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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生備考攻略
1、大家可以把容易忘記的知識點寫下來或者打印出來,夾在筆記本里,或是貼在鏡子等常看的地方,在考試前每天看上幾遍。像稅法里的計算公式、稅率、各項法律條款、實務的納稅申報流程、財務的公式和會計的分錄等等,都需要從第二輪復習開始一直回顧到考前。這些東西是一刻不能放下的,一旦停止復習,很快就會遺忘。
2、保持做題習慣
在進行考前的重難點沖刺時,也不能忘記堅持刷題哦,一來是能進一步鞏固對知識點的記憶理解與運用;另一方面是為了保持做題時的良好狀態!
3、整理/回顧錯題
在梳理知識點的時候,回顧錯題也是能讓我們快速查漏補缺的好方法之一。同時亦能再次檢驗我們對該知識點的掌握程度。
2021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繼各地CPA考試延期,中級會計考試也狀況頻發。8月19日,陜西省發布了《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陜西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鑒于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與局部爆發并存,按照陜西省全面收緊社會管控措施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定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的陜西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考試有關通知。
陜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17日
除陜西外,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湖北:8月19日,湖北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南京:8月21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南京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淮安:8月23日,淮安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
江蘇宿遷:8月23日,宿遷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取消的地區有:
江蘇揚州:8月10日,揚州市財政局發布了《揚州市財政局關于取消揚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通告》。
前兩天,湖北省財政廳官宣了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延期舉行,消息出來后,很多考生紛紛都擔心受疫情影響,其他地區會不會也出現延期情況,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一、湖北省中級考試延期舉行!
湖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明確表示:鑒于疫情防控嚴峻形式,2021年中級考試延期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湖北考區各位考生: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考試)原計劃于9月4日-6日舉行。鑒于我省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為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經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同意,2021年中級考試延期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及時關注省財政廳和所在市州財政部門官方網站。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18日
對于湖北的中級考生來說,雖然延期會打亂很多人的復習節奏,但這也是目前最好的安排,希望在疫情得到更好的控制,大家準備的更加充分的時候,我們能夠在考場相見。
其他地區的同學們也不要慌,目前為止還沒有其他官方公布考試延期的相關通知,還是請大家靜下心來扎實備考!
二、其他地區的中級考試會延期么?
當然,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其他地區的中級考試到底會不會延期?
小編的回答是:
像去年全面延期或者取消可能性極低,最不濟也就是和今年的初級考試一樣,幾個高風險地區局部性延期或者取消。
所以,中級考生別慌,踏踏實實備考是王道,以不變應萬變,我們都能贏!對大家來說,好好復習,放棄幻想,沉下心來耐心備考。對于那些臨時抱佛腳的人來說,延期或者取消意義都不大。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做題建議
1、找出薄弱環節,各個擊破
考生通過鉆研中級考題及答案,可以揣測出出題者的命題意圖和近年的出題規律。這有助于考生在備考時明確思路,側重學習高頻考點,規避考試題目“陷阱”,更加從容應試。
做題才能檢驗掌握知識的程度,做真題更能了解所學的知識是否和歷年考試內容吻合。
2、提高應試能力
通過練習中級考題及答案,不僅能幫助大家從容應試,更能夠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為日后的工作添磚加瓦。
中級官方教材每年都會發生或多或少的內容調整,建議各位考生不要在網上隨意下載中級考題及答案,這樣的題目對大家的備考幫助并不大,甚至可能誤導大家的學習方向。
同學們更應該選擇根據教材最新變化調整過的考試題目,做優質題、有效題!
中級會計延期考試的難度和如期考試是一致的,并不會增加難度。
中級會計延期考試,是由于疫情因素。受疫情影響,本著服務考生的原則,經專家組研究判斷后,2022年度的中級會計考試在部分地區進行了延考。原定于2022年9月3日-5日舉行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延期至2022年12月3日-4日。延期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2022年12月31日前,下發2022年度中級會計資格延期考試成績數據。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在三門課程中,《中級會計實務》算是難度最大、內容最多的一個科目,學習時應花費較長時間,考生需要具備整體性思維,需要養成思考概括的習慣,將知識點融會貫通。
《經濟法》內容多、雜、細、枯燥,但考題靈活,所以需要大量的記憶,卻不能枯燥地死記硬背,考生要多歸納,通過聯想、畫表、找異同點等方式來提高學習效率。
《財務管理》科目特點是內容比較抽象、公式多并且不容易理解、計算量大,要求考生具有較強的理解能力和計算能力。
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在9月9-11日,分三天舉行,共三個批次,每個批次的上午考《中級會計實務》,下午考《財務管理》和《經濟法》。考試時從題庫中隨機抽題,每個批次的考試科目相同,但具體題目不同,各個批次的試題難度相當。
8月23日,繼江蘇南京宣布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后,淮安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宣布江蘇淮安中級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考試)原計劃于9月4日-6日舉行。為全面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并報請上級部門同意,2021年中級考試將延期舉行,有關延期考試事項將第一時間在淮安市財政局官網公布,請及時關注。
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淮安市財政局會計處:
0517-83168198
0517-83168197
0517-83168191
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淮安考區)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除江蘇淮安外,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湖北:8月19日,湖北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19日,陜西財政局發布了《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南京:8月21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南京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宿遷:8月23日,宿遷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宿遷中級會計考試延期。
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取消的地區有:
江蘇揚州:8月10日,揚州市財政局發布了《揚州市財政局關于取消揚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通告》。
隨著近期的疫情愈發嚴重,多地宣布延期中會考試,河南鄭州也在8月27日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鄭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原定于9月4日-6日舉行的鄭州考區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延期舉行鄭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鄭州考區各位考生: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考試)原計劃于9月4日-6日舉行。為全面貫徹落實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確保不引發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經上級同意,延期舉行鄭州考區中級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延期舉行考試后的相關事項,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將第一時間在鄭州市財政局官網公布。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鄭州市財政局會計處,電話:0371-67180303。
鄭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27日
除河南鄭州外,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湖北:8月19日,湖北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19日,陜西財政局發布了《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南京:8月21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南京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淮安:8月23日,淮安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
江蘇宿遷:8月23日,宿遷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取消的地區有:
江蘇揚州:8月10日,揚州市財政局發布了《揚州市財政局關于取消揚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通告》。
8月28日,又一個地區宣布中級會計考試延期!商丘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商丘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宣布河南商丘中級會計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延期舉行商丘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商丘考區各位考生: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考試)原計劃于9月4日-6日舉行。鑒于商丘市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為切實保障全體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密防范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復并報上級同意,決定延期舉行商丘考區中級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延期舉行考試后的相關事項,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將第一時間在商丘市財政局官網公布。由此給各位考生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商丘市財政局會計科,電話:0370-2697901。
商丘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28日
除河南商丘外,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延期的省份或地區有:
湖北:8月19日,湖北財政廳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陜西:8月19日,陜西財政局發布了《關于陜西考區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南京:8月21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南京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淮安:8月23日,淮安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的公告》。
江蘇宿遷:8月23日,宿遷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宿遷考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河南鄭州:8月27日,鄭州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鄭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公告》。
江蘇徐州:8月27日,徐州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延期舉行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徐州考區)的公告》
已經確定中級會計考試取消的地區有:
江蘇揚州:8月10日,揚州市財政局發布了《揚州市財政局關于取消揚州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通告》。
印花稅的征收范圍很廣,比如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像平時的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借款合同都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購銷合同是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貼花,運輸合同則按照運輸費用貼花。你知道借款合同是按照什么依據貼花的嗎?
借款合同印花稅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
1、基本規定:借款合同以合同上的借款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2、具體規定(根據以下具體情況的不同貼花)
(1)關于以簽訂合同或者填開借據方式取得銀行借款的借據貼花問題。
企業周轉需要用到的資金大部分是像銀行借款,而每個地方的銀行辦理信貸業務的手續又是不一樣的,有的只簽訂合同,有的只填開借據,也有的既簽訂合同又填開借據。如果既簽訂借款合同又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載的借款金額計稅貼花;凡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按照借據所載借款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也就是說既有合同又有借據的按照合同金額,只有借據的按照借據金額。
(2)關于對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
企業為了解決暫時的資金困難和借款方簽訂的短期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按年簽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規定是最高限額內可以隨借隨還。我們是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合同時貼花,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關于對抵押貸款合同的貼花問題。
借款方與貸款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以財產作抵押),屬于資金信貸業務,同借款合同一樣計稅貼花。如果由于借款方資金周轉不來,無法按時償還借款,借款方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
(4)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于一體的金融產業,與租賃不同的是購買者分期付款完成后,購買方就擁有了物品的所有權。屬于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此類融資租賃合同,可依據合同所記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5)關于借款合同中既有應稅金額又有免稅金額的計稅貼花問題。
有些借款合同中既有應免稅的金額,又有應納稅的金額。只要能夠劃分清楚合同中的免稅金額與應稅金額的,就只按照合同中的應稅金額計稅貼花;如果不能劃分清楚的,則按借款總金額計稅貼花。因此企業遇到這樣的借款合同,要劃分清楚應納稅額和應免稅額。
(6)關于對借款方與銀團“多頭”簽訂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
銀團是由若干銀行組成,這些銀行各方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和借款方共同簽訂借款合同,它們各執一份合同正本。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就分別在所執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7)關于對基建貸款中,先簽訂分合同,后簽訂總合同的貼花問題。
在基本建設的貸款中,由于期限較長,根據年度用款計劃,借款雙方分年簽訂借款分合同,在借款的最后一年按總概算金額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中包括往年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我們按總分合同金額的差額為計稅依據,先按之前簽訂的分合同金額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按總合同的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參考政策:《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88]國稅地字第0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