31日作暫估入庫處理:
借:庫存商品——A商品 10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乙企業) 1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30000
貸:庫存商品——A商品 30000
3、9月初作紅沖處理:
借:庫存商品——A商品 100000(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乙企業) 100000(紅字)
4、待取得發票后:
借:庫存商品——A商品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000
貸:應付賬款——乙企業 113000
生產型的企業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庫存商品,庫存商品一般也是企業核算商品銷售時涉及的會計科目,關于庫存商品,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庫存商品的會計分錄
一般納稅人購進存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什么是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主要是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的實際成本(進價)或計劃成本(售價)。接受來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視同企業的產成品,也通過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出企業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進價)或計劃成本(售價)。
如何理解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和固定資產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該科目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賬戶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