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工資達到一定標準,是需要按照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個稅的。那么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能否在企業稅前扣除?代扣個稅分錄怎么處理?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同了解下吧。
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代付的個稅,是企業多支付的人工成本,計入工資薪金比較合理。企業承擔收款方的稅款屬于企業的一項支出,在合同約定很清楚的情況下,是允許企業稅前扣除的。
計提應付工資總額時,按照含稅工資來計提,根據相關規定計入成本和費用科目。這樣一來單位代付的個稅稅款就還原為工資薪金,企業的成本費用。所以,單位代付的個稅稅款只存在納稅調整的問題,而不存在不可稅前扣除的問題。
代扣個稅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時,分錄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時,分錄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稅金時,分錄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個稅的規定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就是指,個人工資達到一定標準的情況下,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所交稅金,是由發放工資單位從你工資當中代為扣除的,并向稅局繳納。
扣繳義務人包括支付個人應稅所得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軍隊、個體戶、社團組織等單位或個人。
以下所得為代扣代繳個稅的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
2、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
4、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
企業幫助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于代扣個稅的會計處理,企業通常按照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處理。
代扣個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公司代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稅費科目是什么?
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等。企業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現實中有很多應該繳納的稅費社保等等都是公司代扣的,那么對于這部分代扣代繳的費用,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代扣款項的會計分錄
1、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代扣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代扣消費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工資計提、發放、代扣時怎么處理
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 (工人工資)
制造費用 (車間管理人與和輔助人員工資)
管理費用 (管理人員工資)
銷售費用 (銷售人員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單位支付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單位支付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個人支付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支付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個稅)
交納五險一金和個稅時: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保險、醫療以及其他的代扣款項應該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在工資支付的過程中會計入其他應付款貸方,當實際支付代扣的保險、公積金的時候從解放轉出,其中代扣個稅的必須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的貸方。
支付工資以及社保公積金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醫療保險
——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代扣各種款項的會計分錄,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會計人員在處理代扣房租賬務時,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來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代扣房租的會計分錄
企業代扣房租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付房租
貸:銀行存款
實際發放工資,扣減員工應負擔的房租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代付房租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發生的在建工程項目往往會涉及很多費用,其中甲方代扣水電費是很常見的一種,那么有關甲方代付水電費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甲方代扣水電費分錄
甲方需要取得銀行支付水費的回單單以及建設方簽字條確認水費后,作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建設方-代付水費
在建工程-X工程-水費
貸:銀行存款
甲方需要取得銀行支付電費的回單以及建設方簽字確認電費后,
作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建設方-代付水費
在建工程-X工程-電費
貸:銀行存款
甲方取得銀行支付稅費的流水回單以及稅金發票時,作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建設方-代付X項稅費
貸:銀行存款
一般這種情況下建設方不需要簽字確認,稅金發票內容有了明確,雙方都有發票證明。
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會計核算范圍
1、企業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企業出租包裝物應該收回的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比如員工預提的差旅費、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藥費、房租費但企業先墊付了的等;
4、存出保證金,如企業租入包裝物時支付的押金,是需要收回的款項;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
7、預付賬款轉入
社會保險是國家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員工社保由企業代扣。請問企業代扣員工社保怎么做會計分錄?
企業代扣員工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社會保險是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承擔的。個人繳納部分,是通過企業向員工發放工資時,從工資金額中代扣代繳。具體分錄為:
計提社會保險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企業部分)
實際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保險費(企業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企業代為扣除個人承擔社保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扣除社保、公積金、個稅部分)
貸:銀行存款(扣除社保、公積金、個稅部分后的實發工資)
社會保險介紹
社會保險是指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大項目。它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共同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具備以下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
新個稅法實施后,個稅起征點調整為5000元。也就是說個人基本工資達到5000元以上,應由單位代扣代繳個稅。今天會計網整理了支付工資代扣個稅會計分錄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工資代扣代繳個稅分錄
1、所屬期當月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當月工資時,借方科目應按照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科目,比如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屬于管理部門的,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記入“銷售費用”科目,屬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承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
2、發放工資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個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工資薪金所得包括什么?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其中獎金是指具有工資性質的獎金。
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項目主要包括:獨生子女補貼;報銷差旅費和交通補助;誤餐補助;國務院津貼及其他特殊免稅津貼等。
企業每月發放員工工資時,除了為員工代扣代繳其個人部分的社保外,還代扣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企業代扣個稅的賬務處理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部分社保的賬務處理
1、計提企業負擔的部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制造費用
生產成本
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承擔部分)
2、從工資中代扣由個人繳費的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3、上交社會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該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職工工資薪金所得超過5000元的,應按現行稅法規定由企業代扣個稅。代扣個人所得稅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代扣個稅分錄
一、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扣除個稅的工資了)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項目有: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
個稅免征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現在很多企業都與各大銀行有合作,每個月員工的工資都是代發代扣的,那么企業對于代發代扣工資的賬戶應該怎么監管呢?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企業怎么監管代發代扣工資的賬戶?
1、持公司的介紹信可以直接去銀行辦理;
2、需要提供以下資料: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工資單(第一次需提供名單上的身份證復印件)名冊、預留印鑒章;
3、與銀行柜臺簽一份代發工資的協議,一般建議在公司的基本戶辦理;
4、銀行公對私代發收入一般是指銀行代公司發放的工資、獎金、福利之類的;
隨著銀行企業網上銀行系統功能的不斷升級,企業網銀的功能已經擴展到支付結算、代發代扣、外匯結算、現金管理等各項企業財務應用,全面解決了企業與銀行間的信息交互,成為功能強大的一體化企業網上金融服務平臺。
銀行代扣代發工資應該怎么做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發工資是金融機構為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代發勞動報酬等款項的一項金融中間業務。金融機構通過自身聯網的核心業務處理系統進行批量、集中支付,將有關工資等款項自動轉入儲戶預先約定的銀行卡或個人結算賬戶上,代理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還可代理社會保險局發放社會福利保險金等。
以上就是有關代發代扣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發放職工工資,當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超過5000元的起征點時,則需扣繳個人所得稅。當企業代扣個稅時,應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
應交稅費: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個人所得稅: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主要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
代扣個稅的會計分錄
代扣時:在工資表中列出扣稅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有一些公司給員工提供伙食,但是要代扣伙食費,這時候會計應該怎么做賬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先代職工向食堂支付伙食費,后從工資中扣除的.在支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墊伙食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先從工資中扣除伙食費,再轉交給食堂的,在扣除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伙食費(表示欠了食堂的伙食費)
在轉交給單位食堂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根據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員工伙食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伙食費沒有發票怎么入賬呢?
可以做無票費用處理,匯算清繳做納稅調增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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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是由單位在網上申報,代個人預繳的稅費,待發工資時,再在工資里扣除代繳的個稅,對于個人所得稅代扣,如何做會計分錄?
個人所得稅代扣的賬務處理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勞務代扣代繳個稅的賬務處理
計提稅金: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應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當員工的工作績效達到了一定標準時,很多企業都會通過發放實物獎勵的形式以此作為激勵。像類似的情況,很多財會人員不清楚如何給員工代扣個稅,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講一講。
問:保險公司為了激勵營銷員(代理制非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展業,規定營銷員達到一定業績情況下,給予營銷員實物獎勵。請問獎勵給營銷員實物,是否是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如何代扣?
答: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用實物獎勵給營銷人員,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二)用于交際應酬;(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對外捐贈;(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因此,貴公司對營銷人員的實物獎勵,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應視同銷售確定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對營銷人員的實物獎勵屬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該項支出取得發票可以在稅前扣除。
企業購進車輛,應當繳納的車船稅由保險公司代扣時,計提的車船稅應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對于保險公司代扣車船稅,應如何做賬?
保險公司代扣車船稅的賬務處理
保險公司代扣的車船稅,會在車輛保險費發票的備注欄標明,保險發票付款入賬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車輛費用-保險費 (應當是發票中價稅合計的金額)
應交稅費-車船稅 (應當是備注中的車船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
計提車船稅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車船稅
在全面實施營改增后,將“營業稅金及附加”這一會計科目的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這一會計科目核算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時所發生的消費稅、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等相關稅費。
車船稅是什么?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車船稅的計算方法
(1)計稅依據:
①載人(乘用車、商用客車和摩托車):以“輛數”為計稅單位。②載貨(商用貨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以“整備質量噸位數”為計稅單位。③機動船舶、非機動駁船、拖船:以“凈噸位數”為計稅單位。④游艇:以“艇身長度”為計稅單位。
(2)應納稅額的計算:
①一般情形:應納稅額=輛數(整備質量噸位數、凈噸位、艇身長度)×年基準稅額②購置的新車船:應納稅額=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社保局代扣的殘保金,可通過管理費用——殘保金科目核算,實際繳納的殘保金支出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社保局代扣殘保金如何做賬?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每個企業都必須繳納殘保金嗎?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
《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第二條規定,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因此,不是每個企業都必須繳納殘保金,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