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經濟法相對來說不難,主要涉及較多要背誦的內容,考試主要考查考生對相應知識點的記憶,只要考生認真背誦記憶就能順利通過。
經濟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1、尋找合適的備考地點,排除干擾。選擇安靜的環境進行備考,盡可能排除身邊的干擾,能讓人更專注,提升備考效率。
2、先理解后記憶,如果對知識點都不理解,死記硬背的話效果很差,在考試時也不能靈活運用相應知識點,要在理解知識點的基礎上找到適合自己的記憶方法,對知識點進行梳理歸納,嘗試用口訣記憶、諧音記憶等記憶方法。
3、及時復盤。人對知識點的記憶會有一個遺忘周期,在學完知識點后要及時有規律地復習,鞏固記憶,否則在學習完一段時間后記憶就會很模糊。
4、合理安排時間,勞逸結合。熬夜是會影響記憶力的,要合理規劃自己的備考和休息時間。
1、利用好各類學習資料,包括考試大綱、官方教材、歷年真題等,掌握好基礎知識點。
2、及時做好各章節的筆記,在學習過程中就及時整理好相應內容有利于梳理知識體系,也有利于后續的復習。
3、多加練習。做題是備考中級會計師考試必不可少的環節,做題的過程不是單純的完成題目,要做到學練結合,在練習過程中必須不斷回看相應知識點以鞏固對內容的理解,在做題中查漏補缺。
領取會計中級證書,考生一般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學歷學位證件、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等。如委托他人代領,代領人還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因為各地區的要求不同,具體考生需要以當地要求為準。
會計初級和會計中級是會計職稱的兩個不同級別。初級會計職稱是財會領域的入門級證書,大多數持證人可從事基礎的財務工作,比如會計、出納等;而中級會計職稱比初級會計職稱的水平更高,有較高的含金量,持證人的能力能進一步得到體現,通過不斷努力很有可能成為單位財務機構的關鍵人物,并有機會晉升為財務機構的主管、經理、分析師等崗位。
1、有機會獲得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高的薪資水平
獲得中級會計師證書后,相應就業選擇會變多,且會計行業工作的薪資往往和個人經驗、證書等息息相關,獲得中級會計證在一定程度上是個人專業技能的證明,薪資水平或許會有相應提升。
2、自我價值的提升
考過中級會計師考試,考試不僅要有良好的學習能力和理解能力,更要有良好的態度和自我管理的方法,在備考過程中考生可以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
3、享受一定的人才優惠政策
許多地區為鼓勵人才對中級會計持證人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如可享受落戶積分獎勵,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中級會計考過后可選擇的就業方向包括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審計人員、財務分析師、金融經理、預算主管、資金主管、財務管理層人員等。
會計中級現場審核一般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會計工作履歷表,用A4紙打印,需由報考人員簽名和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復印件;學歷(學位)或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必要時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具體需攜帶的資料應參照考生報考地區的要求。
會計中級現場審核是指考生在完成中級會計報名之后,攜帶身份證、報名表、學歷證書等相關資料到指定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需要按照規定在一定期間進行審核,逾期未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將失去考試資格,直接影響后續考試。
會計中級證書考《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三個科目每門科目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中級會計師考試以二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職稱證書。
1、制定合理學習計劃,搭配好科目。學習計劃有利于考生備考效率的提升,特別是同時備考多門科目的考生需合理分配不同科目的備考時間。
2、學練結合,不斷總結歸納。建議考生在學完相應章節階段的知識點后及時去刷相應真題。知識點積累不夠,刷題的作用會十分有限。在刷完題目后,也要及時總結相應的知識點。
3、多輪訓練,搞清楚各類知識點。備考中級會計需要多輪練習。第一輪注重整體,把握考試的方向和形式;第二輪關注考試的重點,在備考時側重學習;第三輪復盤知識點,特別是重點部分,查漏補缺。
中級會計報名現場確認一般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會計工作履歷表,用A4紙打印,需由報考人員簽名和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復印件;學歷(學位)或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必要時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具體需攜帶的資料應參照考生報考地區的要求。
會計中級考試包括網上審核、現場審核以及考后審核,其中網上審核是指考生報名的時候,系統自動審核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繳費即可;考后審核是考生取得成績合格后,提供相應資料前往指定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各地區的中級會計考試審核方式不一樣,考生均以當地財政局公布的考試報名通知載明的審核方式為準。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確認本人符合全部報考條件方可報名,繳費成功后,無法辦理退考和退費;
2、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發現報考信息填寫有誤的,考生在報名期間,可以自行上網登錄進行修改,但在完成繳費后才發現自己信息有誤的,則不能再修改相關信息;
3、考生需牢記自己的注冊號和密碼。
1、要有明確的規劃,抓住重點。考生可選擇的試題內容很多,但為了更好地把握考試題型和出題規律以更高效地通過考試,考生需要采取正確的方法有效率地進行練習,特別關注重點板塊和自身薄弱的部分,掌握好同類題目的解題思路,做到舉一反三。
2、要重視歷年真題練習,真題和考試大綱一樣是最貼近命題人思維的內容,對考生備考至關重要,可以利用好歷年真題以熟悉試卷結構、出題模式、題型分值等,進行針對性備考,在實際考場上能更好地作答。
會計中級現場確認一般需要帶以下資料: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會計工作履歷表,用A4紙打印,需由報考人員簽名和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復印件;學歷(學位)或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必要時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具體需攜帶的資料應參照考生報考地區的要求。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
1、結合考試大綱,了解考試模式
考生備考中級會計師考試,首先需要仔細閱讀考試大綱,初步了解考試內容框架,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合理了解考試模式。良好的科目搭配可以提供備考的效果。
2、保持良好的心態
會計中級備考過程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尤其是報考多門的考生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以提升自己的學習效率。
會計中級現場確認需要本人去。會計中級現場確認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審核考生的身份,確認報考資格是否符合要求,因此需要本人到場。需注意的是,考生需要提前關注中級考試報名現場確認地址,攜帶所需資料前往現場進行報名確認。
中級會計中經濟法內容主要是一些法律法規,內容相較于其他兩科較少一點,但是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大家在備考過程中可以利用一些口訣來進行記憶,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相關的口訣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快速記憶。
1.(老)公特毒
法定的非訟案件:公告催告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
2.三選一認定
特別程序: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
3.小監工特毒
審判制度特殊情況一審終審:適用公告催告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
4.監工毒必獨任 普通基層清楚可獨任獨任制:簡易程序;特別程序(選民資格案、重大疑難案除外);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基層法院審理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使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
5.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民事訴訟時效不適用: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b.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6.約上弒君
合伙企業內部損益分擔規則: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7.人才不明外翻譯
民事訴訟不適用簡易小額訴訟程序情形:a人身關系、財產確權案件;b涉外案件;c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案件;d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e當事人提出反訴的案件
單選題考察的是考生對單個知識點的熟悉程度,一般采取的方法是排除法,先排除最不可能的選項,最后留下正確的選項,題型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題習題,大家可以試著做做看 。
1. 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企業財產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權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不得由合伙人自行協商確定
B.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C. 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實際繳納的財產
D. 合伙企業清算時,其財產首先用于繳納所欠稅款
【答案】B
【解析】(1)選項A: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2)選項C: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認繳”的財產,而非各合伙人“實際繳納"的財產。(3)選項D:合伙企業的財產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業的清算費用。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下列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是()。
A.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作出的行政扣押決定
B.稅務機關作出的征收稅款的決定
C.財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
D.公安機關作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答案】B
【解析】(1)選項B:屬于征稅行為,應當先議后訴;(2)選項ACD:也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但屬于或議或訴案件,不必“應當復議”而是“可以復議”
3. 甲、乙二人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頭牛,輪流使用。在甲使用期間,某天,此牛突然狂奔,撞傷一小孩,花去醫藥費若干,于是小孩的家長找到甲、乙要求賠償,但甲、乙互相推卸責任。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應當由甲、乙按出資比例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B. 應當由甲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C. 應當由甲、乙對小孩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 應當由甲或乙一方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解析】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中級會計經濟法不難考,中級會計考試三個科目中,經濟法相較于另外兩科是比較簡單的,考察的內容知識點雖然多,但大部分都是記憶型的,且知識點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考生很容易聯想記住。
1、甩掉拖延癥。備考時間并不多,工作、家庭包括娛樂,留給學習的時間是有限的。中級會計考試具有一定難度,如果初級會計是一顆星,那么中級則是三顆星。內容更為復雜深奧,考生們要盡早備考,進入備考狀態。
2、計劃是先決條件。備考中級切忌沒有計劃,盲目的備考只會茫然。科學高效的計劃能達到事半功倍,保證學習的進度,同時樹立信心。明確目標才能將該做的任務做好。
3、遇到難題保持耐心和恒心。備考過程中難免磕絆,部分覺得已經掌握的知識點在做題時卻屢屢出錯。這就需要考生們集中精神發現和解決問題,遇到不懂的地方要及時解決,堅持按計劃完成當天的任務。
4、形成系統的知識體系。時常總結,將各章節相關或相似知識點匯總整理、分類記憶、串聯記憶,形成清晰的知識框架圖。那么遇到考題時則能夠迅速地篩選出有效信息應對自如。
《中級會計實務》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財務管理》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經濟法》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和綜合題。
中級會計師每年報名的考生越來越多,但通過率卻一直不高。自2015年起,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通過率就維持在10%左右,并且呈上升趨勢,2019年增長到11.82%,平均通過率是10.13%。
中級會計經濟法難在涉及的知識點范圍較廣且較細碎,需要考生背誦記憶的內容較多,主要涉及各類法律法條,其語言邏輯嚴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記憶方面會有一定的難度。
經濟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1、尋找合適的備考地點,排除干擾。選擇安靜的環境進行備考,盡可能排除身邊的干擾,能讓人更專注,提升備考效率。
2、先理解后記憶,如果對知識點都不理解,死記硬背的話效果很差,在考試時也不能靈活運用相應知識點,要在理解知識點的基礎上找到適合自己的記憶方法,對知識點進行梳理歸納,嘗試用口訣記憶、諧音記憶等記憶方法。
3、及時復盤。人對知識點的記憶會有一個遺忘周期,在學完知識點后要及時有規律地復習,鞏固記憶,否則在學習完一段時間后記憶就會很模糊。
4、合理安排時間,勞逸結合。熬夜是會影響記憶力的,要合理規劃自己的備考和休息時間。
《經濟法》以各類法條等要記憶的內容為主,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采取正確又高效的學習方法,其中建立知識框架就是很好的鞏固記憶的方法。考生可以從官方考綱和教材目錄入手,將科目按章節和部分劃分主干,再去補充主干知識下每個知識點的細節內容,最后再建立內容之間的相互聯系,重新回到構建知識體系去中,使得考點邏輯體系完整地建立起來。
注會經濟法與中級經濟法相比,注會經濟法的考試難度更大。中級《經濟法》分為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共有8個章節,前5章為經濟法部分,后3章為稅法部分,涉及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而注冊會計師《經濟法》中除了涵蓋中級經濟法前五章外,還包含物權法、破產法和反壟斷法等,考察的范圍和難度均大于中級經濟法的內容。
注會經濟法和中級經濟法的差別
1、注會《經濟法》:法條數量龐大且不容易記憶,同時本科目還注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應用。所以在日常的復習中考生要多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背誦記憶。近年來,《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更加考查考生的案例分析能力,考點集中在公司法、證劵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等章節。
2、中級《經濟法》:需要記憶的法律法條非常多,其語言邏輯嚴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記憶方面會有一定的難度。建議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理清楚知識脈絡,熟記法條中的關鍵詞,通過做題來加深印象。考生在備考這個科目的時候切忌死記硬背,這樣浪費備考時間和精力,要掌握這個科目的背誦方法,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
注會與中級考試的基本介紹
1、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注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考試合格標準
中級會計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的滿分均為100分。
3、考試周期
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記憶能力,考生們在備考期間應該多做習題,不僅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也是在無形中又鞏固了一遍知識,加深了記憶。下面是一些關于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真題,考生們可以自己嘗試做一下哦。
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單位簽發支票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
A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B 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C 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
D 預留印鑒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簽發。出票人簽發支票必須具備一定條件:(1)開立賬戶;(2)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3)預留印鑒。
2.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承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采用包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可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發行人
B 證券承銷期限可以約定為 60 日
C 采用代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應將發行人證券全部購入
D 代銷期限屆滿銷售股票數量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60%的為發行成功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承銷。選項 AC: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選項 B: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90 日。選項 D: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70%的,為發行失敗。
3.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權,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購貨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義購進的貨物質次價高,使甲公司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關于甲公司損失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擔
B.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按份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代理權。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科目是三門考試科目中相對來說最為簡單的一門,主要是因為內容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而且很多條文比較類似,容易記混淆,所以在備考過程中,要加強習題的練習,經常檢驗和總結。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真題練習,同學們可以嘗試做一下,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是( )。
A 個人獨資企業
B 民辦非企業單位
C 事業單位
D 社會團體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2.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保險合同記載的內容不一致時,下列關于內容認定規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前的為準
B 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打印部分的內容為準
C 投保單與保險單不一致,且不一致的情形未經投保人同意的,以保險單為準
D 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的形式。保險合同中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則認定:(1)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投保單為準。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經保險人說明并經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簽收的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載明的內容為準;(2)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3)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后的為準;(4)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手寫部分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