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8年末有關科目余額如下:“發出商品"科目余額為250萬元,“生產成本"科目余額為335萬元,“原材料"科目余額為300萬元,“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余額為25萬元,“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余額為100萬元,“委托代銷商品"科目余額為1200萬元,“受托代銷商品"科目余額為600萬元,“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余額為600萬元,則該公司2018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的金額為()萬元。
甲公司2018年年末所有者權益合計數為4735萬元,2019年實現凈利潤1560萬元,2019年3月分配上年股利630萬元;2019年8月發現2017年、2018年行政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分別少提折舊200萬元和300萬元(達到重要性要求),假設按稅法規定上述折舊不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自2017年4月1日起擁有乙公司30%的股權(具有重大影響),2019年10月乙公司將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該項轉換導致乙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400萬元;甲公司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25%,按凈利潤10%計提盈余公積。若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數本年年末余額應列示的金額為( )萬元。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016年4月1日,甲公司以100萬元從乙公司購進一項無形資產,乙公司取得無形資產的原值為90萬元,已累計攤銷20萬元。甲公司購入后作為無形資產并于當月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5年,凈殘值為零,采用直線法攤銷(與稅法要求一致)。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則甲公司2016年末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抵銷無形資產的金額是( )萬元。
甲公司擁有乙公司60%的有表決權的股份,能夠控制乙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2015年8月1日,甲公司將生產的產品出售給乙公司,售價500萬元(不含增值稅),成本為400萬元,至2015年年末,乙公司已對外出售該批存貨的80%,且對剩余部分未計提減值準備。則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潤表中因該事項應列示的營業成本為()萬元。
乙公司和丙公司均為納入甲公司合并范圍的子公司。2017年6月1日,乙公司將其產品銷售給丙公司,售價125萬元(不含增值稅),銷售成本113萬元。丙公司將其作為管理用固定資產并當月投入使用,丙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4年,預計凈殘值為零。甲公司在編制2019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時,應調減“固定資產項目的金額是()萬元。
2017年1月1日,長江公司以現金500萬元收購黃河公司80%的股份。在購買日,黃河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各項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黃河公司2017年度實現凈利潤55萬元,并支付現金股利16.5萬元,假定長江公司除黃河公司外沒有其他子公司,則2017年末,長江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為(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