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對于符合條件的從事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優惠政策。那么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抵減嗎?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是否可以結轉下期抵減?
加計抵減是指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的稅收政策。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則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全部結轉下期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那么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則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對于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加計抵減會計分錄
1、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其他收益
2、小企業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營業外收入
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哪些行業?
1、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不含本數)的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3、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加計抵減實質上是一項稅收優惠,簡單而言,是允許特定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出一個抵減額,專用于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請問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加計抵減額能否申請留抵退稅?
答:不可以。加計抵減額是根據一般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得出的一個額度,不是納稅人的進項稅額,不計入留抵稅額。因此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加計抵減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明確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如何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應重點把握以下三點內容:
1、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提的當期加計抵減額,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時,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會不會影響期末留抵稅額?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因此,加計抵減額不會對期末留抵稅額造成影響。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企業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時,可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對壞賬準備進行沖減,如何做賬?
沖減壞賬準備怎么記賬?
沖減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計提壞賬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發生壞賬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收回已確認壞賬并轉銷應收款項(壞賬回來了):
撤銷壞賬
借:應收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收回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等
壞賬準備如何理解?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信用減值損失是什么?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因此,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后,其發生的壞賬準備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不再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會計人員要對企業發生的每筆經濟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如果賬務處理發生了錯誤,就要進行調整,比如收入確認多了則應沖減收入,那么對于沖減費用,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沖減費用的會計分錄
出現錯誤需要更正,這時候采用紅字更正法,紅字更正法適用于哪些情況呢?
1、記賬憑證中的借、貸科目發生錯誤的,用紅字填制一張和原錯誤記賬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寫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第某號憑證的錯誤”用于注銷原錯誤的記賬憑證,之后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并在摘要欄注明“補記某年某月某日憑證”。
2、記賬憑證借貸科目沒錯,但是所記金額比應記金額大。用紅字將多記的金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來沖銷錯誤記賬憑證的金額。摘要欄中注明“沖銷某月某日第某號憑證多記金額”即可。
舉例:
管理費用的沖減
借:管理費用(紅字)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紅字)
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企業對以前年度多計或少計的數額進行的調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結轉需要調整的損益數,上年少計收益、多計費用的要調增利潤時記貸方、上年少計費用、多計收益的要調減利潤時記借方。
對于企業發生的每筆經濟業務,都應進行賬務處理,其中就包括費用,有些費用需要計提,若后續發現實際費用沒有那么多,則需沖減費用,那么相應的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沖減費用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如果沖減費用是在當期的,直接寫紅字分錄即可
借:管理費用(紅字)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紅字)
紅字更正法適用于哪些情況?
1、記賬憑證中的借、貸科目發生錯誤的,用紅字填制一張和原錯誤記賬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寫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第某號憑證的錯誤”用于注銷原錯誤的記賬憑證,之后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并在摘要欄注明“補記某年某月某日憑證”。
2、記賬憑證借貸科目沒錯,但是所記金額比應記金額大。用紅字將多記的金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來沖銷錯誤記賬憑證的金額。摘要欄中注明“沖銷某月某日第某號憑證多記金額”即可。
如果是以前年度的,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企業對以前年度多計或少計的數額進行的調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結轉需要調整的損益數,上年少計收益、多計費用的,調增利潤時記貸方、上年少計費用、多計收益的,調減利潤時記借方。
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計提壞賬準備,對壞賬準備進行沖減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沖減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計提壞賬準備會計分錄:
借: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發生壞賬時的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收回已確認壞賬并轉銷應收款項:
撤銷壞賬:
借:應收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收回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等
壞賬準備屬于資產備抵科目。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通過“壞賬準備”賬戶核算。
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全面檢查企業發生的應收款項,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應收賬款包括哪些?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購買商品、材料等賬款;收回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退回的預收賬款;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已轉銷而又收回的壞賬損失等。
“沖減”是會計工作中使用較多的詞語,是指收入或者費用之間相互抵消,具體用法讓我們來一起了解吧。
沖減是什么意思?
沖減是指收入或者費用之間相互抵消。原來記多了,現在通過賬務處理,把多的部分“找”回來。沖減可以部分沖掉,也可以全額沖掉。沖銷就是將全部金額一次性全部減去。
比如把“管理費用”1000元錯記為3000元,則需要做“沖減”處理:
借:管理費用 2000(紅字)
貸:銀行存款 2000(紅字)
多計提的增值稅和附加稅怎么沖減?
答:增值稅應將對應的入賬分錄沖紅,再按正確的分錄入賬,而附加稅直接將差額做相反分錄。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需要沖減為零嗎?
答:是需要的,不然會被判為未交稅費的滯納金,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1、沖回多計提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支付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加計抵減”政策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那么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怎么做賬務處理呢?來一起了解吧。
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的會計分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現行稅控設備抵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便是在此核算,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管理費用”等科目。
在相關文件未明確規定前,采用與稅控優惠一致性的處理,計入此科目為宜。
加計抵減減免的城建稅(或教育費附加)需要做會計分錄嗎?
根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相關規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而非應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所以加計抵減的應納增值稅稅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因此加計抵減減免的城建稅(或教育費附加)是不需要做會計分錄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①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②納稅人所在地縣城和鎮的的,稅率為5%;③納稅人在其他地區的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的稅率:教育費附加統一稅率3%;地方教育附加2%。
以上內容就是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