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難易程度方面,初級會計與注冊會計師是不能相提并論的,注冊會計師難度遠高于初級會計,一個是會計行業入門級的證書,另一個則是會計行業占據不一樣地位的注冊會計師。兩個考試的經濟法科目的難度無論是從內容的廣度和深度來看,注會的都遠大于初級的。
初級會計的經濟法中涉及的很多的知識點都是稅法的知識,由于初級會計職稱只考兩個科目,但是稅是會計這個行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所以增值稅稅額的計算,轉出,銷項稅額的一個抵扣都是考試的重點。
注會經濟法科目大部分都是經濟法的知識,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都與經濟法法規息息相關,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這個證書的專業度,注會的經濟法難度還是比較大的,考查的非常細致。
注會《經濟法》科目的考試大綱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關系、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市場經濟的法律調整與經濟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
3、物權法律制度,包括物權法律制度概述、物權變動、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論、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擔保、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幾類主要的典型合同;
5、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財務會計、公司重大變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證券法律制度,包括證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股票的公開交易、上市公司收購和重組、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8、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包括破產法律制度概述、破產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財產、破產債權、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產清算程序、關聯企業合并破產;
9、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結算概述、票據法律制度、非票據結算方式;
10、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制度;
11、反壟斷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制制度;
12、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資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初會《經濟法》考試重點
1、第一章:掌握法和法律、法律關系、法律事實;
2、第二章:掌握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會計監督;
3、第三章:掌握票據的概念與特征、票據權利與責任、票據行為、票據追索、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4、第四章:掌握增值稅征稅范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5、第五章:掌握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6、第六章: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納稅人,征稅范圍,計稅依據。
注會經濟法與中級經濟法相比,注會經濟法的考試難度更大。中級《經濟法》分為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共有8個章節,前5章為經濟法部分,后3章為稅法部分,涉及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而注冊會計師《經濟法》中除了涵蓋中級經濟法前五章外,還包含物權法、破產法和反壟斷法等,考察的范圍和難度均大于中級經濟法的內容。
注會經濟法和中級經濟法的差別
1、注會《經濟法》:法條數量龐大且不容易記憶,同時本科目還注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應用。所以在日常的復習中考生要多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背誦記憶。近年來,《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更加考查考生的案例分析能力,考點集中在公司法、證劵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等章節。
2、中級《經濟法》:需要記憶的法律法條非常多,其語言邏輯嚴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記憶方面會有一定的難度。建議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理清楚知識脈絡,熟記法條中的關鍵詞,通過做題來加深印象。考生在備考這個科目的時候切忌死記硬背,這樣浪費備考時間和精力,要掌握這個科目的背誦方法,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
注會與中級考試的基本介紹
1、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注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考試合格標準
中級會計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的滿分均為100分。
3、考試周期
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
經濟法作為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記憶性科目,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今天就來跟大家詳細說說中級經濟法的特點,如果覺得這篇文章有用,麻煩點贊關注哦。
(一)中級經濟法題量&評分標準
《中級經濟法》包含五種題型: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不同題型所占的分值不一樣,也有不同的答題要求!
(二)經濟法重點章節
對于新增和變化的章節,也存在次重點,像第二章的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的物權法律制度、第五章的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的金融法律制度都是重點章節,需要考生重點學習和關注。詳細內容請看下表:
小編建議大家先易后難,因為本身中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的內容就比較多,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相關的條例學起來也比較枯燥。先易后難,這樣不僅能培養考生備考的自信心,而且也相當于從基礎學起,把簡單的弄明白了再去掌握難點就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零基礎考生,可以先把教材通讀一遍,先熟悉教材的整體架構,梳理出不太懂的知識點,再針對性的聽對應章節的網課,這樣效率會更高。雖然經濟法是記憶性科目,但是看書和做題需要結合起來,才能深刻地記憶知識點。
雖然CPA的《經濟法》與稅務師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在內容上有一定的差異,但重合度仍達到了55%。這意味著考生可以利用已有的基礎進行學習,但在備考時仍需注意兩門考試在某些知識點上的不同之處。
稅務師注會科目同時備考如何搭配
注會《財管》《會計》+稅務師《財務與會計》
注會《財管》《會計》搭配備考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只要將基礎打牢些,拿下這三科的考試還是很有希望的。
注會《稅法》+稅務師《稅法一》《稅法二》
注會《稅法》搭配備考稅務師的《稅法一》《稅法二》。時間充裕,基礎扎實的同學建議再加一門《涉稅服務實務》,因為四者之間聯系很緊密。
注會《經濟法》+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報考注會《經濟法》搭配稅務師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特點是又廣又深,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都有所涉及。難度中等偏上,最大的坎兒還是記不住。建議備考《涉稅法律》的考生多花時間和精力備考這一科目。
同時備考的溫馨提示:
根據考試特點制定合理計劃:CPA與稅務師同時備考,應該根據兩個考試各科目的特點,制定適合不同考試的學習計劃、備考方法、時間安排。CPA與稅務師考試科目中所涉及的內容很多是相互關聯的,在備考中要多歸納、多總結,既要保證學習質量又要提高備考效率。
考過注會能裸考稅務師嗎
考過注會的同學再考稅務師不建議裸考,雖然注會難度大于稅務師難度,但是相似知識點,在注會里不作為重點,可能在稅務師考試里會作為重點進行考查,因此出題思路、學習側重點和知識面深度不同,考過注會,如果稅務師不經過系統地學習,抓不住重點的話,很可能考不過,這就會浪費一次報考機會。所以即使考過注會,也要認真、系統地學習稅務師的知識哦!
2024年中級會計師報名時間是6月12日至7月2日,考生一定不要錯過考試報名。同時也要多加練習學習,抓住可以利用的閑暇時間做好備考任務。
1、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可以擔任公司監事的是( )。
A.財務負責人
B.獨立董事
C.總經理
D.職工代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不得兼任監事的情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2、楊某入伙時甲普通合伙企業(下稱“甲企業)負債 30 萬元,楊某退伙時甲企業已負債 80
萬元。后甲企業解散,尚欠 100 萬元不能清償。關于楊某對甲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楊某對其退伙前的 80 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楊某對其入伙前的 30 萬元債務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楊某已退伙,不再對甲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D.楊某對甲企業解散時的 100 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后的責任承擔問題。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 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事項中,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不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
B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C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D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4、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因買賣合同解除導致其中的仲裁協議無效
B.一方當事人受脅迫而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D.約定仲裁事項為繼承糾紛的仲裁協議無效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選項A不符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選項 D)(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選項 C):(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選項 B)。
2024cpa經濟法目錄有幾章?2024年cpa經濟法教材共有12章。涉及法律概論、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四編。下面就是具體的cpa目錄內容,還不清楚的小伙伴抓緊戳下文了解吧。
一、2024cpa經濟法目錄有幾章?
2024年cpa經濟法的教材共分為12章,覆蓋了法律概論、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和經濟法律制度四個部分。其中,第4、6、7、8、9章是重點。以下就是具體的內容:
1、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2、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3、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
4、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5、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6、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7、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
8、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9、第九章: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10、第十章: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11、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
12、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二、2024年cpa經濟法教材變動有哪些?
1、從cpa注會《經濟法》2024年教材來看,經濟法整體變動差不多40%:
①總共12章,除了第十章,其余每一章均有新增知識點
②第六、七根據最新規定均進行全面的調整新增、對于考試相對較重要,應特別關注
③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章節的新增知識點較少,且對考試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④其他內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調整與刪除
2、整體來看,新增主要集中在六、七章,對考試影響較大,應予以重視。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如何拿下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這一科?首先就要把握該科目的重點背誦內容。下面,會計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背誦內容,趕快來看看經濟法基礎涉及到哪些考點吧!
重點背誦內容1:《經濟法基礎》總論涉及的法和法律、法律事實、行政復議、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相關知識點較常考,需考生重點背誦掌握。
重點背誦內容2:《經濟法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涉及的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機構及會計崗位的設置相關內容為重要考點,考生復習的時候需重點理解記憶、
重點背誦內容3:《經濟法基礎》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章節的關于票據權利、責任,票據行為及票據追索,銀行卡賬戶和交易、計息和收費相關知識為必背考點。考生需對對其相關含義重點把握,并學會運用。
重點背誦內容4:《經濟法基礎》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相關內容很重要,對于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及增值稅、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應當全面把握,在理解的基礎上掌握并運用。
重點背誦內容5:《經濟法基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涉及的概念、計算問題,考生應重點把握。對于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應納稅額涉及的計算問題,考生應學會靈活應用。其中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怎么計算,也應當熟悉掌握。
會計網總結:以上對于2020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背誦內容的歸納,建議考生及時收藏并掌握!復習找準重點,備考效率更高!祝各位考生一次通關成功!高分拿下證書!
《經濟法》是中級會計考試三科中最需要大量記憶知識點的科目,考生在備考時記憶知識點容易記混,這里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簡單易記的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一、公司擔保情形的處理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1/2)通過。
二、股東出資方式
1、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2、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三、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1、對于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公司法》規定,除該股東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除出資部分外,還包括未出資的利息。
2、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返還出資,被告股東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出資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知識產權等財產出資,已經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但未交付給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東主張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實際交付之前不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出資人以符合法定條件的非貨幣財產出資后,因市場變化或者其他客觀因素導致出資財產貶值,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不得請求該出資人承擔補足出資責任。
經濟法基礎雖然是初級會計考試中,普遍認為較簡單的一科。但是這也僅是相比較而言的,考生在真正備考這科時,還是會發現并不簡單,所以這里為大家提供一些經濟法基礎備考的策,可以一起來了解了解。
一、打牢基礎
經濟法基礎這科,眾所周知就是比較偏記憶性的知識較多,尤其是一些需要記憶理解的法律法規和基本概念。考生在備考學習的時候,經常會因為不熟悉教材知識而隨意學習、毫無章法。這樣的學習只會讓知識點更加難以理解,要記憶的知識更加雜亂。因此考生應在做學習計劃前要全面把握教材,同時搭配考試大綱分化的重難點細分教材的學習重點。最重要的就是,考生在備考前一點要先了解整體脈絡,做好系統知識點的劃分,再根據這些制作好的框架一步步深入學習。由簡入繁難,由繁入簡會更加方便。
二、深入理解提升
所有前期準備都結束后,考生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計劃進行學習了。這時后就可以在加深自己在準備階段已經大致了解過的法規、基本概念的理解于記憶了。同時不要忘記搭配習題深化記憶,在習題的背誦中將知識點同化成自己的。
還有就是,考生在記憶知識點的時候,可以將同類型知識點可以放在一起比較記憶等。不過遇到涉及數字如金額、日期以及百分比的知識點需要注意,這些易混易錯的知識點,各位考生須找到適合自身的方法進行理解記憶。可以多利用樹狀圖、表格等歸納知識點,
三、保持良好心態
在備考經濟法基礎的時候是枯燥且乏味的,考生一定要學會勞逸結合。不要一味的投入到學習中,時間久了就很容易疲憊。這時候心里壓力也會逐漸遞增,從而產生厭學的心態。所以考生在備考的時候一定要勞逸結合,來保持良好的學習心態。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記憶能力,考生們在備考期間應該多做習題,不僅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也是在無形中又鞏固了一遍知識,加深了記憶。下面是一些關于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真題,考生們可以自己嘗試做一下哦。
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單位簽發支票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
A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B 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C 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
D 預留印鑒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簽發。出票人簽發支票必須具備一定條件:(1)開立賬戶;(2)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3)預留印鑒。
2.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承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采用包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可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發行人
B 證券承銷期限可以約定為 60 日
C 采用代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應將發行人證券全部購入
D 代銷期限屆滿銷售股票數量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60%的為發行成功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承銷。選項 AC: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選項 B: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90 日。選項 D: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70%的,為發行失敗。
3.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權,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購貨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義購進的貨物質次價高,使甲公司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關于甲公司損失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擔
B.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按份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代理權。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科目是三門考試科目中相對來說最為簡單的一門,主要是因為內容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而且很多條文比較類似,容易記混淆,所以在備考過程中,要加強習題的練習,經常檢驗和總結。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真題練習,同學們可以嘗試做一下,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是( )。
A 個人獨資企業
B 民辦非企業單位
C 事業單位
D 社會團體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2.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保險合同記載的內容不一致時,下列關于內容認定規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前的為準
B 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打印部分的內容為準
C 投保單與保險單不一致,且不一致的情形未經投保人同意的,以保險單為準
D 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的形式。保險合同中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則認定:(1)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投保單為準。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經保險人說明并經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簽收的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載明的內容為準;(2)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3)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后的為準;(4)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手寫部分的內容為準。
以下是初級會計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的練習題,考生在備考時可以用來練習。
1.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賬務核對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
B.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年度財務預算相符
C.保證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
D.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
2.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原始憑證的金額有錯誤時,應當采取的正確做法是( )。
A.由出具單位重開
B.由出具單位更正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C.由接受單位更正并加蓋接受單位印章
D.由經辦人員更正并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企業會計檔案中,最低保管期限為30年的是( )。
A.半年度財務報告 B.銀行對賬單
C.納稅申報表 D.記賬憑證
4.會計檔案的鑒定工作應由( )牽頭組織進行。
A.單位檔案管理機構 B.單位會計管理機構
C.單位審計機構 D.單位紀檢監察機構
5.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屬于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是( )。
A.個人檢舉會計違法行為
B.會計師事務所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C.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審核本單位會計賬簿
D.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個人網上銀行具體業務功能的是( )。
A.個人賬戶余額查詢 B.信用卡的購物明細查詢
C.B2C網上支付 D.B2B網上支付
7.2017年8月1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10萬元、用途為服務費的轉賬支票,發現填寫有誤。該支票記載的下列事項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金額 B.收款人名稱 C.出票日期 D.用途
8.未在銀行開立賬戶的W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經批準在銀行開立了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下列賬戶種類中,該零余額賬戶應按其管理的是( )。
A.一般存款賬戶 B.基本存款賬戶
C.專用存款賬戶 D.臨時存款賬戶
9.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存款人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是( )。
A.一般存款賬戶 B.專用存款賬戶
C.基本存款賬戶 D.臨時存款賬戶
Cpa《經濟法》的學習相對于其他科目來說簡單一些,主要的方法就是記憶,但是考生在記憶的時候要選擇正確的記憶方法,而不是死記硬背。
該科目獨立性較強,與注會考試其他科目關聯度不高,是一個獨立的科目,考試難度也是最簡單的一個,法條數量龐大且不容易記憶,十分考查考生的記憶能力。
《經濟法》科目的學習計算知識比較少,主要就是各種法律,法規的記憶,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的使用以下三種方法,有助于幫助考生學習。
1、縮寫記憶法。這種記憶方法是提取主要內容,把需要記憶的知識內容中的關鍵字組成一句話,以點帶面,這樣每個考點的大致內容可以準確的記住。
2、口訣記憶法。考生可以根據需要記憶的知識內容,串成一句話便于理解記憶,讀起來瑯瑯上口,而且通俗易懂。
3、諧音字記憶法。考生可以利用所學知識點,同音但是不同字的方法來記憶,最好是結合實際的工作生活,這樣更貼近,更好記憶。
單選題26小題,每小題1分,共26分;多選題16小題,每小題1.5分,共24分;案例分析題4小題共50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案例分析題最高得分為55分。
Cpa考試一共分為了兩個階段,其中專業階段包括六個,除了《經濟法》以外,還有《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綜合階段包括《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一個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