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的發展,經常用到補貼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很多會計小伙伴不知道政府補貼收入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來一起了解吧。
什么是政府補貼收入?
政府補貼收入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政府補助主要有財政貼息、研究開發補貼、政策性補貼。
政府補貼收入賬務處理
收到政府補貼,根據政府補貼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政府補貼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則政府補貼視同銷售,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于遞延收益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③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④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政府補貼收入需要納稅嗎?
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
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企業將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后,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也就是說,政府補助收入只有滿足上述條件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為了鼓勵企業的發展,政府通常會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或者發放政府補貼,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收入的會計分錄
1、政府補貼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則政府補貼視同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于遞延收益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比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交通運輸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
政府為扶持或拉動行業的發展或推動產品的銷售,無償對企業提供銷售補貼,對于銷售補貼,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政府銷售補貼的會計分錄
1、政府補貼用于商品銷售額的,則視同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的,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遞延收益是什么?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本科目是負債類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遞延收益分為兩種,一種是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另一種是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遞延收益的貸方金額表示所取得的未確認的收益部分,借方金額表示分配的遞延收益,期末在貸方表示尚未分配的部分。
其他收益是什么?
其他收益用于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其他收益屬于損益類科目,列示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上。
補貼收入是企業從政府或某些組織得到的補貼,一般設置遞延收益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對于政府補貼收入,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政府補貼收入的會計分錄
實際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彌補虧損時(這里以管理費用為例):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如果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什么是遞延收益?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
“遞延收益”是負債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其他收益”科目核算,而不在本科目核算。
“遞延收益”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設立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各項產經營生產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屬于損益類賬戶。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該科目應當按照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貼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如果政府補助是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實際收到政府補貼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如果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實際收到政府補貼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貼時的會計處理分為總額法和凈額法,總額法的會計處理如下:
收到政府補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攤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凈額法的會計處理如下:
收到政府補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固定資產
遞延收益是指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遞延收益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營業外收入是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收入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也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企業收到政府專項補貼時,可設置遞延收益科目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對于政府專項補貼,應如何做賬?
收到政府專項補貼如何做賬?
①收到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貸:遞延收益
②購建長期資產時:
借: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銀行存款等
③長期資產的使用期內: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在我國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準則和收入準則的相關內容中。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無余額。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收益(指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收益)、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主要指現金溢余無法查明原因部分)、捐贈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等。
政府補貼可以理解為政府向企業提供的財政補貼,具有專項性。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時,應通過哪個科目核算?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政府補貼通過哪個科目核算?
政府補貼計入到其他收益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用以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屬于損益類科目。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十一條規定: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 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政府補貼的會計分錄
收到政府補貼,根據政府補貼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政府補貼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則政府補貼視同銷售,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于遞延收益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24初級會計有政府補貼嗎?24初級會計證書已經陸續發放中, 拿到初級會計證書人員,部分地區是可以享受政府補貼的,一般是500元至3000元不等,具體金額以當地政策為準。
一、24初級會計有政府補貼嗎
24初級會計有政府補貼,但不是每個地區都有,持證人可以根據相關政策申請一定的現金補貼,金額在500元到3000元不等。以下是部分地區的現金補貼政策,僅供參考:
1.寧波鎮
寧波市鎮海區近期發布了對23年考過初級會計的同學給予每人500元的獎勵通知。
2.甘肅白銀市
白銀市人社局近期發布《關于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相關事宜的公告》明確表示:2024年1月1日起,參加失業保險滿36個月及以上在職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年內,可以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3.東莞
東莞人社局在《2023年東莞市本科生引進綜合補貼、能力提升培養資助、見習補貼申報公告》明確:在當地工作期間,取得初級職稱的人才可獲得能力提升培養資助金。
二、初級會計證書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初級會計證書沒有有效期限制。考生只要能夠通過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考試,就可以獲得人事部統一負責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上會加蓋人事部和財政部的印章,代表持證者具有專業技能和全國范圍內從事會計職業的正式資格。初級會計證書一經獲得,永久有效。
三、初級會計證書丟了可以補辦嗎?
初級會計證書丟了一般情況下是可以補辦的,根據屬地化的原則,想要補辦證書可以在證書發放地的財政部門進行補辦業務,由于各地區政策要求不同,具體以當地為準。可以先到當地的財政部門先掛失,然后向當地的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提出申請,重新進行證書補辦即可。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時,會計實務操作上應按照補貼具體用途作不同處理。一般分為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補貼資產、與日常活動無關以及與日常活動有關四種情況,以下將為大家詳細介紹政府補貼的賬務處理。
收到政府補貼會計分錄
收到政府補貼,應按照補貼的用途計入不同科目核算:
1、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的,則政府補貼視同銷售處理,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用于補貼資產、建筑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按照資產的折舊進行分攤確認:
收到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按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政府補助是什么?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政府補助一般具備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無償性,企業在將來無需償還;二是直接取得資產,比如企業取得政府撥付的補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返還的稅款。
政府補助一般分為兩類,一是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二是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此類補助主要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