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這項政策通過哪些渠道申報享受,具體流程是什么呢?
您可以在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窗口等渠道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具體的填報流程為:
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填寫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本次應納稅額減征額”相應欄次,并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選擇對應的減免性質代碼01011608填寫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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