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我國實施了一系列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的優惠政策,激勵了經營主體創新投入和產出,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為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支持我國基礎研究發展,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文,明確企業投入基礎研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享受主體
出資方:企業
接收方: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
具體優惠內容
一是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二是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第二、第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也可以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和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單位應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包括企業出資協議、出資合同、相關票據等,出資協議、出資合同和出資票據應包含出資方、接收方、出資用途(注明用于基礎研究)、出資金額等信息。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宣傳中心、中國稅務報社 ,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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