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像農產品這些,國家會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即免征增值稅,當企業銷售免稅商品,核算時一般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銷售免稅商品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發生的銷售運費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免稅?
免稅指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減稅是從應征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免征全部稅款。我國幅員廣闊,經濟情況千差萬別。
可能由于國家經濟政策的要求,需要對某些行業、企業或產品的發展給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勵;可能因為某些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發生意外損失,需要給予特殊照顧;也可能因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較大變化,這就需要采取減稅免稅措施把稅法的統一性和必需的靈活性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對待征稅中的各種特殊情況。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交通運輸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經營(營業)收入。企業在填報主營業務收入時,一般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有關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上年累計數填寫。
企業銷售農機時,其中發生的增值稅免稅,可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核算,具體應如何做賬?
農機銷售免稅如何做賬?
1、企業發生農機銷售業務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農機的銷項稅額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3、將免征增值稅結轉至營業外收入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有關規定,批發和零售的農機免征增值稅。
應交稅費核算內容: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金,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銷售農機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因此納稅人銷售農機整機適用稅率為11%。
國家為了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小微企業而言,滿足一定的條件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那么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會計分錄應怎么做?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的會計分錄
1、小規模納稅人平時取得的銷售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應繳增值稅在滿足免征增值稅條件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如何理解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主要是指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企業銷售免交增值稅的貨物時,對于免稅部分,可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并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相關的財務處理該怎么做?
免稅銷售的賬務處理
1、銷售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3、將減免的增值稅轉入補貼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稅款減免
應交稅費指的是企業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一般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如何理解?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它屬于損益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或者沖減的金額,本科目期末需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期末無余額。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它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無余額。
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的位置,現在小微企業的數量比前幾年多了不少,那么小微企業的免稅銷售額為多少?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小微企業的免稅銷售額為多少?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從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同時,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積極采取多項工作措施,對納稅人普遍關心的問題,提供了專業的解答,幫助大家更好理解,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小微企業增值稅減稅政策解讀
月銷售額10萬以下,所有應稅行為都免征,包括不動產;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上,剔除不動產再次計算,不超10萬元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免征,不動產征稅;剔除后仍超過10萬元的,全部征稅
稅收優惠政策對小微企業的好處
1、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2、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動力
3、促進擴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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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稅加計扣除怎么做會計分錄?如果你對這部分知識點了解得不太多,那么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一些高新技術行業,只要具有符合條件并適用于研發費用的就可以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那么相應的會計處理怎么做呢?
加計扣除的減免稅屬于稅收返還嗎?
稅收返還是指實際收到稅務機關(或財政)退的稅,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減免及所得稅加計扣除減免的所得稅,不屬于稅收返還
1、如果退的是當年的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2、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1)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退稅怎么計算?
從2016年1月1日起,首先,放寬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活動和費用范圍。除規定不宜適用加計扣除的活動和行業外,企業發生的研發支出均可享受加計扣除優惠。在原有基礎上,外聘研發人員勞務費、試制產品檢驗費、專家咨詢費及合作或委托研發發生的費用等可按規定納入加計扣除。其次,允許企業追溯過去3年應扣未扣的研發費用予以加計扣除。同時,簡化審核,對加計扣除實行事后備案管理。對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實行歸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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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開票免稅怎么做賬?會計分錄怎么做?按照相關規定,若是小規模納稅人一個季度的銷售額為9萬以下,則可以享有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接下來具體來看看小規模納稅人開票免稅的會計分錄吧!
小規模納稅人開票免稅怎么做賬?怎么做會計分錄?
若是小規模納稅人一個季度的銷售額沒有超過9萬,則可以免交增值稅,若是超過9萬,則全額交納增值稅。
1、如果本月發票為9萬以下,則免交增值稅,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結轉9萬以下免稅稅金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
把減免的稅款計入營業外即可,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最常見就是增值稅減免,比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知識延伸: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有哪些?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計稅方法上是不同的。一般納稅人采用的計稅方法是一般計稅方法。而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進行計稅。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上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則原則上以月為納稅期進行申報納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則是以季度為納稅期進行申報納稅。兩者稅率及征收率也有所不同。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適用于13%、9%、6%這幾種稅率。而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商業企業及工業企業適用3%的稅率。(免征除外)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的使用上也是不同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開專票?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除了部分特定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相應專用發票之外,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都是不可以自開專用發票的。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財稅部門聯合發文明確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其中規定,離島免稅政策免稅稅種為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由此,為規范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稅務總局發布了《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11月1日起開始施行。《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適用《管理辦法》的離島免稅店范圍
適用《管理辦法》的離島免稅店范圍為國家批準的(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定批準并向國家有關部委備案的免稅店)具有實施海南離島免稅政策資格的離島免稅店。
目前包括:海口美蘭機場免稅店、海口日月廣場免稅店、瓊海博鰲免稅店、三亞海棠灣免稅店。
2.對離島免稅店的管理要求
●離島免稅店按月進行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申報,首次進行納稅申報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材料:
(1)離島免稅店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
(2)國家批準設立離島免稅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定批準并向國家有關部委備案的免稅店)的相關材料
●離島免稅店經營主體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的,應按以下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情況:
應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此前經國家批準已開展離島免稅業務的離島免稅店,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補充報送以下有關材料:
(1)離島免稅店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
(2)國家批準設立離島免稅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定批準并向國家有關部委備案的免稅店)的相關材料
3.離島免稅店銷售商品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收管理要求
●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除此外,銷售非離島免稅商品,應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另外,離島免稅店應按以下要求進行納稅申報、分開核算和開具增值稅發票等。
(1)離島免稅店銷售非離島免稅商品,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
(2)離島免稅店兼營應征增值稅、消費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離島免稅商品和應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免稅。
(3)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對離島免稅店的數據傳輸要求
離島免稅商品經營企業,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將銷售離島免稅商品的有關信息,購買離島免稅商品的離島旅客信息和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通過稅務機關規定的報送格式或傳輸方式,完整、準確、實時向稅務機關提供。
對于企業出口免稅收入的會計處理,一般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應付賬款等會計科目中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出口免稅收入的會計分錄
1、企業只有出口免稅貨物的業務,沒有內銷時:
(1)采購時,根據發票上價稅合計數: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2)出口時,按取得收入:
借:應收收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出口貨物收入
2、企業既有出口又有內銷的,應分別核算出口貨物和內銷貨物的銷售額、進項稅額,屬出口貨物的
在購進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
3、既有出口貨物又有內銷貨物,如不能分別核算進項稅額的,銷售額必須分別核算,在購進時按全部進項稅額: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銀行存款
月未計算出出口貨物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出,計入“主營業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4、出口按規定不予免征增值稅的貨物或銷售給其他企業出口的,視同內銷貨物處理。
納稅是公民應盡的責任,不過載政府政策的影響下也會出現免稅的情況,那么免稅收入稅額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免稅收入稅額的會計分錄
1、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月底,應當將免征增值稅收入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主要是指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免稅收入在會計實務中包括免增值稅及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對于企業免稅收入,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企業免稅收入分錄
收入直接減免增值稅時:
借:銀行存款或有關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企業所得稅免征時:
借:所得稅費—當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當期所得稅費用
免稅收入包括什么?
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不計入損益的補貼項目、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各種基金、收費、技術轉讓收入、治理“廢渣、廢氣、廢水”收益、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免稅項目、其他免稅收入。
免稅收入和免稅所得區別有哪些?
免稅收入,是指屬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是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這個重點是收入,比如,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的。免稅所得,重點是所得,是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的,比如中藥材的種植所得是免稅的。
企業銷售產品時,可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或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企業銷售產品分錄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銷售產品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運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對于免稅項目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免稅項目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
1、不可退稅部分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出口退稅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再結轉收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庫存商品
如何理解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如何理解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