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倒計時只有9天,雖說在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科目里,“仲裁和民事訴訟”是最基礎、簡單的考試點內容,但同樣有不少考生在這考點上丟分,今天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這個考點。
內容導航 | 初級會計重要考點 | 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 | 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
初級會計重要考點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記錄少數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糾紛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④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⑤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⑥侵權行為訴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⑨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⑩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糾紛——港口作業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議管轄:協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一、認可度不斷提高
自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消后,初級會計逐漸得到了企業的廣泛性認可,同時也已經作為財會人入行最基本的會計職稱類考試。隨著社會發展,會計已成為社會普遍通用的熱門職業,隨著競爭力的加大,企業對于人才招聘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初級會計證書也逐漸成為進入企業必備的“敲門磚”。
二、科目少,取證快
吸引這么多考生報名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初級會計科目少、取證的速度比較快,而且對比起其它考試來說,初級會計的考點內容是最為基礎、難度最低的一門考試,即使對于零基礎考生,只要多加努力,在一年內輕松通過考試并不是問題。
三、報名條件低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去報考,無非大家看中了他報名的門檻,在報名條件方面,初級會計考試所設置的門檻并不是很高,只需要具備高中學歷或以上學歷的要求,既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了,同時,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年代中,初級會計證書也是大家必考的會計職稱證書。
四、人才缺口大
雖說,如今的會計行業中,會計人員比較多,但真正能夠達到高級專業水平的會計人員確實少之又少。而報名初級會計考試證書成為高端會計人士最基本的條件,只有穩固好自己的基礎功底,才能有能力晉升到更高的層次。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
初級會計實務的內容與經濟法相比,會難一些,大部分的內容是需要計算的,而且題目的靈活性也比較強,對于大部分的考生來說,是比較容易丟分的。
1、單選題
直接選擇法:對于一些比較簡單的題目,能夠直接選定的,就采用直接選擇法;
排除法:一般是答案不確定的時候,幾個答案做對比選擇,找出更符合答案的選項。
單選題還是比較容易得分的,一般都是基礎知識類型的題目,如果遇到了計算題,一開始動筆的時候沒思路的話,就先放下,先不要管,等最后有時間了,再過來寫,先做一個標記。
2、多選題
綜合考察能力比較強,涉及的知識點較多,也會涉及很多的會計處理,而且多選題多選、少選或者是錯選都不能得分,考生們要在這方面多下點功夫,如果選錯了,直接就不得分了,但也有很多考生粗心大意,很多迷惑的選項,也沒看清題目是讓選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這樣丟分就很冤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細心。
3、判斷題
不答不得分,答錯到扣分。沒想到吧,我們一直都覺得,不管會不會寫,一定要把試卷填滿,起碼老師能看到我對考試是認真的,但是,判斷題就給我們提個醒了,答錯要倒扣分,所以不確定的答案,寧愿不寫,也不能亂寫,會計網小編倒是覺得這是個好現象,也覺得是為了提醒考生們以后工作不確定的事情就不要輕易下結論。
4、不定項
不定項選擇題就比較難,有很強的綜合性,出題的形式一般是計算題和分析題,這個題型考試的得分點是,答對幾個得幾分,錯選、多選、不選不得分,這類題型就是把自己肯定的答案選上,不肯定就不要選。
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標準是什么?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雖然還未開始,不過作為考生的你,除了密鑼緊鼓的開展備考工作外,還是非常有必要去清楚知道它的考試相關事宜的。
關于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合格標準,與歷年一樣,《經濟法基礎》、以及《初級會計實務》這兩個科目滿分都是100分,合格標準分數都是為60分,毫無疑問,考生只要兩個科目的分數都能達到60分,就表示你已經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考試了哦。
關于成績查詢
關于成績查詢問題,當考試結束后,官方通常在1~2個月左右的時間會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試只需要通過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輸入自己的姓名及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并進入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即可查詢到自己所考的分數。
成績合格還需要考后審核
別以為考試合格后就可以領取初級會計證書了,要知道,在考試結束后,部分地區還會進行考后的資格審核,簡單來說,就是對取得考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審核,主要核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存在作弊嫌疑等,關于這點,大家也不必太擔心,這只是簡單審核,一般都能順利通過,不同地區有不同要求,因此,考生一定要關注好所在地的最新動態,按照要求去執行就可以了。
不參加審核能領取證書嗎?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不參加考后審核的考生,是無法領取初級會計證書的!對于錯過考后審核的考生,第一年一般不會取消成績,第二年還會有補審核的機會,而在第二年以后,就會存在取消成績的風險,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視。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還有2天正式結束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抓緊最后時間鞏固好所學內容。今天,會計網繼續為大家講解《經濟法基礎》科目另一個高頻考點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內容導航 | 初級會計考點內容 | 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比較 |
初級會計發展前景 | 初級會計通關秘訣 |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記錄少數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糾紛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④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⑤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⑥侵權行為訴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⑨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⑩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糾紛——港口作業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議管轄:協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初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行業敲門磚,中級會計職稱是專業能力的象征
拿到初級會計師證書,相當于入行會計行業的敲門磚。只是代表了你具備一名會計人員的基本資質,可以從事的崗位會有所限制,最常見的就是出納。但是拿到中級會計師證書就不同了,這是一種專業能力的象征,報考除了學歷限制,還有工作經驗這一規定。
當你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面試相應崗位工作,更容易獲得考官青睞,因為這是個人實操能力的憑證。同時u,意味著你有更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
我們可以總結為:初級會計師只是基礎,而中級會計師能讓你有所發展,這點就可以說明難易程度了!
初級會計師和中級會計師從事工作崗位有所區別
初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一般從事會計行業的基礎工作崗位,并且一開始薪資較低。而中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可以擔任大公司、企業的高層會計人員,成為財務主管的可能性很大。這一點說明,中級會計師證書讓你有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級別越高,證書含金量相對高。
對于兩者工作機遇不一可得:中級會計師證書的取得,相比初級,一定會花費更多的心思!
報考條件不一樣,初級會計職稱是起點
從兩者的報名條件來看,報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滿足至少大專的學歷,并且有5年的會計工作經驗;而初級會計師,報考門檻低,高中以上學歷都可。報考條件的差距,可以看出初級會計職稱只是會計行業的一個起點,起跑線有著本質的區別。
綜上所述:中級會計師考試相比初級來說,難度大,想要取得,必須苦下功夫!
一、入行門檻
盡管初級會計考試是所有考試中難度最低的,但還是需要會計人去考,為什么呢?隨著時代發展以及競爭的激烈,如今入行會計行業的人基本都需要一本證書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來越多企業更加看重這本初級證書,可以說初級會計證書已成為當今會計求職者入行的“敲門磚”。
二、晉升必備
盡管初級會計證書相比起CPA、中級會計等證書含金量會稍低一點,但如果想晉升到主管、經理等級別職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是最基本的條件。其次,像有畢業生出來后想考公務員的,而當中考試內容有70%會涉及到專業知識,所以對于就讀會計專業的學生來說,考取初級證書也有助于你參加國家的公務員等其它公職類考試。
三、個人能力的提升
別以為初級會計證書含金量低就會沒有用,盡管初級考試它的難度不大,但也是能夠證明自己個人實力的一種體現,而且通過參加初級考試獲取證書,在個人能力方面也有所提升,至少也使自己學到了更多專業知識,自己的知識面也變廣闊,在職業規劃的路上離目標可以說是更近了一步。
就業方向有哪些?
別看初級會計的報名門檻低,在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同樣會有比較多的就業方向進行選擇,比如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可以擔任出納、會計助理、核算、檔案保管等初級財務職務,工作單位一般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
一、參考考試大綱,總結核心考點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基礎不好的考生雖有一定難度,如果想要達到60分及格線,首先要從考試大綱著手。參考今年考綱,往往變化之處就是我們所要掌握的知識重心。針對這些重點知識,花時間精力,著重復習。
平時做題也會碰到反復出現的考點,對于這些知識點,及時做好筆記。并且對于做題思路,做好歸納,及時反思。對于經常錯的類型題,也要在錯題集做好記錄,并且將正確的思路記在一旁,需常常查漏補缺。
二、真題練習,提前適應考試狀態
準備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真題一定要格外重視。通過真題,我們可以總結命題規律,可以歸納哪些是常考考點,可以發現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對命題規律及考點熟悉,可以讓我們學會舉一反三,提高做題準確率;對自身不足十分明確時,可以揚長避短,補齊短板。并且,通過真題反復練習,可以起到讓自己提前適應考試狀態的作用。
三、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反復查缺補漏
如果自身基礎差,對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務必以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做到反復查漏補缺。考題大部分出題依據都是建立在基礎知識點上,因此,基礎知識一定要從理解的基礎上掌握。教材認真研讀,例題反復分析,總結一套適用的答題技巧。
如何查漏補缺,可以從整理的錯題集發現自身弱點,針對并沒有熟練掌握的知識點,建議重新聽一遍網課,并且輔以練習,遇到問題,及時向老師、前輩請教。
以上這些高分小技巧,對于正在備考2020年初級職稱考試,又基礎不好的同學十分適用哦!
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多項選擇題一向都是考生們得分率比較低的“弱項”,解決辦法除了多練并沒有其它辦法,對此,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科目,繼續為大家出幾道多選題進行訓練。
《經濟法基礎》 | 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的是()
A.法定代表人死亡
B.當事人一方提起訴訟
C.當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請求
D.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
2.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的是()。
A.市民認為行政法規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趙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任免決定不服的
C.錢某認為某公安機關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孫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決定不服
的
3.根據《仲裁法》規定,下列關于一裁經局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
C.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4.下列屬于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有()。
A.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B.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
財產
C.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D.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行請求的
5.根據《仲栽法》的規定,下列糾紛中.當事人不能提請仲裁的有()。
A.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B.收養糾紛
C.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D.繼承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BCD
【解析】選項A:法定代表人死亡時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
2.答案:CD
【解析】選項A是屬于抽象的行為,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選項B行政機關作出的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行為不能提起復議,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攻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3.答案:AD
【解析】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晥不予受理。
4.答案:ABC
【解析】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扶養費其他不適用的情形。選項D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5.答案:BD
【解析】根據規定,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不能提請仲裁。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目前,很多考生已經進入到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做題強化階段了,雖說初級會計考試全部都是客觀選擇題,不過考生也不能夠輕視,下面會計網為大家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看看對知識點掌握程度如何。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委員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委員會是行政機關
B.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C.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
D.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2.根據《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仲裁必須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仲載協議方可進
行而訴訟只要有一方當事人起訴即可進行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而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C.仲裁不公開進行而訴訟一般公開進行
D.仲裁不實行回避制度而訴訟實行回避制度
3.某企業因與銀行發生票據支付糾紛而提起訴訟該企業在起訴銀行時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據出票地人民法院
4.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
A.當事人提起訴訟
B.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
5.下列有關行政復議決定的有關說法中正確的有()
A.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法
B.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
C.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D.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題目答案
1.答案:BCD
【解析】仲裁機構是民間性的組織,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2.答案:ABC
【解析】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而訴訟則采取公開審判制度。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仲裁員有法定應回避情形時,當事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3.答案:BC
【解析】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C: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2)選項D: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5.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均是正確的。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預習工作已經全面展開了,由于新教材暫時未發布,很多小伙伴目前都是通過做題來熟悉考點,下面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出幾道單選題給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經濟法基礎》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甲公司貨款,雙方發生糾紛,期間一直未約定糾紛的解決方式為解決糾紛,乙公司可采取的法律途徑是()。
A.提起仲裁
B.提起民事訴訟
C.提起行政訴訟
D.申請行政復議
2.甲、乙發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議效力發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關于確定該仲裁協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時間先后
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該仲裁協議自然失效
3.仲裁裁決書的生效時間是()。
A.自“作出”之日
B.自“交付”之日
C.自“簽收”之日
D.自“送達”之日
4.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糾紛中.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范圍的是()
A.對稅務機關采取的阻止納稅人出境措施不服引發的糾紛
B.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不服引發的糾紛
C.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任免決定不服引發的糾紛
D.對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作出的罰款決定不服引發的
5.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仲裁協議必備內容的是()。
A.仲裁事項
B.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C.選定的仲裁員
D.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題目答案
1.答案:B
【解析】在平等主體之間如果有仲裁協議可以申請仲裁,無仲裁協議只能采用民事訴訟
2.答案:B
【解析】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爭議的,可以請求仲載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但是當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答案:A
【解析】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答案:C
【解析】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5.答案:C
【解析】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當事人訂立的仲裁協議中只要求“選定仲載委員會”,而非仲裁員。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考初級會計好。初級會計和初級審計都是會計和審計行業的入門證書,考試的內容都比較基礎。考試的難度也比較低,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需求和興趣去選擇考取。但整體上看,還是初級會計好考一些。考取初級會計證書可就業的方向要更廣,可以選擇會計方向,也可以選擇審計方向。
初級審計的含金量
初級審計師證對于畢業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在畢業生的手上,初級審計師是敲門磚,是證明自己專業能力的證書,是獲得領導認可的工作能力的體現,也能有機會進入更好更大的平臺,隨著工作經驗的豐富,薪資待遇也會不斷的上漲。
初級審計師考試難度怎么樣?
初級審計師考試難度一般,需要在一年內通過《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初級審計師大多是教材原文的考查,只要認真備考,通過考試的難度并不大。另外初級審計師相較于中級審計師考試內容也更少一些,基本上只要考前認真復習過了都是可以通過的。
初級會計考試難度怎么樣?
初級會計考試在財會考試中難度較低,但通過率也只有20左右。每年都有很多零基礎考生自學通過初級會計考試。但是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太相同,為學習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都有不同,因此考試的難易程度也是因人而異的。初級會計共設置《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門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相對較難內容不好理解,是偏重于實操的科目,僅靠死記硬背是無法通過考試的,考生必須要真正理解這些實務的處理方法和原則。
《經濟法基礎》知識看著內容比較簡單,但由于它在整個初級職稱考試理論體系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對它有更深的了解。經濟法基礎的考查范圍寬廣,雖然沒有脫離教材的內容出現,但考點十分細致,必須牢牢掌握住教材中的內容才有過關的把握。
管理會計師初級和初級會計相比,初級會計考試比較簡單。主要從備考教材來看,初級會計考試只有兩門考試科目,而初級管理會計師雖然只有一門考試科目,但需要學習的教材內容有四本:《管理會計職業道德》、《管理會計概論》、《預算實務》和《成本管理》,備考難度是比較大的。
初級管理會計師與初級會計對比
1、初級管理會計師從性質上來說是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開發的一個培訓項目;而初級會計是會計的初級職稱水平的評定。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的初級會計更專業一些,社會認可度也比較高一些。
2、一般來說,管理會計更側重于項目成本的管理、預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方面;財務會計則注重于財務核算與監督,比如審核單據、做會計憑證、做總分類明細賬、過賬結賬、出財務報表、報稅等。所以初級管理會計會計的工作范圍更加廣泛一些,應用面也比較多樣。
3、會計主要有兩個就業方向: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而管理會計預測、決策、規劃、控制、考核的依據,主要依賴于財務會計資料。
管理會計和初級會計的發展前景
1、初級會計:財務會計、應收、應付會計,核算、稅務專員,成本會計。財務會計是基礎,最終是做出幫助投資人、債權人、政府等外部人士做決策的報表,側重于報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所以它又稱“外部會計”。
2、管理會計:預算、成本分析專員。管理是為強化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運用一系列專門的方式方法,收集匯總、分析和報告各種經濟信息,借以進行預測和決策,制定計劃,對經營業務進行控制,并對業績進行評價,以保證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初級管理會計師和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分析
1、初級會計師考試:《會計初級實務》主要考查考生處理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能力。對于沒有會計基礎的小白而言難度還是較大的,它側重與業務核算,考核方式也靈活多變,新手們需要好好學習才能通關。《經濟法基礎》側重于考核考生對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
2、初級管理會計師考試:初級管理會計師的考試肯定時要比初級會計考試難一點的,畢竟它們的應用層次不一樣,畢竟初級管理會計師的教學目的是為了讓學習者具備協助管理者做好經營管控支持的能力,所以更加側重于管理會計應用工具的掌握。
考過會計初級需要安排合理的學習時間,以教材為主,熟悉近年考試大考。
考過會計初級備考
1、安排合理的學習時間
初級會計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五月中旬開始,對于沒有基礎或者基礎薄弱的上班族來說需要提前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來學習兩個考試科目,上班時間占據了一天中大部分的時間,所以考生要合理的安排工作,生活以及學習的時間。對于基礎較好的考生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既不浪費過多時間學習又要把握住關鍵時間點學習兩個考試科目。
2、以教材為主
一般在考試報名后才發布考試教材,但是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1月份,考生如果等拿到新教材再開始學習就太晚了,新的教材每年基本都會有變化,但是那些基礎的原理是不會變的,變的是一些法律法規,所以考生不要因為沒有新教材就不學習!初級會計考試出題的專家老師都是圍繞著教材而展開的,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細研磨整本教材,即使會有個別考題會很難,但是萬變不離其宗不會脫離教材。
3、熟悉近年考試大綱
考試的所有知識點一般都包含在每年的考試大綱里,考生可以查看近三年的考試大綱確定考試總體范圍再抓重點學習,根據自身情況有的放矢,而不是考試大綱要求的全部知識都掌握。
會計初級考試科目
會計初級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以及《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
初級會計各科目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會計初級自學的學生以選擇一個網課,但是不要一味的追求網課,還是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畢竟基礎不同的考生學習能力不同,要找對合適的學習方法才能高效率備考。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有哪些?
初級會計考試分為《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每科滿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長為75分鐘。
會計初級考試考試內容有哪些?
《初級會計實務》包括概述;會計基礎;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財務報告等內容。《經濟法基礎》包括總論;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律制度;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稅收征管法律制度;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等內容。
初級會計職稱自學通過考試
1、很多已經從業的會計專業人士,自己對于會計專業的知識比較了解,而且具備了豐富的經驗,在面對會計職稱考試的各種課程的時候,能夠按照計劃完成相關的學習和復習,那么是完全有能力可以通過考試的。
2、對于零基礎的學生,對于會計專業知識并不了解,又缺乏會計經驗,學習會計知識的時候會感覺特別枯燥,自我約束能力比較差和理解能力比較差,很容易打退堂鼓,那么就無法按照計劃完成相關專業的學習和復習,如果想要通過會計考試,建議選擇一些比較正規的培訓班。
3、應試“小妙招”
全面復習必不可少,應試技巧同樣重要。不定項選擇題是試卷分值最高的題型,難度較大,是考試能否通過的關鍵。“不定項選擇題一定要避免多選和錯選。沒有足夠把握的情況下切忌憑感覺猜測答案。
“做單選題時一定要仔細看清楚題干,合理采用‘直選法’、‘排除法’、‘比較法’等方法。在正確答案不能夠一眼看出的情況下,應首先排除明顯不正確的答案,逐個排除。在排除掉錯誤答案后再運用比較法,把各選項答案加以比較,分析選項之間的不同點
吉林初級會計初級報名費是50元一個科目,兩個科目合計100元。
初級會計的備考建議
1、合理制定計劃
合理制定考試計劃,對于所有考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對于上班的考生,備考時間不太充裕,那么就要合理的把空余閑散時間利用起來。
2、充分利用碎片化學習時間
初級會計考試不是很難,但是要想順利拿下證書,就需要合理利用好瑣碎的時間,可以利用碎片時間把需要記憶的內容再次鞏固一遍。
3、吃透教材與刷題相結合
考生們需要通過做題的方式,對所學的教材基礎知識加以鞏固。初級會計的考點雖然基礎內容占主要部分,但是出題方式也是比較靈活的,需要考生從理解的基礎上學以致用。
初級會計的考試內容
1、《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0題合計40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5題合計30分,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長為105分鐘。
2、《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3題合計46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2題合計24分,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長為75分鐘。
初級會計證書的管理辦法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者可以獲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證書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而且在全國范圍內通用,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取得證書的第二年開始就要按規定參加每年的繼續教育。
會計初級這樣自學:1、制定好科學的備考計劃,分配好時間。2、對知識點不能一味死記硬背,要做大量的習題來鞏固知識點。3、考生在復習時要注重課本知識,多做練習題。4、要注意勞逸結合,學習效率就會大大提高。
初級會計考試內容是《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實務》則重點考察考生的業務操作能力和基本理論知識,要求考生熟練運用基本的會計技能解決會計實務問題。《經濟法基礎》主要考察考生對與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其中的內容多為法律條文、基本規范。
1、了解初級會計考試的科目: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考試科目。在考試之前必須要仔細的閱讀考試大綱、考試的重點和難點知識講解,這樣才可以學習起來更加的輕松。
2、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學習計劃: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每天拿出至少2~3個小時的學習時間完成學習計劃,做好充分的備考。
3、通過做題的方式做到查缺補漏:通過做題的方式了解自己的知識點,掌握狀況,做到真正的查缺補漏。
初級會計師一般月薪在2000-8000元不等,甚至更高都有可能,但總體來說初級會計職稱的工資一般都維持在3000+左右。
同時會計行業是個看經驗的行業,經驗越多,在會計行業里面時間越久,就越吃香,工資也就可能越高。所以從事會計的考生和學員們,想要獲得更高的工資就要不斷向上努力,不斷給自己積累經驗。
會計初級可以這樣備考:
1、合理安排備考的時間,制定詳細的備考計劃。
2、規劃好每個科目的重點內容,學會舉一反三。
3、利用教材的大綱,做好知識點總結,制定思維導圖,理清思路脈絡。
4、必要時可以找尋輔導老師,幫助理清重點。
1、做題學會總結。做練習的目的是掌握知識,提高掌握程度,而不是為了做題目而做題目。因此在做題目時,要注意總結和歸納知識點。
2、注重基礎,打好基礎。在復習時要注重基礎知識的重要性。雖然初級會計師考試相比起其它考試并不難,但由于知識點比較零散,還需要考生進行全面的歸納和總結。
初級會計考試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內容可劃分為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管理會計、政府會計四個部分,其中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會計重要程度更高。《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結算制度;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1、《初級會計實務》:對于沒有實際接觸過會計工作或是沒有系統學習過會計知識的考生來說,這門科目不易備考,但只要找對學習方法,為之付出努力,通過考試大有可能。
2、《經濟法基礎》:《經濟法基礎》涉及很多法規法條,需要考生理解和記憶的內容較多,要扎實掌握才能靈活運用。另外,考生需要關注每年教材變化內容,這部分往往是考試重難點。
會計初級答題技巧有:排除法,對比分析法,關鍵詞判斷法等等。
1、排除法
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題型比較簡單,都是主觀題,沒有客觀題。對于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這兩種題型,排除法是最常用的一種方法。在確定正確的答案之前,通過排除法把錯誤的答案逐一排除。
2、對比分析法
《經濟法基礎》這個科目,會考一些有關于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等內容。而這些考試內容是比較容易混淆,題目的實質性內容,考生通過對比分析的方式來了解,然后做出正確的選擇或者是判斷即可。
3、關鍵詞判斷法
在做題的過程當中,一定要羅列出來題干當中的關鍵詞,著重進行分析。合理的判斷一些比較特殊的詞匯。關鍵詞判斷法適用于任何題型。
1、《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考試時長為105分鐘,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0題合計40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5題合計30分,全部為客觀題。
2、《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考試時長為75分鐘,考試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共23題合計46分、多項選擇題共10題合計20分、判斷題共10題合計10分、不定項選擇題共12題合計24分,全部為客觀題、
兩個考試科目60分為合格標準,100分為滿分。需要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兩個科目的考試,才能取得相應級別的證書。
會計初級入門技巧考生要先從各方面渠道了解會計,之后從教材入手,最后再翻看考試大綱。
初級會計的備考建議
1、認識初級會計
在每年的報考大軍里有很多考生是零基礎,這樣的考生無論是生活中還是工作中對會計都是十分陌生的,所以考生要先認識初級會計,了解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難度等等,只有了解了在心理上才會消除恐懼,利于日后的復習。
2、從教材入手
了解初級會計之后,就要購買當年的最新考試教材,開始準備復習了,教材是考試的重要資料,考生要把教材吃透,看懂,教材中所涉及到的重點例題自己一定要會做,而且能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
3、翻看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對于零基礎的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考試大綱可以為考生指明復習方向,考試重點,專家的出題思路等等,這樣讓考生復習起來會感覺輕松很多。
初級會計科目的介紹
初級會計師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其中,《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主要測試考生對于會計核算相關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兩個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全部為客觀題。
會計初級考試的方式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方式采用無紙化閉卷機考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使用計算機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
會計初級復習技巧有:
1、若官方正版教材還未出版,可以先用前一年考試教材進行復習,提前對知識點進行理解,但是考試年度教材出版后,考生應該換最新版教材進行復習。考生還應使用考試當年年度的考試大綱,與考試教材進行對比,針對考試重難點,占比部分較多的知識點進行側重點復習。
2、考生除了學習教材,還需要結合相應練習題,對所學知識點進行鞏固。考生每學一章內容,均需要及時做相應練習題鞏固。考生還應對做練習題時出現的錯題進行整理、歸納,隨時翻閱,直至該知識點完全掌握。
2023年會計初級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照片必須是近期免冠1寸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可以清楚看到本人的五官照片格式為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x413。考生還需要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案,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
20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js.mof.gov.cn/)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考試報名統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初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進行,共10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023年浙江初級會計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照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初級為每科60元。考生報考前須先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zjzwfw.gov.cn)進行實名注冊,并完成信息登記:浙江非寧波地區的考生請登錄“浙江會計之家”網站(網址:https://kjzj.czt.zj.gov.cn),寧波地區的考生請登錄“寧波會計之窗”網站。
初級會計報名費用由各省財政部門由自身情況制定,各地區的初級會計報名收費有所不同,但幾乎各地區的初級會計報名費合計在90-140元區間。例如:廣東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122元;重慶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100元;遼寧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112元:上海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90元;湖南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120元;吉林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為兩科100元;江蘇省初級會計報名費用兩科合計130元。
初級會計自學教材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本,均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根據每年的考試大綱組織有關專家編寫,是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一般來講,是在每年報名后才開始發售,在拿到新教材之前建議考生先翻看往年的舊教材。
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于5月13日至17日舉行,以下是具體考試時間安排:8:30-11:30和14:30-17:30兩個時間段,共10個批次。其中《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廣東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須知如下:
一、報考流程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含推免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過“網上支付”繳納報考費,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報考點規定的方式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
二、網上報名、繳費及確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繳費:考生成功提交網報信息后,應在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補繳費。網上確認: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請考生密切留意報考點相關公告)。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報考費
凡參加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和管理類聯考(會計、審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繳交報考費;參加單獨考試和管理類聯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各報考點的收費標準繳交報考費。
四、報考點
廣東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共設立51個報考點:廣州、東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汕頭、梅州、中山、韶關、深圳、珠海、佛山、揭陽、陽江、河源、汕尾、清遠、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以及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藥科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廣州體育學院、廣東金融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惠州學院、韓山師范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南方科技大學、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航海學院、廣東警官學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和汕頭大學。
報名期間,如個別報考點因考生過于集中超過其考場容量,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部分考生到其它報考點或備用報考點參加考試。
五、報考要求
(一)擬在廣東省報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須滿足以下六個條件之一:
1.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內高校就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省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
2.在廣東省內教學點就讀的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
3.工作或戶口所在地在廣東省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報考的,一般應有社保證明,具體要求請見報考點公告);
4.報考廣東省內招生單位的單獨考試考生;
5.報考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的考生;
6.報考廣東省內招生單位的在粵實習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擬在廣東省報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選擇報考點時須嚴格遵守報考點接受范圍,否則報名結果無效。
1.華南師范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和深圳大學報考點分別只接受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
2.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報考點只接受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并且所有報考這兩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須選擇所報考學校作為報考點。
3.符合深圳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深圳大學,則必須選擇深圳大學報考點報名,如報考西北工業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則必須選擇南方科技大學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深圳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4.符合東莞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廣東工業大學、廣東海洋大學、廣東金融學院、暨南大學、五邑大學、深圳大學、廣州體育學院、東莞理工學院的考生,則必須選擇東莞理工學院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東莞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5.符合佛山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則必須選擇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佛山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6.符合惠州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深圳大學、中山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暨南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則必須選擇惠州學院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惠州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7.符合潮州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華南農業大學、汕頭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暨南大學、深圳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財經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則必須選擇韓山師范學院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潮州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8.符合茂名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則必須選擇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茂名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9.符合汕頭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報考汕頭大學,則必須選擇汕頭大學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院校的,必須選擇汕頭市招生辦報考點報名。
10.符合廣州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需按報考點接受范圍進行報考,其中,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代碼為125100]、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代碼為125200]且報考點在廣州市的考生,必須選擇廣州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名,具體如下:
(1)報考廣州美術學院、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必須選擇所報考學校作為報考點;報考華南師范大學,必須選擇華南師范大學或廣州航海學院報考點;
(2)報考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山大學,必須選擇中山大學報考點;
(3)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浙江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必須選擇華南理工大學報考點;
(4)報考深圳大學、北京大學、暨南大學,必須選擇暨南大學報考點;
(5)報考吉林大學、海南大學、廣州大學,必須選擇廣州大學報考點;
(6)報考武漢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必須選擇華南農業大學報考點;
(7)報考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陜西理工大學、西安工程大學、沈陽化工大學、四川輕化工大學、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太原科技大學、青島理工大學、桂林理工大學、山西大同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廣東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上海電機學院、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昆明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必須選擇廣東工業大學報考點;
(8)報考福建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廣西財經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蘭州財經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南京財經大學、浙江財經大學、貴州財經大學、西安財經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山東財經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吉林財經大學、云南財經大學、廣東財經大學,必須選擇廣東財經大學報考點;
(9)報考南通大學、井岡山大學、貴州民族大學、河北大學、四川外國語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大連外國語大學、天津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煙臺大學、寧夏大學、大連大學、青海大學、山西大學、江蘇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必須選擇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報考點;
(10)報考華中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貴州中醫藥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廣東藥科大學,必須選擇廣東藥科大學報考點;
(11)報考西華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重慶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新疆師范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必須選擇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報考點;
(12)報考南京體育學院、山東藝術學院、云南藝術學院、上海體育學院、北京體育大學、沈陽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哈爾濱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必須選擇廣州體育學院報考點;
(13)報考中共廣東省委黨校、西安交通大學、武漢科技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長沙理工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北京林業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河海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貴州大學、北京交通大學、鄭州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廣東金融學院,必須選擇廣東金融學院報考點;
(14)報考南京工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江西理工大學、武漢工程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蘭州理工大學、浙江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陜西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東莞理工學院、長春理工大學、仲愷農業工程學院,必須選擇仲愷農業工程學院報考點;
(15)報考北京師范大學、復旦大學,必須選擇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報考點;
(16)報考西南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必須選擇廣東警官學院報考點;
(1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代碼為125100]、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代碼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單位,必須選擇廣州市招生辦報考點(下列第12點除外)。
11.符合其他地市各報考點報考條件的考生,可選擇相應地市報考點報名。
12.報考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深圳大學、廣州大學、廣州美術學院且需考設計繪圖(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必須選擇所報考學校作為報考點;報考其他招生單位且需考設計繪圖(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可選擇華南農業大學、深圳大學報考點報名(不受上述第1、10點限制)。
六、特別提醒
(一)考生應認真查閱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所報考招生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進行報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或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選報考點,造成后續不能進行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請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眾號(gdsjyksy)以及報考點在官網、微信公眾號、研招網發布的公告,及時接收報考點發送的相關信息,如有疑問應主動向考點咨詢。
(三)符合廣東省報考條件且選擇廣東省各報考點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請于2023年10月8日9:00至24日22:00前(逾期不再受理)將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掃描件,加蓋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并由本人簽字確認)通過研招網系統上傳,備案時間為2個工作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備案通過后可直接在系統填報相應院校及專業。如發現考生材料造假,將按照規定取消報考及錄取資格。
(四)考生填報信息要真實、準確。考生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研招網自動生成報考信息,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關鍵信息不能更改。錯填關鍵信息的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25日22:00)前,取消報名后重新報名,并重新繳納報考費(已繳費用網報結束后系統自動退還),逾期不再修改。
(五)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六)已參加網上確認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報考費不予退還。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復支付的,將退還重復支付部分的報考費。請考生不要在繳納報考費后立即注銷銀行卡,否則將影響退費。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9月22日
廣東2024年MBA考研報名費用需按各報考點的收費標準繳交報考費,具體規定如下:凡參加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和管理類聯考(會計、審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繳交報考費;參加單獨考試和管理類聯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各報考點的收費標準繳交報考費。
考生成功提交網報信息后,應在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補繳費。網上確認: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請考生密切留意報考點相關公告)。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廣東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共設立51個報考點:廣州、東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汕頭、梅州、中山、韶關、深圳、珠海、佛山、揭陽、陽江、河源、汕尾、清遠、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以及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藥科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廣州體育學院、廣東金融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惠州學院、韓山師范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南方科技大學、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航海學院、廣東警官學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和汕頭大學。
報名期間,如個別報考點因考生過于集中超過其考場容量,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部分考生到其它報考點或備用報考點參加考試。
1、考生填報信息要真實、準確。考生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研招網自動生成報考信息,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關鍵信息不能更改。錯填關鍵信息的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25日22:00)前,取消報名后重新報名,并重新繳納報考費(已繳費用網報結束后系統自動退還),逾期不再修改。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3、已參加網上確認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報考費不予退還。若因考生網上支付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復支付的,將退還重復支付部分的報考費。請考生不要在繳納報考費后立即注銷銀行卡,否則將影響退費。
2024年廣東研究生報考費用標準如下:
凡參加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和管理類聯考(會計、審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繳交報考費;參加單獨考試和管理類聯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按各報考點的收費標準繳交報考費。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繳費:考生成功提交網報信息后,應在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補繳費。網上確認: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請考生密切留意報考點相關公告)。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廣東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共設立51個報考點:廣州、東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汕頭、梅州、中山、韶關、深圳、珠海、佛山、揭陽、陽江、河源、汕尾、清遠、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以及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藥科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廣州體育學院、廣東金融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惠州學院、韓山師范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南方科技大學、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廣州航海學院、廣東警官學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和汕頭大學。
報名期間,如個別報考點因考生過于集中超過其考場容量,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部分考生到其它報考點或備用報考點參加考試。
2024初級會計考試時間為5月18日至22日,時間已經快要來臨。各位考生一定要多看真題多練真題,研究真題怎么考。以下為各位提供部分初級會計實務真題作為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1.甲企業與乙客戶簽訂一項合同,合同約定的價款為300萬元、工期為8個月,若提前1個月完工,乙客戶將額外獎勵20萬元。甲企業估計工程提前1個月完工的概率為95%,按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可變對價的最佳估計數。不考慮其他因素,甲企業確定該項合同的交易價格為()萬元。
A .304
B .300
C .319
D .320
2.2022年7月1日,甲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企業賒銷一批商品,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8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3.4萬元,同時以銀行存款代墊運輸費2萬元,增值稅稅額為0.18萬元,上述業務均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款項尚未收到,乙企業收到商品并驗收入庫,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不考慮其他因素,甲企業應收賬款的入賬金額為()萬元。
A .203.40
B .205.40
C .205.58
D .182.00
3.某企業因遭遇臺風災害發生原材料盤虧損失,該批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30000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已確認賠償10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關于該企業原材料盤虧凈損失的會計處理結果正確的是()。
.計入營業外支出20000元
B .計入營業外支出30000元
c .計入管理費用20000元
D .計入其他應付款10000元
4.某企業生產 I 產品,采用約當產量比例法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2022年10月初 M 在產品數量為0。該企業本月投產 I 產品200件,月末完工產品為120件,在產品約當產量為60件。原材料在開始生產時一次投入,實際成本為36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本月 M 完工產品應分配的直接材料成本為()萬元。
A .24
B .21.6
C .36
D .14.4
今天就先練習這些習題吧,希望各位取得理想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