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
歷經多輪審議修改的新《公司法》終于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審議通過,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訂后共計266條,這266條法條更加規范了公司的行為,對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進行了更為細致地保護。
那么新《公司法》都有哪些變化?
第一方面 公司資本方面的新變化及影響
一、出資額必須五年內實繳到位
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以來,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雖然降低了“入市”的門檻,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但是由于股東只要認繳注冊資本或股本即可,對于數額和期限不作要求,使得市場上出現了很多注冊資本非常高,出資期限較長的公司,導致公司資不抵債。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此次修訂對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作出了明確規定,強制規定了有限公司股東最長認繳出資期限。有助于修正注冊資本認繳制在使用中產生的弊端,促使股東投資時應當根據實際資金情況設置注冊資本金,從而保障了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合理預期,降低交易風險及公司經營的不穩定性。
二、新增股權、債權作為非貨幣財產的出資形式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新增股權、債權作為非貨幣財產的出資形式,但股權、債權出資屬于非貨幣財產出資,應當經過嚴格的評估程序,并辦理相應的產權過戶、權利轉讓等手續,出資才合法有效。此條款的修訂基于以下兩方面:第一,股權、債權均能夠以貨幣估價并可依法轉讓,符合非貨幣財產可用于出資之相應法理;第二,針對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中有關股東是否能夠以股權、債權方式出資問題的相關規定作出回應。
三、股東拒不繳納出資的,將喪失股東權利
為鼓勵創業,原來公司法對實繳資本年限無規定,實際中出現了很多“注水公司”,損害了利益相關人權益,降低了對注冊資本的信賴,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了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對公司的賠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對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二條規定:股東未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日期繳納出資,公司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發出書面催繳書催繳出資的,可以載明繳納出資的寬限期;寬限期自公司發出催繳書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寬限期屆滿,股東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可以向該股東發出失權通知,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該股東喪失其未繳納出資的股權。此規定,明確了對未足額出資的股東可以進行除權,包括表決權,解決了過去對于未足額出資股東權利限制范圍的爭議;更強化了股東出資義務的法定性,旨在保障企業的正常經營。
此外,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條新增了催繳出資制度,應當由公司向該股東發出書面催繳書,催繳出資。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從立法角度明確了股東抽逃出資的責任承擔規則,對于股東抽逃出資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與該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無需征求其他股東同意
新《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轉讓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公司變更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具體內容為第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公司,請求變更股東名冊;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并請求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拒絕或者在合理期限內不予答復的,轉讓人、受讓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八十四條第二款僅保留了通知以及優先購買權的規定,刪除了同意規則,也就是說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不再需要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只需要將出售方案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如果不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股東可直接出售股權。當然,公司章程可以做特別約定,股東應當遵守章程的約定。由于將手中認繳的股權轉讓給缺乏履行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冤大頭”是常見的逃避債務的手段。因此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已認繳出資但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的,由受讓人承擔繳納該出資的義務;受讓人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轉讓人對受讓人未按期繳納的出資承擔補充責任。
五、新增股份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和類別股
第八十九條新增了控股股東濫用權利,中小股東可主張公司回購股權。第一百四十四條增加了股份公司可設置轉讓受限股,明確了同股不同權;第一百四十六條還規定了類別股的分類表決制度。另外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了公司不得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贈與、借款、擔保以及其他財務資助,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除外。明確了禁止對取得本公司股份的財務資助行為。此外,另一重要突破在于引入授權資本制,允許股份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三年內決定發行不超過已發行股份50%的股份,并要求相應董事會決議應經全體董事2/3以上通過,而以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仍應經股東會決議。這些在原《公司法》中并未涉及,目的在于防止實控人為股東或關聯方進行不正當利益輸送,防止公司不正當影響股價。
第二方面 公司治理方面的新變化及影響
一、所有董事都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
原《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新《公司法》新增第十條第一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代表公司執行公司事務的董事或者經理擔任”。這將意味著除了董事長,其他參與執行公司事務的董事也可以做法定代表人。同時新《公司法》規定如果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經理離職的,則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公司應當法定代表人辭任之日起三十日內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此條規定可以解決實務中,法定代表人辭任后公司不配合變更法定代表人導致法定代表人仍需要對外承擔法定代表人的責任的問題。
二、法定代表人不再是天然的第一責任人
眾所周知,以前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背鍋俠,在之前的《公司法》中,沒有對法定代表人執行公司事務的行為進行責任界定,導致很多公司實控人老板自己則躲在背后,掌握著公司的實際權力,而法定代表人擋在了前面承擔主要責任。新《公司法》的頒布,擴大了法定代表人的選任范圍及明確其經濟責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約,代表公司參加仲裁、訴訟等,對內可享有公司部分業務執行權。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第三款規定: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比如之前公司如果有走私、洗錢、貸款欺詐、證券欺詐等行為,實際指使人其實都是幕后的實控人老板,得好處的也是躲在幕后的實控人老板,而承擔法律責任的卻是站在前面代表公司簽字蓋章并執行事務的法定代表人。但現在的規定讓幕后老板無處遁形。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法定代表人不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新《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此規定進一步強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防止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因此法定代表人仍然需要依法履行其職責,保證公司行為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執行公司事務中存在違法行為或不當行為,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引入單層公司治理架構
原《公司法》規定了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雙層治理結構,但是實踐中監事會的監督作用往往形同虛設,據此,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同時,新《公司法》簡化了公司治理結構,賦予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自行選擇公司的治理結構,不論是單層制、雙層制還是混合制都可以自行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公司為單層治理架構,則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的職權;如公司為混合制治理架構,則審計委員會的職權則需要在公司章程中進行設定。
四、完善股東知情權范圍
股東的查賬權是股東知情權的前提,也是行使股東的必要程序,尤其對小股東來說,因為公司信息不對稱,其權利往往受到損害而救濟無門。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查閱前款規定的材料,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在司法實踐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確立了較為完整、操作性強的知情權制度,一來解除了對知情權的行使對象,不管持股比例如何,均可行使知情權;二來擴大了知情權的行使范圍,對股東有權查閱、復制的資料范圍增加了股東名冊,查閱的資料范圍增加了會計憑證,同時在規定股東對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相關資料享有查閱權的基礎上,增加了股東對該等資料的復制權。
五、強化董監高的責任與義務
首先,新《公司法》細化了有關忠實義務在“關聯交易”“謀求商業機會”及“同業競爭”這三個場景下的具體規定。在關聯交易時,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增加了監事作為與公司進行關聯交易的限制對象,規定董監高應對關聯交易進行報告等信息披露義務;就禁止謀取公司商業機會,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并完善了同業競爭的規定。其次,針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強化,增加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雖不擔任公司董事但實際執行公司事務的,也應負有董監高的忠實、勤勉義務,強化了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約束;并同時明確了忠實勤勉義務的具體含義,忠實義務指的是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勤勉義務指的是執行職務應當為公司的最大利益盡到管理者通常應有的合理注意。最后,將清算義務人由原先的股東轉變為董事。主要是實務中小股東往往不管理公司,也不掌握財務信息,因此都成了“冤大頭”。而董事通常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更熟悉,掌握公司的經營權并了解財務狀況,因此就把清算責任轉到了董事身上更為合理。
此次修訂強化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加強了股東權利保護,強化股東知情權,因此也建議財務相關人員了解最新的《公司法》變動,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降低新法生效后的違規風險。
注會和司法考試哪個難?注會和司法考試都比較難,都是屬于各自行業含金量比較高的考試,從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上看,注會比司法考試難,接下來就讓會計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注會和司法考試哪個難?
注會和司法考試難度系數都比較高,屬于兩個不同行業的考試,不能準確衡量注會和司法考試哪個更難。單從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對比,注會難度高于司法考試難度。
1.考試科目對比:
(一)注會:專業階段考《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二)司法:司法考試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階段,客觀題考兩卷,主觀題考一卷。
2.考試時間對比:
(一)注會:專業階段需要連續五年通過6科,專業階段單科考試成績5年有效期;
(二)司法:司法考試要在兩年通過考試,客觀題成績有效期是2年。
二、注會考試報考條件2024?
注會考試是會計行業級別最高的考試,每年有大量考生想要報考注會,以下是2024年注會考試報名條件:
1.專業階段報名條件(須同時滿足兩點):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綜合階段報名條件(須同時滿足兩點):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注會考試題型都是選擇題嗎?
注會考試題型不只是選擇題,還有簡答題、計算題、綜合題、案例分析題和綜合案例分析題。注會分為專業和綜合兩個階段,除了綜合案例分析題是綜合階段考試題型,其他都是專業階段考試題型。專業階段單科考試成績有五年有效期,考生要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報考時間。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一般而言,注冊會計師考試要比司法考試更難。
1、注冊會計師考試主要考察會計和財務方面的知識,包括會計、審計、稅法、財務管理、風險評估等方面的內容,考試難度較大,需要考生具備較深的會計和財務知識。同時,注冊會計師考試還要求考生具備較高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較強的綜合素質。
2、司法考試主要考察法律知識和法律素養,包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方面的內容,考試難度也較大,需要考生具備扎實的法律基礎和較高的法律素養。同時,司法考試還要求考生具備較高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較強的綜合素質。
因此,無法簡單地回答哪個考試的難度更大。如果從考試內容的廣度和深度來看,注冊會計師考試可能更難一些;如果從考試的形式和要求來看,司法考試可能更難一些。最終的難度取決于考生的個人背景、專業基礎、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因素。
注會考試難度概述
注會考試也就是國內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屬于高水平的會計考試之一。注會考試的難度在于:
1、考試科目較多。考試內容非常豐富,需要考生掌握的知識點包括財務會計、財務成本管理、審計、稅法、經濟法等多個學科知識。
2、有附加題的英語要求。注會考試還專業階段各科及綜合階段的試卷一設置有1道附加英語選做題,這道題用英語正確作答可以加5分。
3、知識運用要求熟練。注會考試還要求考生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熟練的應試技巧,以及對各種會計問題的深刻理解和分析能力。
因此,注會考試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和應試能力要求也非常高,難度同樣非常大。
司法考試難度概述
司法考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試,因為它是成為一名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職業的必要條件。具體分析來看,司法考試的難度在于:
1、考試范圍非常廣泛。需要考生掌握的知識點包括憲法、民法、刑法、商法、勞動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多個法律領域。
2、實務能力要求高。還需要考生具備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和深厚的法律理論基礎,以及在應試過程中靈活運用各種法律知識和技能的能力。
因此,司法考試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要求非常高,難度自然也就非常大。
考過中級經濟師會加工資嗎?考過中級經濟師后是否能漲工資主要是看各個單位和公司的安排,一般來說大部分公司有中級經濟師證書的話,是可以漲工資,具體漲多少一起來詳細了解下吧!
考個中級經濟師可以漲工資,但是這個不是一定的,最重要的還是根據你所在的行業以及你所在的單位安排。根據不完全統計,考過中級經濟師并且成功加薪的人基本情況如下:
1、有7.4%的經濟師考生每月工資上漲1000元-1500元,盡管這算是里面加薪最高的了,但只有小部分考生可以達到這個水平。
2、加薪最少的每月漲幅只有100元-300元左右,26.67%的考生都是在這個范圍內。
3、還有30%的考生工資上漲范圍在300元-1000元之間。
1、領取技能補貼:全國多個省市出臺了企業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其中,最值得考生們關注的是“持有經濟師證書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按高級、中級和初級分別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2、抵扣個人所得稅:根據相關規定,擁有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后,持證者可以在個人所得稅中定額抵扣3600元。
3、積分落戶:國內一些城市的引進人才政策中都涉及到憑經濟師可加分或落戶的內容,中級經濟師考試算是最簡單的中級職稱,且是以考代評。
注會的稅法比注稅稅法要難一些,但稅務師的《稅法(一)》、《稅法(二)》兩個科目講述的稅種和知識點幾乎囊括了注會的《稅法》,稅務師考試的稅法知識比注會要考的更廣,但難度要低一些。
注會《稅法》考試內容
注會稅法即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稅法》科目,該科目考的內容包括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稅收征收管理法等內容。一般來說,稅法需要學習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城建稅法,煙葉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
稅務師稅法一二考試內容
《稅法一》共有9個章節,分別為:稅法基本原理、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與煙葉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土地增值稅、關稅、環境保護稅。其內容以流轉稅為主。
《稅法二》共有10個章節,分別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內容以所得稅為主。
稅法一和稅法二加在一起就是整個的稅法基本原理和稅收實體法內容。稅法二還會依賴稅法一。稅二主要內容是所得稅,稅一主要內容是商品和勞務稅,即通俗所說的流轉稅,所得稅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嚴重依賴于其他所有的稅收實體法內容,故稅法一是最基礎的學科。
各稅種學習方法
1、對消費稅的學習要掌握征收范圍、納稅環節、消費稅抵扣和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算,該章節可以結合增值稅、城建稅和煙葉稅一并學習,難度不是很大。
2、企業所得稅章節同樣是考試的重難點,前5節是重點,關于扣除項目的限額、不得扣除的項目是常考點,只需要我們平時在復習的時候總結下來,背熟一點,得分就很容易了。后面幾節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注意征收管理的相關內容,源泉扣繳等。
3、個人所得稅近年來也有改革,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都是需要注意的點,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注意納稅人的區分、費用扣除項目稅率,以及各稅目一般計稅規則。對于特殊方法的計算,要各個擊破,注意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
4、土地增值稅的學習,要注意結合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章節的學習,可能會在綜合題里面結合出題。土地增值稅學習的難點是扣除項目的計算和稅率、扣除數的記憶,這部分學習以多做題為主,剛開始可能錯誤很多,但是多做幾道會找到規律,孰能生巧。
5、而對于其他的稅種,掌握他們的征收范圍以及與重點稅種之間的關系就可以了。一般會出現在客觀題以及計算題中的某個小問,平時在練習的時候多注意以下,總結考試的重點就可以了,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
注稅科目最難的科目是《財務會計》,其次是《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最容易科目是《稅法一》其次是《稅法二》。注會最難的科目是《會計》,其次是《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稅法》難度適中,《經濟法》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較為簡單。
注稅與注會科目的關聯
注稅《財務與會計》和注會考試科目中的《會計》、《財務成本管理》有相似內容;注會的《稅法》涵蓋了《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的相關知識點,因此注會考試的知識點比注稅的考點更為廣泛。注稅《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與注會考試科目中的《經濟法》關聯,考試內容有重疊。
注稅科目特點
1、《稅法一》
是注稅考試5科中的基礎,相對比較簡單。一般過一遍教材或跟網課學習就能對相關知識有個大概的印象,刷題的時候很多題目都能做對,學習時可針對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土地增值稅及環境保護稅重點學習。
2、《稅法二》
注重基礎知識,且考查細,范圍廣,關于納稅額的計算占分比重高一些,可以側重學習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小稅種的政策規定和計算也需要多看、多練習。
3、《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都是法律條款和法規政策,考查的題目均為客觀題,不需要簡答,考試內容比較雜,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時間去背誦,記憶。重點是民商法部分,該部分卷面分值較多。
4、《財務與會計》
計算量比較大,單選多為計算題,需要重點掌握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資產負債內容。
5、《涉稅服務實務》
重點考查實務能力和綜合運用能力,會涉及到財務知識點,綜合性和實務性都很強。可以通過大量刷題,掌握各稅種的審核內容和賬務調整。
注會科目特點
1、《會計》
《會計》是貫穿整個注會考試的“百科全書”,與其他科目都有一定的聯系,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基礎,因此學好會計可以促進其他學科的學習。會計的知識點比較全面,難點集中在長期股權投資、金融資產、企業合并、財務報表等章節。
2、《稅法》
《稅法》稅法的知識點包含了多個稅種和稅收要素,知識點瑣碎,記憶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稅法》內容可以促進《會計》的學習,但是重點學習應該放在《會計》之后。相對于其他科目而言,《稅法》既要記憶理解相關法條,又要結合運用計算,不像《經濟法》偏重記憶,《財務成本管理》偏重運算。
3、《審計》
學習《審計》需要有一定的會計基礎,學習順序應該是在《會計》之后,在學習上要注意思考和總結,因為《審計》內容比較抽象空洞,且《審計》教材晦澀難懂,考生理解起來比較吃力,學習起來難度較大。且大部分考生沒有審計經驗,對審計流程、考慮原則、具體實施等等都具體了解,因此需要反復觀看教材和課件,每次都要求有不同的收獲。
4、《財務成本管理》
《財務成本管理》需要《會計》和《稅法》的基礎,因此學習順序應該在《會計》和《稅法》之后。《財務成本管理》計算量較多,涉及大量公式,因此學習時需要理解和思考,為了避免將公式混淆,考生在學習時可先找到公式背后的詳細推導過程,明白其中的原理后再記憶。另外學習感覺到瓶頸的時,可以考慮補充一下相關的會計稅法知識。
5、《經濟法》
《經濟法》是一門相對比較獨立的學科,和其他科目聯系并不是很緊密,但《經濟法》的法條數量龐大且不容易記憶,同時《經濟法》還注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應用,所以在日常的復習中考生要多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背誦記憶。
6、《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綜合性非常強,和《財務成本管理》風險投資及《審計》的企業內部管理都存在一定的聯系,因此考生學好《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有相應的基礎,會對學習《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有一定的幫助。
三表一注是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資產負債表反映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財務報表。
現金流量表是財務報表的三個基本報告之一,所表達的是在一固定期間(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內,一家機構的現金(包含銀行存款)的增減變動情形。附注就是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原理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作的解釋和進一步說明,以便報表的使用者全面、正確地理解會計報表。
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勾稽關系是什么?
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勾稽關系在于本年利潤,利潤表中的本年利潤累計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就是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項的期末數。利潤表就是資產負債表中本年利潤部分的擴展。資產負債表是靜態的、利潤表是動態的。
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什么?
現金流量表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報表使用者了解和評價企業獲取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能力,并據以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現金流量表可以真實地反映企業當期實際收入的現金、實際支出的現金,現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凈額,進而分析利潤表中本期凈利潤與現金流量之間的差異,達到正確地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的目的。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有哪些?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有:
1、編制會計報表時,在會計計量和填報方法上,不能隨意變動,應保持前后會計期間的一致性,同時為了確保各期會計報表的可比性,也要貫徹企業會計準則中的一致性原則,即一經采用某種會計方法,便不能輕易改變。另外,要注意各種會計報表以及各項目之間,凡是涉及到對應關系的數字應該相互一致,本期報表與上期報表之間的有關數字應相互銜接。各個會計年度的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和核算方法如有變動,應在報表說明中予以說明。
2、編制會計報表時,要求編制及時、客觀,會計信息要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達到準確有效地滿足使用者獲得有用的信息,以供決策的需要。
注會和司法考試哪個難?注會和司法考試是不同行業的考試,都有一定考試難度,從整體看注會難度高于司法考試難度,接下來就讓會計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注會和司法考試哪個難?
注會和司法考試分別是法律行業和財會行業含金量比較高的考試,都有一定考試難度,但從整體來講注會難度高于司法考試難度。以下是注會和司法考試各個維度對比:
1.考試科目對比:注會專業階段考《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司法考試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階段,客觀題考兩卷,主觀題考一卷。
2.考試時間對比:注會專業階段需要連續五年通過6科,專業階段單科考試成績5年有效期;法考要在兩年通過考試,客觀題成績有效期是2年。
3.報考條件對比:
(一)注會報考條件:
注會專業階段報考條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注會綜合階段報考條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二)司法考試報考條件:一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三是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二、注會通過率有多少?
注會通過率由注會通過人數除以實際出考人數計算出來的,每年注會通過率不一樣,以下是歷年注會通過率數據:
1.2023年通過率:
專業階段通過率:20.04%?;綜合階段通過率:54.39%。
2.2022年通過率:
專業階段通過率:23.26%;綜合階段通過率:70.46%。
3.2021年通過率:
專業階段通過率:22.91%;綜合階段通過率:72.77%。
三、2024年注會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中注協官方暫無公布2024年注會出成績時間,根據往年出成績時間預測在2024年11月21日可查注會成績,考生可耐心等待。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ACCA考試的LW《公司法與商法》與FR《財務報告》,AA《審計與認證業務》都有著一定的聯系。考試內容涵蓋財務會計,財務信息,復式記賬法,會計系統,試算平衡表,業務交易,會計事項的記錄以及合并報表基礎知識等。
學習掌握:識別法律體系的基本要素,包括法律的主要淵源;識別并運用與《債權法》有關的法律規則;理解并運用與雇傭有關的法律;區別不同的商業組織形式和組織結構;識別和比較資本類型和公司融資;描述并解釋公司是如何管理、行政和規章的;認識與破產法有關的法律影響;了解公司欺詐和犯罪行為。
學習建議:考試覆蓋面相對較廣,覆蓋所有章節,相對而言,合同法和公司法較為重要。LW一部分的考題,是以案例的形式進行出題,如:合同法、侵權法、合伙企業、公司董事職責等內容,需要通過對老師講義中的例子有很好的理解,從而有助于理解考題中的案例。另一部分的考試內容是需要記憶的,因此對講義中的內容需要有很好的掌握,并且對相關條款需要十分清楚。
考試時間:2小時(機考)
考試分值:
A部分一一25個單選題(每題2分,共計50分),20個單選題(每題1分,共計20分)
B部分一一情景為基礎的5道多任務題(每題6分,共計30分)
及格分數線:50分
課程難度:☆☆
時間花費:☆☆☆
近期全球通過率:
選擇題答題技巧:
1.仔細閱讀考官提問
2.回答之前先思考,不要著急選擇答案
3.如果不確定答案選項,請用排除法尋找正確答案
4.即使有的題不確定答案,也要回答全部的題
多任務題答題技巧:
1.閱讀該場景,確保理解大概意思
2.仔細閱讀考官問題
3.回答之前先思考,不要著急選擇答案
4.即使有的題不確定答案,也要回答全部的題
5.盡可能按照考試標準答題,就像平時的測試卷和樣本考試一樣
高級經濟師考試及格并不會給評審加分,因為高級經濟師本身就是考評結合的,想要進行高級經濟師評審就必須先通過高級經濟師考試。
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并不會給高級經濟師評審帶來什么影響。
目前,并沒有地區實行考試分數高,評審能加分的相關條件說明。只要過了國家的標準、省標準就可以參評,跟成績高低沒有直接關系!合格證上也不會顯示分數。
考試成績超過國家線的高級經濟師考生擁有5次參加高經評審機會,即高經成績5年內有效。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全國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全國線在5年內有效)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全國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為60分,但也有部分地區會設省線合格標準,分數在45~59分左右,個別地省線合格標準只能參加一次評審。
各地高級經濟師評審流程不同,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流程: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取得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證明、參評地區發布高級經濟師評審通知、個人申報、單位組織推薦、向委員會提交材料、資格審核、評審前公示、舉行評審會議/面試答辯、結果公示、公布取得任職資格。
注意:不是每個地區都是按照以上流程評審的,各地評審流程略有區別,請以當地評審流程為準,嚴格按照流程要求及時間要求準備評審。
從近年來的會計行業發展趨勢來看,初級職稱含金量將會越來越高,以下這三個理由,足以成為大家報考理由。
一、初級職稱考試難度將逐步加大
從2018年開始,初級職稱考試因其廣泛的關注度以及出乎意料的“難”度,連續多天出現在了微博熱搜榜上。
復盤考生對于考試難度的反饋,無外乎這兩點。一是全面,考試反套路而行,弱化了對于重要考點以及歷年高頻考點的考查,增大了基礎考點的考核比例。二是細致,考試深入知識體系,詳盡考查了知識點的細枝末節。
全面考核的確是近年來初級命題所反映出的整體趨勢,近年來考試新增的細致特征也無疑告訴所有考生:考試將厲行“寬進嚴出”的把關標準,逐漸加大對于考生的考核要求。
二、初級職稱在證書體系中的地位進一步落實
除了難度上升所帶來的的含金量變化外,我們也可以從會計行業證書體系的變革中窺探一二。
2017年可謂是巨變的一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正式取消,會計職稱體系新增一員正高級職稱……一方面,初級職稱將接棒會從,成為會計行業的“門檻”證書;另一方面,會計職稱體系將一力承擔起會計人才水平評價的全部重任,初級職稱也將扮演起行業“把關人”的角色。
整體而言,初級職稱在會計證書體系中的地位逐漸穩固,這也能從2018年激增的報名人數中看出。可以預測的是,未來初級職稱報名人數將持續上升,越來越多會計人會選擇初級職稱作為自己的傍身砝碼。
三、初級職稱是行業發展對每個會計人要求
此外,我們也不難從會計行業日新月異的變化中看到行業對從業者提出的與日俱進的要求。
隨著賬務共享中心的日益普及,財務機器人的異軍突起,乃至無人銀行的橫空出世,可以預測:基礎財務核算工作將逐漸交由科技實現,且作業效率更高、運作頻率更大。
行業對財務人提出了建立在財務核算基礎之上的財務分析、財務管理要求,財務人的工作重心也將逐漸向管理財務以及戰略財務方向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