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包括( )。
A: 行政機關辭退公務員或者取消錄用
B: 稅務機關作出行政獎勵決定
C: 林業部門推廣林業科技成果的行政指導活動
D: 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
E: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
選項A: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屬于內部行政行為,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選項B: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獎勵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選項C: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選項D: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說明不予核準、登記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選項E: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選項BDE正確。
答案選 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