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實收資本在會計實際工作中也算是比較常見的,如果對這方面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認繳實收資本的相關會計分錄
1、認繳實收資本
借:銀行存款(已經到位的投資)
借: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未到位的投資)
貸:實收資本
后續老板采購或費用報銷,可以不支付貨幣,也不作為其他應付款處理,而是核銷"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
2、采購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
貸: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的賬務處理
1、收到首繳注冊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未收到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2、計入股東其他應收款中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3、如果是先購置了資產,發生經營業務
借:資產類科目
貸:實收資本
如股東出資支付購入材料,且該批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借:材料
貸:實收資本
如股東用資金購了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如股東用資金支付了負債
借:負債類科目
貸:實收資本
4、股東購買的固定資產、辦公設備、存貨、管理費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達到一定數額時,結轉一次,結轉到實收資本科目中
5、認繳的時候不需要做分錄,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而不是認繳的注冊資本。
以上就是有關認繳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實收資本是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到企業的各種財產,會計人員在對企業的實收資本進行登記時要分辨是自有資金還是外來資金等不同來源的實收資本,那在認繳制下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
1、收到認繳注冊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2、未收到認繳注冊資本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等以后收到認繳的部分,再結轉其他應收款
3、計入股東其他應收款中: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4、如果是先購置了資產,發生經營業務: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5、若股東出資支付購入材料,且該批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貸:實收資本
6、若股東用資金支付了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實收資本
7、認繳的時候不需要做分錄,,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而不是認繳的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區別是什么?
1、注冊資本是工商管理的術語,是法律上對公司注冊的登記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對企業的投入,二者是投資合同、公司章程的法律規定,是一件事務的不同表達。
2、具體時間上,兩者的金額不同。因為新公司法中注冊資金是采取認繳制,即約定時間的分期付款,注冊資本在一般公司注冊時可能小于實收資本。但一般情況下,繳納的注冊資金就是實收資本,也是如實登記。
3、法律效力,實收資本的注冊登記是政府對法人的核準行為,在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行為之后;注冊資本則是對于企業的償債能力、責任的一種認定,兩者都是有法律責任承擔的。
對于認繳出資額,在認繳注冊登記時不作賬務處理。將認繳資本掛賬,注冊時,借:其他應收款,貸:實收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沖銷其他應收款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
認繳出資額的具體賬務處理
一、企業沒有實繳注冊資本,不進行賬務處理。
認繳時不做任何分錄,股東購置固定資產、存貨、辦公設備等日常支出時,借記“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直至實收資本與認繳資本一致。
二、首先將認繳資本進行掛賬
1、企業注冊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2、規定年限內,股東實繳注冊資本時,沖銷"其他應收款"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三、通過"股本"科目轉換
1、公司認繳注冊資本時
借:其他應收款——股東
貸:股本
2、股東實繳注冊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股東
同時結轉股本
借:股本
貸:實收資本
認繳出資額具體指什么?
認繳出資額是公司各股東承諾向公司繳納的資本數額,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在登記機關登記后即為公司注冊資本,且認繳出資額需在公司章程里進行明確記錄。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章程中規定所認繳的出資額。若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中;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若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向已經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認繳出資額和實繳出資額的區別是什么?
認繳出資額是指公司各股東承諾應向公司繳納的資本數額;實繳出資額就是各股東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實際繳納到公司財務的具體出資額。
1、含義不同:認繳出資是公司股東愿意繳納的部分而不一定要全部繳納,且認繳出資由股東會議通過寫入公司章程中;實繳出資是實際繳納的部分;
2、登記辦理手續不同:在工商行政部門只登記認繳出資額,而不登記實繳出資;
3、是否需要驗資不同:實繳需要進行驗資,認繳則不需要。
認繳出資怎么承擔公司債務?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規定,公司資本須一次發行,但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分期進行繳納,從而公司股東實繳出資額與認繳出資額可能會不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公司股東對公司承擔責任范圍應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而非實繳出資額,公司應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認繳制是國家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以及鼓勵創業而出臺的政策,也是股東對本人所應繳納的全部股本的承諾和認可,對于股東認繳出資,應當如何做會計分錄?
應當怎么做股東認繳的會計分錄?
1、待實際收到投資后:
借: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貸:實收資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行認繳制后,對于已經認繳但是沒有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并不需繳納印花稅,等到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進行繳納印花稅。
2、實際收到資本注入時: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成立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變為認繳登記制,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方式、出資額以及出資期限。同時,也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得兩年內繳足出資額,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額的規定。
認繳出資額是什么?
認繳出資額,指的是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指的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的組成包括實繳出資、應繳出資。實繳資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冊資本。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對于股份有限公司來說,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發起人及認購人應當一次繳納出資額,不能分期,且仍實行強制驗資制度)。
對于認繳制下的實收資本,一般設置實收資本科目、銀行存款科目等進行有關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
1、收到首繳注冊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未收到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以后再收到認繳的部分結轉其他應收款,直至達到認繳注冊數額。
2、計入股東其他應收款中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3、若先購置了資產發生經營業務的:
借:固定資產等
貸:實收資木
若股東出資支付購入材料,且該批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貸:實收資本
若股東用資金購了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如實股東用資金支付了負債:
借:負債類的科目
貸:實收資本
4、股東購買的固定資產、辦公設備、存貨、管理費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達到一定數額時,結轉一次,結轉到實收資本科目中。
5、認繳的時候不需要做分錄,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而不是認繳的注冊資本。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做賬流程是什么?
1、以原始憑證為依據進行記賬憑證的編制;
2、以記賬憑證為依據進行科目匯總表的編制;
3、以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為依據進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和明細賬)的登記;
4、以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為依據進行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登記;
5、以會計報表為依據進行納稅申報表的編制;
6、年終結轉損益(逐月結轉損益也是可行的);
7、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其中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以年度會計報表為依據進行所得稅年報和其他各稅種的匯算清繳自查表的編制。
工商公示認繳出資時間根據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時間填寫,時間為公司章程的生效日期。認繳出資是股東承諾的出資額,即按照股東的約定應當向公司繳納的股本金額。認繳的出資額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記載。
認繳出資時間可以更改嗎?
認繳出資時間可以變更,但因認繳資本是通過公司章程來規定的,如果要進行變更,則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需通過召開股東會議。總的來說,變更認繳期限是可行的,需通過召開股東會議來變更,否則應當按期繳納。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有規定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未到認繳期限公司欠債怎么辦?
股東未到認繳期限,公司欠債也需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認繳和實繳有什么區別?
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
2、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創業人員創業,前期不用任何出資即可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才可以經營。
3、類型不同:認繳制的公司指一般無重大風險類公司;實繳制公司則涉及財產安全類公司。
認繳登記制即注冊資本認繳制度,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具體指允許公司股東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以及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認繳登記制的特點有哪些?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以及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
2、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創業人員創業,前期不用任何出資即可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才可以經營。
3、類型不同:認繳制的公司指一般無重大風險類公司;實繳制公司則涉及財產安全類公司。
新公司注冊登記流程是什么?
1、登錄當地工商機關網站,提交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信息,進行預審核;
2、完成預審核后,攜帶相應資料,到工商機關或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進行提交;
3、等待審核,并按照指引領取營業執照原本和副本。
認繳資金不能一直不交,應該按照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時間進行繳納,若不按規定繳納出資的,需要向已經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為什么認繳資金不能一直不交?
因為不實繳就不會產生分紅,股東認繳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之后還可以進行變更。在還沒有到認繳出資期限公司卻解散時,需要補足出資。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如果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認繳和實繳有什么區別?
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把資金凍結在開戶行,驗證資本金。
2、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創業人員創業,前期不用任何出資就可以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方可經營。
3、類型不同,認繳制的公司是指一般的無重大風險類公司;實繳制公司則涉及到財產安全類公司。
公司認繳資金可以用嗎?
認繳金額與時間都是由股東在章程里共同約定的,沒有強制規定。注冊資金繳足后,不能直接以現金支票取出來使用的。但可以為了公司的經營發展需要,采購機器設備、辦公用品、日常經營開銷等,需要包含正規的發票以及交易合同等。且最好的使用方式是直接通過銀行對公賬戶轉賬支付。
實繳資本多久后可以取出?
實繳資本多久可以取出暫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而言在公司成立后即可取出,但不能隨意抽出,否則將會影響公司正常運營,且需要取得其他股東及董事同意。注冊資本金額以及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均可以由股東自行約定,需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認繳資金不可以一直不交,應該按照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時間進行繳納,股東認繳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
認繳資金可以一直不交嗎?
認繳資金不可以一直不交,應該按照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時間進行繳納,股東認繳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
為什么認繳資金不可以一直不交?
因為不實繳就不會產生分紅,股東認繳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之后還可以進行變更。在還沒有到出資期限公司卻解散時,需要補足出資。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如果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認繳注冊資本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認繳注冊資本不需繳納印花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2、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因此,沒有實際認繳的注冊資金暫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可待實際認繳后再進行繳納。
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有哪些?
1、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創業人員創業,前期不用任何出資可以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則必須出資驗資才可以經營;
2、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須出資驗資,在開戶行凍結資金,從而驗證資本金;
3、類型不同:認繳制公司是一般無重大風險類的公司;實繳制公司則涉及到財產安全類公司。
認繳出資額的具體賬務處理
一、企業沒有實繳注冊資本,不進行賬務處理;
認繳時不做任何分錄,股東購置固定資產、存貨、辦公設備等日常支出時,借記“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直至實收資本與認繳資本一致。
二、首先將認繳資本進行掛賬;
1、企業注冊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2、規定年限內,股東實繳注冊資本時,沖銷“其他應收款”: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三、通過“股本”科目轉換:
1、公司認繳注冊資本時:
借:其他應收款——股東
貸:股本
2、股東實繳注冊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股東
同時結轉股本:
借:股本
貸:實收資本
認繳的注冊資本,投資者未實際投入時,無需做賬務處理,當實際收到投資款時,需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及繳納印花稅。
認繳資本怎么做賬?
實際收到投資款時,可做如下分錄:
1、企業收到現金資產投資的,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2、一般納稅人企業收到非現金資產投資的,如固定資產、原材料等,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
3、實際收到投資款后,繳納涉及的印花稅時,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5年版)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的規定,企業注冊資本從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綜上所述,認繳的注冊資本在投資者還沒有實際投入企業時不需要做會計分錄,也無需繳納印花稅,實際收到投資款時,企業應進行賬務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
什么是注冊資本的認繳制和實繳制?
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
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于一開始就解決,今后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要求。
實收資本是什么?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約定,接受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即是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出資,也可以是非貨幣出資。
收到股東投資的時候,會導致貨幣資金增加,資產增加計入借方核算,同時會導致實收資本增加,所有者權益增加計入貸方核算。
我們都知道認繳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開辦公司的門檻和成本,那么認繳制下實收資本如何做賬務處理?很多會計新手都不太了解,來跟隨會計網一同學習吧!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賬務處理
1.正確的做法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僅就實繳額貸記實收資本。則按照實繳額貸記實收資本繳納印花稅,也不存在被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借:銀行存款(實際繳納部分)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金(溢價)
2. 多繳稅的做法(錯誤的)
對于未收到的注冊資本:
借:其他應收款
貸:實收資本
不僅要按照實收資本金額提前繳納印花稅,還存在由于個人股東未繳納的注冊資本計入“其他應收款”的余額變成股東借款,超期未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20%)。
借:銀行存款(實際繳納部分)其他應收款——股東(未繳納部分)
貸:實收資本(注冊資本)資本公積金(溢價)
實收資本的含義
答:實收資本指的是企業按照章程規定或合同、協議的約定,接受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
按投資主體可以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
實收資本和股本的區別?
答:實收資本主要用于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入資本,而股本主要是用于股份制公司、企業的投入資本。
實收資本變更賬務處理
屬于變更,在執照上有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會計計做賬時按實收資本進行賬務處理。
比如:增資,注冊資本增加100萬,實收資本同時增加100萬,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減資則做相反分錄。
以上就是關于認繳制下實收資本賬務處理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網!
按照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從“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說注冊資本的實繳已經沒有期限承諾限制,也沒有認繳最低限額,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然而,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注冊資本巨大、實繳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朋友認為,在完全認繳制下“認繳不實繳”等于“認而不繳”、“可以不繳”。
那么“認繳制”下,注冊資金就認而不繳了嗎?也無需擔責嗎?
案件回顧
注冊資本2000萬的某投資公司,實繳出資400萬。新《公司法》股份認繳制出臺后,增資到10個億。在簽訂近8000萬元的合同后,面對到期債務突然減資到400萬元,并更換了股東。
債權人在首筆2000萬元無法收取后,將該公司連同新、老股東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投資公司與新老股東均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法院就該起認繳出資引發的糾紛作出了一審判決。
裁判要旨
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經營發生了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出資,以用于清償公司債務。
法庭審理
法官在審理該案后認為,被告投資公司作為目標公司股權的購買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股權價款構成了違約,應該以其全部財產對原告承擔責任。投資公司及其股東在明知公司對外負有債務的情況下,沒有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減資,該減資行為無效,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應該恢復到減資以前的狀態,即公司注冊資本仍然為10億元,公司股東為徐某和林某。在公司負有到期債務、公司財產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下,股東徐某和林某應該繳納承擔責任之后尚欠的債務;如果公司完全不能清償債務,則徐某和林某應該繳納相當于全部股權轉讓款的注冊資本,以清償原告債務。
同時,被告投資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和條件減少公司注冊資本,類似于抽逃出資行為,公司債權人也可以要求徐某和林某對于公司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毛某在本案系爭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退出公司,不應該對其退出之后公司的行為承擔責任。由于減資行為被認定無效之后,應該恢復到減資行為以前的狀態,因此被告接某不應認定為昊躍公司的股東,接某可以不承擔投資公司對原告所承擔的責任。
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區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某投資公司應該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國際貿易公司支付股權轉讓款2000萬元;對投資公司不能清償的股權轉讓款,徐某和林某在未出資的本息范圍內履行出資義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對“公司財產”的理解,不能僅僅限于公司現有的財產!
一般情況下,公司對外享有的債權也是公司的財產或者財產利益。在公司破產過程中,公司債權同樣是作為公司財產的組成部分,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對他人享有的債權,也可以成為執行標的。
對于實行認繳制的公司來說,股東個人尚未繳納的注冊資本,與一般的債務并無區別,同樣可以看作是公司股東對公司所負的債務。從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公司法》的司法解釋來看,也可以得出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結論。
現行《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中對于公司違背法定程序和條件減資未通知已知債權人的,具體應該如何承擔責任,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這并不妨礙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參照適用相關的法律及司法解釋。
律師解讀
《公司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由此可知,股東的責任范圍仍然是其認繳的全部資本。完全認繳制下的“認繳不實繳”不等于“可以不繳”。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2月頒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以下簡稱“《公司法解釋二》”)、《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以下簡稱“《公司法解釋三》”),對如何在認繳資本制下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做出了更為詳盡的安排。
例如:《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②
注冊資本認繳制下,可能是創業者遇到的第一個坑,看似簡單實操復雜,采用“正確姿勢”十分重要,傳統的工商注冊代理機構的不一定能給出太多專業意見,如果遇到難點問題,建議向專業的法務服務機構咨詢。
記住:認繳制下不可任性而為,一不小心,有可能陷入牢獄之災,望各位朋友三思。
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多越好!
注冊資本認繳制實行后,注冊公司門檻降低,無需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理論上,除了仍舊實行法定注冊資本的行業外(比如銀行、保險、證券、融資租賃、建筑施工、典當、外商投資、勞務派遣等十四類行業),注冊資本隨意設定都是可以的。
但作為創業者,應當有比較嚴謹的法律意識,建議考慮以下幾點因素:
1、公司注冊資本寫多少,要參考所在行業資質要求
比如,互聯網公司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時,ICP經營許可證要求公司注冊資本在100萬以上;天貓、京東也對入駐平臺的商家提出了標準:注冊資本為200萬以上。其他需要資質/資格的,如招投標等,參照行業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注冊資本越大,承擔的風險/責任就越大
注冊資本與所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是成正比的。
比如,一家注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A占70%股權,所以需要出資70萬。后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那么A最多只需用他70萬的出資額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關系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A依舊占70%的股權,那么A就要承擔700萬的責任!
3、一個小的考慮:印花稅
每年年底,企業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例如一家科技類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萬元,如果企業完成實繳,那么,企業的印花稅將是500元。
說個極端的例子,2016年,一家名為安徽玉龍地智慧餐飲的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0億元(3個騰訊的估值),如完成實繳,印花稅將達到25億元。所以那些想要偽裝成億萬富翁的“創業土豪們”要慎重了。
所以,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聯網創業者走的是股權融資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注冊資本。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理的注冊資本,才是最理智的選擇。
注冊資本怎么確認已繳納?
公司成立后,需要在銀行開設一個企業銀行賬戶。股東個人(或單位)從自己賬戶向公司賬戶轉入應出的資金即可,轉賬資金用途里要寫上“投資款”即可。
以前實行實繳制的時候,注冊資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現在多數情況下已經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標項目或者比較大型的合作伙伴,為了確認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已經實繳,需要合作公司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可以在實繳完成后,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即可。
常見問題
Q1:我注冊了一家100萬注冊資本的公司,后來不想經營了,需要補全這100萬嗎?
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1、公司沒有外債,不想經營,想注銷了
不需要,公司沒有外債時,不涉及補償別人的損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銷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錢補全后再注銷。
2、公司有外債,不想經營了
需要,需要把欠別人的錢還上。“認繳制“只是不用現在一次性把錢掏出來,但是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權比例,承擔對應的債務責任。
Q2:注冊資本可以使用嗎?
當然可以使用。
注冊資本就是公司的錢,就是公司用來花的。一般應用在以下幾個方面:日常經營運作、發放員工工資、進貨、購買辦公用品等。
但是,注冊資本不可以隨意支給個人使用,如果需要給個人打錢,必須要有相應的發票報銷,或者走工資、勞務費用、獎金等形式。
來源:上海市普陀區法院、摘自通商律師事務所、法務之家、紅盾論壇
認繳制和實繳制的區別主要有三點,分別是性質不同、意義不同和類型不同,具體如下:
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把資金凍結在開戶行,驗證資本金。
2、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了創業人員創業,先不用任何出資就可以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方可經營。
3、類型不同:認繳制的公司指一般的無重大風險類公司;實繳制公司涉及到財產安全類公司。
實繳是指實際到位的資金數額,實繳制度即認定企業銀行賬戶實際到位或按照約定于一定期限內的資金數額為注冊資金數額,并登記在營業執照上;認繳是指注冊登記的企業承諾繳納資金數額,認繳制度就是企業在申請注冊登記時,擬定并承諾注冊資金為多少,不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
實收資本的具體形式
實收資本按照投資形式可劃分為: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三種。
1、貨幣資金
以人民幣現金投資,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時間和金額確定入賬。以外幣投資,應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
有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協議約定匯率折算;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算。
2、實物
需審計等權威機構認定其入賬價值來核算其實收資本。
3、無形資產
一般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70%,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
實收資本增加的途徑
實收資本增加途徑如下:
1、企業增加資本的一般途徑,包括將資本公積轉為實收資本或股本、將盈余公積轉為實收資本或股本、所有者投入;
2、股份有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
3、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
4、企業將重組債務轉為資本;
5、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行權。
實收資本減少的原因
導致實收資本減少的原因有三個:
1、發生資本過剩,一般是企業經營規模下降,資金利用不起來的情況;
2、企業因發生重大虧損而要減少實收資本;
3、因為股份公司發展到一定時期,要達到調節資本結構的目的,因此通過股票回購來減少公司實收資本;
4、中外合資企業根據協議歸還股東投資等。
相信老會計們都知道以前注冊公司是必須先經過驗資的,而在2014年國家頒發了《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后,企業注冊資本由“實繳制”變成了“認繳制”,也就是基本沒驗資什么事兒了。意思是注冊公司不用出資了?嘴上說說就行?那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實繳制和認繳制的區別
1、實繳制
在工商登記注冊的時候,其中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必填項,需要以發起人或股東的身份為公司出資,然后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和銀行的雙重驗證,這種方式在某個程度上直觀反映了公司的財政實力。相對來說,我們就不用那么擔心碰上皮包公司了,出資的方式可以是貨幣、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等。
2、認繳制
工商登記注冊的時候,只需對“注冊資本”選項寫一個認繳金額,對于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公司開業后在規定時限足額繳納即可。
只認繳不實繳,后果有哪些?
雖然認繳制降低了注冊公司的門檻,但這并不代表可以隨便應付,不管認繳制還是實繳制,股東所需負的法律責任都是一樣的。如果只認繳,不實繳,會有什么后果呢?
雖然說,注冊資本上金額越大越顯得豪氣,但是我們應該實事求是,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認繳注冊資本,盲目地打腫臉當胖子,后果很嚴重哦!
說到這里,可能又會有小伙伴問:如果我公司需要注銷(符合工商注銷條件的),但我公司未繳齊注冊資本,繳納期限也還沒到期,這種情況可以注銷嗎?
答案:可以。目前尚無明確文件規定認繳期限內必須繳完注冊資本才能辦理注銷哦。
說了這么一堆,其實這樣一張圖就很清晰啦:
認繳制要交其他費用嗎?
認繳后就可以翹著二郎腿等以后有錢再慢慢繳納,沒什么其他費用了是不是?當然不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是“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也就是說,當我們在實際繳納資本的時候,會產生相應的印花稅,其公司計算如下:
注冊資本印花稅=(“實收資本”+“資本公積”)*萬分之五
劃重點:現有個別地區的資金印花稅減按50%征收啦,有符合條件的公司,千萬不要錯過這項福利哦。
認繳制雖好
但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認繳制
以下這些行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了,還沒學會的小伙伴,趕緊收藏學習哦!
本文為財務王經理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GaGa。部分素材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如需引用或轉載,務必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公司法》實施后,注冊公司可以采取認繳制,不需要驗資。實收資本認繳怎么做賬?需要交印花稅嗎?就針對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實收資本認繳賬務處理
先按認繳金額計入其他應收款、實收資本,待實際收到注冊資金時再轉其他應收款,做以下分錄處理:
1、按認繳額記賬(憑證后附工商注冊時提交的公司章程復印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注冊資金認繳額
貸:實收資本——XX
2、收到注冊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注冊資金認繳額
實收資本認繳是否要交印花稅?
實收資本認繳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稅。
認繳制是相對于實繳制而言的,即注冊資金只要認繳數字,但不用實際繳納出資額。對于沒有實際認繳的注冊資金,由以上規定可知,可以先不繳納印花稅,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稅。因此,實收資本認繳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實收資本認繳和實繳的區別
首先了解下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和認繳制的概念:
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是指營業執照上注冊資金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得有多少的資金。
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指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證相關文件。
實際上,實繳制下需要占用公司資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認繳制下不需要占用公司資金,能夠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
來看看兩者具體區別:
1、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而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
2、認繳制為創業人員提供了便利,剛開始不用任何出資就可以注冊公司經營;而實繳制必須在出資驗資的前提下,才能開始經營。
3、認繳制的公司一般是無重大風險類公司;而實繳制的公司則涉及財產安全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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