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以及嬰幼兒照顧七項。具體如下:
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子女年滿3歲至小學人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雙方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繼續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的繼續教育可選擇本人扣除或者其父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一包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住房貸款利息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夫妻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住房租金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大于100萬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小于等于100萬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此外,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贍養老人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嬰幼兒照顧
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眾所周知,在新的個稅法的修訂中新增加了納稅人的專項扣除,降低了其稅收負擔,很多人不清楚當中是如何進行扣減的,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問:專項附加扣除如何扣減?
答:此次新個稅法的修訂增加了納稅人的專項扣除,降低其稅收負擔。但是,具體如何實施,可以考慮以下幾點原則。
一、據實列支的原則
有些納稅人認為此次的專項扣除對于有家庭的人而言更為有利,并基于此認為是單身稅。事實上,稅法在扣除上一直堅持據實列支的原則,單身人士發生了繼續教育支出是完全可以扣除的,但沒有實際發生的支出,意味著并沒有構成納稅人的成本及負擔,按量能納稅的原則就不應該享受扣除。
二、限額扣除的原則
6項專項附加扣除并不意味著發生的全部費用都予以扣除,如貸款利息支出,如果不予以限額扣除,可能就會推動杠桿,使更多的納稅人著力于貸款買房以抵個人所得稅,對于房地產市場的穩定不利。此外,關于租金收入的扣除也需要關注目前房地產以租代售的新型商業模式,有些項目的租金完全超過了平均租金的水平,因此限額扣除更有利于社會的公平,以免被個別利益群體利用。
三、簡便、降低遵從成本的原則
以上的支出享受稅前扣除的條件,就是判斷其真實性、合法性,最重要的依據便是合法憑證。當然,在此的合法憑證并不局限于發票。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在扣除中也沒有要求必須是發票才允許扣除,如大病醫療費、教育費等并不一定能夠取得發票,有可能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也應該予以扣除。同時,通過公安、金融等部門與稅務機關的數據交互,進一步減少納稅 人的負擔。這些需要相關的規定予以明確,在具體實行時應遵循簡便、降低遵從成本的原則。
眾所周知,繼續教育,包括學歷或學位繼續教育和資格類繼續教育。根據規定,納稅人在接受繼續教育時,是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很多小伙伴對這方面不太了解,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一、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怎么申報?
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在取得證書后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證書編號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對學歷繼續教育,采取憑學籍、考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學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二、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是什么?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扣除期限是多長?
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四、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資料?
納稅接受學歷繼續教育,不需保存相關資料。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五、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后,省考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相信專項扣除大家都很清楚是什么,但轉賬附加扣除有不少人并不了解,日常當中有很多財會人都會接觸到轉賬附加扣除這個內容,那么轉賬附加扣除與專項扣除是否一樣?我們來看看吧。
轉賬附加扣除是什么?
轉賬附加扣除指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這幾項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在原來的基本費用扣除基礎上,新增了教育、醫療、住房和養老這幾類。這部分主要是照顧中等收入群體。
可以根據家庭的具體情況,對于教育、醫療等支出予以稅前扣除。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很多人提出,養老支出對個人負擔也比較重,為進一步減輕他們的個人稅負,在專項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贍養老人支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請注意,國家在民生層面針對納稅人的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給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義上是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實際上是五項。其中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僅有其一,不可重復扣除。——扣租不扣貸、扣貸不扣租。
拓展內容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附則第三十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注意:當期不用,過期作廢。比如,納稅人當年取得綜合所得收入額10萬元,減除年度費用六萬元,可以扣除的三險一金是2萬元,可以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是3萬元,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專項附加扣除無法全部扣除的問題,此時無法將不足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結轉到下一個年度。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會涉及到住房租金這一項內容,然而很多人不清楚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怎么計算的問題,對此,會計網今天為大家一一詳解。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
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通俗來說,“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標準定額作為稅前扣除項扣除,再對綜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如何計算?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舉個例子
小王在省會城市工作,一直沒有購買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000元,可享受到新規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納稅部分為:
5000+1500=6500(元);
8000-6500=1500(元)。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些小伙伴的提問,稱并不清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包括哪些內容、也不知道如何操作,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
專項附加扣除一般指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內容?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項內容。其中,大病醫療只能在次年匯算清繳時進行填報扣除。其他五項內容,在月度預繳時可以采集扣除,如果在月度預繳稅款時,沒有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在匯繳前或辦理匯繳時填寫扣除。個稅APP中是支持選擇適用年份的,在點擊進入專項附加扣除界面后,會出現選擇年份的頁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即可。
專項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稅務機關會將通過手機短信、個人所得稅APP消息、電話或面談溝通等方式與納稅人取得聯系,如通過上述方式收到稅務機關的提示,需按照提示認真核實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錯漏,請及時補充、修正。
關于漏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了,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后一個月,抓緊時間確認!否則影響明年到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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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個人所得稅APP截圖
政策規定: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都提交一次。
提醒: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個稅APP端確認操作步驟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
②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后點擊“確定”;如下圖3、圖4:
③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5、圖6: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④點擊“一鍵確認”后,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復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如下圖7、圖8: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確認2021年的信息。
舉例: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刪除”,再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電腦網頁端確認操作步驟
如您2020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擊相應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查看”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刪除”后,一鍵確認即可。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的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填報即可。
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
1、沒有及時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補報?
可以選擇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6月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
2、前面月份沒有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多扣的稅款怎么辦?
員工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果稅款為負值的,暫不退稅,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3、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方式是什么?
方式一: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扣繳義務人為您辦理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申報時,需事先下載您本次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單位按月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可以較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政策。
優點:按月按時享受,不用自行辦理扣除。
缺點:單位會知道部分個人信息。
方式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您本次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中進行稅前扣除。即:不由單位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次年3-6月匯算清繳時自行去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延遲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優點:單位不會知道您的個人信息。
缺點:延遲享受、自行辦理較麻煩。
4、換新單位,專項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單位在申報系統中采集并報送你的個人信息,一般最遲3天內APP中會自動添加上任職受雇信息,之后打開APP—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需要更改的項目—修改—修改扣繳義務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單位確認下是否能在申報系統中下載到你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單位提交紙質或電子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注:以上內容整理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財會人在處理賬務問題時,搞不清楚本月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具體扣除的項目有哪些,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吧。
本月累計專項扣除是什么?
本月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從每年一月開始逐月累計。
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5000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六項費用
根據最新修正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得包括9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累計專項扣除和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區別
1、包含范圍不同。
累計專項扣除包含的范圍是三險一金等;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包含的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
2、扣除的標準不同。
累計專項扣除的標準依據當地的社保以及公積金繳費比例和金額確定;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內容規定來確定的。
3、實施背景不同。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是在2018年8月31日通過的新個稅法中明確提出的,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會計人員每年都要進行繼續教育獲取學分,那么繼續教育是否屬于個人所得稅里的專項附加扣除,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又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附件顯示,會計人員考取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等屬于專項附加扣除里的繼續教育,而每年參加的繼續教育因只是獲取學分并不取得證書,不在人社部發[2017]68號規定的職業資格目錄中。
因此,會計人員每年進行的學分繼續教育不屬于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不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新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已經實施第二年了,本期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1、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每個子女的標準定額扣除,即多個子女可累加費用扣除。
這里的全日制學歷教育范圍為義務教育(小學、初中)、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此外還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
父母雙方各扣50%或約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選定后一年不得改變。
本辦法所稱的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2、繼續教育
標準:中國境內的學歷(學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學歷(學位)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繼續教育:在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定額扣除。
提示:
1.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本人或父母扣除。
2.學歷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可以同時享受,但同一年有多個學歷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教育不可以同時享受。即“只看類別不看數量”。
3、大病醫療
標準:80000元/年,據實扣除(不是定額)
范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
標準: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如果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住房租金
范圍: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標準:A.直轄市、省會、計劃單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
B.其他城市(市轄區人口超過100萬)按1100元/月扣除
C.其他城市(市轄區人口不超過100萬(含))按800元/月扣除
提示:
1.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不得分攤)
3.夫妻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雙方在自己及配偶的主要工作城市無房的,可以同時享受租金扣除。
4.戶籍人口及扣除標準以當地具體要求為準。
6、贍養老人
標準: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獨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姊妹分攤,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提示:老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過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就是六大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要確保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如果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的信息。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請流程主要有五個步驟,分別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選擇扣除年度;填寫扣除信息;設置扣除比例;選擇申報方式,具體步驟如下: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
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后,可通過“首頁——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或“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進入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界面,選擇需要申請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以填報嬰幼兒照顧費用為例)
選擇扣除年度
進入申報界面后,“選擇扣除年度”設為2022年,點擊“確認”后,系統會提示需要提前準備的資料,納稅人仔細閱讀后,點擊“準備完畢,進入填報”。
填寫扣除信息
以填報嬰幼兒照顧費用為例,在“基本信息”界面,納稅人錄入電子郵箱、聯系地址(如之前填寫過個人信息或申報過專項附加扣除,則會自動填入,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選擇子女”項目處點擊“請選擇”進入“選擇子女”界面。
若納稅人之前未填寫子女信息,可點擊底部“添加子女信息”進入添加界面,并填寫“他(她)是我的”、證件類型、證件號、姓名、國籍(地區)、出生日期,點擊“保存”后回到“選擇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納稅人選擇子女后,將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顯示子女的姓名與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設置扣除比例
完成子女信息填寫后,納稅人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選擇100%(全額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種。選擇完成并確定后,點擊“下一步”。
選擇申報方式
設置扣除比例后,進入“申報方式”界面,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任意一種方式。如果納稅人需要在每月發放工資薪金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并核實扣繳義務人信息是否準確。選擇完成后,點擊“提交”,即完成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流程,系統將彈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納稅人可以點擊“查看填報記錄”查看已經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國務院近日發布了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要如何操作申報呢?
一、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申報界面
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后,可通過“首頁——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或“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進入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界面,并選擇“嬰幼兒照護費用”專項附加扣除。
二、選擇扣除年度
進入申報界面后,“選擇扣除年度”設為2022年,點擊“確認”后,系統會提示需要提前準備的資料,納稅人仔細閱讀后,點擊“準備完畢,進入填報”。
由于該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中申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三、填寫扣除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納稅人錄入電子郵箱、聯系地址(如之前填寫過個人信息或申報過專項附加扣除,則會自動填入,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選擇子女”項目處點擊“請選擇”進入“選擇子女”界面。
若納稅人之前未填寫子女信息,可點擊底部“添加子女信息”進入添加界面,并填寫“他(她)是我的”、證件類型、證件號、姓名、國籍(地區)、出生日期,點擊“保存”后回到“選擇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納稅人選擇子女后,將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顯示子女的姓名與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四、設置扣除比例
完成子女信息填寫后,納稅人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選擇100%(全額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種。選擇完成并確定后,點擊“下一步”。
五、選擇申報方式
設置扣除比例后,進入“申報方式”界面,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任意一種方式。如果納稅人需要在每月發放工資薪金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并核實扣繳義務人信息是否準確。選擇完成后,點擊“提交”,即完成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流程,系統將彈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納稅人可以點擊“查看填報記錄”查看已經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自“三孩”政策消息放開以來,很多人也產生出各式各樣的問題,其中,大家都非常關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怎么樣享受的,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三孩”政策放開,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應該如何享受?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國發〔2018〕41號:
“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劃重點:是每個子女,如果有三個孩子,那就是每年36000的標準定額扣除了。
子女教育扣除熱點問答
1、子女教育的計算時間是什么?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
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
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教育結束的當月。
前款規定的學歷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2、子女教育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個人每月500元扣除。納稅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3、有多個子女如何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可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有多個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4、子女在境內私立學校、國際學校或在境外接受學歷教育,可以扣除嗎?
可以扣除,無論子女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境內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5、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資料?
納稅人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不需留存資料。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個人接受會計繼續教育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能否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因此,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這些證書是指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書。比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當中,取得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等證書的當年,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而會計繼續教育不取得任何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證書,不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理解?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是2019年1月1號新個稅實施以后,相應的配套措施之一。納稅人可以在享受每月5000元個稅起征點的時候,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六種項目,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
扣除標準如下:
1、每個子女每月教育支出的扣除標準為1000元;
2、學歷教育每月扣除標準為400元,同一學歷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技能培訓在取證當年可以按照定額3600元扣除;
3、大病醫療可以按照每年不超過80000元的標準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最長不可以超過240個月;
5、住房租金會按照城市情況扣除800元、1100元或1500元不等;
6、贍養老人獨生子女可以每月扣除2000元,非獨生子女每月最多可以扣除1000元。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子女均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獨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分攤2000元進行定額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如圖:
如果老人當年辭世,出現無老人贍養的情況,享受扣除的時間截止到辭世當年的12月底。具體分攤的方式可以是均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需簽訂書面分攤協議,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不可變更。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標準定額扣除,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以廈門為例,納稅人在廈門工作產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可按照每月15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具體扣除辦法如圖: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只能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無房的,可按規定標準分別進行扣除。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可以在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期間,按每月400元進行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可以在取得相關證書當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具體請見下圖:
需要注意的是,相關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證書上載明的發證(批準)日期的所屬年度即為可以扣除的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因此可用于專項附加扣除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證書應當為2019年后取得。納稅人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同時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可選擇其中一個填報享受,但是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當年同時取得符合扣除條件的職業資格證書,可疊加享受扣除。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納稅人有年滿3周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或者正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子女,按照每個子女每月定額扣除1000元,可選擇父母單方扣除或分別扣除,扣除方法如圖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學前教育起止時間為子女年滿3周歲的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全日制學歷教育起止時間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學當月至教育結束當月,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連續扣除。另外,若在境內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別留存資料,若在境外接受教育,則需要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和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資料備查。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