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參加MBA學習,由企業承擔該筆費用。請問是否可以作為職工教育經費在稅前扣除?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不可以作為職工教育經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
第二條(五)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1、上崗和轉崗培訓;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MBA學費屬于個人學歷教育,不屬于以上所列舉的范疇,因此不能在職工教育經費列支,建議將該費用作為職工福利或工資薪金處理。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該費用為員工任職受雇所得,不論是否作為職工福利入賬,企業都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