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在發布的《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中官宣了截至當前初、中級持證人數。
截至當前,初級、中級持證人795萬人!比去年增加了89萬人!
從初級考試合格率看,全國平均合格率僅為22.89%,較2018年度(24.77%)還下降了1.88個百分點。
隨著國家對人才發展、職稱制度改革等相關政策的出臺,初級會計考試的影響力和吸引力大幅提升,考試報名人數持續增長,初級通過率卻逐年下降,那么2020年初級會更難嗎?
從初級實務中,我們可以看出,最難的七八章節,已經做了調整,將資產的最難部分刪除了!
從經濟法中我們可以看到二、三、四、七章刪除了很多考點!這對于首次報考初級的同學來說無疑是重大利好的消息,因為從客觀上說初級考試越來越簡單了!
1、報名時如何上傳照片的問題是初級考生經常犯的錯誤。答疑中顯示,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作為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上使用的照片。因此,報考人員需要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以免影響后續報名操作。
2、2020年初級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報考人員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和居民身份證。
3、報考人員一定要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在完成報名資格審核后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確認及交費;實行考試后報名資格審核的地區,可直接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確認及交費。
財政部發布《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的決定》。
公告稱,《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的決定》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對《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相關條文中的“注冊申請人”修改為“申請人”。
二、將第六條修改為:“申請人申請注冊,應當通過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向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提交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附表1):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二)申請人出具的符合注冊條件的承諾;
“(三)申請人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在該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從業的承諾。
“申請人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的,應當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信息或者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信息。
“申請人為外國人的,應當同時提交護照和簽證信息以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信息。
“經依法認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應當提交相關文件和符合認定或者考核條件的相關材料。”
三、將第七條修改為:“申請人和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分別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將第九條修改為:“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對其進行形式審查。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及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其注冊申請。”
五、第十六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對因前款第(四)項被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由省級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并向社會公告。”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申請人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申請材料的,由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人、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給予警告,并向社會公告。”
七、將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四條,將本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八、刪去附表2,并對附表1“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和附表3“注冊會計師注冊備案表”作相應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
(2005年1月22日財政部令第25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4日《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等6部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改根據2019年3月15日《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條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相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注冊成為注冊會計師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本地區注冊會計師的注冊及相關管理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業務,應當取得財政部統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四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一)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二)經依法認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
第五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四)受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五)因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而被撤銷注冊,自撤銷注冊決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六)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七)年齡超過70周歲的。
第六條申請人申請注冊,應當通過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向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提交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附表1):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二)申請人出具的符合注冊條件的承諾;
(三)申請人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在該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從業的承諾。
申請人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的,應當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信息或者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信息。
申請人為外國人的,應當同時提交護照和簽證信息以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信息。
第七條申請人和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分別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八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在受理申請的辦公場所將申請注冊應當提交的材料目錄及要求、準予注冊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冊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對其進行形式審查。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及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其注冊申請。
第十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冊申請,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單位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一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并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作出準予注冊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注冊會計師證書。
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自作出準予注冊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準予注冊的決定和注冊會計師注冊備案表(附表2)報送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抄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并將準予注冊人員的名單在全國性報刊或者相關網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中應當說明不予注冊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四條財政部依法對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工作進行檢查,發現注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
第十五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對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檢查。
第十六條注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對因前款第(四)項被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由省級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七條申請人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申請材料的,由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人、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給予警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八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準予注冊的,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注冊的,由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十九條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可以重新申請注冊,但必須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并且沒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所列情形。
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注銷注冊:
(一)依法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二)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第二十一條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將注銷注冊的決定抄報財政部和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注銷注冊人員的名單在全國性報刊或者相關網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條注冊會計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由財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財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并將行政處罰決定抄送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注冊會計師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
第二十三條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被撤銷注冊或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注冊會計師注冊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以及按照互惠原則確認的外國人申請注冊,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注冊會計師注冊審批暫行辦法》〔(93)財會協字第122號〕、《外籍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審批暫行辦法》(財協字[1998]9號)、《〈外籍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審批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財會[2003]34號)同時廢止。
本文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近期資本市場出現了一系列會計造假的案件引起了人們關注。1月7日,財政部召開企業年報審計監管工作視頻會議中表示,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2020年會計監管工作的力度,對年報審計中出現的違規問題嚴懲重罰,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會計造假會造成什么影響?
1.會計造假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催生經濟犯罪
2.會計造假會打擊投資者的信心
財務信息是投資者了解企業經營狀況的重要來源,財務信息應該真實、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但一些公司為了達到私利,操縱會計信息。這種行為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甚至會造成社會信用危機,打擊投資者的信心,阻礙經濟市場的健康發展。
3.會計造假會敗壞會計行業的誠信
作為一名會計人員,應該力行誠信,會計工作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能弄虛作假。會計造假會嚴重敗壞會計行業的誠信,試問弄虛作假、違背職業道德的會計人員,怎么能指望他們把好經濟活動的風口?
會計為什么會造假?
1.利益驅動是會計造假的直接原因
2.兩權分離是會計造假的根本原因
3.缺乏監督是會計造假的重要原因
4.會計職業的從屬性造成被動造假
昨天,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最新通知。政策如何調整呢?內容包括什么?接下來我們具體來看看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
在兩部門發布的最新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中,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作為醫務人員及防疫工作者,參加疫情防治工作過程中,其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及獎金,若是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所取得,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我們說的屬于免征個人所得稅情形。
這里的政府規定的標準又涉及到什么內容呢?也就是各級政府對于補助的規定標準為何,獎金標準又是什么?
小編有話說:疫情期間,醫務人員及防疫工作者總是走在最前面,不忘初心,抱著一定會打贏這場“戰役”的信念,奔波著、勞累著。他們沒有任何怨言,帶給我們每個人更多的感動及正能量。
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公布的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這不僅僅是一項稅收優惠政策,更大的意義在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給這些奔走在最前面的醫務人員及防疫工作者提供最大的支持,共同抗擊疫情,一起迎接春暖花開的那一天!
第二,為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單位發給個人的藥品、醫療用品及防護用品等(注意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及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方面實行免征。
小編有話說:對于這一政策,公司單位的財會人員就要注意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單位給員工的發放的藥品、醫療用品及防護用品等,做賬的時候是不計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且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關于財政部最新通知,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政策的相關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各位小伙伴,想必每天最關注的的事兒就是關于新型肺炎疫情情況如何了。昨天,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發布了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的五項稅收政策,具體如何規定呢?接下來一起隨小編來看看吧!
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一項、第二項的解讀
第一項:如果企業屬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因擴大產能而新采購相應設備,對于當期成本費用一次性計入,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第二項:如果企業性質屬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性企業,那么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方面,可以按月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
小編有話說:從以上可知,支持疫情防控的第一項、第二項稅收政策,主要對象就是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屬于這類單位的會計人員做賬時,需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及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方面。可以這樣理解:
擴大產能所購置的新設備,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時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問題上,會計人員可以申請全額退還。
二、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三項、第四項的解讀
第三項:如果納稅人在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上取得相應收入,增值稅實行免征。
第四項:2020年度,困難行業企業如果因受疫情較大影響,發生了虧損。則最長結轉年限方面,五年將調整至八年。
小編有話說: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公布的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三項、第四項內容可知,主要對象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納稅人及困難行業企業。前者是增值稅調整為免征,后者是結轉年限可延期。
三、 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五項的解讀
第五項:對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快遞收派服務( 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提供者所取得的收入,納稅時可免征增值稅。
最后,關于以上支持疫情防控五項稅收政策截止日期,還需視疫情情況而定,繼續關注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動態!
小編今天了解到財政局、稅務總局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最新發布三個公告。其中涉及到的稅收政策舉措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舉措一:針對困難行業企業最長結轉年限進行調整
通過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可知:對于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由于受到疫情較大影響,而發生虧損。在最長結轉年限方面可延期,由5年延長至8年。
這里的困難行業,也就是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及旅游(涉及到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大方面),判斷執行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
舉措二: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及防疫工作者,在工作補助及獎金上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可知,對于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過程中所獲得的補助、獎金方面,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措三:應對疫情,企業和個人捐贈的現金和物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全額扣除
根據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所得,如果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相關途徑,進行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捐贈,這時候的應納稅所得額允許進行全額扣除。
舉措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產品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允許免征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可知,疫情期間,如果防控產品已經進入到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且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密切相關,那么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費用上面,可以免除征收。
對于已經進入了特別審批程序及能夠治療、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相關藥品,藥品注冊費用上可以免于征收。
2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那么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是怎么規定的呢?接下來一起來看看吧!
1、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如果企業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等國家機關的方式,進行現金及物品的捐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準予全額扣除。
2、如果企業及個人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相關醫院直接捐贈應對肺炎疫情的物品,那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上可以全額扣除。
關于稅前扣除事宜,捐贈人可憑借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按照規定辦理。
小結第1點和第2點:以上都是企業及個人捐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相關稅收規定。應納稅所得額上是允許全額扣除的。
3、單位、個體戶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等國家機關,無償捐贈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自產、委托加工、購買的貨物,在增值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上實行免征。若單位和個體戶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相關稅收規定同上。
4、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及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所接受的捐贈,注意不得挪作他用,必須將這些捐贈物專門用于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相關工作。
小編有話說:這份《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規定了企業、個人及個體戶捐贈方面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且明確指出了這些應對疫情的捐贈物品,僅僅用于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能作為他用。
2月6日,國家稅務局連續發布了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的三個公告,2月7日,財政部副部長明確表示允許直接向醫院捐贈,且享受稅收優惠。防控疫情,捐贈稅收政策究竟有哪些調整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財政部副部長講話表示鼓勵社會各界捐贈
2月7日上午,財政副部長余蔚平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可以允許直接向醫院捐贈,對于接受捐贈范圍也會有所擴大。如果企業及個人進行公益性捐贈,則可享受全額扣除的稅收優惠。對于個人補助獎金等方面,免收個人所得稅。捐贈貨物相關增值稅及消費稅也給予免征。
二、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支持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
第一,企業及個人若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相關途徑進行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捐贈,那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上,可以進行全額抵扣。
第二,單位及個體戶進行公益性的無償捐贈(包括自產、委托加工、購買的貨物),或者是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直接捐贈,其相關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免征。
小編有話說:疫情當前,以上鼓勵社會各界捐贈的稅收政策調整,更深的涵義在于國家對于疫情防控工作尤為重視,共同攜手抗擊疫情,相信難關一定會過去!春暖花開一定會到來!
2020年,由于疫情影響,部分考試陸續發布推遲通知。對于初級會計考生而言,不免擔心今年初級會計考試會不會推遲舉行?
疫情當前,公務員考試將推遲舉行,雅思考試取消,藝考及特殊類考試時間也受到影響……
從目前公布的官方消息來看,暫時還沒有發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確定推遲的通知。但2月13日,小編了解到:
人社部發布最新通知,對于專業技術人才聚集性活動應避免組織, 關于上半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安排事項,應當統籌做好,部分考試也會根據疫情防控具體情況而做出相應調整,包括 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延期, 職業資格紙質證書發放及補辦。
2月7日,財政部發布了最新文件 《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切實做好會計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點明確指出,疫情防控對今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造成的影響,相關部門將會持續評估并制定相關政策預案。
結合人社部及財政部最新通知可得:因考慮到疫情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產生的影響,將會提前制定預案。即:部分考試報名、審核相關時間點,為因疫情影響,有可能啟用延期等措施。
今年初級會計考試會不會推遲呢?目前,還未發布相關官方文件。暫時沒有推遲。各位考生應當以官方通知為準,及時關注官網消息,做好相應調整。
最后,會計網在此提醒大家:距離原定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還剩下兩個多月時間,各位考生仍要做好備考工作,以不變應萬變!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復習節奏一定不能亂!
最新消息!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確定延期!剛剛,財政部官宣了!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推遲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日期有關事項的通知
會考〔202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推遲舉行,具體考試日期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初級會計已正式宣布延期,但推遲后的考試時間還未公布,小初會時刻關注財政部的最新消息,到時候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大家!
接下來,再來關注一下其他考試相關問題。最近很多同學問小初,報名信息表忘記打印了怎么辦,會影響考試嗎?今天統一回復一下。已經忘了這回事的同學,也要留意一下喔~
01、初級報名信息表是什么?
初級會計報名信息表是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開放期間填寫有關個人身份信息、學歷信息及就業信息的表單。
是報考人員在現場審核、考后審核、證書領取過程的重要材料。
報名信息表樣式如圖所示
02、報名信息表有什么用?
實行現場資格審核和考后審核的部分地區,會要求考生攜帶初級會計報名信息表;以及部分地區在領取初級會計證書時,也會要求考生攜帶報名信息表,
通常來講,報名信息表未打印一般不會影響報考人員參加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但會直接影響部分地區考后資格審核和證書領取。
各地考后審核的時間不同,有的地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一至兩個月內便會發布審核通知,有的地區則將證書領取和審核一起進行,審核通知的發布時間稍晚一些,考生需持續關注。
接下來,再來關注一下其他考試相關問題。最近很多同學問小初,報名信息表忘記打印了怎么辦,會影響考試嗎?今天統一回復一下。已經忘了這回事的同學,也要留意一下喔~
03、哪些地區明確打印報名信息表?
有部分省市明確規定要打印初級報名信息表,比如:廣東、廣西、甘肅和海南省。
廣東: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務必打印《報名表》,待考試成績公布后按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求進行審核。《報名表》是考后審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結束后報名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打印。
廣西:繳費完成后,報考人員應憑“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重新登錄報名網站檢查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后,方為報名成功,并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和報名回執表,留存考試合格后審核報名資格時使用。
甘肅:考生持報考人員信息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香港、 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相關原件到當地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確認。
海南:海南考區實行“資格后審”制,即考試成績公布后,各科成績合格的考生,攜報名系統打印的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所在單位意見及簽章)和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前往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點進行考試報名條件審核。
04、忘記打印了怎么辦?
可能有些考生不存在丟不丟的問題,因為根本就沒有打印,那么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
若報名入口已關閉,一般情況下是不再支持報名表打印的。
如果仍然擔心自己不確定報考要求,或是不打印信息不放心的話,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找到已經截圖或保存的報名信息頁面圖片
以備不時之需(以往初級會計考試年度中,考生忘記打印報名表,到當地會計管理部門處理時要求填寫紙質報名表,卻遺忘了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如截圖留存即使出現這樣的情況也能順利應對);
2、留意打印準考證期間是否可以打印報名信息表。
四川和廣東地區在去年6月,初級成績出來后還開通了報名系統專用通道,就是為了初級考試打印報名表作為領證憑證。
(以2019年為例)
總之,大家趕快找找自己的確保還在,沒有了的記得到時關注官方信息,看看能不能補打~大家也要多多關注小初,如果有最新消息,一定會第一時間告訴大家~
來源:本文由會計幫整理,素材來源于各地財政局官網、會計幫官微,網絡
財政部網站28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有關精神,現將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該目錄在本公告執行期限內修訂的,自修訂版實施之日起按新版本執行。
三、稅務機關在后續管理中,不能準確判定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時,可提請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出具意見。對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條件的,由稅務機關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具體辦法由省級發展改革、稅務部門另行制定。
四、本公告所稱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贛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
五、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贛州市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4號)中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3日
政策相關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分為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和西部地區新增的鼓勵類產業。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煤炭)如下:
隨著“西開優惠”的實行,能源業、制造業、金融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批發和零售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建筑業、運輸業等行業紛紛受益。
《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延續,對煤炭行業及上下游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的措施。
為促進電影產業發展、提振行業信心,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
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
二、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和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5月13日
關于暫免征收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國家電影局 公告2020年第26號
為支持電影行業發展,現將暫免征收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免征條件,但繳費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繳費的,可抵減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國家電影局
2020年5月13日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自初級會計考試延期以來,關于初級考試時間一致未有消息。而在剛剛,國家財政部正式宣布了關于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安排,具體考試時間在哪一天?我們一起看看吧。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確定
一、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時長
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日期調整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兩個階段進行。9月11日作為應急預留批次保留。
具體安排如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關于初級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除了宣布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之外,財政部也明確的初級考試安排,關于準考證打印方面,在2020年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既然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已經確定了,接下來考生就應該全身心的投入到備考工作中,做最后的沖刺。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沖刺技巧
1、善于抓住重點
關于初級會計考點基本都是來源于教材書本,所以來到了最后2個多月的最后沖刺階段,考生要做的就是善于抓住教材中的重點,集中理解教材重點內容,提高考試分數。
2、杜絕死記硬背
雖說初級會計的考點都是比較基礎和簡單,不過即使遇到自己不懂的知識點也好,建議大家也不要使用死記硬背的方式來記憶,如果不懂的,可以請教身邊的同學和老師,在理解的基礎上來記憶,備考才能事半功倍。
3、懂得歸納總結
每當刷完題、看完教材中的章節內容后,考生都需要學會歸納總結,最好是使用適合自己的方法進行總結,加深自己的理解,最后在腦海中形成思維導圖。
剛剛,財政部終于將2022年初級、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公布出來了,那么明年的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的報名時間與考試時間在什么時候?我們來看看吧。
剛剛,財政部發文,22初會、中會考試及報名時間確定!
從通知中我們可以看出,相較去年,22初級會計報名時間推遲一個月,考試時間提前了一周,將于5月7日開始5月15日舉行。22中級會計考試也提前了2天。
2022初會考試報名時間: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2022初會考試時間: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共14個批次。
2022中會考試報名時間: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2022中級會計考試時間:2022年9月3日至5日舉行,共3個批次。
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1年12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22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抄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3.2022年4月8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4.2022年5月7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5.2022年5月2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匯總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所有批次考試數據,在檢查數據完整性、進行違紀違規處理后,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分別報送上報數據光盤,并附上報數據統計匯總情況表及數據上報清單。
6.2022年5月2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會議,部署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7.2022年6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分別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上報數據統計匯總表、數據上報清單及評卷工作的書面報告。
8.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數據核驗后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22日前完成數據核驗及評卷質量抽查后下發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9.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2年2月16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22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抄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
3.2022年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4.2022年9月3日至5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5.2022年9月16日前,召開全國評卷會議,部署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6.2022年9月28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分別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上報數據統計匯總表、數據上報清單及與評卷工作的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特別是對“同對同錯率”較高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確屬雷同試卷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7.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數據核驗及評卷質量抽查后,下發2022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8.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財政部的報名簡章只規定了大致的報名時間,各地具體報名時間、要求及政策,還要等各地財政局的通知哦。
來源:財政部會計司。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最新消息,明確指出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可申請退費,申請時間為7月5日6:00-7月11日17:00。
2022年7月1日,財政部發布官方文件《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及退費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初級會計考試退費辦理以及初級會計考試地點調轉的相關事宜。
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退費申請流程
1、需要申請退費的考生需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如果考生尚未注冊,則須先完成注冊;
2、使用退費功能,提交退費申請,按步驟提示進行辦理即可。
初級會計考試退費注意事項
1、需要申請初級會計考試退費的人員,可于7月5日6:00后開始申請,注意截止時間為為7月11日17:00;
2、考生如若完成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的退費辦理,則無法正常參加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請各位考生確認后再提交退費申請。
3、考生在辦理初級會計考試退費時,應按規定填寫及核對相關申請信息,務必保證所提交的退費申請信息真實有效。
4、考生如因填報信息有誤而導致退款失敗,將無法再次辦理退費,也無法參加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適用對象(目錄)》(2020年修訂版),文件將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持證人才列入南京市C類、D類和E類人才并可申請享受對應的安居補貼。
frm就業形式和薪資介紹
目前國內金融控股企業、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期貨商、保險公司、各大型企業集團的財會與稽核部門對金融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企業求賢若渴,但由于國內相關教育滯后,人才供給明顯不足。訓練有素、具有專業資格的金融風險管理人才鳳毛麟角。人才緊缺導致薪酬上漲。風控領域的資格認證“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在美國等地能為持證人爭取到人民幣百萬以上的年薪,目前金融風險管理師的平均年薪已達70萬元。
2023年FRM報名時間
frm證書的含金量如此高,還沒有報考的同學抓緊時間了!
1、frm5月考期
早鳥價(優惠價)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報名費550美元;
標準價報名時間: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報名費750美元。
2、frm11月考期
早鳥價(優惠價)報名時間: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報名費550美元;
標準價報名時間: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報名費750美元。
如何提高frm考試通過率
1、給自己設定目標
FRM考試不到一個月了,大家要增加緊迫感,設置短期高效的目標。連續長時間的學習很容易使自己產生厭煩情緒,這時可以把學習任務分成若干個環節,把每一部分限定時間,設置目標,這樣不僅有助于提高效率,還不會產生疲勞感。
2、復習每天的內容
白天學習的疲憊導致大腦已經無法容納新的知識了,晚上入睡前需要把白天已經學習的知識再復習下,這樣可以在無意識中加深印象,鞏固所學。
3、勞逸結合,調整心態
勞逸結合才能事半功倍,FRM的備考也需要考生認識到這一點,考生要在自己規劃的時間里完成對應的任務,不要成為拖延癥患者,再者,要及時調整自己的狀態,尤其是遇到周末和節假日,更是首當其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司發布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初、中、高級)》,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大綱已出,較2022年考試大綱部分也發生了調整,具體如下:
2023年度《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主要作了以下調整:
1、第二章中補充了產品成本的計算方法,補充了信息化環境下賬務處理基本內容,增加了財務共享服務中心、財務機器人和財務大數據應用等基礎知識;
2、第四章中刪除了使用權資產的會計處理;
3、第五章中增加了應付債券的會計處理;
4、第八章中增加了財務報告的閱讀與應用。
2023年度《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主要作了以下調整:
1、第四章中增加了增值稅出口退稅和地方教育附加相關內容;
2、第五章中增加了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企業所得稅特別納稅調整和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
3、第六章中增加了印花稅相關內容。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會計基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四章非流動資產
第五章負債
第六章所有者權益
第七章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告
第一章總論
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第五章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六章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
第七章稅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1.多刷題:刷題很重要,建議考生每聽完一個知識點,就要開始刷題了,不定項的大題也要做專項練習,這樣才能突破知識點,掌握弱項。刷完題要整理錯題。
2.加強考前沖刺,刷歷年真題和模擬真題,建議考生在考試前一周左右,把總結的重點知識過一遍,查漏補缺。對于那些自己不熟悉,但是要求考的知識點,一定要加強記憶。也可以將知識點保存在手機上,來復習自己容易忘記的知識點。
3.穩定的心態,初級會計的考試不難,只要備考充分,按照計劃學習備考,基本上通過考試的機會是很大的。
財政部中級會計職稱報名網站是:全國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http://kzp.mof.gov.cn/),考生要根據報考地區的要求,提前準備好相關證件,待官網報名通道開通后,抓緊時間報名。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index.jsp);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去年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完善報考信息;
9、確認考試費用并繳納;
10、保存報名注冊號。
1.報名時間
2023年的中級會計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繳費統一在7月10日18:00。
2.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需要在滿足相應學歷要求的同時,也要滿足相應的工作年限,兩個條件如有一個不滿足,都不可以參加報名。
3.報名費用
每個地區的報名考試費用不一樣,一般在40-80元每科,各考試地區在這個范圍內,自行安排本地的報名費用
2023年的中級考試時間安排在9月9日至11日,共三個批次,考試科目有《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法》一共三個科目,三個考試科目的合格標準全國統一,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和考試時間已公布,報名時間安排在2024年1月5日-1月26日,考試時間安排在2024年5月18日-5月22日。
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時間安排: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考試報名統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安排: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共10個批次,具體時間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8日至22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024年初級會計報考地點要求如下: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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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參加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已經正式結束,考完大家最關心的當然是考試成績。那么,2024年初級會計什么時候出成績呢?財政部已經給出官方回復了,快來了解一下吧!
一、2024年初級會計什么時候出成績?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可知,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將于6月21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二、初級會計成績查詢流程
考生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查詢。具體查詢流程如下:
1.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2.選擇2024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查詢
3.輸入省市、證件號碼和姓名
4.點擊“登錄并查詢”即可查看成績。
三、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合格后就能領證嗎?
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合格后不能立即領證。
一旦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公布并且您已經確認自己的成績達到了合格標準,通常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等待,因為還需要完成一些后續流程,如審核確認等。
具體的領證流程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成績查詢:您需要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成績查詢,以確認自己是否通過了考試。
2.審核確認:在確認成績后,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以便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和確認。
3.領取證書:審核確認無誤后,您將收到領取證書的通知。您可以根據通知中的指示,選擇現場領取或郵寄等方式來獲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