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是一種較為特殊的購銷活動,購銷雙方都不以貨幣來結算。此時財務人員如何做賬務處理?會計分錄具體怎么寫呢?
以物易物銷售怎樣進行稅務處理?
根據稅法規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貨物,雙方都應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此外,雙方都應向對方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不能取得相應的票據,仍然應該按照規定計算銷項稅額,但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以物易物銷售涉稅會計處理
在采用以物易物方法來進行銷售活動時,除了會涉及到增值稅以外,還有什么稅費是要進行繳納的?
所得稅:換入的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成本,換出的資產確認銷售收入(視同銷售):自產的按照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外購的可按照購入價格。
消費稅: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售價計算。
增值稅:確認收入,按照約定的價格確認收入。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應交消費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以物易物在會計上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來處理:涉及的問題包括換出資產收益確認與換入資產價值的確認兩方面。
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確認收入實現不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不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