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企業的會計管理中,準確處理各類財務項目對于保持公司財務健康和符合會計規范至關重要。企業需要細致地處理應付分保賬款、待處理財產損溢、累計折舊、長期待攤費用以及獨立賬戶資產等項目,確保每一筆資金的流向都合規且高效。本文將探討如何有效管理這些關鍵財務要素,以維護企業的財務穩定和增長潛力。
首先討論應付分保賬款。分保是保險公司之間分擔風險的一種方式,而應付分保賬款則是保險公司因分出保險業務而應支付給再保險人的資金。管理這一賬款要求精確評估再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以確保按時足額支付款項,同時避免過度資金占用。合理預測現金流,并結合到期日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證資金的流動性和利用效率。
接著是待處理財產損溢,這通常指那些已經發生但尚未確定具體財務影響的財產增減。比如固定資產損壞、庫存商品的損耗等。這類項目的管理關鍵在于建立一個及時記錄和處理的系統,確保所有的財產損溢都能被適時發現并計入相關賬目。通過定期的盤點和審計,可以有效監控和調整這些賬目,防止潛在的財務差錯或欺詐行為。
累計折舊是固定資產因使用、磨損、技術更新或市場變化等原因導致的價值下降。正確的折舊方法和速率對于反映資產的真實價值至關重要。企業應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和預期壽命,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如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通過折舊,企業可以合理地將資產成本分攤到各個會計期間,從而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為獲取未來經濟利益而支付的費用,其效益涵蓋多個會計期間。例如預付的租金、保險費等。處理這類費用時,應當按照匹配原則和會計分期假設,將這些費用在其受益期內逐步攤銷,而不是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這有助于平滑各期的利潤水平,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
最后是獨立賬戶資產的管理。這通常指的是為特定目的設立的賬戶內的資產,如信托基金或其他專項基金。這類資產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進行管理,確保資金的專款專用。此外,對獨立賬戶資產的監督要更加嚴格,以避免濫用或挪用資金。
綜上所述,應付分保賬款、待處理財產損溢、累計折舊、長期待攤費用及獨立賬戶資產等項目的有效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通過制定細致的管理策略和執行嚴格的財務控制,企業不僅能夠確保符合會計標準和法規要求,還能夠提升資金使用效率,保障企業的長期財務健康和穩定發展。
最近又有會計的小伙伴跟我抱怨,“其他應收款”就像一個燙手的山芋,在會計圈內一直有這樣的一句話流傳出來:“其他應收款是萬能筐,啥都可以裝”,想想,好像確實有不少老會計也這么評價。真是這樣嗎?稅務稽查如此嚴格的當下,稅局和證監會怎會不注意到呢!今天會計網就跟大家一起探討~
01、這是你所熟悉的“其他應收款”嗎?
其他應收款——主要是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的其他應收款項。但不包含以下款項(如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或暫付) 。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含:
1、應收的幾種特別款項,例如:罰款、賠款、補貼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押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墊付款項,包含墊付的醫藥費等;
4、公司的備用金(例如各職能部門、車間等科室申請的備用款);
5、支出的各類保證金;
6、預付賬款轉入,可以2種情況進行區分,一種是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的金額,另一種是因供貨單位破產等因素無法再收到所購貨物的金額;
7、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
8、或是其他應收、暫付的各種款項。
新會計準則出臺之后,“其他應收款”科目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核算內容。正因為包含了“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讓這個科目變成傳聞中的“萬能筐”,其中那些無發票的支出、無法解釋的回扣、挪用的資金等業務都匯集在這個科目里,隨著時間的累積,金額越來越大、且居高不下便成為這個科目的顯著特點。就成了稅局和證監嚴查的對象~
02、其他應收款=“萬能筐”?醒醒吧!
前不久,又有老板掉進了坑,張老板自己開了一家公司,想買一套房子提高一下生活質量,從自己的公司“借”走了300萬元。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當地的稅局過來檢查,在這次稅務稽查過程中,發現張老板的公司“其他應收款”科目下有一筆錢被轉走多年并未歸還,記錄的是300萬元“借款”。
稅務機關最終判定,依法對張老板拿走的300萬元,按照規定計征20%個人所得稅元;并對少扣繳稅款處于50%的罰款。一共合計為90萬元。
03、還放“其他應收款”,真要出事了!
1、屬于個人借款的不要再繼續掛賬了!該還的還,該平的平,不注意就真的掛出事了!
2、屬于挪用資金的無論是以個人還是老板的名義借走,必須趕緊還!
3、屬于無發票支出的,別再想著占無票打折之類的小便宜,到頭來坑了公司!更坑了自己!
4、屬于無法收回的款項,已經是毫無價值的資產了,果斷“斷舍離”吧。
5、屬于利用 “其他應收款”虛列的成本費用,不用多說嚴重違規。
6、屬于隱匿收入,通過“其他應收款”中先貸金額,再通過借方沖銷,把銷售收入放在里面實現逃避稅收,這波操作收手吧!
7、屬于私設小金庫把其他應收款當成不斷輸入資金的小金庫,基本沒有可商量的空間!
8、屬于將“現金”科目的現金長短款通過“其他應收款”當備抵款項使用,嚴重違反了會計制度。
9、屬于利用“其他應收款“為公司和個人套取現金,話不多說直接帶走。10、屬于企業隱藏短期投資、截留投資收益,通過使用“其他應收款”科目,雷區不要踩!
本文為財務王經理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何淘。
出納和會計對于收據可不陌生,工作中經常被這個磨人的小妖精到處犯難得罪人。今天會計網講講有3種情形都避免不了要跟收據磨一磨,再給大家講講詳細的分錄處理。
支付個人的零星支出
公司的下午茶啦、節假日的團建啦、修鎖修電器的支出啦……這些小到二三十塊、大到一兩百的支出事項,一般都找小額經營的個體戶解決了。如果你跟對方說要代開發票稅前扣除啥的,對方就算聽懂了你說的話,可能也不愿接你這單生意了,麻煩!頂多給你開個收據。
拓展延伸:收據換發票的賬務處理,如何做會計分錄?
能拿到收據也行。畢竟這可以作為這些支出的真實憑證,入賬沒問題,會計分錄就寫: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那小店老板出具的收據能不能稅前扣除呢?當然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明確了: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收據是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上面要注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之前有粉絲跟我抬杠:我們找了一個維修工師傅修空調,對方就是個小店,哪來的單位啊?
這位粉絲的想法就有點死板了,師傅開了什么店就寫那家店的名字唄,如果不開店的(比如賣水果的攤販),那就不用寫收款單位名稱了呀?!暗认嚓P信息”這幾個字,不是要求你把前面所說的都寫上。
備用金報銷還款
比如會計網員工小張出差前,可以跟公司申請2000元的備用金。等到出差回來,小張歸還沒有用完的500元給公司,這時候出納就可以開張收據給小張,收據上注明事由、小張簽名。分錄如下:
申請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小張 2000
貸:庫存現金 2000
報銷時歸還500元,出納開收據后:
借:銷售費用--差旅費(或管理費用--差旅費等等) 1500
庫存現金 500
貸:其他應收款--小張 2000
有些公司可能在員工發起備用金申請的時候就填寫收據了。規范的收據開具流程為:
給員工開具三聯單,內容上注明借款事由、借款人簽名以及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其中,存根聯作為將來報銷核對的依據,會計聯提供給會計記賬,收款人聯交給員工保管,將來報銷時拿來核對借款金額,多退少補,出納在收款人聯上簽字確認。
收據換發票的業務處理
有些經濟業務可能沒辦法在付款的時候就拿到發票,往往可以先拿到收據,等到期末去催時才能拿到發票。比如會計網從A公司購買了一臺設備作為固定資產,A公司先開了收據給會計網,收據上也要注明收款單位、金額、項目等信息,后期會計催票時才拿到發票入賬。
收據入賬時:
借: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拿到發票后: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等科目
收據也要規范!
有很多小伙伴可能會覺得,反正自制的收據也是內部憑證,就不太重視。這是錯誤的認知,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可能還會引起審計的注意,存在一定的風險。下面來考考大家,以下兩張收據合規嗎?
上面這張收據在很多企業都能見到,從這張收據不難看出其中的不規范之處:
(1)人民幣金額為3000元,“佰”“拾”“萬”單位前應填寫“零”;
(2)“會計”一欄不能空白!且會計一處的簽名不能與收款人為同一人。如果賬務對不上,很難進行核實。此外,填票人、收款人、會計都為同一人的話,容易出現挪用資金……
(3)蓋章問題。開出去的收據,需要財務確認的,除了蓋財務專用章,還要加蓋企業公章,這樣比較穩妥。
上面這張收據的問題大同小異。
(1)人民幣金額“佰”“拾”“萬”單位前應填寫“零”;
(2)沒有蓋章!即使是內部的收據,該蓋什么章還得蓋什么章,否則一旦發生了內部經濟糾紛,難以厘清責任;
(3)收據的日期沒有填寫。
以上就是會計網在工作中經常遇到收據的情形,以及自己的賬務處理辦法。你在工作中還有遇到哪些拿收據的情形?遇到過什么棘手的問題?歡迎留言,給大家一起避避雷。
本文為大叔說會計(ID:kuaijidashu)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lolo。如需引用或轉載,請留言授權,并務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叔說會計 保留所有權利。
關于企業的基本戶和一般戶,你了解多少?
一、企業可以開設哪些銀行結算賬戶?
如果按照用途來分類的話,企業可以開設的銀行結算賬戶一共有四類:
基本存款賬戶: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戶,用于企業日常的轉賬結算、現金收付結算;
一般存款賬戶:通常所說的一般戶,企業的部分結算需要通過一般存款賬戶,比如從基本戶以外的銀行有借款的,或者為了享受基本戶以外的銀行特色服務(業務范圍廣、結算速度快、規避同一家銀行的風險等等);
專用存款賬戶:顧名思義,專用戶的用途就是??顚S茫髽I開設專用戶的時候還須出具相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企業臨時經營活動的結算,開設臨時戶要確定其有效期限。
友情鏈接:什么是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注意
1. 一個企業只能有一個基本戶,在開了基本戶的基礎上才可以開立多個一般戶(類似于電話卡的主卡和副卡的關系),開立時需提供相關的依據、文件;通過基本戶的每筆核算業務,企業都要詳細記錄;
2. 以上四類銀行賬戶中,只有一般戶不得辦理現金提取業務。在實際工作中,如果企業確實急需從一般戶支出現金的,可以填開轉賬支票轉到個人戶,再通過個人戶提取現金。專用存款賬戶能否支取現金要視情況而定。
二、基本戶與一般戶的開立流程
這里以建設銀行為例。
先開立基本戶,才能開立一般戶:
基本戶開立成功后,可以開立一般戶了,流程也相對較簡單,不用報送人行審批,等待時間也相對較短:
據小會的了解,開立基本戶要準備的資料一般包括:
營業執照原件、含股東組成情況及其前面的公司章程、股東材料(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開立一般戶除了需要上述資料外,還需要提供開戶許可證,如果開戶公司為分支機構,還需要提供總公司的相關資料。
實際中受政策影響,不同銀行對要提供的資料可能不同,各位開戶前可詳細咨詢當地銀行。
三、常見問答
1. 基本戶和一般戶可以在同一家銀行開立嗎?
通常不在同一個銀行營業點。建議開立前咨詢下銀行。
2. 對公轉賬是轉到基本戶還是一般戶?
建議轉到基本戶,前文已經說過在一般戶和基本戶中,只有基本戶可以辦理現金支取。
3. 基本戶如果一直沒有轉賬進來,有什么影響嗎?
無論是基本戶還是一般戶,都會在稅局進行備案,在強大的金稅三期系統下,公司賬戶上的每一筆款項都受到監控?;緫粢恢睕]有存錢,沒有收入就意味著沒有納稅,也沒有工資薪金等正常的費用成本支出,自然會引起稅局注意,等著被稽查吧。
4. 我們公司都是銷貨開發票,收入進公戶,然后提到法人私戶,等到需要繳稅或是付款的時候法人再轉來,基本上公戶不留錢,這樣有風險嗎?
當然會有風險了,這是挪用資金,違反了《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了。詳情請見《公司法》。
5. 企業可以開辦零余額賬戶嗎?
零余額賬戶是指財政部門為本部門和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賬戶,用于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及清算。企業不可以開辦零余額賬戶,這是屬于行政事業單位下的內容。
6. 員工自己用微信購買的東西,拿回公司報銷,可以用基本戶報銷給她嗎?可以做賬嗎?
員工為公司墊付發生的相關經營費用,可以報銷,按報銷的賬務處理記賬。
7. 基本戶轉私戶怎么走賬?
支付給個人的,轉賬到個人賬戶的款項應當確認計入應付賬款,如果是支付其他代墊費用的應當記入到其他應付款。
8. 如果要注銷基本戶,該怎么做?
要準備的資料一般包括公章、法人章、財務章,開戶許可證,支票,銷戶申請書,企業注銷通知書,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等等。如果基本戶上還有余額,也要轉出去,最后等人行審批通過。不同銀行辦理手續大同小異,建議注銷前咨詢銀行所需的詳細資料。
財務總監既是董事會的重要成員,又是企業管理層中的決定力量。財務總監既代表企業的所有者對公司的日常經營行使監督職權,又作為企業管理層中的主要領導人員,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管理與督導,扮演企業價值管理人的角色,參與企業的戰略管理。
1、財務總監的企業價值創造力
財務總監的工作方式是全方位地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運用自己的職業權威,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控制與領導,同時也借助外部力量來協助自己的工作,如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會計與內外部審計進行指導等。財務總監在為企業創造價值的活動中所進行的工作可以概括為總體的工作任務、具體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工作安排。
財務總監總體的工作任務包括價值管理和財務管理兩個方面,其中價值管理是核心,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圍繞價值管理進行。在現代企業中,價值管理成為了企業財務管理的主流思想,從而使財務總監在企業中的角色定位也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如今,衡量財務總監工作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在于其在何種程度上為企業創造價值。
例如,默克集團的茱迪·萊溫特是美國最優秀的財務總監之一,她重新設計了默克集團對于新型藥品獲利能力的估算方法。萊溫特設計了一套新型的財務數量分析模型來證明新型藥品的研究開發費用并非一種單純的支出,而是一種能為企業創造收入的投資。在萊溫特的說服下,默克集團的研究開發預算從1985年的42.6億美元增長到1995年的120億美元;同一時期,由于不斷有新產品投放市場,默克集團獲取了豐厚的利潤,其股票價格也增長了39%。
企業的經營戰略與財務戰略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內在聯系,企業戰略就是在這種內在聯系的基礎之上應運而生的。實施企業戰略的目的就是在企業控制權市場和資金市場中確立明顯的優勢,它與企業中、長期的財務規劃密不可分。財務總監根據企業的經營戰略提出符合企業實際的輔助性財務戰略,而各部門主管在提交計劃和提案時,應依據這份輔助性財務戰略,著眼于價值創造。
財務總監應將企業戰略與財務責任融為一體,使其成為溝通各部門主管的戰略經營核心與企業、投資者財務要求的橋梁。財務總監應當全程參與企業價值創造戰略的制定,并與總經理一起,全方位培養企業的價值管理能力。因而,企業為創造價值所做的一切努力,其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在于企業是否擁有一位強有力的財務總監以及其是否能發揮強勢作用。
2、財務總監的財務管理決策力
財務總監總體工作任務中的財務管理是指財務總監運用自己的職業知識進行財務預測、計劃、決策、控制、分析、審計與財務研究工作。財務總監主要是就企業全部資金的需求量、利潤、風險、收益等情況進行長、短期預測,為企業的財務決策提供相關依據。在企業的財務決策工作方面,財務總監主要在財務預測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現金收支、資金、利潤與資本負債進行中、長期計劃與規劃,使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能在有計劃、有準備的情況下有組織地進行。財務決策工作是財務總監工作的重點,其要點是:利用企業的財務杠桿及比較各種籌資方式的優劣,做好企業的籌資決策,使企業的資本結構達到最優、財務風險降低到最小,獲得最合理的財務杠桿效應;利用現金流量做好企業的投資決策方案,提高項目方案的投資回報率,降低項目及企業的投資風險。此外,財務總監還應做好后期股東的股利分配決策以吸引投資者,同時給股東最合理的回報。
在企業的財務控制工作方面,財務總監的工作不僅限于財務預測、規劃與決策。作為企業管理層的主要成員,財務總監還應對企業的會計系統進行控制,保證資金的安全。重點是要建立健全責任會計體系,推行全面預算管理,選好財務控制指標,并對幾個關鍵的財務控制領域,如現金、應收賬款、存貨等領域進行控制,目的是使企業達到最優的存量水平并且防止舞弊、貪污與挪用資金的情況發生。
在企業的財務分析工作方面,為了增加董事會、管理層對企業財務狀況的了解和對企業財務政策的支持,財務總監還應對企業的總體財務狀況進行分析。應重點運用各種財務方式與財務手段進行企業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和發展能力的分析,以增強投資者對企業的信心。
在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方面,財務總監在進行財務審計監督控制時,一般是委托專門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工作的。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是協助他們進行外部審計工作。當然,財務總監還應對企業進行內部審計,并與控制工作聯系,對企業的收支、存貨與固定資產、籌資與投資等情況進行審查,防止“賬外賬”等不合法的現象出現。
在企業的財務研究工作方面,現代信息社會中學習(研究)型組織盛行,作為企業財務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財務總監應提倡進行財務研究。財務總監應認真研究企業的財務環境、利率與通貨膨脹、新觀念與財務管理工作的融合,當然,不能忘了對財經領域的工作進行研究,這是財務研究工作的重點所在。
3、財務總監具體的工作任務
財務總監具體的工作任務是在總體工作任務的指導下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領導與管理,主要內容有:戰略管理、資本運作管理、會計系統管理、成本系統管理、財務控制體系管理、薪酬激勵系統管理以及稅費系統管理。
(一)戰略管理面對激烈的競爭環境,任何管理活動的先進性都只是暫時的,而穩妥的戰略與相應的改革才是經久不變的。建立穩妥的戰略和實行相應的改革是企業提高競爭力與創造價值能力的前提條件。財務總監在企業的戰略管理中所承擔的主要工作內容有以下幾點。
1、實現企業戰略與價值最大化兩大目標的有機結合(1)不斷評估企業各項項目計劃創造價值的能力,在重大財務管理問題上提供專業建議。(2)協助制定企業擴展戰略。(3)評估企業利用機會創造價值的能力,就欠缺的能力提出建議和相應的整改方案。(4)就企業的具體提案進行業績評估與財務評估。(5)規劃并實施企業戰略的重大交易。(6)制定企業財務績效衡量標準以及目標完成情況的內部監督制度。
2、制定、建議、實施企業財務管理戰略,以支持企業推行其經營管理戰略(1)制定關于企業價值創造的有效資本結構和股利政策的戰略。(2)設計并管理向投資者和金融界披露企業管理計劃要點和經營績效的戰略。(3)談判并實施所有重大財務交易,包括借貸、股票發行和股權重構等。
3、實施與企業戰略相配套的資源管理策略(1)注重傳統資源以外的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各類資源,如知識資源等;研究各類資源的價值動因,將資源管理自覺地納入提高企業價值的總體目標。(2)采用包括管理信息系統、企業資源計劃、業務流程重組和平衡計分卡在內的新型資源管理技術或管理工具,提高企業資源配置效率。
(二)資本運作管理在西方許多國家,企業的財務管理已經達到相當均衡的水平,成本已降低至企業的經濟底限,各種價值增值的方法也已經普通被采用。而財務總監的壓力主要集中于為企業尋找繼續發展的良機,即優化企業的資本運作。企業相關資本的運作是一個較為復雜的體系,因此,財務總監要做的工作是繁重的,包括企業兼并、重組、收購在內的資本運作,涉及資產的評估、交易、融資、談判等工作。財務總監在資本運作管理中必須考慮資本運作的成本與風險問題。
(三)會計系統管理在一個多層次、多體系、多結構的企業管理控制系統中,企業會計系統處于基礎支持地位,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預算管理系統、業績計量系統、報酬和激勵系統等提供支持性服務。財務總監在會計系統管理中所承擔的工作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1)確定企業財務管理體制。(2)進行會計報告、會計政策的選擇和盈余管理。(3)設計、推行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風險。
(四)成本系統管理企業成本系統管理包括企業的成本核算系統和成本控制系統兩大方面。財務總監在企業的成本系統管理中所承擔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利用相關的成本信息做出重要的產品特征決策和產品組合決策、制定競爭性策略、改善經營行為、評價業績情況并以此控制分散經營的下屬組織。(2)擁有企業準確的成本信息以改進成本分配過程,確保成本分配的準確性,促進成本系統管理。(3)注重利用包括戰略成本管理、目標成本管理、作業成本管理和適時生產系統管理等在內的新型成本管理技術或成本管理系統,提高企業成本管理績效。
(五)財務控制體系管理企業必須建立一個有效的財務控制體系。財務控制體系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財務控制體系不僅包括企業總體的財務工作內容,而且包括企業項目預算等方面具體的工作內容。財務總監在總體財務控制體系管理中所承擔的工作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將企業組織單元劃分為不同類型的責任中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責任會計體系來實施管理控制。(2)建立全面的資金預算管理體系,包括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兩個基本環節。(3)選擇適當的內部控制指標,監督并評估各部門的績效。
(六)薪酬激勵系統管理企業薪酬激勵系統管理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滲透的結果,具有極高的實用價值。建立一個有效的激勵與薪酬管理系統,是財務總監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財務總監在薪酬激勵系統管理中所承擔的工作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1)建立適合企業經營管理的績效評估體系。(2)用適合的平衡計分卡來評估績效。(3)分析影響管理者報酬計劃的有關因素,采用遞延支付、長期報酬方案等思路解決管理者逐利的短期行為。(4)穩妥地在企業內部推行年薪制、管理層收購、員工持股、期權激勵等分配方案。
(七)稅費系統管理企業稅費系統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對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的籌劃,對商業保險、社會保險費用進行合理規劃,有計劃地為企業財產及員工購買保險。此外,財務總監還應指導企業財務人員交納國家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9月7日,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關于印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的通知。明確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對納入相關名單的人員實行通報同業、行業禁入等懲戒制度。
新準則劃重點:
七項職業操守:愛國愛行、誠實守信、依法合規、專業勝任、勤勉履職、服務為本和嚴守秘密;
三類行為規范:行為守法、業務合規和履職遵紀;
兩個服務核心: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一項名單懲戒機制:“黑名單”“灰名單”及相關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第49條關于“懲戒及爭議處理”提到,銀行業協會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制度。對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銀行業從業人員,納入“黑名單”,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制度。對其他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實行“灰名單”管理制度,限制其不得任職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部門或關鍵崗位。
附:《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原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宗旨及依據】
為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高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在銀行業內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維護銀行業良好信譽,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范,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銀行業從業人員】
本準則所稱銀行業從業人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委派到國(境)外分支機構、控(參)股公司工作的人員,應當適用本準則。
第二章 職業操守
第三條 【愛國愛行】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金融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監管部門要求,認真踐行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務;熱愛銀行業工作,忠誠金融事業,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努力維護所在銀行商業信譽,為銀行業改革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誠實守信】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真誠對待客戶,珍視聲譽、信守承諾,踐行“三嚴三實”的要求,發揚銀行業“三鐵”精神,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通過踏實勞動實現職業理想和人生價值。
第五條 【依法合規】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敬畏黨紀國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制、行業自律規范以及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自覺抵制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堅持不碰政治底線、不越紀律紅線,“一以貫之”守紀律,積極維護所在機構和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專業勝任】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現代金融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與專業技能;樹立終身學習和知識創造價值的理念,及時了解國際國內金融市場動態,不斷學習提高政策法規、銀行業務、風險管控的水平,通過“學中干”和“干中學”錘煉品格、補充知識、增長能力。
第七條 【勤勉履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崗位管理規范,嚴格執行業務規定和操作規程,防范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盡責、盡心、盡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八條 【服務為本】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秉持服務為本的理念,以服務國家戰略、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客戶為天職,借助科技賦能,竭誠為客戶和社會提供規范、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第九條 【嚴守秘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謹慎負責,嚴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和客戶隱私,堅決抵制泄密、竊密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章 行為規范
第一節 行為守法
第十條 【嚴禁違法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黃、賭、毒、黑”、非法集資、高利貸、欺詐、賄賂等一切違法活動和非法組織。
第十一條 【嚴禁非法催收】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第十二條 【嚴禁組織、參與非法民間融資】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非法向在校學生發放貸款等民間融資活動。
第十三條 【嚴禁信用卡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實施偽造信用卡、非法套現信用卡、濫發信用卡等行為。不得為特定客戶優于同等條件辦理高端信用卡,提供價質不符的高端服務。
第十四條 【嚴禁信息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竊取、泄露客戶信息、所在機構商業秘密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泄密事件,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報告。違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造成客戶相關信息泄露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嚴禁內幕交易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違規泄露內幕信息,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或是基于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方面的建議。
第十六條 【嚴禁挪用資金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默許、參與或支持客戶用信貸資金進行股票買賣、期貨投資等違反信貸政策的行為。不得挪用所在機構資金和客戶資金,不得利用本人消費貸款進行違規投資。
第十七條 【嚴禁騙取信貸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向客戶明示、暗示或者默許以虛假資料騙取、套取信貸資金。
第二節 業務合規
第十八條 【遵守崗位管理規范】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的安全。不得打聽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或是違反規定委托他人履行保管物品、信息或其他崗位職責。
第十九條 【遵守信貸業務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的要求,嚴格執行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等“三查”工作。
第二十條 【遵守銷售業務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監管機構或所在機構批準的金融業務,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所在機構審批的產品,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不得針對特定客戶非公開銷售優于其他同類客戶的存款產品、貸款產品、基金產品、信托產品、理財產品等。
第二十一條 【遵守公平競爭原則】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崇尚公平競爭,遵循客戶自愿原則、尊重同業公平原則。在宣傳、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堅決抵制以權謀私、錢權交易、貪污賄賂、“吃拿卡要”等腐敗行為。
第二十二條【遵守財務管理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所在單位的財務報銷規定,組織或參加會議、調研、出差等公務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公務出差住宿和交通標準。出差人員應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賓館住宿,按規定登記乘坐交通工具。
不得用公款支付應當由本人或親友個人支付的費用,嚴禁上下級機構及工作人員之間、行內部門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或贈送禮品,不得使用公款開展娛樂互動、游山玩水或以學習考察等名義出國(境)公款旅游等。
第二十三條 【遵守出訪管理規范】
出訪期間須主動接受我國駐外使領館的領導和監督,及時請示報告。除另有規定外,嚴禁持因私護照出訪執行公務。嚴格執行中央對外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別政策,嚴守外事紀律,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杜絕不文明行為。嚴禁變相公款旅游,嚴禁安排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娛樂活動,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履職有影響的出訪活動。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妥善保管內部資料,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內部文件和資料。
第二十四條 【遵守外事接待規范】
接待國(境)外來賓堅持服務外交、友好對等、務實節儉原則,安排宴請、住宿、交通等接待事宜根據相關規定執行。在公務外事活動中,嚴格遵守外事禮品贈予與接受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遵守離職交接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交接工作,遵守脫密和競業限制約定,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
第三節 履職遵紀
第二十六條 【貫徹“八項規定”、反“四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紀律要求,認真落實所在機構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制度,求真務實、勤儉節約,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種不正之風。
第二十七條 【如實反饋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確保經辦和提供的工作資料、個人信息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嚴禁對相關個人信息采取虛構、夸大、隱瞞、誤導等行為。
第二十八條 【按照紀律要求處理利益沖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按照紀律要求處理自身與所在機構的利益沖突。存在潛在沖突的情況下,應當主動向所在機構管理層說明情況。
第二十九條 【嚴禁非法利益輸送交易】
銀行業從業人員嚴禁利用職務便利侵害所在機構權益,自行或通過近親屬以明顯優于或低于正常商業條件與其所在機構進行交易。
第三十條 【實施履職回避】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履職回避要求。任職期間出現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主動提出回避申請,服從所在機構做出的回避決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特定關系人及其親屬提供高薪崗位、職務、薪酬獎勵,不得針對特定關系人授予或評審職位職稱。
第三十一條 【嚴禁違規兼職謀利】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紀規定以及所在機構有關規定從事兼職活動,主動報告兼職意向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應當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
銀行業從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參加授課、課題研究、論文評審、答辯評審、合作出書等活動;經批準到本單位直屬或下轄單位參加上述活動的,按所在單位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抵制賄賂及不當便利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自覺抵制不正當交易行為。嚴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客戶、供應商、競爭對手、下屬機構、下級員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不當利益,嚴禁向政府機關及其他利害關系方提供賄賂或不當利益,嚴禁收、送價值超過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范圍的禮品。
第三十三條 【厲行勤儉節約】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厲行勤儉節約,珍惜資源,愛護財產。根據工作需要合理使用所在機構財物,禁止以任何方式損害、浪費、侵占、挪用、濫用所在機構財產。
第三十四條 【塑造職業形象】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公共場合應做到言談舉止文明穩重、著裝儀表整潔大方,個人形象要與職業身份、工作崗位和環境要求相稱。做到身心健康、情趣高雅,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禁通過網絡等發布、傳播不當言論。
第三十五條 【營造風清氣正的職場環境和氛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忠、專、實”的衡量標準,選拔任用政治過硬、素質過硬、踏實肯干的干部人才。破除阿諛奉承、拉幫結派等小圈子、小團伙依附關系,杜絕因“圈子文化”而滋生的畸形權力和裙帶關系。關愛員工,嚴禁體罰、辱罵、毆打員工;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尊重員工權益,暢通訴求渠道,從政治思想教育、薪酬待遇、職業生涯規劃、心理動態咨詢等多方面幫助引導員工,在多崗位歷練培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成就感。
第四章 保護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禮貌服務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接洽業務過程中,應當禮貌周到。對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盡量滿足,對暫時無法滿足或明顯不合理的要求,應當耐心說明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
第三十七條 【公平對待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因客戶的國籍、膚色、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健康或殘障及業務的繁簡程度和金額大小等其他方面的差異而歧視客戶。
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盡可能為其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保護客戶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受雇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機構關于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違規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第三十九條 【充分披露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向客戶銷售產品的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等監管要求,按照規定以明確的、足以讓客戶注意的方式向其充分提示必要信息,對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地提示。嚴禁為達成交易而隱瞞風險或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嚴禁向客戶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有關規章制度的承諾或保證。
第四十條 【妥善處理客戶投訴】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客戶至上、客觀公正原則,耐心、禮貌、認真地處理客戶投訴,及時作出有效反饋。
第五章 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第四十一條 【接受、配合監管工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積極配合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監管工作。嚴禁自行或誘導客戶規避監管要求。
第四十二條 【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義務,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 【協助有權機關執法】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不泄露執法活動信息,不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
第四十四條 【舉報違法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違反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金融安全的行為,有責任予以揭露。有權向上級機構或所在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
第四十五條 【服從應急安排】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落實行業倡議、服從機構安排,在抗震救災、衛生防疫等重大公共應急事件中堅守崗位,盡職履責,努力保障特殊時期金融服務的充分供給。
第四十六條 【守護輿情環境】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制及所在機構關于信息發布的規定,嚴禁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通過微信、微博、貼吧、網絡直播等自媒體形式對外發布相關信息。
第六章 強化職業行為自律
第四十七條 【接受所在機構管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本準則,接受所在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準則的精神制定本單位員工具體職業行為規范,將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作為反腐倡廉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合規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及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評估,建立持續的員工執業行為評價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八條 【接受自律組織監督】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自覺接受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監督。銀行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會員單位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第四十九條 【懲戒及爭議處理】
為加強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健全關于員工違反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的懲戒機制。銀行業協會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制度。
對銀行業從業人員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納入“黑名單”管理,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制度。
對其他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實行“灰名單”管理制度,限制其不得任職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部門或關鍵崗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訂立勞動合同等方式明確員工違反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應受到的懲戒內容。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的懲戒有異議的,有權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訴。
第五十條 【高管規范】
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帶頭遵守、模范踐行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并通過“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以上率下,在戰略制定和績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考量,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全面推動所在機構營造愛國愛行、誠實守信、專業過硬、勤勉履職、服務為本的良好從業氛圍和工作環境。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參照適用】
銀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參照適用本準則。
第五十二條 【解釋機構】
本準則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沖突解決】
本準則與法律法規、監管規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監管規制為準。
第五十四條 【施行日期】
本準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7年《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