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疫情防控的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在受疫情影響地區對納稅期限延長后仍辦理困難的,該怎么辦呢?接下來和小編看看國家發布政策的實施是怎么樣的。
對于延期辦理和便利申報的稅務管理服務措施
1、以廣東省為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20年2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要求,我省2020年2月份的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如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后,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申請延期申報。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不予加收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欠費滯納金的通告》,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導致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對于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2020年1月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4、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對于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5、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如因受疫情影響而停業的,可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以上就是國家對于延期辦理和便利申報的稅務管理服務措施,主要舉措是在公司的稅務管理服務方面,包括對職工的社保繳納等問題,以上是以廣東省的企業為例,大家可以酌情參考。
在2月初的時候,國家稅務總局已經發布了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各省市2月份的納稅申報期限已經延長至2月24日,但是對于疫情重災區的湖北省來說,延長至24日仍舊是不行,這時候,湖北省又出了一則通知,大家請接著往下看!
沒錯!湖北省的申報納稅期限從2020年2月24日延至3月6日,如果延長期限報稅還有困難的,可進一步申請。各位納稅人也可以在這段時間內緩一緩。國家在疫情防控期間部分業務可預約辦理,在疫情防控期推出了“非接觸式”辦稅,大家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微信,辦稅服務廳電話及12366納稅服務專線咨詢。如果要預約辦理業務,請通過“武漢稅務”微信公眾號咨詢、撥打辦稅廳電話或者是直接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預約的時間到達辦稅廳,如不必要前往辦稅廳的,辦理業務所需的資料可通過中國郵政快遞進行郵寄。
小編還接到了一些其他各省份的會計人的留言,其他省份有沒有說也可以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現在全國除了湖北省外,其他省份暫時沒有要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如果有通知,小編就會第一時間知悉后發在會計網,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稅務方面的資訊,記得關注小編哦!
作為納稅人,都應當在納稅申報期限內完成稅務申報工作。那么各種納稅申報期限是怎么規定的?比如增值稅納稅期限,消費稅納稅期限等。這都是財務人員必須掌握的,來跟著一起了解下吧!建議收藏!
各種納稅申報期限
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對于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按照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其主管稅務機關會分別核定。對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則可按次納稅。
如果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作為1個納稅期的,那么期滿之日起的15日之內,可以申報納稅。
如果是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那么應當在期滿之日起的5日內進行預繳稅款。在次月1日起15日之內申報納稅,并對上月應納稅款結清。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
企業所得稅是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
(1)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以內,企業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2)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以內,企業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作匯算清繳,對應繳應退稅款進行結清。
(3)如果企業在年度中間已終止經營活動,那么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應當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且依法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繳納。
營業稅納稅申報期限
營業稅的納稅申報期限分別是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對于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主管稅務機關會按照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進行核定。對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那么可以按次進行納稅。
納稅人如果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作為一個納稅期的,那么期滿之日起的15日以內,應當進行申報納稅。如果以5日、10日或者15日作為一個納稅期的,那么應當在期滿之日起的5天之內,進行預繳稅款,到了次月1日起15日之內,應當進行申報納稅并將上月應納稅款結清。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
納稅人應當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七日之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納稅,應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完成土地增值稅的繳納工作。
知識拓展:納稅申報期限延長,稅盤會不會被鎖死?網上辦稅該如何進行?
企業的什么收入需要納稅?
答:企業的銷售貨物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租金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都是需要納稅的。這里的其他收入指的是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在受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大企業紛紛都被迫停業停產。為了鼓勵企業積極地開展復工復產工作,國家出臺了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等相關優惠政策。那么大家在辦理延長納稅申報期限手續時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辦理延長納稅申報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對于財會人來說,在辦理延長納稅申報手續時,其實所需提供的資料比不多,手續也并不麻煩,申請時候只需提供提供《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就可以了。在辦理完延期手續后,稅務機關機會在10個工作日內給出核查的結果。
二、預交相關稅款
對于已經得到稅務機關批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需在納稅期內根據上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者稅務機關所核定的稅款來進行預交稅款。而當中的具體稅款將由所負責管理的稅務機關進行合理的確定。
三、相關特殊舉措
由于目前仍然處于疫情比較緊張的時期,而納稅申報也因此受到了比較大的影響。針對該問題,稅務部門也采取了相應的特殊舉措,對于一些納稅人因為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正常辦理延長納稅申報申請手續的,只要能夠及時向稅務機關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理由,可允許補辦納稅延期申報手續。并且對于這部分的納稅人,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處罰、不影響個人的納稅信用等。
這個話題是和我們息息相關的,所以一定要了解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期限,還有個人所得稅有哪幾種繳納方式,如果你還不了解這部分的內容,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期限
個稅申報期限根據申報方式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的不同期限也就有所不同,如果逾期未申報,需要補繳申報并交納滯納金。
個人所得稅有哪幾種申報方式?
1、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3)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
(4)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5)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6)納稅人不能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需要延期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和《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2、代扣代繳申報期限。
(1)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稅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3)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
個稅逾期沒有申報怎么辦?
個人所得稅逾期未申報的處理方法是:
1、需要去稅局前臺補申報和繳納滯納金;
2、攜帶的資料有稅務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明、蓋有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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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在會計人計算的時候會很容易分不清楚,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什么是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1、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后,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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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按時申報增值稅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納稅申報,今天會計網給大家整理了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的內容,來一起了解下吧。
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
1、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其中,一般納稅人適用1個月,小規模納稅人適用1個季度。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納稅期限的規定適用于特大型企業。
2、納稅人具體納稅期限,一般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應納稅額的大小來進行核定。
3、如果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那么可以按次納稅。
4、如果納稅人是以1個月或1個季度作為納稅期限的,那么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如果納稅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作為納稅期限的,那么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完成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申報納稅并且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增值稅納稅申報前需注意什么?
每次申報增值稅,在填寫增值稅申報表之前,需要做相應的核對工作。如果核對申報數據這項工作沒有做好,后面很可能會出現漏申報或者錯申報的情況。所以會計人員在申報增值稅之前,一定要對應交增值稅科目和開票、認證的數據進行認真核對。核對無誤后再分析填列申報表。
1、對開票系統開票數據和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異進行核對;
2、對抵扣明細和賬上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差異進行核對。
固定業戶,應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如果是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則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對于進口貨物,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1個月或1個季度。下面是會計網為大家整理出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增值稅的繳納期限分別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期。具體納稅期限是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大小確定。納稅期限為一季度的只適用于小型納稅人、銀行、金融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不能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限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期限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并于次月1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結清上月應繳稅款。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納稅期限:1天、3天、5天、10天、15天、1個月、1個季度
報繳稅款期限:按月(季度)繳納稅款,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繳納。
單位以開采礦產品為主要業務的,應按相關稅法規定及時繳納資源稅。那么資源稅的納稅期限是什么?來跟著會計網一起了解吧。
資源稅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三號)規定:第十二條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資源稅征稅范圍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資源稅數量征收的一種稅,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有: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煤炭(不包括洗煤、選煤);原油、天然氣、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固體鹽、液體鹽(鹵水)。
資源稅會計分錄
1.計算對外銷售應稅礦產品應交資源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2.計算自用應稅礦產品應交資源稅:
借:制造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3.繳納資源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國家征收耕地占用稅,主要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及保護農用耕地。那么耕地占用稅的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耕地占用稅的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第十條規定: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的書面通知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憑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或者免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文件發放建設用地批準書。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81號)規定:第十七條根據稅法第八條的規定,納稅人改變原占地用途,不再屬于免征或減征情形的,應自改變用途之日起30日內申報補繳稅款,補繳稅款按改變用途的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和改變用途時當地適用稅額計算。
繳納耕地占用稅時,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貸:銀行存款
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耕地占用稅:
應納稅額=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定額稅率
企業、團體或個人已繳納稅費后會有納稅證明,這是一種制式文書,有別于完稅證。對于納稅證明,應如何理解?
納稅證明的介紹
納稅證明指的是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憑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對后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就是納稅人證明。
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納稅是指稅收中的納稅人的執行過程,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體或個人收入的一部分繳納給國家。
完稅證明和納稅證明的區別
1、稅的種類不同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完稅證明的種類有:各種完稅證、繳款書、印花稅票以及其他完稅證明,。
常見的完稅證明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境外公司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車船購置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等。
而納稅證明種類有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船舶噸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關稅、契稅、煙葉稅。
2、具體程度不同
納稅證明,記錄了納稅人個人納稅情況的補充,包括納稅人每次的申報收入額、繳納稅額、稅款所屬期、征收機關和稅款的入庫時間等信息,讓人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清晰明了。
而完稅證明則沒有詳細列出具體的明細記錄。
3、注重的方向不同
完稅證明更加注重的是稅收環節上的整體性,代表著稅收事項的完結。
而納稅證明只能說明稅收事項的納稅過程,并沒有突出整體稅收的完結閉環,突出納稅這件事的結果。
4、開具部門不同
完稅證明由工商部門開具,而納稅證明由稅務部門開具。
按規定繳納稅款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稅務籌劃是站在一個整體布局上來看,財務上每個地方都可以稅務籌劃,大到一個企業的整體環境布局,小到一個科目的設置都可以稱之為稅務籌劃。
納稅籌劃的介紹
納稅籌劃,是指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策劃,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納稅籌劃有其固有的特征,主要表現在:納稅籌劃的合法性、納稅籌劃的政策導向性、納稅籌劃的目的性、納稅籌劃的專業性和納稅籌劃的時效性等幾方面。
合理的納稅籌劃有利于企業經濟行為有效率的選擇,增強企業競爭能力;同時也有利于實現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作用,增加國家收入。納稅籌劃的內容包括避稅、節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和實現零風險五個方面。
納稅籌劃的意義
雖然說利用籌劃的手段進行節稅并不道德的,其行為與稅法的本意相違背,只是利用現有稅法的漏洞來謀取自己的私利,導致了國家稅收的減少。但是這也從側面說明了現有稅法并不健全。通過對節稅問題的研究,可以完善國家的稅收制度,有助于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而且納稅人在節稅之前,會對稅法進行研究,這能夠幫助納稅人知法懂法,樹立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從而提高納稅人素質。
納稅申報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納稅或者應納稅的期限,那么納稅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
納稅申報的期限是多久?
不同稅種的納稅期限有不同的規定。我國確定各稅種具體的納稅申報期限一般為:
1、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季”的,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后15日”、“季后15日”;全年匯繳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年度終了后45日(各地一般予以延長)”。
2、個人所得稅。
(1)定期定額賬戶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簡化征收期限為“季度”和“半年”;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后10天”、“季度后10天”和“半年后10天”;
(2)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期限為“月”,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月后7日”;
(3)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期為“年”,申報期和繳納期為“年后30日”;納稅人在一年內多次取得承包經營或租賃經營所得的,納稅期限為“次”,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7天”;
(4)從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納稅期限為“年”,申報期限和繳納期限為“年后30日”。
3、資源稅。納稅期限為“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后10日”。根據稅法,納稅期限還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納稅人一般按月申報。
4、房產稅。
(1)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納稅期限為“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后10天”;
(2)企業和其他單位的納稅期限為“季度”和“半年”,申報和繳納期限分別為“季度后20天”、“5月20日”和“11月20日”;
(3)個人納稅期限為“季度”、“半年”和“年”,申報和繳納期限分別為“季度后20天”、“5月20日、11月20日”和“7月20日”。
5、印花稅。印花稅納稅期限為“次”,匯總繳納的也可按“月”,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后10日”。
6、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為“月”、“季”,申報和繳納期限為“月后7日”、“季后7日”。
7、車船使用稅。納稅期限為“年初”,申報和支付期限為“年初三個月”,新車或補充車的納稅期限為“次”。
8、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參照營業稅有關規定。
9、土地使用稅參照房產稅有關規定。
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申報繳納各項稅款。國家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最后一日的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是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周六、周日等),可以順延一天。法定節假日超過3天的,可以按實際天數順延。
除了從書本上學習知識和積極準備考試外,會計師還必須對財政和稅務信息保持敏感。2022年度納稅申報期限時間安排已經出來了,那么2022年1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為何時?
2022年11月份納稅申報的期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2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2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1、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9日。
3、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4、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5、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9日。
6、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
7、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
8、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5日。
由以上通知可以看到,2022年1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是11月15日。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各種方便的稅務處理方式。納稅人可以選擇在各稅務大廳辦理稅務業務,也可以選擇電子稅務局、自助稅務終端、12366熱線等“非接觸”方式(部分業務)。如果需要稅務咨詢,也可以咨詢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服務辦公室和12366熱線,廣大納稅人應該遵守相關規定,按時繳納稅款,不要錯過了納稅申報期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明確2022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已經出爐,那么2022年度納稅申報期限具體是什么時候?
2022年度申報納稅的期限
(1)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9日。
(3)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4)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5)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9日。
(6)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
(7)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
(8)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
納稅申報的流程
(1)每月7號前,申報個人所得稅。
(2)每月15號前,申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3)印花稅,年底時申報一次(全年的)。
(4)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每年4月15號前、10月15號前申報。但是,各地稅務要求不一樣,按照單位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進行申報。
(5)車船使用稅,每年4月份申報繳納。各地稅務要求也不一樣,按照單位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進行申報。
(6)如果沒有發生稅金,也要按時進行零申報。
(7)納稅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和上門申報。如果網上申報,直接登陸當地地稅局網站,進入納稅申報系統,輸入稅務代碼、密碼后進行申報就行了。如果是上門申報,填寫納稅申報表,報送主管稅務局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今年納稅申報期限做了新的調整,6月納稅申報期限具體是怎么的呢?
2022年6月的納稅申報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11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2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限如下: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
納稅申報的流程是什么?
納稅申報流程是:
1、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提交納稅申報資料,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等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必報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票據持有人向銀行提交某某單據并要求銀行付款的行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換而言之就是需要在有效期內付款。
我國的票據一般有: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不同票據的提示付款期限是不相同的。
不同票據的提示付款期限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2、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
全國銀行匯票一式四聯,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自出票日起的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銀行)不予受理。
4、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
商業匯票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郵程,就是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銀行進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商業匯票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提示付款期限和提示承兌期限的區別
1、提示承兌期限是在一定期限內向承兌人提示承兌,請求付款人見到出示的票據后作出承諾的行為。
2、提示付款期限是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須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
財產轉讓所得個稅納稅期限規定:具有六種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具體情形規定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二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因此,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相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權時,股權原值確認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1、企業所得稅
如果轉讓股權的是法人(非自然人,注意:法人并非法定代表人)股東,則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關于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其中)包括股權轉移書據(證券交易另行規定,不含于此處),按照價款的萬分之五計稅。
納稅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為“納稅義務人”、“課稅主體”,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納稅人權利有哪些
一、知情權
納稅人有權向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包括: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辦理稅收事項的時間、方式、步驟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應納稅額核定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與稅局在納稅、處罰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納稅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濟途徑及需要滿足的條件。
二、保密權
納稅人享有保密權。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密,主要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納稅人、主要投資人以及經營者不愿公開的個人事項。
注意:根據法律規定,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于保密范圍。
三、稅收監督權
納稅人對國家稅務總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同時,也可以對其他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有權進行檢舉。
四、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
納稅人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但采取郵寄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的,需經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五、申請延期申報權
納稅人如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核準,可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六、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
如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以參照省稅務機關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七、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
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經國家稅務總局發現后,將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如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國家稅務總局將自接到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八、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
納稅人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稅務總局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九、委托稅務代理權
納稅人有權就以下事項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稅款繳納和申請退稅、制作涉稅文書、審查納稅情況、建賬建制、辦理財務、稅務咨詢、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稅務行政訴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十、陳述與申辯權
納稅人對我們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如果納稅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國家稅務總局就不得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即使納稅人的陳述或申辯不充分合理,國家稅務總局也會解釋實施行政處罰的原因,不會納稅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
十一、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
國家稅務總局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向納稅人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納稅人有權拒絕檢查。
十二、稅收法律救濟權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十三、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十四、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
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納稅人義務有哪些
一、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主要包括領取營業執照后的設立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后的變更登記、依法申請停業、復業登記、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注銷登記等。
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
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四、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
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如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國家稅務總局將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規定數額內的罰款。
五、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六、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家稅務總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七、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如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八、接受依法檢查的義務
納稅人有接受國家稅務總局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的義務,應主動配合國家稅務總局按法定程序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地反映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執行財務制度的情況,并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和資料,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不能阻撓、刁難國家稅務總局的檢查和監督。
九、及時提供信息的義務
納稅人除通過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提供與納稅有關的信息外,還應及時提供其他信息。如納稅人有歇業、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的,應及時向國家稅務總局說明,以便稅局依法妥善處理。
十、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的義務
增值稅是我國稅制中的一項重要稅種,納稅期限對納稅人來說尤為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可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對于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來說,其納稅期滿之日起的15日內是其申報納稅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15天內,納稅人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應納稅款,并繳納相應的稅款。而對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納稅人而言,可以按次進行納稅。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在發生納稅義務的時候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和繳款。
具體的納稅期限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而且按次納稅的納稅人也需要按時履行納稅義務。關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一般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和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這些納稅人需要依法納稅,并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進行申報繳款。此外,還有一些特殊項目被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例如,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在實物交割環節需要繳納增值稅;銀行銷售金銀、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寄售業銷售委托人寄售物品以及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和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等業務也都需要納稅。
另外,還存在一些特殊行為被視同為銷售貨物,需要征收增值稅。這些行為包括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代他人銷售貨物、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以及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綜上所述,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可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納稅人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按時履行納稅義務,同時也需要明確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確保自己按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