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ACCA備考工作已經開始了,最近大家在F1(AB)中學習到對于政府的貨幣政策中因為對應因素(inflation,exchange rate,interest rate)對進出口的影響感到很困惑,對此,會計網將帶大家來弄清楚這些因素對于進出口的影響,梳理一下這部分的知識點。
我們在看這一類問題的時候需要首先明確一點,在研究某一項對進口影響的時候,我們要假定另外兩項不變。舉例來說,假如我們要研究利率interest rate對于進出口的影響,那么我們同時需要假定通貨膨脹inflation和匯率exchange rate不變。因為在經濟學的研究中,任何兩項都會相對存在聯系的~
確定這一點之后,我們來看一個同學提問的例子:
Q: 本幣匯率下降不是升值嗎?書上為什么會寫刺激出口,不應該是刺激了進口嗎?
我們首先要知道,因為ACCA是建立在英國的背景下的,所以提到匯率我們都需要按照間接標價法來看,也就是說1本幣=n外幣,那么匯率下降,就意味著本幣貶值了~ 以前1本幣可以兌8外幣,現在只能兌到7外幣了~
那么為什么匯率下降會刺激出口呢?匯率下降說明本幣貶值啦,那么對于對方國家來說,進口本國產品相對之前便宜了,所以刺激了本國的出口。同樣的,匯率上升,貨幣相對于其他國家的貨幣更加值錢,在本國看來其他國家的產品更便宜了,刺激進口。因為對于其他國家來說,本國出口的東西更貴了,所以抑制出口。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關于利率interest rate對于進出口的影響:
利率上升刺激出口,抑制進口,為什么呢?抑制進口是因為利率上升,大家都把錢存進銀行,所以需求減少,消費也就減少。利于出口是因為利率上升導致需求減少,但是生產商生成的產品數不會變,那么本國消費者不消費,就需要被迫尋找外國消費者,所以促進出口。同時cost of export不會在市場生成產品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增加。
最后,關于通貨膨脹inflation對于進出口的影響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在假定利率和匯率不變的情況下,將通貨膨脹理解為本國貨幣對本國貶值,這個時候貨幣對外并沒有貶值。我們看個例子讓問題更直觀些:去年進口商有1000人民幣可以從英國買來2臺機器,今年1000人民幣還是可以從英國買來兩臺機器(因為雖然人民幣對內貶值了,但是對外并沒有貶值,就是1000人民幣可能在國內已經買不來兩臺機器了)。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對進口商來說,今年的1000人民幣實際價值明顯小于去年的1000人民幣 (因為人民幣對內已經貶值了)那么進口的產品成本是相對低的,所以刺激進口。
以上就是關于同學們對于貨幣政策對于進出口影響問題的解答~ 經過今天的學習,大家應該可以更好的理解為什么會有這些影響。
來源:ACCA學習幫
免抵退稅的方法主要適用于自營和委托出口自制產品的生產企業,對于會計人員而言,掌握免抵退稅的原理和計算尤其重要。
進出口免抵退稅的相關計算公式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視同進項)=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3、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4、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進口貨物退稅率;
5、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x外匯人民幣牌價x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比對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大小:
1、期末的時候,留抵稅額小于或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免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期末的時候,留抵稅額大于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3、當期免抵稅額=0
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的原理
免抵退稅中的“免”,免稅指的是生產企業出口自制產品,免征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抵”指的是生產企業出口自制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應該予以退還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指的是生產企業出口自制產品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內銷應納稅額時,對沒有抵頂完的部分退稅。
對于外貿企業而言,購進的出口貨物,應計入庫存商品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購進出口貨物分錄
購進出口貨物時,應當編制以下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1、月末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2、月末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退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作為外貿企業,一般在進行會計核算時,就要對進出口的貨物進行賬務處理,那么關于進出口貨物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出口貨物的會計分錄
1、企業需要根據進出口合約規定,報關入口:
借:材料采購
貸:銀行存款
2、當采購的貨物到岸時:
借:在途物資
貸:應交稅費
3、當采購的材料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材料采購是什么?
材料采購用來反映和監督材料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核算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確定材料成本差異(材料的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的一個會計帳戶,它既是一個業務成果帳戶,又是一個成本計算帳戶。
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科目。
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中。
隨著我國在世界上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我們與外國的商品交易越來越多,同時,我們的商品也很受外國人的歡迎。那么購買出口商品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購買出口商品賬務處理
購進出口貨物時,應當編制以下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銷售商品出口相關賬務處理
貨物出口并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2)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庫存商品是什么?
庫存商品是指生產商已經完成所有生產,并且已驗收入庫,在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合同規定的購貨條件送交訂貨企業。可以作為商品直接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第八條 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于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征、減征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征、減征的稅款。
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條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契稅征收管理。
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條 契稅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是為了貫徹對外開放政策,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規,自2017年修訂以來,沿用至今,以下為《關稅條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2003年1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2號公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3年12月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對外開放政策,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征收進出口關稅。
第三條 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簡稱《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定關稅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作為本條例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國務院設立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稅則》和《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的調整和解釋,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決定實行暫定稅率的貨物、稅率和期限;決定關稅配額稅率;決定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保障措施關稅、報復性關稅以及決定實施其他關稅措施;決定特殊情況下稅率的適用,以及履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
第六條 海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履行關稅征管職責,維護國家利益,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接受監督。
第七條 納稅義務人有權要求海關對其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海關應當依法為納稅義務人保密。
第八條 海關對檢舉或者協助查獲違反本條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并負責保密。
第二章 進出口貨物關稅稅率的設置和適用
第九條 進口關稅設置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等稅率。對進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出口關稅設置出口稅率。對出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第十條 原產于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稅率。
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協定稅率。
原產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特殊關稅優惠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特惠稅率。
原產于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適用普通稅率。
第十一條 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適用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適用出口稅率的出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
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進口貨物,關稅配額內的,適用關稅配額稅率;關稅配額外的,其稅率的適用按照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進口貨物采取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其稅率的適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任何國家或者地區違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或者共同參加的貿易協定及相關協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貿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關稅或者其他影響正常貿易的措施的,對原產于該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可以征收報復性關稅,適用報復性關稅稅率。
征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適用國別、稅率、期限和征收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并公布。
第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轉關運輸貨物稅率的適用日期,由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繳納稅款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一)保稅貨物經批準不復運出境的;
(二)減免稅貨物經批準轉讓或者移作他用的;
(三)暫時進境貨物經批準不復運出境,以及暫時出境貨物經批準不復運進境的;
(四)租賃進口貨物,分期繳納稅款的。
第十七條 補征和退還進出口貨物關稅,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五條或者第十六條的規定確定適用的稅率。
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需要追征稅款的,應當適用該行為發生之日實施的稅率;行為發生之日不能確定的,適用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實施的稅率。
第三章 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確定
第十八條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符合本條第三款所列條件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賣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該貨物時買方為進口該貨物向賣方實付、應付的,并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調整后的價款總額,包括直接支付的價款和間接支付的價款。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對買方處置或者使用該貨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的限制、對貨物轉售地域的限制和對貨物價格無實質性影響的限制除外;
(二)該貨物的成交價格沒有因搭售或者其他因素的影響而無法確定;
(三)賣方不得從買方直接或者間接獲得因該貨物進口后轉售、處置或者使用而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者雖有收益但能夠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買賣雙方沒有特殊關系,或者雖有特殊關系但未對成交價格產生影響。
第十九條 進口貨物的下列費用應當計入完稅價格:
(一)由買方負擔的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二)由買方負擔的在審查確定完稅價格時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的費用;
(三)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費用和包裝勞務費用;
(四)與該貨物的生產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類似貨物的價款,以及在境外開發、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
(五)作為該貨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條件,買方必須支付的、與該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
(六)賣方直接或者間接從買方獲得的該貨物進口后轉售、處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第二十條 進口時在貨物的價款中列明的下列稅收、費用,不計入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后進行建設、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的費用;
(二)進口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三)進口關稅及國內稅收。
第二十一條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條件的,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并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價格估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二)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三)與該貨物進口的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將該進口貨物、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在第一級銷售環節銷售給無特殊關系買方最大銷售總量的單位價格,但應當扣除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項目。
(四)按照下列各項總和計算的價格:生產該貨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費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同等級或者同種類貨物通常的利潤和一般費用,該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五)以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有關資料后,可以提出申請,顛倒前款第(三)項和第(四)項的適用次序。
第二十二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估定完稅價格,應當扣除的項目是指:
(一)同等級或者同種類貨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第一級銷售環節銷售時通常的利潤和一般費用以及通常支付的傭金;
(二)進口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三)進口關稅及國內稅收。
第二十三條 以租賃方式進口的貨物,以海關審查確定的該貨物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
納稅義務人要求一次性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可以選擇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或者按照海關審查確定的租金總額作為完稅價格。
第二十四條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境外加工費和料件費以及復運進境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第二十五條 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者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第二十六條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該貨物出口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應當向買方直接收取和間接收取的價款總額。
出口關稅不計入完稅價格。
第二十七條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并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價格估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二)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三)按照下列各項總和計算的價格:境內生產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料件成本、加工費用,通常的利潤和一般費用,境內發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四)以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
第二十八條 按照本條例規定計入或者不計入完稅價格的成本、費用、稅收,應當以客觀、可量化的數據為依據。
第四章進出口貨物關稅的征收
第二十九條 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除海關特準的外,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的,按照海關總署的規定執行。
進口貨物到達前,納稅義務人經海關核準可以先行申報。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依法如實向海關申報,并按照海關的規定提供有關確定完稅價格、進行商品歸類、確定原產地以及采取反傾銷、反補貼或者保障措施等所需的資料;必要時,海關可以要求納稅義務人補充申報。
第三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稅則》規定的目錄條文和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以及其他歸類注釋,對其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并歸入相應的稅則號列;海關應當依法審核確定該貨物的商品歸類。
第三十二條 海關可以要求納稅義務人提供確定商品歸類所需的有關資料;必要時,海關可以組織化驗、檢驗,并將海關認定的化驗、檢驗結果作為商品歸類的依據。
第三十三條 海關為審查申報價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可以查閱、復制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合同、發票、賬冊、結付匯憑證、單據、業務函電、錄音錄像制品和其他反映買賣雙方關系及交易活動的資料。
海關對納稅義務人申報的價格有懷疑并且所涉關稅數額較大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憑海關總署統一格式的協助查詢賬戶通知書及有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證件,可以查詢納稅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單位賬戶的資金往來情況,并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通報有關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關對納稅義務人申報的價格有懷疑的,應當將懷疑的理由書面告知納稅義務人,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書面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資料。
納稅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說明、未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海關仍有理由懷疑申報價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海關可以不接受納稅義務人申報的價格,并按照本條例第三章的規定估定完稅價格。
第三十五條 海關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后,納稅義務人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海關就如何確定其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作出書面說明,海關應當向納稅義務人作出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第三十七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海關可以對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的情況予以公告。
海關征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制發繳款憑證,繳款憑證格式由海關總署規定。
第三十八條 海關征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征。
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套算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適用匯率的日期由海關總署規定。
第三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依法提供稅款擔保后,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四十條 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有明顯的轉移、藏匿其應稅貨物以及其他財產跡象的,海關可以責令納稅義務人提供擔保;納稅義務人不能提供擔保的,海關可以按照《海關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納稅義務人、擔保人自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的,海關可以按照《海關法》第六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第四十一條 加工貿易的進口料件按照國家規定保稅進口的,其制成品或者進口料件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口的,海關按照規定征收進口關稅。
加工貿易的進口料件進境時按照國家規定征收進口關稅的,其制成品或者進口料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口的,海關按照有關規定退還進境時已征收的關稅稅款。
第四十二條 暫時進境或者暫時出境的下列貨物,在進境或者出境時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繳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的,可以暫不繳納關稅,并應當自進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需要延長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期限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向海關辦理延期手續:
(一)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貨物;
(二)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
(三)進行新聞報道或者攝制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四)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列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種車輛;
(六)貨樣;
(七)供安裝、調試、檢測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工具;
(八)盛裝貨物的容器;
(九)其他用于非商業目的的貨物。
第一款所列暫時進境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出境的,或者暫時出境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進境的,海關應當依法征收關稅。
第一款所列可以暫時免征關稅范圍以外的其他暫時進境貨物,應當按照該貨物的完稅價格和其在境內滯留時間與折舊時間的比例計算征收進口關稅。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規定。
第四十三條 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征收進口關稅。
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進口貨物自進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出境的,不征收出口關稅。
第四十四條 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原因,由進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者更換的相同貨物,進出口時不征收關稅。被免費更換的原進口貨物不退運出境或者原出口貨物不退運進境的,海關應當對原進出口貨物重新按照規定征收關稅。
第四十五條 下列進出口貨物,免征關稅:
(一)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二)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三)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四)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
(五)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的貨物,可以根據海關認定的受損程度減征關稅。
法律規定的其他免征或者減征關稅的貨物,海關根據規定予以免征或者減征。
第四十六條 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有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減征或者免征關稅,以及臨時減征或者免征關稅,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進口貨物減征或者免征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納稅義務人進出口減免稅貨物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在進出口該貨物之前,按照規定持有關文件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經海關審查符合規定的,予以減征或者免征關稅。
第四十九條 需由海關監管使用的減免稅進口貨物,在監管年限內轉讓或者移作他用需要補稅的,海關應當根據該貨物進口時間折舊估價,補征進口關稅。
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的監管年限由海關總署規定。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一)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按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退還關稅的,海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稅。
第五十一條 進出口貨物放行后,海關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應當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稅款。但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可以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從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海關發現海關監管貨物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應當自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從應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十二條 海關發現多征稅款的,應當立即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納稅義務人發現多繳稅款的,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海關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第五十三條 按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退還稅款、利息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報關企業接受納稅義務人的委托,以納稅義務人的名義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因報關企業違反規定而造成海關少征、漏征稅款的,報關企業對少征或者漏征的稅款、滯納金與納稅義務人承擔納稅的連帶責任。
報關企業接受納稅義務人的委托,以報關企業的名義辦理報關納稅手續的,報關企業與納稅義務人承擔納稅的連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在保管海關監管貨物期間,海關監管貨物損毀或者滅失的,對海關監管貨物負有保管義務的人應當承擔相應的納稅責任。
第五十五條 欠稅的納稅義務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在合并、分立前,應當向海關報告,依法繳清稅款。納稅義務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義務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納稅義務人在減免稅貨物、保稅貨物監管期間,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資產重組情形的,應當向海關報告。按照規定需要繳稅的,應當依法繳清稅款;按照規定可以繼續享受減免稅、保稅待遇的,應當到海關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的手續。
納稅義務人欠稅或者在減免稅貨物、保稅貨物監管期間,有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依法終止經營情形的,應當在清算前向海關報告。海關應當依法對納稅義務人的應繳稅款予以清繳。
第五章進境物品進口稅的征收
第五十六條 進境物品的關稅以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合并為進口稅,由海關依法征收。
第五十七條 海關總署規定數額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免征進口稅。
超過海關總署規定數額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由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在進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規定繳納進口稅。
超過合理、自用數量的進境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規定按貨物征稅的進境物品,按照本條例第二章至第四章的規定征收關稅。
第五十八條 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是指,攜帶物品進境的入境人員、進境郵遞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進口物品的收件人。
第五十九條 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可以自行辦理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納稅手續。接受委托的人應當遵守本章對納稅義務人的各項規定。
第六十條 進口稅從價計征。
進口稅的計算公式為: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
第六十一條 海關應當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及海關總署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進境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確定適用稅率。
第六十二條 進境物品,適用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實施的稅率和完稅價格。
第六十三條 進口稅的減征、免征、補征、追征、退還以及對暫準進境物品征收進口稅參照本條例對貨物征收進口關稅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納稅義務人、擔保人對海關確定納稅義務人、確定完稅價格、商品歸類、確定原產地、適用稅率或者匯率、減征或者免征稅款、補稅、退稅、征收滯納金、確定計征方式以及確定納稅地點有異議的,應當繳納稅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級海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五條 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征收管理,適用關稅征收管理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 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按照《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18日國務院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同時廢止。
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即將到來,最后復習沖刺階段,提高備考效果尤其重要,那么除了官方教材外,備考初級會計有哪些學習資料參考?如何一次通過考試?
一、結合學習資料梳理知識框架
到了初級會計考試的沖刺階段,梳理知識框架尤其重要。建議大家對照目錄,并結合會計網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學習資料包進行梳理,先畫出各章節的思維導圖,構建知識框架。結合平時網課老師所提到的重點內容,復習找準側重點,學會綜合運用知識。
二、重視考綱
初級會計考試大綱是比較重要的,考生需仔細對比今年相比往年,考試大綱是否發生了變化。對于改動的地方,要格外注意,通常這就是出題的方向。建議結合考試大綱,圈畫重點內容,熟讀教材,深入學習每一個章節的內容。每學完一個章節,及時整理思維導圖,做對應的練習題,鞏固知識點。
三、掌握書中例題
初級會計實務考試難度會大一些,主要考查考生計算和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除了大量的公式要記憶,更重要的是學會運用這些公式。到了沖刺階段,建議考生將書本的例題多看幾遍,分析解題思路,理論結合實際,學會將知識融會貫通、舉一反三。
四、沖刺階段,多刷真題
到了初級會計的沖刺階段,建議多刷真題,熟悉常考考點,通過練習真題總結出題規律,答題思路和答題技巧。另外,也要多看之前做錯的題目,攻克自身弱點,取得更好的成績。
五、切勿死記硬背
初級會計考試考前一周,復習《經濟法基礎》這門科目時,切忌死記硬背。建議考生將平時做的筆記拿出來,在理解的基礎上去記憶,可以總結一些記憶口訣利于背誦,也可以先記憶考點的關鍵詞,熟悉后再突擊記憶。
目前2023年遼寧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還未公布,參照2022年報名費用,遼寧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每人每科56元,初級會計師的考試科目包括了《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報名費用共計112元。
1、2022年遼寧省會計資格考試已實現微信、支付寶繳費,繳費完成后自動關聯電子發票,可自行打印。在繳費過程中,如果出現資金已劃轉,未顯示報名成功的情況,請及時聯系報考地考試管理部門,在查清問題之前不要重復繳費。
2、考生報名繳費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考試報名。繳費之前,請考生仔細核對本人所有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不能修改原報名信息。
1、《初級會計實務》相對于《經濟法基礎》來說較難,有三分之二的分數需要計算,這部分內容出題的靈活性很大,需要舉一反三,也考驗考生的邏輯性。有可能是整個考試里面的攔路虎。因此考生在復習時可以對往年真題進行總結。
2、《經濟法基礎》的內容可能看起來比較簡單,但是十分的重要,要求考生熟練背誦。熟練背誦之后還要學會理解。因此要求大家對它有較好深入的掌握,因此雖然教材內容不是很多,但每次考試也有部分學生感到很吃力。
一次。初級會計證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以及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每年只舉行一次考試。要求考生必須在一個會計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
中級會計網上報名地址是:全國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http://kzp.mof.gov.cn/),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報名就可以。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沒有注冊的考生請第一時間進行注冊;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填寫報考信息;
9.支付考試費用;
10.保存好報名注冊號。
中級會計考試的科目
中級會計考試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法》一共三個科目,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以及簡答題一共六大類.
中級會計考試各科目學習方法
《中級會計實務》:該科目的學習建議考生報網課學習,這個科目比較難,考生如果自學的話是比較難入門的,如果跟著專業老師學習,不但能很快入門,而且能掌握到精華部分。
《經濟法》:科目主要是一些背誦的知識內容,比如法律,法規,法條等等知識點,考生在記憶的時候可以結合諧音字,順口溜等巧妙方法記憶。
《財務管理》:內容比較抽象,而且公式很多,考生要多做習題,學會合理運用。
考生在注意復習三科考試科目的同時,也要注意在最后一個月開啟機考模式的訓練,對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認識并熟練的操作。
廣西中級會計網上報名的網址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http://kzp.mof.gov.cn/),考生需在該網站公布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報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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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是會計職稱的一種,通過參加財政部統一組織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后可以評定會計師職稱。中級會計考試的科目分別是:《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法》一共三個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滿分為100分。
隨著電子產品的推廣,以及對大眾的普及,很多考試現在都是機考模式,中級會計考試方式也不例外,之前的紙質試卷,出題有局限性,有范圍,而機考模式是系統隨機抽題,這樣出題范圍變大,覆蓋面很廣,所以考生需要對照考試大綱,全面掌握所學知識,并且每個知識都會合理的運用。
同時對于一些大齡考生來說,計算機的使用相對年輕人來說不是很熟悉,所以計算機的使用也是要求考生掌握的。
《中級會計實務》:學習的內容涉及了長期股權投資,金融資產和負債,收入,所得稅,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租賃等一共包含二十六個章節。
《財務管理》:學習的內容涉及了財務管理基礎,籌資管理,投資管理,運營資本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等一共包含十個章節。
《經濟法》:學習的內容涉及了: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物權法律制度等一共包含七個章節。
內蒙古中級會計網上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報名。中級會計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實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以及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1、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系統,在頁面中點擊右上方的“登錄/注冊”鏈接。
2、通過賬號密碼登錄進入個人系統。
3、點擊“網上報名”模塊,并在跳轉的界面中點擊“報名”的選項。
4、選擇考試省份。
5、修改或完善報名信息,包括年齡、工作單位名稱、手機號等。
6、點擊“下一步”選擇此次要報考的科目和確認考試費用,最后生成報名注冊號并點擊“網上交費”按鈕繳納考試費用。
中級會計考試難度因人而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具體要看個人的學習能力、知識基礎和理解能力等因素。對于學習能力強的考生來說,中級會計考試內容不算特別難,對于學習能力弱的考生則反之。但是與初級會計考試相比,中級會計考試的難度是高一些的,內容綜合性更強。只要保持積極良好的心態去面對考試,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堅持不懈地學習,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成績。
2023年內蒙古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費用為每人報名費20元,考務費每科70元。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0日-7月10日,報名截至時間為7月10日12時。考生在進行報名考試費用繳納之前需要仔細核對個人填寫的報名信息是否有誤,比如學歷,工作年限,畢業時間,畢業院校等基本內容,信息填寫需要遵循真實有效的原則,確認無誤再進行費用的繳納,后續報名成功后個人信息一般無法修改。
初級會計的網上審核是在報名期限內,考生需要登錄網報系統系統正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其報名資格是由網報系統自動進行審核的。
初級會計考試有部分地區采用的是網上審核的方式,網上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是由網報系統自動審核的,考生需要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正確填寫報名信息、以及按照要求上傳照片,網上審核考生報考資格需要的資料有:
1、考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現役軍人應提交軍官證、士官證,);
2、考生本人的高中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3、初級會計考生報名信息表;
4、戶籍證明。
初級會計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核有網上審核、現場審核、考后審核三種方式,具體的情況主要如下:
1、網上審核:這一審核方式是有網報系統自動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的,考生需要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正確填寫報考信息以及按照要求上傳報考照片。
2、現場審核:考生在報考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進行正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后,攜帶居民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初級會計報考人員信息表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審核,待審核通過方可在網上進行繳費。
3、考后審核:這一審核方式是需要在考生考完、成績公布出來后,成績合格的考生攜帶身份證明、學歷證書等需要的材料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審核,如果資格審核沒有通過則無法領取會計初級資格證書。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需要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并根據提示操作,在打印之前考生一定要核對好個人的基本信息。
1.考生輸入官方網址“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入主頁后,點擊頁面左側的“準考證打印”按鈕。
2、點擊選擇“準考證打印”,打開后點擊“初級準考證打印”。
3、選擇報考省份,輸入證件號碼、姓名及附加碼,點擊查詢。
4、出現準考證界面,考生認真核對初級會計準考證上面的姓名、照片、準考證號、考試地址等相關重要信息,確認無誤后再進行打印。
1、《初級會計實務》考試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0題合計40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5題合計30分,全部為客觀題。
2、《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3題合計46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2題合計24分,全部為客觀題。
1.制定學習計劃,開展全面復習。考生在正式開始學習之前,一定要制定一個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學習計劃,學習計劃要切合實際,確實可以完成,這樣考生在學習的時候才會有信心,并且也能有很好的學習效果。
2.提前預習教材,展開訓練。考生在正式復習之前,要先對初級會計有一個簡單的了解,比如會學到哪些內容,用到哪些科目,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規等,有了這些基礎的了解之后,再學習時候,考生不會感到陌生。
2023年會計初級考試網上報名網址已經開通了,各地區也在陸續的安排考生報考中,報名網址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js.mof.gov.cn/),考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初級會計師報名入口并按系統要求完成該考試的報名繳費。
初級會計考試的報名費用并不是全國統一的,2023年初級會計報名費用一般都在90-160元之間浮動,具體的金額各位考生可以多多關注當地相關部門發布的有關信息。
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在5月13日至17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8:30-11:3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14:30-17:30《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但時間不能混用,考試時間將近,考生需要把握好自己的備考時間,并堅持下去。
萬事開頭難,確實如此,剛開始備考初級會計職稱很多考生可能會覺得無從下手,不清楚自己的學習方向,經常自己感到焦慮,不知道學什么,從哪學,也不清楚應該怎么學。但是如果學習方法不適合自己再努力都是無用功。記憶考生在新一年的初級會計教材下發前,考生可以根據考試大綱和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備考計劃,一定要切實可行,備考計劃一定要詳細,可以具體到每天幾個小時,哪個時間段,需要掌握多少內容。并且堅持下來,克服自己的懶惰。建議考生先學習一遍教材,整理出基本的知識點和教材結構,找到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地方勾畫整理出來,在后續的備考中著重學習。
初級會計師準考證打印的網址是: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1、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點擊頁面左側的“準考證打印”按鈕。
2、點擊選擇“準考證打印”,打開后點擊“初級準考證打印”。
3、選擇報考省份,輸入證件號碼、姓名及附加碼,點擊查詢。
4、出現準考證界面,考生認真核對初級會計準考證上面的姓名、照片、準考證號、考試地址等相關重要信息,確認無誤后再進行打印。
1.考生要注意打印時間,每個考試地區的打印時間不一樣。
2.打印使用A4紙,黑白,彩色都可以,沒有具體的要求限制。
3.考生打印準考證一定要讓準考證所有信息都顯示出來,特別是考生本人的照片一定要全部顯示。
4.核對考生所有的個人信息。
《初級會計實務》相對較難,有很多知識是需要計算的,而且出題的靈活性很大,對零基礎的考生來說有可能是整個考試里面的攔路虎。
《經濟法基礎》該科目它在整個初級職稱考試理論體系中是重要的,雖然內容不是很多,也相對簡單一些,但是要求大家對它有更深的了解。
1、教材知識點通讀一遍。考生要把教材看一遍,了解知識框架以及基本的內容。
2、做考試模擬試題。考生要在學習完教材內容后,通過習題鞏固,把不會的知識點,反復演練,認真揣摩。
3、規劃答題時間。考生要根據上述各考試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長,合理的規劃安排各題型的答題時間,要保證在考試時間內,做完全部題目。
在當前經濟環境下,企業財務管理和稅務籌劃已經成為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幫助企業提升財務管理和稅務籌劃能力,本文將介紹一系列實戰技能提升課程,包括年終ppt策劃演講匯報技巧、賬款催收實務訓練營、財務風險分析實務訓練營、企業內控體系建設實務訓練營、現金流與營運資本管理實務訓練營、管理者商務形象與社交禮儀實務訓練營、對標世界一流:解碼華為、儲能聯姻新能源三大問題:成本,技術和安全、酒店業業財融合下的成本費用分析與控制、內部審計報告撰寫實務訓練營等。
首先,年終ppt策劃演講匯報技巧課程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如何制作優秀的年終ppt,以及如何在年終匯報中展示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管理成果,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其次,賬款催收實務訓練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賬款催收的方法和技術,從而更好地控制和管理企業的應收賬款風險。
第三,財務風險分析實務訓練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財務風險分析的方法和技術,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第四,企業內控體系建設實務訓練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企業內控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方法和技術,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第五,現金流與營運資本管理實務訓練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現金流和營運資本管理的方法和技巧,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第六,管理者商務形象與社交禮儀實務訓練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管理者的商務形象和社交禮儀,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最后,對標世界一流:解碼華為、儲能聯姻新能源三大問題:成本,技術和安全、酒店業業財融合下的成本費用分析與控制、內部審計報告撰寫實務訓練營等課程也可以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國際一流企業的財務管理實踐和創新經驗,從而更好地規劃和管理企業的財務結構和降低稅負的風險。
中級會計網課哪家好?隨著互聯網教育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中級會計師考生選擇通過網絡課程來輔助學習。市面上的中級會計網課琳瑯滿目,那么,在眾多網課中哪個更適合你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中級會計網課哪家好?
高頓會計是一家專注于財會類在線培訓的機構,也是中級會計網課領域的重要參與者。該平臺的教學團隊由一批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他們深入淺出地講解中級會計的各個知識點,幫助學員理解和掌握考試內容。此外,高頓會計還提供定制化的學習計劃和個性化的輔導服務,滿足學員不同的學習需求。
綜上所述,選擇一個好的中級會計網課對于考試的備考非常重要。一個好的網課應該具備優質的課程內容、強大的師資力量和良好的學習支持。在市場上眾多的網課中,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進行選擇,以便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學習工具。通過使用合適的網課進行學習和復習,考生可以更加高效地進行備考,提高考試成績。
二,山東省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等事宜,填報信息應真實完整,照片應人臉清晰、亮度適中。報考人員繳費完成后,報考信息、照片將無法修改,因填報信息、上傳照片錯誤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或因漏繳費用導致報名失敗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三,中級會計復核沒通過怎么辦?
如果考生沒有通過成績復核,說明中級會計成績查詢的結果不存在錯誤。如果復核后成績仍然沒有合格的考生不要泄氣,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積極投入到2022年的備考狀態中,爭取明年通過三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復核是有時間限制的,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申請。至于申請的方式和時間,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樣的,需要考生以當地官方公布的信息為準。
中級會計網上報名怎么報名?中級會計考試報名在網上進行,2024年中級會計網上報名時間在6月12日至7月2日,大家在進行考試報名之前需要熟知報名流程,下面就跟高頓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中級會計網上報名怎么報名?
中級會計考試報名在網上進行,下面是中級會計網上報名流程:
第一步:用IE瀏覽器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s://kzp.mof.gov.cn/),點擊頁面左下方的“考試報名”按鈕進入報名。
第二步:選擇自己所要報考的省份進入省份報名頁面。
第三步:根據自己是“首次報考人員”還是“非首次報考人員”,選擇注冊或登錄。
第四步:進入之后閱讀網上報名須知,選擇“完全同意”只有點擊“下一步”。
第五步:進入報名入口之后選擇報考省份,點擊“下一步”。確認是自己所報省份后點擊“確定”并上傳照片。
第六步:進入報名流程圖,仔細閱讀后選擇“我已閱”,之后點擊“下一步”。
第七步:填寫證件號、姓名等個人信息,選擇報考級別,點擊“下一步”。
第八步:填寫個人詳細報考信息,點擊“下一步”。
第九步:進入考試費用及進入考試費用及設置登錄密碼頁面,勾選“我已讀過所有公告”并設置登錄密碼,點擊“下一步”。
第十步:信息輸入完畢生成報名注冊號,考生一定要牢記自己的報名注冊號,如需打印,可點擊下方打印報名信息表即可。
二、中級會計報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嗎?
中級會計報名多數地區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但是部分地區比如上海和北京需要考生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因此這兩個地區考生需要仔細閱讀本地區考試報名條件,避免導致報名失敗。
三、中級會計三科先學習哪科比較好?
中級會計考試科目共有三科分別是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小編建議大家先學習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因為這個科目是中級會計的基礎,把它學好后,再學另外兩門會相對輕松很多。中級會計實務備考需要重點掌握的知識點有長期股權投資和合并財務報表、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有關的差錯更正、所得稅、金融資產、收入和固定資產,這些知識點學習掌握的比較透徹的話那么通過考試的幾率是比較大的。
學注會哪個會計網校好?高頓網校非常好!就以往考生的反饋來看,在眾多的注會考試培訓機構中,高頓網校這家性價比非常高,在師資、教學、備考資料、學員服務等方面都具有明顯的優勢。更多詳情,快隨會計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吧!
一、學注會哪個會計網校好?
高頓網校這家超贊!高頓網校的注會考試培訓師資力量強大、教學體系完善、學習資源豐富、學員服務優質,性價比非常高!以下是高頓網校的注會考試培訓方面的優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1、課程體系完善。高頓網校開發了注會各科考試課程,包括會計、戰略、審計、財管、稅法等,搭建了基礎、強化、沖刺的備考輔導課,全程輔導學員高效備考注會考試。
2、學習方式多樣。在高頓網校,學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喜好、知識基礎、備考時間等,報名參加線上或者線下注會課程,選擇大學生班、周末班、嚴選班、私塾班等課程類型。
3、學習資源豐富。高頓網校為學員提供注會大藍本輔導教材、考試題庫、考點清單、三色筆記、會計分錄、財管公式、模擬試卷等。這些資料都是由高頓網校精心編寫和篩選的,能夠幫助學員高效準備注會考試。
4、學員服務優質。高頓網校組建了一支專門的學管團隊,為學員提供優質的考試輔導服務,使學員可以獲得考試規劃、模擬試題、考試技巧等方面的指導,專門幫助學員準備和應對考試。
5、師資力量雄厚。高頓網校的注會講師有海歸精英、會計學博士、上市公司財務主管,比如講會計的姚遠、郁剛,講財管的李晶、楊志國,講審計的韓自清、伍夏玲等。
二、注會報考時間是什么時候?一年有幾次?
注會一般是每年4月份報名,6月份繳費,8月份考試,一年只組織一次,錯過當年報考時間的人員,需等下年才能報考。以下是歷年的注會報考時間安排,大家可以看一下:
年份 | 報名時間 | 交費時間 | 考試時間 |
2024年 | 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 | 6月13日-28日 | 8月23日-25日 |
2023年 | 4月6日-28日(早8晚8) | 6月15日-30日 | 8月25日-27日 |
2022年 | 4月6日-29日(24小時) | 6月15日-30日 | 8月26日-28日 |
2021年 | 4月1日-30日(清明節假期除外,4月3日-5日) | 6月15日-30日 | 8月27日-8月29日 |
2020年 | 4月1日-30日(清明節假期除外,4月4日-6日) | - | 10月11日、10月17日-10月18日 |
2019年 | 4月1-4日、8-30日 | - | 10月19日-10月20日;8月24日 |
2018年 | 4月2日-28日 | - | 10月13日-10月14日;8月25日 |
2017年 | 4月5日-28日 | - | 10月14日-10月15日;8月26日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