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銷售退回賬務處理方法:
1、企業發生銷售退回并開具紅字發票:
借:銀行存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2、紅沖主營業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初級會計銷售退回是什么
銷售退回是初級會計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的重要知識點之一。
銷售退回,是指顧客向賣方購買后又退回的商品。銷售退回既包括本年度銷售后的商品在年度結束前退回,也包括以前年度銷售后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
很多企業允許顧客退貨,并且會全額退還貨款。企業在銷售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因質量等問題導致客戶退回商品的情形,那么會計人員就應當沖銷這筆銷售業務。如果發生銷售退回時企業已經確認了銷售收入,一般都應該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同時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成本;并且應該在退回當月調整銷售發生的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
初級會計賬務處理方式
初級會計賬務處理方式有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和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這三種。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登記總分類賬的依據和方法不同。
初級會計考試介紹
初級會計考試,是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其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門科目的題型全都是客觀題,沒有主觀題,具體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及不定項選擇題。參加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證書。
企業銷售商品,常用的銷售策略有銷售折讓、銷售折扣,兩者實際含義不同,會計處理也有一定的區別。
銷售折讓和銷售折扣的區別
打折的理由:銷售折扣是銷售方為鼓勵購貨方多購買其貨物而給予的折扣;銷售折讓是由于商品的質量、規格等不符合要求,銷售方同意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減讓。
會計上的處理:銷售折扣做賬時直接按折后價處理,不體現折扣金額,按折后金額開具發票。
從稅務角度區別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1)稅務上的銷售折扣是指: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因此,在納稅實務中要特別注意“銷售額與折扣額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這一點。之所以要對商業折扣規定銷售額與折扣額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這是從保證增值稅征稅、扣稅相一致的角度考慮的。
如果允許對銷售額開一張銷售發票,對折扣額再開一張退款紅字發票,就可能造成銷貨方按減除折扣額后的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而購貨方卻按未減除折扣額的銷售額進行抵扣的問題。這種造成增值稅計算征收混亂的做法是稅法所不允許的。
(2)銷售折讓是指:開具發票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3)從上面可以看出稅務上的規定就是發生的折扣,就必須在一張發票上注明;稅務上的折讓是必須退回原開具的發票(如不能退回原發票,也要取得購貨方所在地稅務局開具的證明單,開一張紅字發票),再重新開一張新的發票。
另外,商業折扣僅限于貨物價格的折扣,如果銷貨方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實物折扣的,則該實物款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且該實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的中“無償贈送他人”計算繳納增值稅。
銷售折讓的會計分錄
銷售實現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實際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公司經營過程中以銷售原材料取得更大收益時,期末進行銷售成本結轉,一般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銷售原材料結轉銷售成本的會計分錄
1.企業銷售原材料成本結轉應通過“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
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不含稅金額)
2.銷售原材料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xx單位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代表增加,貸方代表減少。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現金是指庫存以備日常零星支付的貨幣。銀行存款為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存在銀行結算戶的款項。借方登記企業銀行存款的增加,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的金額。
銷售成本的正確計量關系到企業利潤的核算,是企業所得稅稽查的一項重要的內容。那么銷售成本的定義是什么?又該如何計量呢?
銷售成本是什么?
銷售成本是指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已提供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他銷售的業務成本,它的計算公式是:銷售成本=庫存商品的生產成本
銷售成本有哪些?
銷售成本包括兩部分: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勞務形成的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按照產品的銷售數量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以及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人工成本確認。其計算公式為:主營業務成本=產品銷售數量或提供勞務數量×產品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勞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材料、租賃包裝材料、租賃固定資產等業務形成的成本。
銷售成本如何計量?
產品銷售成本是指企業銷售的成品的生產成本。為了計算這部分銷售產品的成本,企業建立了“產品銷售成本”賬戶。該賬戶的借方登記了根據先進先出法和加權平均法等成本流假設計算的已售出產品的制造成本,貸方在登記期結束時轉入“本年利潤”賬戶。已售出產品的制造成本由當期產品銷售收入補償,結轉后無余額。
銷售成本結轉的方法
結轉銷售成本有兩種方法:銷售結轉和定期結轉。與銷售結轉,即在商品銷售的同時結轉成本,定期結轉通常在月末結轉成本。商品銷售成本結轉有兩種方式:分散結轉和集中結轉。分散結轉法是根據存貨商品明細賬逐筆計算商品銷售成本,并逐筆登記結轉。這種方法工作量大,但可以提供每種商品的銷售成本的詳細信息。集中結轉法是將存貨商品明細賬期末結存數量乘以采購單價計算期末結存金額,然后按類別匯總,計算商品類別賬中的商品銷售成本,集中結轉,不逐項計算結轉各品種的商品銷售成本。這種方法簡化了工作,但不能提供每種商品的銷售成本。
很多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都會以“銷售返利”方式來調動經銷商的積極性,一般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獎勵經銷商。那么銷售返利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銷售返利會計處理
銷售返利會計處理具體如下:
一、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
(一)支付銷售返利方的賬務處理
銷售返利若采用返回所銷售商品方式的,則按現行稅法規定,應視作銷售處理,并計繳增值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于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二)收到銷售返利方的賬務處理
收到實物,銷售返利方沖減有關存貨成本,并且計繳增值稅。需分兩種情況處理:
情況1:如果供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情況2:如果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二、直接返還貨款
(一)支付銷售返利方的賬務處理
銷售返利若是采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則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處理。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收到銷售返利方的賬務處理
若是對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將進項稅額轉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銷售折讓的賬務處理
1、銷售折讓如果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做以下基本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扣除折讓后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是什么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銷售折讓一般是在商品質量、規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發生的,關于銷售折讓,有兩種處理方式。本文就針對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
銷售折讓包括兩種處理方式:
1、如果發生銷售折讓時,企業尚未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則應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后的金額確認。
2、發生在收入確認之后的銷售折讓應當直接沖減發生當期的銷售收入,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除外(沖減上年度銷售收入)。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收到銷售折讓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到貨物: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應繳稅費——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發生折讓: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的區別有哪些?
答: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的概念,銷售折扣指的是銷售方為鼓勵購貨方多購買其貨物而給予的折扣,而銷售折讓指的是因為商品的質量、規格等不符合要求,銷售方同意在商品價格方面給予的減讓。從概念我們看出,銷售折讓是銷售方的一種主動選擇,而銷售折讓則是被動選擇。
另外,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在會計上的處理也是有所區別的。對于銷售折扣,做賬時直接按照折后價進行處理,不體現折扣金額,發票也是根據折后金額開具的。而銷售折讓做賬時,由于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而豁免部分貨款,可以視同銷售減少處理。如果是開具發票后發生銷售折讓的,則應當在收回原發票時注明“作廢”字樣,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以上就是關于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