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股權置換是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一種,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文的規定,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置換是指兩家以上的公司通過互換股權來達到改善公司股權結構、建立利益關聯的目的。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包括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設立新的企業,以及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參與企業增資擴股、定向增發股票、股權置換、重組改制等投資行為。因此,個人股權置換的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行為,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交稅是個人或者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義務納稅的行為。納稅義務人是在我國居住的所有人,以及不在我國居住,但是從我國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上交給稅務機關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計算明細=(稅前收入-五千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需嚴格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來進行。
2、專項扣除費用除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以及大病醫療支出之外,還包括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有關費用,下列為扣除具體標準:
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一千元;繼續教育:每月四百元;大病醫療:每年限額不能超過八萬元;住房貸款利息:每月一千元的標準;住房租金:每月基本上在八百元左右;贍養老人:每月大致在兩千元左右。
1、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2、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3、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未能如期繳納個稅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開始,除了補交個稅,還要繳納相應的罰款,也就是滯納金,補交個稅罰款時,怎么計算?
企業補交個稅罰款的計算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補交個稅罰款計算公式為:個稅滯納金金額=滯納稅款(應繳個稅稅額)×滯納天數×滯納金征收率(0.05%)。
補交個稅及罰款如何做賬?
1、發現需補繳個稅及罰款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營業外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繳納個稅及罰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結轉到利潤分配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屬于損益類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
涉及到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調整完成后,應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稅收滯納金能否稅前扣除?
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個人所得稅通常是指以個人所得為征稅對象,并由獲取所得的個人繳納的一種稅。企業給員工代扣代繳個稅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應交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指以個人所得為征稅對象,并由獲取所得的個人繳納的一種稅。在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納稅人)是:(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個人;(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很多公司都會本著提高團隊協作力的目的,組織員工集體旅游。請問員工集體旅游怎么做會計分錄?需要交個稅嗎?
員工集體旅游賬務處理
1、公司組織的旅游,可以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其他費用/福利費”進行核算: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如果是以公司“工會“名義組織旅游的,則直接沖減公司計提的“工會經費“:
借:管理費用——工會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由以上規定可得:旅游屬于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個人所得,因此該部分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計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但參考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讀的相關內容,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旅游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相關規定,職工福利費范疇與我們平常所說的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比如企業給員工發放的過節費及組織員工旅游支出等都不在福利費規定范疇。
因此員工旅游費用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福利費范疇,不得稅前扣除。
公司經營運轉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借款行為,除了公司向銀行借款,也有可能出現個人向公司借款的情況。個人向公司借款要交個稅嗎?會計分錄怎么做?就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個人向公司借款涉及個稅嗎?
應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具體如下:
一、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投資者,企業借款給企業投資者或其家庭成員,借款期限超過一年或者年度終了,尚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款項,應視情況按規定稅目繳納個稅。
1、若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發生的借款,則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若是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發生的借款,則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如果借款人為員工(非投資人),則應分清借款是為個人所用,還是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比如備用金)。
1、屬于個人借款的,借款期限超過一年或年度終了,應當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屬于員工出差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情況的,則不用繳納個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3]158 號);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 復》(財稅[2008]83 號)第二條。
個人向公司借款會計分錄
個人向公司借款,應該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報銷及還款時:
借: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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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需要向其支付一定的補償。這筆補償費,通常叫做“辭退福利”。請問員工辭退福利要不要交個稅?
辭退福利需要交個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五、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由于企業辭退員工屬于解除勞動關系的范疇,因此應按以上政策決定免征或計征個稅。
辭退福利計入什么科目?
辭退福利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而需要向其支付的相應補償。或者是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向其支付的相應補償。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主要包括:
1、短期薪酬;
2、離職后福利;
3、辭退福利;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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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通常是指個人在獲得收入所得后應繳納的一種稅。企業給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應交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稅?
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應當合并到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假不休補償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國家規定的年假休多少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傷的員工取得的工傷賠償款,如果是公司賠付給員工而不是社保賠付給員工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未繳納工傷保險,按照工傷賠付比例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一般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單位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是單位的義務,具有強制性。
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同時,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名粉絲咨詢,企業為非新聞出版的單位,員工經常在內部刊物投稿,而公司每月都會發放給他稿費,并不清楚像這種情況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問:企業為非新聞出版單位,員工經常在內部刊物投稿,公司每月發放一次稿費。員工取得內部刊物的稿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內部組織授課,由內部員工講解,付給的員工講課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關于報刊、雜志、出版等單位的職員在本單位的刊物上發表作品、出版圖書取得所得征稅的問題規定:
(一)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不是新聞出版單位,員工在內部刊物發表稿件取得的稿費所得應按“稿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將工資、薪金所得明確為: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由于員工受雇于企業,員工取得的講課費不屬于勞務報酬所得,屬于員工取得的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應與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日常工作中,在企業工作很多時候會出現加班情況,而加班就會涉及到加班費用,很多會計人員不清楚加班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下面會計網詳細解答大家的疑問。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公民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加班得到的加班費也屬于公民取得工資、新金所得,所以員工的加班費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將員工的加班費應記入工資薪酬中,由公司一并代扣代繳即可。
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后簡稱《勞動法》)規定:“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以2.5天假為例,2.5天休假制度實施后,如果企業要求0.5天照常上班,那么就需要向員工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筆工資報酬到底有多少。
1、加班工資基數
正常情況下,休息日不納入發放工資的基數。所以目前,員工全年月平均計薪日和計薪時數分別為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計薪時間進行折算。
為什么按照21.75天計算,不是30天,31天,28天或者實際上班天數算?
因為一年一共有52周,每周有2天周末,除了周末不算工資以外,其他的時間(包括法定節假日都是需要計算工資的),所以每年需要算工資的總天數為:365-(52x2)=261天。
那么每個月需要算工資的天數為261天/12天=21.75天。
2、計算方法
法定節假日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工作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174小時×150%×加班小時。
如今許多公司都有集體旅游這一項福利,會計人員做賬時這部分還需要并入員工工資進行預扣個人所得稅嗎?
員工集體旅游要交個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對于任職受雇單位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參考來源: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讀
問題:單位組織員工體檢,并統一向體檢單位支付體檢費,體檢支出由單位統一核算,未發放到個人名下,這類福利員工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答: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對于任職受雇單位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依法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所以像組織員工集體旅游、集體體檢這些公司福利,是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但如果公司是按每個員工的體檢費用與體檢機構進行結算,就屬于可以分割、已向員工量化的費用,就需要將該部分費用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企業組織員工集體旅游怎么做賬?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稅務處理
1.由工會組織,從工會經費列支。沒有工會的企業,從福利費列支。年度福利費總額不超過工資總額14%的,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2.屬于非貨幣形式的薪酬,在職工薪酬列支。
員工符合單位條件的可以取得年終獎的福利,年終獎也是屬于個人收入的一部分,那么員工年終獎要交個稅嗎?年終獎會計分錄怎么做?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同了解下吧。
年終獎是否要繳納個稅?
答:年終獎是屬于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數額達到一定標準,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照規定可得:
1、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了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及績效工資。實際指的是作為扣繳義務人的企事業單位,結合全年經濟效益及員工工作業績的情況,給予員工的一次性獎金。
2、對于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繳納稅款。如果是在一個月度內分次取得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性質的收入,則應將其合并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繳納稅款。
新稅法下如何計繳年終獎個稅?
新稅法下,如果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對于居民個人所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其個稅適用“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的計算公式。一般來說,年終獎應繳稅款少于往年。
自2022年1月1日開始,對于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
年終獎會計分錄
1、計提年終獎金: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單位是不是必須發放年終獎的?
1、有關年終獎是不是必須發放的,在勞動法當中并無硬性規定。單位可以自主決定要不要發放年終獎,這是屬于單位的自主權利。
2、若是單位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相關明確約定,或者是單位對年終獎發放有著明確的規章制度規定,那么單位應按照相應規定發放年終獎。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年終獎交稅及分錄處理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
企業每個月除了繳納增值稅,如果還涉及到應稅消費品,還需要繳納消費稅。那么你知道消費稅的賬務處理流程是怎么樣的嗎?不了解的話跟著會計網來了解吧。
應繳納消費稅會計分錄
委托加工物資需要對方代收代繳消費稅
發生業務時,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銷售額×稅率)
交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這里要注意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是直接出售還是繼續加工。
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我們按照下面具體例子來說明:
1公司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銷售的。
【例】某輪胎廠銷售汽車輪胎應納消費稅額為25000元。對此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2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25000
如果發生銷貨退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及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等方面時,
【例】假定上述工廠用汽車輪胎換取某進出口公司的生產設備,應納稅額仍為25000元。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2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25000
3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投資且按規定需要交納消費稅,其會計處理為: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等方面且需交納消費稅,那么其會計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是否要繳稅呢?如果要交要怎么交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要交稅嗎?
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轉增股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繳稅稅率是多少?
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按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稅費可以分期繳納嗎?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并符合財稅〔2015〕116號文件有關規定的,納稅人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其他企業轉增股本,應及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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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退還給股東是否要交個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實收資本根據投資形式可以分為貨幣資金、實物及無形資產,企業實際運營中難免會發生實收資本退還給股東的情況。本文就針對實收資本退還給股東是否要交個稅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實收資本退還給股東需要繳納個稅嗎?
答:對于實收資本退還給股東是否需要繳納個稅的問題,需要分情況。公司注銷時,注冊資本按照投資比例退還給股東,不用交納所得稅。但在通過清算后,將股東出資部分連同清算收益,按照比例退還給股東,扣除出資部分后所獲得的收益部分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實收資本會計分錄
1、收到投資:
借:固定資產、銀行存款等
貸: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轉增: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3、減少注冊資本:
借:實收資本
貸:銀行存款
實收資本減少一般有以下幾種原因,所以會計分錄也不同,具體如下:
1、企業發生重大虧損:
借:實收資本
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資本過剩:
借:實收資本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3、回購股份用于獎勵職工:
借:實收資本
貨:應付職工薪酬
4、中外合資企業按照協議歸還股東投資等:
借:實收資本
貸:其他應付款
實收資本出資都有什么形式?
答:實收資本根據投資形式可劃分為貨幣資金、實物及無形資產。
1、貨幣資金
如果是以人民幣現金投資的,則應當按照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時間和金額確定入賬;如果是以外幣投資的,那么應當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
2、實物
需審計等權威機構認定其入賬價值來核算實收資本。
3、無形資產
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70%,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
實收資本概念
1、實收資本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指的是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
2、除了國家另有規定之外,企業的實收資本應當與注冊資本是一致的。
3、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可以作為企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者股利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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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都有團建,那么也會有外出旅游,那么公司組織員工旅游花的費用,要不要繳納個稅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組織旅游花的費用要不要繳納個稅?
公司組織員工去旅游如果是按照一個公司集體是繳納費用的話,員工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企業是按照人頭數去繳納費用的話,員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對于員工來說,最好就是公司集體出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從文件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旅游是屬于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個人所得的,因此該部分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并入企業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企業組織員工旅游,如果企業是按車費、餐費、住宿費、服務費等項目整體打包和旅行社結算的情況下,可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是按人頭和旅行社進行結算的話,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組織員工每年體檢要不要繳納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原則,對于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當然還應該包括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是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為我們要注意非現金形式的集體福利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前提,是集體享受、不可分割且未向個人量化,如果該部分集體福利比如員工體檢是可以分割,且已向個人量化的情況下,還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所以,對于企業為員工組織的體檢,由企業統一和體檢機構按體檢項目打包進行整體結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是企業按每個員工的體檢費用與體檢機構進行結算,就屬于可以分割且已向員工量化的體檢費用,還是需要將該部分費用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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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日常工作過程中,經常會處理出差補貼相關問題。一般員工報銷出差費用需要憑據正規票據。那么出差補貼是否需要發票呢?要不要交個稅?接下來,就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下吧!
出差補貼是否需要發票?
出差旅途中發生的費用支出一般包括了購買車票、火車票、飛機票、船票的費用,還有伙食補助費及住宿費等相關支出。對于交通費及住宿費,入賬時應當取得相應發票。對于伙食補貼、住宿補貼等出差補貼,一般不需要發票。可以將其作差旅費處理。
一般情況下,如果單位對出差伙食費提供補助,外地餐費則不再報銷。假設對餐費進行報銷了,則不提供出差伙食費的補助了。
出差補貼要不要交個稅?
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的規定可得,差旅費津貼不在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范圍之內,或者是不在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范圍之內,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差旅費津貼的支付標準方面,多數地方以《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相關規定作為參考。
由相關規定可得:自2007年1月1日開始,出差人員住宿憑據報銷,其標準暫時按照副部長每天600元/人,司局級人員每天300元/人,處級以下人員每天150元以下/人。
差旅費開支涉及到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及城市間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城市間交通費及住宿費憑據進行報銷。公雜費及伙食補助費按照定額包干實行。
按照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以每天50元/人實行定額包干,公雜費以每天30元/人實行定額包干。(包括市內交通、通信等支出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